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检查方法及技巧.ppt
企业所得税稽查方法与查账技巧,主讲:王盛元,第一讲 应税收入的检查一、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构成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包括以下项目:(一)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二)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三)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四)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六)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七)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二、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会计核算(一)生产经营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主营业务收入在行业会计制度里其会计科目名称不同,其他业务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中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生产经营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中核算。(二)财产转让收入:企业不同的财产转让收入,在不同的会计账户中核算,其中固定资产的转让收入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中,股权、债权转让收入在“投资收益”账户中核算。,(三)利息收入:企业不同的利息收入,在不同的会计账户中核算,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账户中核算,作为财务费用的减项处理。购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在“投资收益”账户中核算。(四)租赁收入:租赁收入包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等取得的收入,主要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中核算。(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物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主要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中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出售无形资产的收益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中核算。,(六)对外投资收入: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主要在“投资收益”账户中核算。(七)其他收入:企业不同的其他收入,在不同的会计账户中核算,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中核算,包装物押金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中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在“资本公积”账户中核算,包装物押金收入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中核算。,(八)注意事项:1、生产经营收入之外的各类收入,有的企业有,有的没有。同一个企业,有的年度有,有的年度没有。2、所得税应税收入大部分在收入、收益账户(项目)中核算,但有的在成本、费用等账户(项目)中核算,作为成本、费用的减项处理。,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检查 主营业务收入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制造业的产品销售收入,流通业的商品销售收入、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等。(一)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检查 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检查,依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检查:,1、采取直接收款销售方式 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在发出商品后、收到货款前不开发票,不记收入。也有企业在收到货款、或将发票账单和提货单交付买方后不作收入处理的情况。直接收款销售方式的检查应结合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项目进行。具体检查方法为:(1)从记账凭证或明细账上检查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账户借方对应的贷方账户,如贷方账户为存货类账户,说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未记收入。(2)核对存货明细账与保管账、盘点表,如存货明细账反映的存货结存数量小于保管账或盘点表的存货结存数量,说明企业销售货物未记收入。,2、采取预收账款销售方式 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在发出货物后不及时结转销售收入。检查时主要结合存货项目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保管账、货物出库单等,确定预收货款货物是否已经发出,发出货物是否及时结转了销售收入。3、采取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主要存在问题是货物发出、办妥托收手续后不及时作销售收入处理。检查时主要结合托收承付备查簿进行检查,以确定企业是否在发货并办妥托收手续但未作收入处理的问题。,4、采取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产品等方式 采取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主要存在问题是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后不作收入处理,或以代销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作销售收入处理。检查时结合委托代销商品进行检查。通过调阅代销清单、向受托方函询等方式审查企业是否存在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后不作收入处理,或以代销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作收入处理的问题。,5、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主要存在问题是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销货方未收到货款不作收入处理。检查时结合发出商品进行检查,通过调阅销售合同、结合检查日期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超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不作收入处理的问题。6、跨年度结转收入的检查 跨年度结转收入,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在不同年度间人为调节收入来达到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检查时主要审查决算日前后若干日的出库单(或销售发票),以确定截至决算日止销售收入有否跨年度结转的现象。,(二)主营业务收入内容的检查 主营业务收入内容的检查,根据纳税人偷逃税手段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检查:1、漏记、隐瞒收入的检查 漏记、隐瞒应税收入的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结算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进行。通过检查这些账户以确定纳税人是否存在把应税收入悬挂往来账户或直接转入税后利润不记收入的问题。,2、“以物易物”“以物抵债”不记收入的检查“以物易物”“以物抵债”不记收入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存货类账户、债务类账户明细账及记账凭证,通过账户的对应关系来确定纳税人是否存在“以物易物”“以物抵债”不记收入的问题。3、应税、免税收入划分的检查 应税、免税收入划分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把应税收入挤入免税收入核算的问题。二是检查开始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是否在减免税前推迟收入,把应税年度收入挤入免税年度收入核算的问题。三是检查即将结束减免税的纳税人是否存在把应税收入提前记入免税收入核算的问题。,4、销售折扣与折让的检查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检查,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虚记销售折扣与折让、虚冲收入的问题;二是检查纳税人的销售折扣与折让冲减收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三)应税收入申报的检查 应税收入申报的检查,主要是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的各类收入,看各类收入是否全部申报纳税,有无将应税收入推迟申报或不申报纳税的问题。,四、其他业务收入的检查 企业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中核算的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中的材料转让收入,租赁收入中的固定资产、包装物出租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一)材料转让收入的检查 材料转让收入的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原材料账户,结合调阅记账凭证及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进行检查。对于实行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原材料的企业,其材料成本在月底一次结转,原材料账户贷方余额一般情况下全月只有一次,如果原材料账户贷方余额频繁,应调阅记账凭证,看是否存在转让原材料不记收入的问题。,(二)租金收入的检查 租金收入的检查,主要是通过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类别及使用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调阅租凭合同、检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进行。检查固定资产的租赁收入,首先应采用询问、实地观察等方法了解企业有无房屋等固定资产出租业务。对有出租业务的纳税人,一方面要调阅租赁合同及收款凭证,以了解其租金收入;另一方面,要检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以确定其租金收入在账务处理上是否已确认收入。,检查包装物租赁收入,首先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看有无出租包装物的可能。对有可能出租包装物的企业,应通过调阅收款凭证、检查往来账、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以确定纳税人包装物收入是否已入账,有无隐匿包装物收入的情况。(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检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检查,主要通过检查无形资产明细账、往来账、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结合调阅有关合同进行检查。,1、检查特许权转让收入,首先应检查无形资产明细账。如果无形资产期初有余额而期末无余额,应进一步检查是一次性摊销所致还是属于无形资产的转让;如果属于无形资产转让,应结合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以确定转让收入在会计核算上是否作收入处理。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特许权转让收入的检查应检查“营业外收入”账户。,2、检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首先应通过调阅合同、侧面了解等方式来确定纳税人有无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其次,检查往来账户、费用账户、税后利润账户,以判断纳税人有无将特许权使用收入寄挂往来、冲销费用或转入税后利润。(四)其他业务收入申报的检查 通过核对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总账、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审查其他业务收入是否及时申报足额纳税。,五、视同销售的检查“视同销售”,指企业或纳税人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要作为销售确认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一)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字(1997)26号规定,视同销售行为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1、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2、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等科目。,(二)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财税字199679号文件和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1、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2、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应作为收入处理。,3、企业将自已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4、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三)视同销售行为的账务检查 视同销售行为的检查,主要通过检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长期投资、存货等账户进行检查。1、检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账户借方发生额。通过查看摘要、调阅凭证判断纳税人有无将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用于基建工程、职工福利、非生产性机构。对用于基建工程、职工福利的商品、产品,应调阅纳税申报表查看申报时是否已作纳税调整。,2、检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借方发生额。通过查看摘要、调阅凭证判断纳税人有无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管理部门、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奖励。对用于该方面的本企业产品,应调阅纳税申报表查看申报时是否已作纳税调整。,3、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账借方发生额,查看纳税人有无以经营活动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对用于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应进一步检查纳税人是否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了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4、检查存货类账户贷方发生额,通过查看摘要、判断贷方发生额频率、调阅凭证等手段。检查纳税人有无将本企业商品、产品用于基建工程、职工福利、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奖励等。对用于该方面的存货,应进一步检查是否视同销售在申报时作纳税调整。,六、补贴收入的检查(一)补贴收入的会计核算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售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其他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1、减免或返还的增值税(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2)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3)定额补贴,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4)其他形式的补贴,于收到补贴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2、减免或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1)企业实际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营业税、消费税,于收到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2)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账务处理。3、返还的所得税 企业按规定以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再投资所应退回的所得税,以及实行先征后返所得税的企业,应当于实际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时,冲减退回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不作补贴收入处理。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二)补贴收入的征税规定 1、关于减免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74号规定,对企业减免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2、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95财税字0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三)补贴收入的账务检查 补贴收入的税务检查,主要通过检查补贴收入账户、结算账户、资本公积等税后利润账户,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等进行判断。1、对地方财政给予补贴的行业,如烟草行业,检查时应注意补贴收入账户是否反映了补贴收入,如未见反映,应进一步检查纳税年度有无补贴收入,补贴收入是否已申报纳税。2、对有减免返还流转税的企业,如三线搬迁企业,检查时应注意减免返还的流转税是否已记入补贴收入计征了企业所得税,有无将减免返还的流转税记入其他账户的情况。,3、检查往来账户,尤其是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资本公积账户,以判断纳税人有无将已收财政补贴、减免返还的流转税记入该类账户,不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4、正确界定应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补贴收入与不计入损益的补贴收入,看是否存在将应税补贴收入作为免税补贴收入核算的情况。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有指定用途的补贴收入外,其余补贴收入都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四)补贴收入申报的检查 索取补贴收入明细表,并核对明细帐、总帐、纳税申报表,看补贴收入是否全部申报纳税。,七、其他收入的检查(一)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检查1、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2、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征税规定 国税发(1994)132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预以征税,而不能冲减在建工程成本。,3、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账务检查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在建工程明细账,结合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内容进行。对有可能存在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发电等行业,要注意检查在建工程明细账贷方发生额,通过查看摘要、调阅凭证判断其贷方发生额是否为试运行收入。对于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应结合纳税申报表看纳税人申报时是否已作纳税调整。,(二)捐赠收入的检查1、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的各类收入,在资本公积账户核算。(1)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按确定的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处置时,按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赠资本,但当资本公积准备项目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按规定转增资本。2、捐赠收入的征税规定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所得税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3、捐赠收入的账务检查 捐赠收入的检查,主要通过检查资本公积,结合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往来账进行。检查资本公积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如有贷方发生额或余额增加,应通过调阅凭证等进一步审查原因,看增加项目是否为接受捐赠的资产,接受捐赠的资产是否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检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明细账,如该类账户有贷方发生额或余额增加,应通过调阅凭证等进一步检查增加项目是否为隐匿的捐赠收入。,(三)营业外收入的检查1、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无法支付的应付款、罚款净收入等。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核算。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在“营业外收入”账户核算。,2、营业外收入的账务检查(1)固定资产盘盈的检查 固定资产盘盈的检查,主要通过检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账户来进行。A、检查固定资产明细账借方发生额,如果企业固定资产增加,应通过摘要判断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看有无盘盈增加的固定资产。B、对于盘盈增加的固定资产,应调阅相关凭证,判断其原值、新旧程度估计是否准确,有无高估折旧、低估净值的情况。C、对于盘盈增加固定资产的净值,应进一步检查净值是否转入了营业外收入,记入了利润总额计征了企业所得税。,(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的检查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包括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清理收益及固定资产的转让收益。处置固定资产资金净收益的检查,主要通过检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账户进行。A、检查固定资产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对于固定资产减少的业务,要通过查看摘要、调阅凭证判断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B、对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要计算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是否准确,有无多转折旧额、少计净值的问题。,C、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要结合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状况、毁损原因判断有无残值,残值是否计入了固定资产清理。D、对于转让的固定资产,要检查转让收入是否记入了固定资产清理,要通过调阅合同等判断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的收入是否完整。E、对于处置的固定资产,要计算其处置净收益确定是否准确,要检查其处置净收益是否记入了营业外收入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四)无法支付应付款的检查 检查纳税人是否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转入了营业外收入,主要是通过应付账款明细账及对应账户、结合待处理财产损益、税后利润账户进行检查。1、检查应付账款明细账,对于纳税人长期挂账的应付款,可通过函询等方式确定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判断有无将应转营业外收益的应付款长期挂账的情况。2、检查待处理财产损益明细账,对于借贷方均有发生额的业务,应调阅凭证,判断纳税人有无将长期挂账的损失及收益在该账户对冲的情况。3、检查资本公积等税后利润账户,对于该类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应通过判断摘要、调阅凭证,看有无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记入该类账户的情况。,第二讲 成本的检查一、存货成本的检查(一)存货计价的检查1、会计制度对存货计价的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规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2、税法对存货计价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零售价法等。如果纳税人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一致,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纳税人采用计划成本或零售价法确定存货成本或销售成本时,必须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及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将计划成本或零售价调整为实际成本。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否则,对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影响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3、存货计价的检查(1)实际成本计价的检查:主要是通过验算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账户的成本结转情况,检查纳税人的存货计价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有无在纳税期内通过调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整成本的问题。(2)计划成本计价的检查:通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纳税人应当结转的差异,然后与实际结转的差异进行比较,看有无通过差异调整成本的问题。4、存货计价检查应注意的问题 核实纳税人有无多计存货成本的问题,要根据纳税人所使用的存货计价方法衡量。存货计价方法不同,计算出来的存货成本不同。,(二)存货计量的检查 存货计量的检查,主要是检查纳税人有无通过虚计存货数量调整成本成本的问题。主要通过检查存货明细账及对应账户,结合存货的出(入)库单进行。1、检查存货账户贷方的出库数量与对应账户的结转数量,看二者是否相符。(1)如果生产成本等对应账户的耗用数量大于原材料明细账等存货账户的出库数量,说明企业有虚记存货数量、虚列成本的行为。(2)如果存货账户的贷方出库数量大于对应的成本费用账户的结转数量,说明纳税人有非生产领用存货的问题。,2、检查企业期末存货的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相互匹配,以确定企业是否有多计发出材料数量的问题。(1)如果期末企业库存存货的数量为红字,排除估价入库因素后,红字部分为虚计的发出材料数量。(2)如果期末库存材料单价远远高于材料的入库单价,说明企业有虚计发出材料数量的问题。,二、工薪支出及“三项附加费用”的检查(一)工资总额及账务处理 1、会计上“工资总额”一直是采用1989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明确的概念和口径。规定将企业工资总额分为六个部分:(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工资的账务处理:支付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贷记“现金”科目。分配工资费用时,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二)税法规定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采用了“工资薪金支出”这一概念,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其范围比“工资总额”的口径在以下两点有所扩大:,(1)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误餐补贴全部计入工资薪金支出。这里的误餐补贴包括以“误餐补贴”名义发放给职工的收入。(2)各种名目的奖金,包括创造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进步奖。2、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1)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2)已领取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3)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3、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2)根据国家或省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5)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6)独生子女补贴;(7)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4、计税工资标准的限定:计税工资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费用。从2000年1月1日起,财政部规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5、检查企业在申报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时,应注意下列问题:(1)会计实务中,“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也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由于在建工程完工后将转入固定资产,这部分工资最终会以折旧的方式在税前扣除。如果在计算工资扣除时已将在建工程人员工资扣除,则会出现重复扣除的情况。(2)计算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时,一般按平均职工人数计算。如果企业的临时人员较多,而临时人员大多为季节性用工人员,在计算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时可以按实际在岗月份分别计算,然后累计相加。,(3)会计上提取工资时,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当月工资在月末提取,在次月发放。本年度提取数,以“应付工资”贷方累计发生额为准,在考查当年度实发工资时,应注意考虑上年度12月份工资在本年度发放,以及本年度12月份工资在次年度发放的情况。(三)检查方法1、工资总额构成的检查 工资总额构成的检查,就是检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全部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有无未通过应付工资账户而将工资薪金支出直接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的情况。,检查工资总额构成,首先应检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明细账,结合费用项目、摘要判断哪些费用为工资费用,对列支工资费用的账务处理,应抽查其对应账户,如对应账户不是应付工资,说明企业有部分工资薪金支出未通过应付工资核算,未计入工资总额。2、工资费用分配的检查 工资费用分配的检查,就是检查企业工资费用分配是否正确,有无将工程部门人员、福利部门人员工资计入成本费用的情况。,检查工资费用分配,一是抽查工资费用分配表,看工资费用分配表分配的工资费用与企业账务处理是否一致;二是通过企业部门设置看纳税人有无福利部门,通过检查账簿看纳税人有无在建工程,再进而检查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工程人员工资是否计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账户,有无将这部分人员工资计入成本、费用的情况。3、计税工资制下工资薪金支出的检查 实行计税工资制的企业,要检查纳税人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是否超出了计税工资标准。,检查计税工资总额,一是检查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看有无将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计入计算计税工资的职工人数。看有无虚增职工人数以虚增工资费用的情况。二是以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计税工资标准计算企业计税工资总额,然后与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进行比较,看纳税人计税工资总额有无超过国家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纳税人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按计税工资标准扣除;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按实际发放数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四)工资附加费的检查1、工资附加费的会计处理 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14%、1.5%提取。2、工资附加费的税法规定 1、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1.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3、工资附加费的检查(1)检查工资附加费的税前扣除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实行计税工资制的企业,首先按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计算纳税人应在税前扣除的工资附加费,然后与纳税人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附加费进行比较,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附加费高于标准的,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工资附加费。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附加费低于标准的,按列支数计算扣除工资附加费。,(2)检查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检查计提工会经费的企业是否成立了工会组织,其计提的工会经费是否能够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凡未成立工会组织及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案例:,三、固定资产成本的检查(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检查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检查(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会计和税法规定:A、会计制度和税法均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允许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B、会计制度和税法均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允许计提折旧: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己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不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C、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可按税法规定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额。(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检查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检查,主要是检查纳税人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否属于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无把不属于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计提了固定资产折旧。A、通过企业机构设置,先看企业有哪些生产车间。然后检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通过生产费用的发生情况看企业生产有无生产经营活动。对无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部门,应检查其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是否计提了折旧。,B、检查固定资产明细账,通过原值与累计折旧的比较,看企业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仍在提取折旧费用;通过检查固定资产的类别,如税控装置,看企业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的固定资产是否提取了折旧。C、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如矿山,检查已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是否提取了折旧。对于有出售职工住房的企业,看已出售职工住房是否提取了固定资产。对于有租入固定资产的企业,看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是否提取了折旧。,2、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的检查(1)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2)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的税法规定 A、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除国家已有规定者外,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B、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按5%计算。,(3)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的检查 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的检查,主要是检查纳税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与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是否一致,有无任意缩短折旧年限的情况;检查固定资产残值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人为降低残值率的情况。A、通过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检查企业计提折旧的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尤其是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年限,看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与国家税法规定的是否一致。B、通过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检查企业计提折旧的各类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看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使用残值率与国家税法规定的是否一致。C、计算出按税法规定可扣除的折旧费用,然后与会计核算中实际计提的折旧费进行对比,对实际计提的折旧费大于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的部分,应调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3、折旧方法的检查(1)折旧方法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2)折旧方法的税法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计算,原则上采取直线法。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振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经核批后,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3)折旧方法的检查 折旧方法的检查,主要是检查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未经批准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况。A、通过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看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是否为直线法,有无不符合税法规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的情况。B、企业如果未经批准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应计算出按税法规定可扣除的折旧费用,然后与会计财务中计算的折旧进行对比,对其差额部分应调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二)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检查 1、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记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记入有关的成本费用。2、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的,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甘国税发2001109号)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纳税人不得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装修费),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装修)支出,可在当期直接扣除。3、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检查 固定资产修理与改良的检查,主要是检查企业是否准确区分了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与改良支出,有无把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改良支出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1)检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修理费项目,通过金额大小判断其为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还是改良支出。对有可能构成改良支出的修理项目,应调阅固定资产明细账,以进一步确认费用支出性质。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条件的,不能在税前直接扣除,已扣除的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检查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结合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看企业有无计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的情况。对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应调增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四、无形资产的检查(一)无形资产摊销的检查1、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受益年限;(3)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