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验收统一标准.pp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正式稿)学习汇报,过 谦2014、1,0 1 2 3 4 5 6 7 8 9,GQ,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强化和有效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严把建筑施工与质量安全验收关,及时学习、准确理解并全面掌握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实施),特此举办本次学习班。,GQ,0 1 2 3 4 5 6 7 8 9,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主要内容:一、修订说明二、前言三、强制性条文四、目录五、主要内容及条文说明六、本标准用词说明,GQ,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修 订 说 明 本标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GQ,GQ,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修 订 说 明 本标准修订继续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检验批抽样检验的理论水平,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具体问题,丰富和完善了标准的内容。标准修订时与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等专业验收规范进行了协调沟通。,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修 订 说 明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制组按章、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在执行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7125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征求各专业验收规范主编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终经审查定稿。,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前 言 本标准共分6 章和8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本标准中3.0.6,3.0.7,5.0.4,为强制性条文。,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前 言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前 言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前 言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 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邮箱:GB,电话:(010-645172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等。,GQ,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2条),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3.0.6 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1 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岗位、专业和技术职称等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3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3.0.6 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4 见证检验的项目、内容、程序、抽样数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范的规定。5 考虑到隐蔽工程在隐蔽后难以检验,因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 本标准修订适当扩大抽样检验的范围,不仅包括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还包括涉及节能、环境保护等的分部工程,具体内容可由各专业验收规范确定。抽样检验和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3.0.6 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7 观感质量可通过观察和简单的测试确定,观感质量的综合评价结果应由验收各方共同确认并达成一致。对影响观感及使用功能或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3.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2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明确给出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本标准及各专业验收规范提出的合格要求是对施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允许建设、设计等单位提出高于本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验收要求。,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5.0.4说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以下五个方面:1 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2 有关的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检验资料应复查合格,这些检验资料与质量控制资料同等重要。资料复查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其次复核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这体现了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的重视。,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5.0.4说明:4 对主要使用功能应进行抽查。这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为关心的内容,体现了本标准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也将减少工程投入使用后的质量投诉和纠纷。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基础上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并用计量、计数的方法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 观感质量通过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最后共同协商确定是否通过验收。,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5.0.8说明: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的使用功能时,表明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缺陷。重要的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时,将导致建筑物无法正常使用,安全不满足要求时,将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严重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这类工程严禁通过验收,更不得擅自投入使用,需要专门研究处置方案。,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6.0.6说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将投入使用,发挥其投资效应,也将与使用者的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工程建设的参与单位应对竣工验收给予足够的重视。,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6.0.6说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考虑到施工单位对工程负有直接生产责任,而施工项目部不是法人单位,故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强制性条文及说明,6.0.6说明: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自行检验,监理单位已预验收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目 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B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C 室外工程的划分,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目 次,附录D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附录E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F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G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H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标准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和原则,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原则,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本标准适用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 总则,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条文说明:本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的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和协调本系列标准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第二部分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 总则,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新增条文)条文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标准还包括各专业验收规范、专业技术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检测技术标准、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术 语 条文说明,本章中给出的17 个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除本标准使用外,还可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引用的依据。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97、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 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2 部分:应用统计GB/T 3358.2-2009 等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术语。本标准的术语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主要是说明本术语所指的工程内容的含义。,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术 语,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2.0.2 检验 inspection 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2.0.3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术 语,2.0.4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test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2.0.5 复验 repeat test(新增条文)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2.0.6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术 语,2.0.7 验收 acceptance 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2.0.8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9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术 语,2.0.10 抽样方案 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2.0.11 计数检验 inspection by attributes 通过确定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对样本总体质量做出判定的检验方法。2.0.12 计量检验 inspection by variables 以抽样样本的检测数据计算总体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并以此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2.0.13 错判概率 probability of commission 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用表示。(新增条文),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术 语,2.0.14 漏判概率 probability of omission 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用表示。(新增条文)2.0.15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2.0.16 返修 repair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整修等措施。2.0.17 返工 rework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更换、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第3章“基本规定”:共有10条,26个条款,3项规则: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第3.0.1条第3.0.4条;验收的规则 第3.0.5条第3.0.7条;抽样与判定的规则第3.0.8条第3.0.10条。原来:只有5条21个条款,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1 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 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条文说明: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应有健全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质量管理体系。不仅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 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1 条文说明:还应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等。施工单位还应通过内部的审核与管理者的评审,找出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的措施和跟踪检查落实等措施,使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是使施工单位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基本保证。同时施工单位应重视综合质量控制水平,从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制定综合质量控制水平指标,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2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新增条文)条文说明: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 号),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等必须实行监理。对于该规定包含范围以外的工程,也可由建设单位完成相应的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工作。,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3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3 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3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1 用于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进场检验和重要建筑材料、产品的复验。为把握重点环节,要求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进行复检,体现了以人为本、节能、环保的理念和原则。,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3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2 为保障工程整体质量,应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目前各专业的施工技术规范正在编制,并陆续实施,施工单位可按照执行。考虑到企业标准的控制指标应严格于行业和国家标准指标,鼓励有能力的施工单位编制企业标准,并按照企业标准的要求控制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完成每道工序后,除了自检、专职质量检查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交接检验,使各工序之间和各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有机的整体。,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3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3 工序是建筑工程施工的基本组成部分,一个检验批可能由一道或多道工序组成。根据目前的验收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控制到检验批,对工序的质量一般由施工单位通过自检予以控制,但为保证工程质量,对监理单位有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新增条文)(特色)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2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4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条件和要求。1 相同施工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往往属于同一批次,如果按每一个单位工程分别进行复验、试验势必会造成重复,且必要性不大,因此规定可适当调整抽样复检、试验数量,具体要求可根据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4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条件和要求。2 施工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但对施工安装后的工程质量应按分部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测试验,不能减少抽样数量,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控制施工质量的规则),3.0.4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条件和要求。3 在实际工程中,同一专业内或不同专业之间对同一对象有重复检验的情况,并需分别填写验收资料。例如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钢筋工程检验批,装饰装修工程和节能工程中对门窗的气密性试验等。因此本条规定可避免对同一对象的重复检验,可重复利用检验成果。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并事先报监理单位认可。施工或监理单位认为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的规则),3.0.5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新增条文),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的规则),3.0.5条文说明:为适应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证建筑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本条规定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没有具体验收要求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制定专项验收要求,专项验收要求应符合设计意图,包括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案、验收方法、判定指标等内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可参与制定。为保证工程质量,重要的专项验收要求应在实施前组织专家论证。,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规则),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规则),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6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本条原为强制性条文)1 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规则),3.0.6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岗位、专业和技术职称等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3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4 见证检验的项目、内容、程序、抽样数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范的规定。,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规则),3.0.6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5 考虑到隐蔽工程在隐蔽后难以检验,因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 本标准修订适当扩大抽样检验的范围,不仅包括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还包括涉及节能、环境保护等的分部工程,具体内容可由各专业验收规范确定。抽样检验和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规则),3.0.6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7 观感质量可通过观察和简单的测试确定,观感质量的综合评价结果应由验收各方共同确认并达成一致。对影响观感及使用功能或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验收规则),3.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本条原为强制性条文)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2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明确给出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本标准及各专业验收规范提出的合格要求是对施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允许建设、设计等单位提出高于本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验收要求。,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抽样与判定),3.0.8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4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5 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抽样与判定),3.0.8 条文说明:对检验批的抽样方案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进行选择。计量、计数检验可分为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两类。对于重要且易于检查的项目,可采用简易快速的非破损检验方法时,宜选用全数检验。本条在计量、计数抽样时引入了概率统计学的方法,提高抽样检验的理论水平,作为可采用的抽样方案之一。鉴于目前各专业验收规范在确定抽样数量时仍普遍采用基于经验的方法,本标准仍允许采用“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抽样与判定),3.0.9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9 的规定。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必须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新增条文)表3.0.9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抽样与判定),3.0.9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检验批的抽样要求。目前对施工质量的检验大多没有具体的抽样方案,样本选取的随意性较大,有时不能代表母体的质量情况。因此本条规定随机抽样应满足样本分布均匀、抽样具有代表性等要求。对抽样数量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给出了检验批验收时的最小抽样数量,其目的是要保证验收检验具有一定的抽样量,并符合统计学原理,使抽样更具代表性。最小抽样数量有时不是最佳的抽样数量,因此本条规定抽样数量尚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表3.0.9 适用于计数抽样的检验批,对计量-计数可参考使用。,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抽样与判定),3.0.9条文说明:检验批中明显不合格的个体主要可通过肉眼观察或简单的测试确定,这些个体的检验指标往往与其他个体存在较大差异,纳入检验批后会增大验收结果的离散性,影响整体质量水平的统计。同时,也为了避免对明显不合格个体的人为忽略情况,本条规定对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必须进行处理,使其符合规定。,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抽样与判定),3.0.10 计量抽样的错判概率和漏判概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 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和均不宜超过5%。2 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不宜超过5%,不宜超过10%。,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 基 本 规 定(抽样与判定),3.0.10条文说明:关于合格质量水平的错判概率,是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漏判概率为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抽样检验必然存在这两类风险,通过抽样检验的方法使检验批100%合格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在抽样检验中,两类风险一向控制范围是:=1%5%;=5%10%。对于主控项目,其、均不宜超过5%;对于一般项目,不宜超过5%,不宜超过10%。,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条文说明:验收时,将建筑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方式已被采纳和接受,在建筑工程验收过程中应用情况良好,本次修订继续执行该划分方法。,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2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条文说明:单位工程应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在施工前可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进行验收。,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3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条文说明:4.0.3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个单位工程往往由多个分部工程组成。当分部工程量较大且较复杂时,为便于验收,可将其中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专业体系的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本次修订,增加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4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条文说明:4.0.4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条文说明:4.0.5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楼层屋面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划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条文说明:4.0.5 按检验批验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地基基础中的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及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因其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质量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因此将其列入施工验收的内容。,GQ,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6 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 采用。条文说明:4.0.6 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