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闻报道沦为公众情绪的宣泄.ppt
当新闻报道沦为公众情绪的宣泄,从南京“彭宇案”说起,解读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小组展示,小组成员:付宇10300730047、兰彬10300130131,一、案例回顾,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二、关于南京“彭宇案”相关报道的回顾,成都日报,“扶人却被判撞人赔钱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南方日报,“司法判决应当依据什么常理?”;云南日报,“武断的常理让人胆战心惊”;钱江晚报,“拍案惊奇:良知的证明还是阿Q的逻辑”;齐鲁晚报,“法律不能逼人当小人”;山西晚报,“按常理判决是对法律原则的颠覆”;南宁晚报,“判案依据常理.还是依据法理?”;潇湘晨报,“公众表达:法官的情理和常理很可怕”;河南商报,“判决书讲法理而非常理”;东方今报,“搀扶摔伤老人反被诬告索赔法院判他赔偿45876元”;大河报,“法院判决依据是法理还是常理?”;新快报,“帮人反被法院判赔4万?”。,二、关于南京“彭宇案”相关报道的回顾,新华网,“法官判决应体现天理良心!”;新华网,“法官怎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人民网,“小伙扶摔倒老太被判赔4万,冤不冤?”;光明网,“法官合理想象犯罪贻害无穷”;新浪网,“帮人反被法院判赔4万?”;搜狐网,“法官的情理是什么?”;南方网,“彭宇案引发舆论风波正义不能覆盖真相”;大江网,“法官所指的情理是歪理”;湖南经济网,“南京彭宇案审结:彭宇做好事反赔4万”。,三、关于南京“彭宇案”的分析,(一)事实分析:双方事实均无法形成证据链(二)法理分析:自由心证、滥用自由裁量权(三)相关报道分析:施救者反被诬陷、被救者不知感恩、公权力专断独行,三、关于南京“彭宇案”的分析,回顾新闻媒体对彭宇案的报道,我们发现媒体似乎从一开始就已经认定了彭宇施救见义勇为反被诬、老太被救不知感恩反讹诈的“事实”,这样的论调贯穿了彭宇案报道的始终无论是报刊还是网络,媒体在报道南京“彭宇案”的过程中始终力图将“彭宇”塑造成为一个助人为乐却反被诬陷的“好人”,将被撞倒的“老太太”塑造成一个被人救起反而讹诈施救者的“小人”。,此时,理性的分析和客观的报道已经沦为道德的审判和语言的暴力,媒体“塑造”着“民意”,“民意”又裹挟着媒体,结果就是关于“彭宇案”的报道无一例外的指向同一个所谓的“事实”中国社会的道德滑坡已经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这,无疑是“媒介审判”的极端体现。,三、关于南京“彭宇案”的分析,四、“媒介审判”何谓,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做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量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媒介审判的报导在事实方面往往是片面的、夸张的,以至是失实的。它的语言往往是煽情式的,力图激起公众对当事人憎恨或者同情一类情绪。它有时会采取炒作的方式,即由诸多媒体连手对案件作单一向度的宣传,有意无意地压制了相反的意见,它的主要后果是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魏永征 2002),四、“媒介审判”何谓,从“孙志刚案”到“彭宇案”媒体报道过程中的“议程设置”媒介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公众瞩目的焦点和对社会环境的认知长期以来社会整体对于道德滑坡和信任危机的担忧对于“好人没好报”的有意放大公众的语言狂欢与疯狂的新闻点击,五、“沉默的螺旋”理论,“沉默的螺旋”(The Spiral Of Silence)描述了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并且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使这类观点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五、“沉默的螺旋”理论,天津“许云鹤案”从法律到道德,从网络到现实校长撑腰体、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 从一开始就默认了许云鹤的说法,将“许云鹤案”定义为助人为乐反被讹诈的又一个典型案例,并以此为基础延伸出关于道德滑坡和诚信危机的讨论,无疑再次加剧了舆论的偏向性,五、“沉默的螺旋”理论,“小悦悦事件”2岁和18个路人旁观者效应情绪化的道德拷问和无休止的语言暴力语言暴力披着所谓“民意”的外衣在这样一个群氓时代狂飙突进媒体的责任到底在哪里?,六、媒体的责任与伦理,六、媒体的责任与伦理,六、媒体的责任与伦理,六、媒体的责任与伦理,从“唱赞歌”到“坏消息综合症”从“传者中心”到“受众中心”新闻伦理与行业自律社会公器、社会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