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药品注册有关的法规及组织机构.ppt

    • 资源ID:5828041       资源大小:226.50KB        全文页数:66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药品注册有关的法规及组织机构.ppt

    1,药品注册审批程序与申报要求,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研究、药品生产和进口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国家局与省局职责划分,3,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进口药品申请补充申请,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境内申请人:按照新药申请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办理境外申请人:按照进口药品申请办理,4,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药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是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熟悉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药品注册申请人资格,5,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报送有关资料和药物实样申请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如何提出药品注册申请,6,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新药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如何提出药品注册申请,7,申请人提出申请,新药临床研究的审批,省级药监局5日内开始组织并在30日内完成现场考核、抽取样品,药检所检验样品、复核标准(60日),国家药监局受理(5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120/10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40/25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20日),批准进行临床研究,要求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申请人将临床研究方案及参加单位报国家药监局备案,实施临床研究,通知申请人,对申报药物的研制情况及条件进行审查,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195/155日,8,报送临床研究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新药生产的审批,省级药监局形式审查、组织对生产情况和条件进行现场考察、抽取样品(30日),药检所检验样品(30日),国家药监局受理(5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120/10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40/25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20日),批准生产,要求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向中检所报送制备标准物质的原料及有关资料,申请人,195/155日,9,申请人提出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报与审批(1),省级药监局形式审查、组织对生产情况和条件进行现场考察、抽取样品(30日),药检所检验样品(30日),国家药监局接收(5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8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日),批准生产,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批准进行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方案及参加单位报国家药监局备案,实施临床研究,155日,10,申请人报送临床研究资料,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报与审批(2),药审中心技术审评(80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日),批准申请,不批准或退审,国家药监局受理,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11,申请人提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的申报与审批(1),国家药监局形式审查、通知进行药品检验及标准复核(30日),中检所组织检验样品、复核标准(85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120/10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40/25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20日),批准进行临床研究,要求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申请人将临床研究方案及参加单位报国家药监局备案,实施临床研究,根据需要,对研制情况及生产条件进行现场考察,12,申请人报送临床研究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进口药品注册的申报与审批(2),药审中心技术审评(120/10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40/25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20日),批准进口药品注册,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国家药监局受理,13,申请人提出申请,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1),省级药监局形式审查、按需要组织现场考察、抽取样品(30日),药检所检验样品(30日)/复核标准(60日),国家药监局受理(5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6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日),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临床研究方案及参加单位报国家药监局备案,实施临床研究,省局审批后报国家局备案,批准补充申请内容,批准进行临床研究,75/135日,14,申请人报送临床研究资料,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2),药审中心技术审评,国家药监局审批(40日),批准补充申请内容,不批准或退审,国家药监局受理,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15,申请人提出申请(试行标准到期前3个月前),药品试行标准转正的申报与审批,省级药监局初步审查(10日),药典会进行审评(60日),批准标准转正,颁布正式国家标准,药检所进行标准复核及样品检验(60/80日),申请人在50天内补充试验或完善资料,国家局审批(40日),不批准或退审,国家药监局受理(5日),16,申请人提出申请,进口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1),国家药监局形式审查,按需要通知进行药品检验及标准复核(30日),中检所组织检验样品、复核标准(85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8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20日),批准进行临床研究,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临床研究方案及参加单位报国家药监局备案,实施临床研究,批准补充申请内容,17,申请人报送临床研究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进口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2),药审中心技术审评(80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日),批准补充申请内容,不批准或退审,国家药监局受理,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18,药品注册申请中的专利问题,申请人应当对所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提供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并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承诺对可能的侵权后果负责 药品注册申请批准后发生专利权纠纷的,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解决,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司法机关或者专利行政机关解决 已获得中国专利的药品,其他申请人在该药品专利期满前2年内可以提出注册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批准生产或者进口,19,对未披露数据的保护,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其他申请人在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时,应当承诺所有试验数据均为自行取得并保证其真实性。,20,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在我国进行加工药品,但不在境内销售使用的,由进行加工的境内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符合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批准,但不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来料加工的管理,21,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22,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内容的注册申请。,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一、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23,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人药品注册申请人,二、补充申请的申请人:,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24,主要包括:1、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 2、变更药品使用说明书、标签载明事项的 3、改变生产工艺影响药品质量的相关事项详细情况见附件四,三、补充申请的类型:,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25,按补充申请办理的:新药技术转让进口药品分包装药品试行标准的转正审批过程中的药品注册申请需变更的,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审批流程不同,26,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国内生产药品:申请人 省局 国家局(审核)(审批)进口药品:申请人 国家局(审批),四、补充申请的申报:,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国内生产药品:申请人 省局 国家局(审批)(备案)进口药品:申请人 国家局(备案),27,五、补充申请的审批:,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补充申请事项: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3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4变更药品规格。5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6改变药品生产工艺。7修改药品注册标准。8变更药品有效期。9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28,五、补充申请的审批:,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补充申请事项:10新药技术转让。11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12变更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包装规格等。13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14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15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16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29,五、补充申请的审批:,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二)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17变更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18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变更药品生产场地。19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20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21修改药品包装标签式样。22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23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24改变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25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30,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审批 40日技术审评 60日,五、药品补充申请审批:,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31,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国内生产的药品:省局审批:30日 国家局备案:20日 进口药品:30日,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32,申请人提出申请,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1),省级药监局形式审查、按需要组织现场考察、抽取样品(30日),药检所检验样品(30日)/复核标准(60日),国家药监局受理(5日),药审中心技术审评(60日),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国家药监局审批(40日),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不批准或退审,临床研究方案及参加单位报国家药监局备案,实施临床研究,省局审批后报国家局备案,批准补充申请内容,批准进行临床研究,75/135日,33,申请人报送临床研究资料,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2),药审中心技术审评,国家药监局审批(40日),批准补充申请内容,不批准或退审,国家药监局接收,申请人在4个月内一次性补充资料,药审中心对补充资料的审评(27日),34,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换发的:注销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增发的:与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具有同样的 有效期,有效期满一并申请再注册,六、审批结论:,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35,新药的技术转让,36,新药技术转让,是指新药证书的持有者,将新药生产技术转给药品生产企业,并由该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该新药的行为。,新药的技术转让,一、新药技术转让的定义:,37,二、对新药技术转让双方的规定(一)对转让方的规定 1.监测期内的药品,不得进行新药技术转让 2.是新药证书的持有者,不得是受让者再转让 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申请新药技术转让时,应当 同时提出注销原药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3.应当与受让方签定技术转让合同 4.将技术及资料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5.指导受让方试制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6.多个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需由联合署名单位共同提出 7.一次性转让给一个药品生产企业由于特殊原因,接受技术转让的药品生产企业不能生产的,新药证书持有者可以持原受让方放弃生产该药品的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将新药技术再转让一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按照规定注销原受让方该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新药的技术转让,38,新药的技术转让,(二)对受让方(药品生产企业)的规定1.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证书2.受转让的新药应当与受让方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中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3.试制的3批样品,经检验合格4.受让方不得对该技术进行再次转让,39,新药的技术转让,三、新药技术转让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新药证书持有者与受让方 受让方所在地省局(现场考察、药检所检验)国家局 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必要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40,1.药品补充申请表2.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3.药品说明书与包装标签样稿4.受让方与转出方的合同原件5.受让方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6.受让方的3批样品自检报告7.药品实样有关审核文件:受让方所在地省局审核意见 现场考察报告 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四、新药技术转让的申报资料项目,新药的技术转让,41,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42,一、注册事项:,(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补充申请事项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3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4变更药品规格。5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6改变药品生产工艺。7修改药品注册标准。8变更药品有效期。9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43,(一)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补充申请事项10新药技术转让。11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12变更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包装规格等。13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14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15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16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一、注册事项:,44,(二)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17变更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18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变更药品生产场地。19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20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21修改药品包装标签式样。22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23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24改变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25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一、注册事项:,45,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补充申请事项的主要类型:1、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 2、变更药品使用说明书、标签载明事项的 3、改变生产工艺、辅料等相关事项,46,二、申报资料项目,正确填报药品补充申请表不必另附申请报告表内项目有变更的,填报所要申请的新内容补充申请事项补充申请理由原注册情况,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47,二、申报资料项目,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2证明性文件:主体资格证明:药品生产企业、非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注册办事机构、代理机构 变更事项的证明:改制更名、权属关系、合同、商标 国外主管机构变更证明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5药学研究资料:处方、工艺、质控、稳定性、包材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7临床研究资料:试验、文献8药品实样,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48,三、申报资料项目表,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49,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四、注册事项、申报资料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1注册事项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是指新药研制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时不具备该新药生产条件,并且没有转让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以后,申请生产该新药。2注册事项2,药品商品名称仅适用于新化学药品、新生物制品。,50,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四、注册事项、申报资料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3注册事项3,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研究应当按照下列进行:(1)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长期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局部用药应当提供有关试验资料。临床研究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随机对照试验,试验组病例数不少于300例。(2)增加新的适应症,国外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并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3)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国内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者,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者进行以获准使用此适应症的同品种为对照的生物等效性试验。,51,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四、注册事项、申报资料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4注册事项4,变更药品规格,如果改变用法用量或者适用人群,应当提供相应依据,必要时须进行临床研究。5注册事项6,改变药品生产工艺的,其生产工艺的改变不应导致药用物质基础的改变,中药、生物制品必要时应当提供药效、急性毒性试验的对比试验资料,根据需要也可以要求完成至少10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52,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四、注册事项、申报资料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6注册事项11,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按照药品试行标准的转正程序办理。其申报资料项目药学研究资料部分应提供下列资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1)申请转正的药品标准及其修订说明(含与国外药品标准对比表)。(2)对原药品注册批件中审批意见的改进情况及说明。(3)生产总批次及部分产品全检数据(一般每年统计不少于连续批号10批结果)。(4)标准试行两年内产品质量稳定性情况及有效期的确定。,53,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四、注册事项、申报资料项目说明及有关要求7注册事项17,变更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是指国内的药品生产企业经批准变更企业名称以后,申请将所生产药品已注册的生产企业名称进行相应变更8注册事项23,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是指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改换其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生产厂,该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并提供获得该原料药的合法性资料。,5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五、省局及药检所审核的内容持有新药证书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改变药品生产地址、改变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对试制现场进行考察,抽取检验用样品,通知确定的药品检验所进行样品检验修改药品标准的补充申请,必要时药品检验所应当进行标准复核,55,药品的再注册,56,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药品再注册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再注册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再注册的规定的,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药品再注册制度的确立,57,药品再注册是指对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进口的药品实施的审批过程 药品再注册是对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和使用情况实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药品再注册的定义,58,全部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 医药产品注册证,药品再注册的对象,59,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 有效期 5 年医药产品注册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进口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药品再注册的期限,60,药品再注册的申报与审批,生产企业国内药品,审核50天省药监局,50天无意见国家药监局,予以再注册省级药监局,备案,申请人境 外,代理机构进口注册,审查100天国家药监局,予以再注册国家药监局,61,经审查不符合药品再注册规定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不予再注册的通知,同时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不予再注册的办理,62,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注册申请的(二)未完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五)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淘汰品种的(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再注册的情形,63,国内生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和要求基本一致对于变更事项应当提前申报补充申请,药品再注册的申报资料,64,境内生产药品1证明性文件2本次再注册前应当完成工作的报告3现行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 凡与上次注册时相比有改变的应当指出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4现行原料药及辅料来源、中药材产地 凡与上次注册时相比有改变的应当指出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5近期连续三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6五年内生产、销售情况总结,对产品不合格情况应当做出说明7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8现行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药品再注册的申报资料,65,进口药品1证明性文件2本次再注册前应当完成工作的报告3现行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凡与上次注册时相比有改变的应当指出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4现行原料药及辅料来源、中药材产地 凡与上次注册时相比有改变的应当指出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5近期连续三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6五年内在中国进口、销售情况的总结报告,对于不合格情况应当做出说明7药品进口销售五年来临床使用及不良反应情况的总结报告8在中国市场销售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9药品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批准的现行原文说明书及其中文译本,药品再注册的申报资料,66,谢 谢,

    注意事项

    本文(药品注册有关的法规及组织机构.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