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风险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1.5 灾害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6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应急领导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2 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监测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监测预测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错误!未定义书签。4.1 预警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4.2 预警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3 预警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4 预警变更与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5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5.1 报告程序和时限错误!未定义书签。5.2 报告方式与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6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先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分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3 现场应急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6.4 处置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6.5 社会动员错误!未定义书签。6.6 扩大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6.7 应急结束错误!未定义书签。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错误!未定义书签。8后期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8.1 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8.2 理赔、补偿及救助错误!未定义书签。8.3 调查与总结错误!未定义书签。9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9.1 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9.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10宣传、培训和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11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1 预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 预案修订错误!未定义书签。11.3 预案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 1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通过,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199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年5月3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指挥部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西新管办发2014)44号)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青西新管办字(2016)22号)青岛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薛家岛街道辖区内,以及发生在辖区外影响到薛家岛街道辖区的人员、设施安全,需要由薛家岛街道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风险评估1.4.1街道概况薛家岛街道地处胶州湾入海口西岸,三面环海,一面接陆,东与青岛老市区隔海相望,相距2.26海里,南濒黄海,西北与青岛保税区和前湾港毗邻,沿海低山丘陵地带,呈半岛形。河流有丁家河、蔡阳河,境内总长5公里,均属季节性河流,流域面积小。薛家岛街道所在的青岛地区属华北暖湿带沿海湿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因受海洋环境的影响,空气湿润,气候温和,春迟冬长的气候特点,春夏多为东南风,秋冬多为西北风,73%降雨量集中于69月。海雾频繁,夏季最盛,东南风产生的雾最多。1. 4.2风险分析由于年降水分布不均的特点,薛家岛街道在每年的1月至5月以及10月至12月极易发生旱灾。近几年来,薛家岛街道受强降雨、台风暴潮外围影响较为频繁。汛期自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特别是7、8两个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0%以上,极易发生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是薛家岛街道防汛的关键时期。1.5 灾害分级水旱灾害由低到高分为一般(W级)、较大(In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1.5.1一般(IV级)水旱灾害未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水旱灾害为一般水旱灾害。1.5.2较大(Iim)水旱灾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旱灾害:(1)除骨干河流外的其他主要河流干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2)街道辖区有31-50%的面积发生洪涝灾害;(3)重点塘坝发生垮坝或小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洪水造成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农业旱情受旱面积达31%-50%,城市干旱缺水率达11%-20%,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达21%30虬1.5.3重大(II级)水旱灾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旱灾害:(1)骨干河流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2)街道辖区有51-80%的面积发生洪涝灾害;(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洪水造成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农业旱情受旱面积达51%-80%,城市干旱缺水率达21%-30%,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达31%40%。1.5.4特别重大(I级)水旱灾害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1)骨干河流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2)街道辖区有80%以上的面积发生洪涝灾害;(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4)洪水造成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5)农业旱情受旱面积大于80%,城市干旱缺水率大于30%,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大于40%o1.6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依法规范,水旱灾害并重;以防为主,属地管理为主。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应急领导机构2. 薛家岛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是薛家岛街道常设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实施全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3. 1.l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副总指挥:街道分管领导成员:街道各部门、相关驻处单位负责人4.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情况,临时增减成员单位。5. 1.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1)贯彻实施有关水旱灾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督促检查各地落实水旱灾害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2)负责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评估工作;(3)指挥协调街道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做好水旱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4)组织指挥未达到一般(IV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等级,但有必要启动街道应急响应的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一般(W级)及以上水旱灾害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5)负责组织召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会议;(6)负责分析、研究水旱灾害趋势,确定应急响应级别;(7)根据水旱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响应;(8)确定应急处置方案;(9)负责向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和西海岸新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汇报;(IO)接待并协调前来支援的救援队伍参加救援;(11)处置水旱灾害应急和救灾工作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征用物资、宣布灾区进入紧急状态等紧急措施;(12)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旱灾害态势,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汛期旱情风险评估工作,适时发布(解除)预警、启动(终止)应急响应;(13)承担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2.2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落实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建立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3)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水旱灾害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协调各分办事处社区、单位做好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5)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8)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 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党政办公室: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综合协调、机关管理、文电、会务、应急、档案、文字综合、信息调研、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各项工作的督查考核,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干部人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调动、基层组织指导及救援组织的扶持培育,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社会治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六大领域”社会治理体系,确保科学高效、协同处置水旱灾害事件、社会治理平台运行和协调服务、各管区的指挥调度、社情民意、舆情处置等工作,以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对各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薛家岛中队: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应水旱灾害急处置期间的行政执法、日常执法巡查及监管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城市管理中心: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环境的整治、责房屋重建以及城市建设招标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社会治理中心: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维持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社会动员工作以及便民服务工作、灾后受灾群众再就业指导工作以及民生保障工作的落实等,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双拥优抚等民生保障政策,残疾人、老龄、慈善、红十字会、北山陵园管理等工作,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与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共构建大服务体系,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宣教文卫中心(计生卫生):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水旱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以及文史资料的收集及分析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宣教文卫中心(科技宣传文化):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上级部门的政策宣传以及落实工作、重点文物的保护以及老年人的安抚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发展保障中心(项目清场):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灾害现场及周边的清理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展保障中心(投资服务):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经济运行的维持工作、灾后经济恢复及发展规划工作、旅游项目的宣传及招标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社区建设中心(经管站):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财务和资产监管、集体资产改制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社区建设中心(城市化):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受灾居民的安置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属地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社会治安执法、警戒疏散、社会秩序维护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所交办的其他工作。财政审计中心: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街道财政、机关财务、社会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会: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参与协同处置、善后处理与灾后重建等工作。司法所(双重管理):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承担纠纷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基层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场事务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办事处辖区内市场的资产经营和市场建设规划论证、市场建设、规范运营及退路进室任务,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城市居委会: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对受灾者家属的安抚及安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群众进行经济、物资、心理等救济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各管区(衡山路管区、滨海管区、山里管区、连江路管区、南港管区、南岛管区、长江东路管区):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辖区社会治理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部门抓好属地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及信访稳定等社会治理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环保办公室:负责水旱灾害发生后环境的监测与报告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3监测预测3. 1预防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以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的水旱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水旱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水旱灾害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水旱灾害责任人、水旱灾害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救援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水利工程安全的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河道、水库和城区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抗旱预案和城区抗旱预案。(5)防汛车辆准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由相应财政列支预算,做好防汛抢险车辆储备。(6)通信准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水旱灾害检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并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日常管理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依法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西海岸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3.2监测预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工情、水情监测;其它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监测预报。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监测情况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4预警4. 1预警分级5. 水旱灾害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6. 1.l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薛家岛街道辖区的主要河流洪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或主要河道干流发生较大险情;(3)塘坝出现较大险情,或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害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全区发生轻度干旱:受轻度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20%以下;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7. (5)其它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8. 1.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薛家岛街道辖区主要河流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或主要河道干流发生重大险情;(3)塘坝出现重大险情,或中小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严重危害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全区发生中度干旱:受中度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1%50%,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21%40%;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ll%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9. (5)其它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10. 1.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薛家岛街道辖区主要河流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并可能继续上涨,或主要河道干流有发生决口、漫溢的明显征兆;(3)塘坝发生垮坝,或中小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全区发生严重干旱:受严重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1%80%,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41%60%;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21%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5)其它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4. 1.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1)区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市水文局黄岛分局发布洪水预警,薛家岛街道辖区主要河流洪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或主要河道干流发生决口、漫溢;(3)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对下游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严重经济损失;(4)全区发生特大干旱:受特大干旱区域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量低31%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5)其它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4.2预警发布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青岛市和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级别及时向辖区社会公众、涉险区域的相关单位、部门转发。预警信息可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电话、报刊等多种方式发布。4.3预警响应4.3.1蓝色(四级)预警响应(1)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根据青岛市和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级别和预警信息,主持街道水旱灾害预警响应会商,研究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有关工作,宣布启动四级(蓝色)预警响应。(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要加强值班,有关责任人到岗到位;(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加强重点工程调度。(4)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水、旱情信息,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4.3.2黄色(三级)及以上预警响应(1)上级指挥部宣布启动黄色(三级)及以上预警响应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应立即主持会商,研究部署辖区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有关工作,并上报街道主要负责人,做好有关应急队伍、物资的调度,检查落实重点防御区域和重要防御对象安全防范措施,根据西海岸新区、青岛市等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开展工作。(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排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汇报工作信息;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重点防洪工程的实时调度,督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措施。(3)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有关责任人、专家到岗到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传达上级指示,通报有关信息。(4)在四级(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适时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财产的转移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4.4预警变更与解除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街道辖区水旱灾害实际情况变化,向上级专项指挥部提出预警级别变更(升级或降级)或解除建议,经上级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签发。预警级别变更或解除后,原级别预警自动解除。5信息报告5.1报告程序和时限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4)4号),结合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实际,各单位要将相关旱情、汛情立即报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后报告给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西海岸新区管委总值班室口头上报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欧05小时,书面报告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初次报告后半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之后随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进行终报,并在1小时内提供书面终报,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的连续性。5.2报告方式与内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终报在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1)初报内容: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现状、等级、有无人员伤亡、现场指挥员与联系方式、事态发展趋势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2)续报内容:灾害损失数据、持续发展情况、已经采取措施及效果等。(3)终报内容:应急处理过程、最终结果,以及应急事件终止后,潜在或者可能造成的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和遗留问题。事件信息报告方式: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水旱灾害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6应急响应6.1先期处置水旱灾害期间,各单位应加强应急值班,发生险情后立即报告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开展相关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6.2分级响应(1)一般(W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W级)水旱灾害事件后,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以及街道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视情建议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亲临现场或指挥部指挥救援,以及报请西海岸新区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协助处置,并建议启动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现场指挥权交由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专项指挥部进行统一指挥。未达到一般(IV级)水旱灾害等级,但涉及敏感时间、敏感区域及敏感人群的,或根据事件发展的趋势,社会影响或发展态势有进一步扩大可能的,应启动街道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开展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较大(In级)及以上水旱灾害由街道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西海岸新区等上级水旱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求批准启动西海岸新区等上级水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街道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街道已建立的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要利用自身的应急资源做好先期处置,以及在西海岸新区等上级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协同处置。6.3现场应急指挥部6.3.1现场指挥部组成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现场情况,成立水旱灾害现场指挥部,负责掌握受灾情况,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力量,实施科学救援,向社会及时发布灾情及救援信息。启动上级预案的,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上级预案规定领导担任,未启动上级预案的,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仍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担任,参加救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6.3.2现场指挥部职责(1)落实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分析、判断水旱灾害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2)总指挥统筹组织救援工作,组织制定救援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各应急工作组在水旱灾害现场指挥部的统领下应尽职尽责,积极应对,统一联动、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3)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水旱灾害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工作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统一联动、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6.3.3工作组组成及职责(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根据需要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协调,传达上级指示,上报灾情,收集有关信息,根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联系调动相关人员和装备,以及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2)抢险救灾组:由发展保障中心(项目清场)牵头,社会治理中心、宣教文卫中心(科技宣传文化)、事发管区和城市居委会等参与。负责调动和组织专业救援队伍、群众等组成抢险应急队伍,救援方案的实施,灾区事发现场伤亡人员医疗救护及处置,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区情况,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3)物资保障和灾民安置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中心、社区建设中心(经管站)、事发管区、城市居委会参与。负责水旱灾害所需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物资保障、水旱灾害的捐赠、灾情统计,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接收、调配帐篷、衣被、食品等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受伤人员的治疗,伤亡人员的安置,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救援人员和物资的快速运输等事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4)警戒保卫组:由薛家岛街道属地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中心和事发所在地管区、城市居委会参与。负责水旱灾害期间的警戒保卫工作,及时为受灾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呼吁广大居民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维护权利,及时调节民众纠纷,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5)医疗救护组:由宣教文卫中心(计生卫生)牵头,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社会治理中心、卫监站、事发管区和城市居委会等参与。负责及时转移伤亡人员,及时开展院前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当出现受伤人员时,协助120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6)善后处理组: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城市管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工会、社会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发展保障中心(项目清场)、事发管区和城市居委会等参与。负责灾后的重建工作以及居民的损失弥补工作,及时沟通保险公司对居民进行赔偿,受灾群众的心理治理及精神安慰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7)宣传报道组:由社会治理中心牵头,宣教文卫中心(计生卫生)、宣教文卫中心(科技宣传文化)参与。负责普及有关水旱灾害的基本安全防护知识,强化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意识及能力,根据指挥部的指令配合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对事故信息进行调研、采访等工作,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8)专家咨询组: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聘请有丰富水旱灾害扑救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组成咨询组,负责对水旱灾害扑救应急工作提出指导和咨询意见。6.4处置措施根据险情、灾情严重程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有序组织实施。街道根据水情、工情、灾情自行安排好本级物资、队伍、调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现场指挥部视情提请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指挥中心提供物资装备和队伍支援,由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指挥中心统一组织调度,协调处置。6.4.1洪水灾害(1)洪水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西海岸新区等上级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已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实施救援,相关单位负责人、工程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上岗到位。(2)洪水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水情和洪水预报,视情向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由上级专项指挥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防洪工程,拦洪错峰。(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请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由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6.4.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控制险情,并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同时向下游发出警报。水闸垮塌、塘坝以上工程溃坝应立即向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给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迅速带领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同时向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报告,建议启动西海岸新区等上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首先应迅速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视情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3)组织堤防堵口时,应遵循科学组织、安全第一的要求,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4)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西海岸新区等上级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统一指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西海岸新区水旱灾害专项指挥部上报的险情灾害情况,街道水旱灾害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西海岸新区等上级支援的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以及时控制险情。6.4.3渍涝灾害(1)出现渍涝灾害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尽快排出涝水,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必要时向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或请求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支持、援助。(2)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排涝应当服从防洪需要,避免因排涝增加防洪压力。6.4.4干旱灾害(1)轻度干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充分借助西海岸新区、青岛市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报信息和现场考察结果,掌握街道辖区的旱情变化情况;分析了解薛家岛街道辖区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2)中度干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西海岸新区、青岛市气象、国土等部门沟通,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加强旱情监测,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工作;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科学修订水源配置调度方案,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根据旱情发展及时会商,适时动员部署抗旱工作。(3)严重干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工作;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检查督导抗旱措施落实;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做好抗旱宣传工作。(4)特大干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密切监视旱情、分析发展趋势,适时向辖区居民公布旱情信息和抗旱工作开展情况;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强化各级领导抗旱目标责任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适时采取抗旱应急措施,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抗旱救灾工作。(5)供水危机发生供水危机时,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提请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合理调配水源和用水限额,并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6)其他灾害因水旱灾害引发的山洪灾害、风暴潮灾害、水旱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防御按照相关预案处置。6.5社会动员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根据水旱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向社会进行动员,发动全社会力量协同做好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其他水旱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6.6扩大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的水旱灾害事件,预计水旱灾害事件等级将要或可能达到更高级别,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按照分级响应的规定程序,报请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6.7应急结束6.7.1响应结束的条件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事件发生区域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6.7.2响应结束的程序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根据“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水旱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水旱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信息,并将水旱灾害的信息上报给西海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待西海岸新区发布水旱灾害新闻舆情后办事处负责转发。街道宣传报道组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向西海岸新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宣传部门报告,由区委宣传部和街道宣教卫为中心共同合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配合媒体做好典型事迹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8后期处置8. 1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在管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做好灾区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垃圾清运、环境整治、灾情统计、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8.2理赔、补偿及救助受灾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善后处理组协调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水旱灾害事件的,报新区相关部门,按照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管区做好配合工作。8. 3调查与总结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事件调查组,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水旱灾害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