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和准则体系.ppt
第4章 资产评估行业状况和准则体系,内容框架,4.1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概况 4.2 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及制度体系 4.3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体系框架,4.1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概况,一、总体规模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社会中介行业。截止到2012年初,我国有3 000多家评估机构,37 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近3万人为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上世纪80年代资产评估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随着土地有偿转让、房屋买卖、矿产资源开发等产权交易种类的扩大,在不同行业和领域里针对特定资产的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在内的六大类评估专业,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等五个部门管理。全国有各类评估机构近万家,执业注册评估师10万多人,从业人员约30万人。,2 中国资产评估发展简史Brief History of Assets Valuation in China,1989年,1993年,1990年,2007年,2003年,1998年,2005年,1991年,发轫阶段,国际趋同阶段,发展阶段,Stage of Development,Stage of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二、发展简史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被出售企业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要认真进行清查评估。”1990年7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了资产评估中心,负责资产评估项目和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工作。1991年以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为建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评估资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据。1993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1998年根据政府体制改革方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相应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移交到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划归财政部管理。2003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划归国资委。表明日益壮大的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中介行业。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对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根据国务院文件的精神,2004年2月,财政部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继续单独设立,并以财政部的名义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以来,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规定,资产评估行业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2005年5月11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这是新时期政府部门制定的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要部门规章,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行为进行规范。2007年11月28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发布会,新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等8项准则,连同过去发布的7个准则类文件,基本上形成了中国资产评估的准则体系。,2009年,中评协发布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前,以本年度评估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专户核算。应当用于下列支出:因职业责任引起的民事赔偿;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4.2 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及制度体系,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二、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资产评估规章制度 三、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制度,4.3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体系框架,一、准则说文解字,4.3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体系框架,一、准则说文解字,准是“準”的简化字或异体字。相传宋代为避宰相寇凖的讳,去掉了“十”,写成“准”。关于“准(準)”,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解释为“平也。从水隼聲。”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认为,“平也。謂水之平也。天下莫平於水。水平謂之準。因之製平物之器亦謂之準。”汉书律历志云:“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是也。”“揆”、“准绳”是度量、测量,即準是测量水平求得平正的工具,当今的“水平仪(水准仪)”亦是取自“揆”。“准”可以引申为标准、准则。汉书东方朔传“以仁义为准”,即是将仁义作为准则。,关于“则(則)”,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解释为“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认为,“等畫物也。等畫物者,定其差等而各爲介畫也。今俗云科則是也。介畫之,故從刀。引伸之爲法則。假借之爲語。从刀貝。貝,古之物貨也。說從貝之意。物貨有貴賤之差。故從刀介畫之。”可见,则即模范式样,从刀,有强制意。“则”字从本义法典引申为规矩、规章、法则、规则、准则、榜样。规章、条例、准则中最前面概括性条文称为“总则”,详细条文称为“细则”,人们共同遵守的规章、条例、准则称为“守则”。诗经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柯”是斧柄,“则”是榜样、样子。辞源谓“则”为“法则”之意。辞海的注释为:“法式、标准”等含义,意为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准与则的单独运用,都是指用于约束或衡量之用的一定之规。准则二字连用,有测量、考量行为的作用,是言论、行动、思想等所依据的原则,也是人们默认的公认的道理和规律,属规范类范畴。,4.3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体系框架,(一)基本设计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从内涵看,依次递进、结构严谨,不同层次、不同目的。基本准则是评估师针对各种资产类型、对各种评估业务进行评估的基本规范;具体准则包括体现过程控制的程序性准则和体现不同资产类型、不同评估要求的实体性准则;评估指南是对特定目的评估业务以及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指导意见是针对评估业务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框架,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体系框架,业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4.3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的体系框架,(二)横向关系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横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包括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两个部分。(三)纵向关系,业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1 职业道德准则,2 业务准则,2.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2 资产评估具体准则,2.3 资产评估指南,2.4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1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纵向关系较为简单,分为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进行概要规范;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将根据评估实践中存在的与职业道德有关的问题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如独立性、不正当竞争、保密原则等进一步明确规范。,2业务准则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由于涉及面广,在纵向关系上分为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资产评估业务的基本规范。基本准则具有统驭性,其他准则各有其规范范围。,第二层次为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具体准则分为程序性准则和专业性准则两个部分。程序性准则是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履行一定的专业程序完成评估业务、保证评估质量的规范,包括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计划、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等。专业性准则是针对不同资产类别的特点,分别对不同类别资产评估业务中的评估师执业行为进行规范。,第三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南。资产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细化)评估业务以及对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评估师在执行不同目的的评估业务中,所应当关注的事项也是不同的,资产评估指南拟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中涉及主要评估目的的业务进行规范,如公司注册、公司股份经营、关联交易、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法律诉讼等。资产评估指南也将涉及一些具体的资产类别评估业务,如专利、商标等。此外,资产评估指南还将包括一些对资产评估工作中重要特定事项的规范,如评估师在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方面的责任等。,第四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针对资产评估业务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该层次较为灵活,针对评估业务中新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某些尚不成熟的评估指南或具体评估准则也可以先作为指导意见发布,待实践一段时间或成熟后再上升为具体准则或指南。,结论基本准则是评估师执行各种资产类型、各种评估目的评估业务的基本规范;具体准则包括体现过程控制的程序性准则和体现不同类型、不同经济行为评估要求的实体性准则;评估指南是对特定评估目的以及评估业务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指导意见是针对评估业务中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2012年3月止,我国现已制定并发布了23个准则类文件,包括:2个基本准则9个具体准则4个评估指南8个指导意见。这些准则涵盖了评估执业程序的各个环节和评估业务的主要领域,标志着我国比较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建立。,(一)基本准则(2个)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04年)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4年),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04年)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属于业务性准则的基本准则,共6章27条。该准则根据国际惯例重新定义资产评估,指出资产评估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从资产评估基本要求、操作准则、报告准则、执业责任等方面对各类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4年)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本准则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和附则,共6章32条。职业道德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中的遵纪守法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在承接业务、评定价值、评估结论披露等具体执业过程中的职业道德要求,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以及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同时,本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为其他准则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基础和指引,并授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和发布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二)具体准则(9个)1程序性准则(4个)(1)评估报告准则(2007年)(2)评估程序准则(2007年)(3)业务约定书准则(2007年)(4)工作底稿准则(2007年)2实体性准则(4个)(1)无形资产评估准则(2008年)(2)机器设备评估准则(2007年)(3)不动产评估准则(2007年)(4)珠宝首饰,(1)评估报告准则(2007年)评估报告准则旨在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准则共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评估报告的内容和附则,计4章30条。从2008年7月1日实施。,(2)评估程序准则(2007年)本准则所称评估程序是指资产评估工作的各个具体步骤及由逻辑关系决定的排列顺序。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本准则包括总则、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评估程序要求和附则,共4章33条。从2008年7月1日实施。,(3)业务约定书准则(2007年)本准则所称业务约定书是指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约定评估机构和委托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的书面合同。为规范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等行为,明确签约各方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本准则包括总则、业务约定书的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业务约定书的变更、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和附则,共6章23条。从2008年7月1日实施。,(4)工作底稿准则(2007年)本准则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为规范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本准则包括总则、基本要求、工作底稿的内容、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和附则,共5章21条。从2008年7月1日实施。,(1)机器设备评估准则(2007年)本准则所称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本准则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操作要求、第四章评估方法、第五章披露要求和第六章附则,计28条。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2)不动产评估准则(2007年)本准则所称不动产是从不动产的资产属性和权利属性两个方面进行总结的,是物与物权的统一,即定义为: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的权益。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本准则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操作要求、第四章评估方法、第五章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第六章披露要求和第七章附则,计45条。从2008年7月1日实施。,(3)无形资产评估准则(2008年)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本准则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评估对象”、“操作要求”、“评估方法”、“披露要求”和“附则”。共计34条。本准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实施后,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财会20011051号)即予废止,(三)评估指南(4个)(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07年)(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08年)(四)指导意见(8个)(1)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年)(2)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2003年)(3)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2004年)(4)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5年)(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2007年)(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07年)2007年11月9日,中评协发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本指南所称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本指南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披露要求和附则七章,计45条,旨在规范、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从2007年12月31日起实施。,(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08年)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本指南以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构成的内容为主线,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题及文号、声明和摘要,第三章正文,第四章附件,第五章评估明细表,第六章专用说明材料,第七章出具和装订,第八章附则。本指南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实施后,除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另行制定。在相关指南实施前,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暂参照执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相关要求。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即予废止。,(1)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年)本指导意见所称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是指评估对象的所有权和与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权利。为了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行为,明确执业责任,保证执业质量,维护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共包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委托方、相关当事人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方面的责任:委托方和相关当事人(在我国主要指资产占有单位)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基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是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发表意见超越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本指导意见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2003年)本指导意见所称珠宝首饰,是指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以及用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制成的佩戴饰品、工艺装饰品和艺术收藏品。为规范珠宝首饰评估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包括第一章引言、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评估要求、第四章评估方法、第五章评估披露、第六章评估档案和第七章附则,共计7章36条。本指导意见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3)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2004年)为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包括第一章引言、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评估要求、第四章评估方法、第五章评估披露、第五章评估披露和第六章附则,计49条。本准则都属于指导意见层次。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的准则性文件。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4)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5年)本指导意见所称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本准则都属于指导意见层次,旨在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保证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包括第一章引言、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评估对象、第四章价值类型、第五章价值评估要求、第六章价值分析要求、第七章披露要求和第八章附则,计49条。,(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2007年)2007年11月28日,中评协发布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本准则都属于指导意见层次。旨在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选择、使用和定义价值类型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包括第一章引言、第二章价值类型及其定义、第三章价值类型的选择和使用、第四章附则,计27条。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2008年)本指导意见所称专利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的,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专利权益。本指导意见所称专利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专利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专利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导意见。分“引言”、“基本要求”、“评估对象”、“操作要求”、“披露要求”和“附则”,共计6章38条。本指导意见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实施后,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财会20011051号)即予废止,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主要创新点,一、引入价值类型理念,突显评估结论经济内涵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理论是国际评估界近年来一直倡导的评估理念,其内涵是展示评估结论的形成基础和适用条件,促使评估结论与评估目的相结合。2004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针对我国评估行业没有界定评估结论价值类型的情况,明确要求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要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并予以定义。此次制定并发布的价值类型准则,细化了价值类型的选择、使用和定义方面的规定,并在相关的准则中对价值类型的使用和定义提出了要求,并贯穿于整个准则体系之中,使评估行业的专业内涵更加彰显,本质特征更加体现,评估结论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行为。,二、合理定位评估报告准则,服务多种评估目的针对国有资产以外其他所有制资产评估报告缺乏相应规范的情况,为体现普适性,评估报告准则在对报告各组成要素提出要求的同时,还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上市公司评估中在报告要素、格式及评估方面的特殊要求,通过制定专门的指南或指导意见加以规范,使得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所有制性质的评估业务在报告标准基础上体现出专业性。对于评估报告内容的披露程度和格式,评估报告准则不做僵化规定,而是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加大评估师责任和风险意识,体现评估专业特点。,三、引入区间值形式,提高评估结论合理性长期以来,我们注册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更多的强调的是执业的独立性,强调评估结果的唯一性,事实证明这两性已经不适应评估发展的实际需要。评估报告准则对评估结论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创新性规定,改变以单一数值表示评估结论的做法,认可以区间值表示评估结论的方式。报告准则规定:“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这样规定,使某些情况下评估结论更加合理,更加容易得到评估报告使用者的理解,也更符合评估专业特点。,四、对评估业务的终止做出规定,防范评估业务风险在我国评估实践中,可能出现由于评估程序无法完全履行或履行受限的情况,但现有法规中没有针对评估业务中终止的规定。业务约定书准则对此做出了专门规定,要求在业务约定书中应当约定中止履行和解除业务约定书的情形。当履行评估程序受限并对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或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评估机构可以终止评估业务。这是在业务终止相关法规缺失的情况下,以签约各方约定形式代替法规规定的变通措施,这样规范有利于保护评估师和相关各方利益,保证经济行为公正实现,也体现评估师谨慎执业的专业精神。,五、确认了现场调查中的抽样方式,尊重评估实践现场调查阶段的抽样方式符合评估实践,已经在行业,特别是在大型评估业务中普遍运用,评估有关各方也基本认可现场调查的抽样方式。为尊重实践,评估程序准则和机器设备评估准则等项目中对现场调查阶段的抽样方式做出了规定。同时,提醒评估师控制抽样风险,避免抽样方法的滥用。此前,在大型评估业务中,对资产的逐项调查,很难做到,也没有必要,但是不逐项调查,又担心被指违反规定。这样规定,区分批量评估和单件评估的差异,解决了多年来在大型评估业务中困扰评估师和监管部门的问题,也符合评估对象的特殊性问题。,六、关注并规范新兴评估业务,引领评估实践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各领域相关政策的出台,为评估行业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了机会。如会计准则的改革、财产税改革、金融企业改革等。这些新兴业务与传统评估业务相比,操作上存在明显差异。评估准则在制定过程中集中行业内外专家智慧,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了研究,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准则项目都是针对新兴评估业务所出台的准则。这些准则项目的出台,是中国评估行业以评估准则引领评估实践的有益尝试,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可以使行业尽快适应新兴业务的需求,提高服务水平。,七、完善不动产评估规范,体现市场需求对不动产评估的规范,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已经发布过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也有所涉及。但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的规范规程更多地是从政府管理角度对评估业务提出要求。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的相关规定也较多地体现了国家的要求。此次发布的不动产评估准则充分借鉴了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的相关内容,取其合理内核,同时针对近年来土地、房地产评估实践中产生的问题及新的需求加以补充和更新。,八、机器设备评估重新定义机器设备在资产评估中的定义是准则所涉及的重要定义之一,资产评估中所指的机器设备不同于自然科学中的定义,也不同于会计学中的定义。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从资产属性和自然属性两方面考虑,对机器设备定义为:“人类利用机械原理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准则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应当考虑机器设备所依存资源的有限性、所生产产品的市场竞争及市场寿命、所依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使用期限、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和能源等产业政策对机器设备价值的影响。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同时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应当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逐项调查或抽样调查,确定设备是否存在、明确机器设备存在状态并关注其权属。,九、明确不动产如何评估目前,我国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已有一套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为指导评估师从事涉及不动产评估的业务,根据需要又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根据物权法关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有关规定,在准则中,对现有做法作出了调整和更新,明确在确定住宅用途建筑实体性贬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影响。当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时,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确定其贬值额,以指导和规范执业行为。新的评估准则中,安排专门章节对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企业拥有不动产的形式与对应的财务核算科目、企业经营方式及不动产实际使用方式对不动产价值的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类型对不动产评估相关条件和假设的影响等相关内容。,十、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和有效期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将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范围概括为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并且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这对强化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风险意识,防止评估报告滥用具有积极的作用。过去,社会各界对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经常予以混淆,限制了评估报告的使用效率。如接受司法委托从事见证性的追溯评估业务,由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出具时,其经济行为已经发生,所以不受评估报告有效期的限制。对此,新出台的评估报告准则规定,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的相距不超过1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师常见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