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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及防治知识,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单永乐电话:053182919908 手机:邮箱:,目 录,一、职业卫生常识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辨识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 四、个体防护,一、职业卫生常识,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一)国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历程 早在公元前460-377年,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第一个认识到铅是腹绞痛原因的人。中欧的阿格里科拉(Agricola,1494-1555年)于16世纪出版了论冶金一书。同一时期,意大利的拉马兹尼(Ramazzini,1633-1714年)于1700年出版了论手工业者疾病,该书描述了50多种职业病,被誉为职业医学之父。英国国会在1802年颁布的学徒健康法被认为最具代表性,成为了现代劳动法律制度诞生的标志。1906年英国颁布了工人赔偿法,将6种职业病纳入工伤赔偿范围,由此开创了将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纳入一体化管理的历史。,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一)国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历程 1970年,美国颁布了世界首部职业安全卫生法,并组建了“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局”及“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研究所”。1972年日本颁布了工业安全卫生法;1973年法国也颁布了相关法律;1974年英国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1990年韩国颁布了工业安全健康法;当前,国际上将职业安全和卫生统称为“职业安全卫生”,是“跨世纪的综合学科”,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一些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机构,如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职业安全健康局、国际职业安全健康信息中心、国际劳动监督协会、国际职业卫生学会、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等。,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发展概况 早在公元10世纪,宋朝的孔平仲就曾指出,采石人所患肺部疾病是由于“石末伤肺”所致。明代,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1593年)中明确提到了铅矿工人的铅中毒。1954年起,我国开始建立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的防治机构。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三大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据统计,我国涉及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有20多种,各类标准、规范达160多种,特别是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已经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发展概况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90条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修改着重解决三方面的问题:强化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职责;职业病诊断鉴定难问题;监管体制不顺畅的问题。,一、国内外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发展概况 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目前我国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各类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卫生部和安监总局依法批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诊断及鉴定机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专业的高校都日渐增多。科学研究方面,自国家“七五”规划开始,一些重点职业病(尘肺、职业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中毒性肝病、职业性哮喘)的诊断、发病机制与防治研究被列为国家科技攻关课题。此外,全国性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术会议每5年召开一次,职业卫生专业学组包括粉尘与尘肺学组、职业病学组、职业流行病学学组、劳动心理与健康学组、人类工效学学组、物理因素学组等的会议也每两年召开一次。,二、职业卫生的概念,(一)职业健康(卫生)概念 职业健康=职业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职业卫生 劳动卫生 工业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国标GB/T15236-2008)定义 职业卫生: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职业卫生名词术语(国标GBZ/T224-2010)定义 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害,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ILO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55号)第3条(e)款:“与工作有关的健康一词,不仅指没有疾病或并非体弱,也包括对于工作安全和卫生直接有关的影响健康的身心因素”1999年ILO体面工作议程(Decent Work Agenda)宗旨:“在自由、公平、有保障和人格尊严的条件下,妇女和男人们都能活得体面而又有效率的工作机会”。,二、职业卫生的概念,(二)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我国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卫生部、劳动保障部):10类115种职业病 1.尘肺:13种(含其他)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含其他)3.职业中毒:56种(含其他)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6.职业性皮肤病:8种(含其他)7.职业性眼病: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9.职业性肿瘤:8种 10.其他职业病:5种 2010年ILO关于职业病名单及职业事故和职业病的登记与报告建议书(第194号建议书,简称2010年职业病名单建议书),二、职业卫生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二、职业卫生的概念,职业卫生标准: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由法律授权部门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技术要求。职业接触限值: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二、职业卫生的概念,最高容许浓度(MAC)是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和任何工作地点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漂移限值(EL)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应用分析,二、职业卫生的概念,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应遵循三级预防的原则开展工作:一级预防(primary prevention,病因预防):又称病因预防,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工艺、技术和材料,合理利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减少劳动者职业接触的机会和强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二级预防(secondary prevention,发病预防):又称发病预防,通过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结合环境中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以早期发现劳动者所遭受的职业危害。三级预防(tertiary prevention,临床预防):对患有职业病和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进行合理的治疗和康复。,三、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三、职业病的特点,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这一目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类种疾病。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三、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发病;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和识别的,切其强度或浓度需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3.在接触同一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数量的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4.如能早期诊断、及时治疗、妥善处理,愈后较好,康复较易。,四、职业性病损,职业性病损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所致)的各种职业损伤的统称。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和职业性疾患。而后者又包括职业病和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两大类。(一)工伤(二)职业病(三)工作有关的疾病 工作有关的疾病,与职业病有所区别,它具有三层含义:1)与职业因素有关,但其不是唯一的病因。2)职业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疾病暴露或病情加剧恶化。3)调离该职业或改善工作条件可使疾病缓解或停止发生。,1.肌肉和骨骼疾患 腰背痛、颈肩痛、职业性痉挛2.呼吸系统疾患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咽喉疾患 3.心血管系统疾病 高血压、冠心病4.消化系统相关疾病 溃疡病,常见的相关职业疾病,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辨识,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随分类标准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1、按危害因素的来源分类(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2、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 有毒物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2、物理因素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 电离辐射:如X射线、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源物等。,(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中所致危害。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四)其他因素,个人因素,如个人生活习惯的不良,如过度饮酒、缺乏锻炼等。社会经济因素,如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的投入和管理带来影响。另外,如职业卫生法制的健全、职业卫生服务和管理系统化,对于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和减少作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也是十分重要的。,生产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使人致病的寄生虫、微生物、细菌、病毒等生物体,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不良气象条件及异常气压噪声和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温度过高、过低空气湿度过高、过低强热辐射有害气流气压过高、过低,电离辐射:如X射线、射线、中子流等非电离辐射:包括高频、超高频、微波红外线、激光、紫外线,过强的劳动强度过长的劳动时间不合理的作业方式设计不合理的工具、设备,自然环境的有害因素,如太阳紫外线辐射工艺环境的有害因素,如烘房的高温人工环境的有害因素,如照明不足不合理的厂房设计或设备布置造成的有害因素,如辐射源布置在作业人员密集的地方,危害因素的种类,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于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且在同一工作场所中可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及其在时间、空间的分布会随着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外界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论进行何类监测,在现场监测工作之前都必须对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出全面的识别,确定检测项目和拟定检测方案,为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识别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对危害因素的识别不够准确,轻则可使评价报告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受到局限,重则可造成评价报告结论的严重失误。只有对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与分布情况,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方式、途径、程度等有了全面、准确、客观地辨识,才能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作出科学的评价。因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的“灵魂”,是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前提。,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3.健康监护工作:健康监护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与分析,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的影响及其程度,掌握作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是前提,通常需针对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决定检查项目。,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过程中除了要有典型的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结果支持外,还必须有职业接触史的支持。对患者职业接触史的判定过程,就是对患者职业活动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识别的过程。因此,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也离不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5.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行政监督的一部分,是保证职业卫生法规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监督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状况,还是督促与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防护,首要问题就是要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正确识别,只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性识别和定量分析后,才可依法作出正确的监督结论。,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6.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的核心是通过由因(危害因素)查果(病人)和以果(病人)找因(危害因素)的研究,探索病因。前者是借助剂量反应(效应)关系对有害因素的“定量”识别;后者是根据统计推断原理对未知危害因素的“定性”识别。,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1.全面识别原则:对于一个建设项目,特别是工艺复杂的建设项目来讲,其整个生产过程中所包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错综复杂的。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时,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有娴熟的专业基础知识,包括职业卫生、卫生工程、卫生检验等,同时还要有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和工业技术常识。在识别过程中,首先应遵守全面识别的原则,从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工艺流程、流料流程、维修检修等多方面入手,逐一识别,分类列出,然后对因素的危害程度作出进一步的识别。不仅要识别正常生产、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还应分析开车、停车、检修及事故等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偶发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原则,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原则,2.主次分明原则:全面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遗漏。而筛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则是为了去粗取精,抓住重点。在工作中,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既往检测资料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筛选重点,抓住起主导作用的危害因素。此外,每一种危害因素因其自身的理化特性、毒性、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浓度(强度)及接触机会等的不同,对作业人员的危害程度相差甚远。因此,在识别过程中应做到主次分明,避免面面俱到,分散精力。,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1.类比法:类比法是利用与拟建项目类型相同的现有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资料进行类推的识别方法。类比法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中最常用的识别方法,其优点是通过对类比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和实际检测后,可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直观定性和定量描述,缺点是识别对象与类比对象之间因可能存在的生产规模、工艺路线、生产设备等差别,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的差异。在实际工作中,完全相同的类比对象是十分难找的。因此在进行类比定量识别时,应根据生产规模等工程与卫生防护特征、生产管理、以及其它因素等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2.经验法:经验法是依据其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借助自身经验和判断能力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的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传统行业中采用传统工艺的工作场所的识别。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识别准确性受评价人员知识面、经验和资料的限制,易出现遗漏和偏差。为弥补其不足,可采用召开专家座谈会的方式交流意见、集思广义,使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结果更加全面、可靠。,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3.检查表法:为了系统地识别工厂、车间、工段或装置、设备以及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事先将要检查的内容,以提问方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系统检查的方法叫检查表法。它的应用可克服其它方法不系统、不全面、重点不突出等缺点,作为一种定性识别的方法有着广泛的用途。缺点是检查表的通用性差,对于不同行业、不同工艺的项目需要编制不同内容的检查表,且编制一张完整有效的检查表技术难度较大。该法适用于对传统行业传统工艺项目的识别,并应结合经验法一同使用。,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4.工程分析法:工程分析法是对识别对象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布局、化学反应原理、所选原辅材料及其所含有毒杂质的名称、含量等进行分析,推测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建设项目,找不到类比对象与类比资料时,利用工程分析法来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最有说服力。,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5.实际检测法:实际检测法是采用仪器对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采样分析的方法。可用于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量识别,也可用于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性识别;可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同样也可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实测法所得结果客观真实,往往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论和卫生监督结论的重要依据。缺点是投入的人力、物力大、时间长,测定项目不全或检测结果出现偏差时易导致识别结论的错误或遗漏。,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6.理论推算法:理论推算法是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量识别的方法。利用有害物扩散的物理化学原理,或噪声、电磁场等物理因素传播与叠加原理定量推算有害物存在浓度(强度)。如利用毒物扩散数学模型可预测与毒物散发源一定距离的某工作地点的毒物浓度,可利用噪声叠加原理预测工房内增加噪声源后噪声强度的变化。该方法是风险评价中最基础的方法。,五、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一)引起职业病 劳动者长期在有职业病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等途径进入体内,天长日久,超过了人体代偿功能所承受的限度,造成机体特定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甚至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劳动能力,这种疾病就称为职业病。不同的危害因素可引起临床症状不同的职业病。,(二)引起职业性多发病 劳动者长期在有毒有害物质环境下作业,虽没有引起的职业病,但可能引起人体免疫功能下降,对非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抵抗力降低,使发病率增高或病情加重,如:矿工中消化性溃疡、肺结核等。(三)引起生产性伤亡 如空气中的易燃易爆粉尘浓度过高,遇火发生爆炸而发生工伤事故。(四)致癌和致畸胎 据目前所知,物理因素中的放射性物质,如X射线和紫外线;化学因素中的多环芳香烃类、有机醚类和有机酯类化合物;一些金属和盐类等都有比较明显的致癌作用或是能使人体遗传基因发生改变,而导致不孕、早产和胎儿畸形,甚至遗传给下一代。,职业病危害的致病条件,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造成损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接触机会。2、一定的接触方式。3、有一定的接触时间。4、有一定的接触强度(浓度)。劳动强度的大小也影响损害程度。强体力劳动可以使劳动者呼吸量增加,血液循环加快,从而增加人体对有害物质的吸入量。,在同一生产环境从事同一种作业的工人中,发生职业性危害的机会和程度有极大差别,这主要取决于如下因素:1、遗传差异。2、年龄、性别的差异。3、身体营养状况差异。4、文化水平和生活习惯差异。,矿井生产系统,五、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依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矿井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1、粉尘类: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矽尘、煤尘、水泥尘、砂尘,其次为辅助生产过程中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木粉尘和其它粉尘;2、化学物质类: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甲烷、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氯、氮气、放射性物质(氡气)等;3、物理因素:主要为高温、噪声、局部振动等;4、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环节,一、粉尘类矽尘可能存在于矿井的井下岩巷凿岩、岩巷爆破、岩巷装载、出矸推车、喷浆砌碹、岩巷掘进、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运输、井下通风等过程中;煤尘是煤矿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存在于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机械采煤、采煤装载、采煤运输、采煤支护、井下通风、采煤辅助、选煤运输、筛煤、煤块破碎等过程中;水泥尘主要存在于矿井的喷浆砌碹、煤巷加固过程中;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存在机修车间;木粉尘存在于坑木加工房。,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环节,二、化学物质井下主要存在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水处理站存在硫化氢、二氧化氯。锰及其化合物存在于机修车间及电焊作业。煤矿围岩和煤系地层中含有一定含量的铀和镭,氡气是铀和镭衰变而成的放射性气体。根据有关调查,煤矿井下氡气浓度是地面环境的10倍。,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环节,三、物理因素根据测温资料,煤层底板温度与埋深成正比关系。经换算,3煤层底板深度750m以深为大于37的二级高温区;亦即本井田可采煤层基本上都处于二级高温区内。噪声与振动的来源于气动凿岩工具的空气动力噪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的振动、摩擦、碰撞产生的机械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1、掘进生产本矿投产时设计共配备4个掘进工作面,其中煤巷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2个,岩巷综掘工作面1个,岩巷普掘工作面1个。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割煤,打锚杆眼、工作面装岩(煤)及运输会产生大量的矽尘、煤尘及噪声;钻眼作业产生局部振动及噪声,局部通风机运转时产生噪声,普掘工作面爆破、装岩产生的噪声。掘进作业同时伴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2、综采生产矿井投产后开采3煤层期间,采煤工作面割煤、破碎机破煤、工作面运输会产生大量的矽尘、煤尘及噪声;采煤作业同时伴有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顶板冒落时可产生矽尘、煤尘,物体撞击的噪声,同时伴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溢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3、井下原煤运输系统井下原煤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作业可产生矽尘、煤尘,同时伴有有毒有害气体的益出;运输机械会产生噪声,并伴随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4、井下辅助运输系统井下大巷运输采用蓄电池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辅助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煤尘及矽尘,同时伴随有设备的噪声。5、地面生产系统地面原煤生产系统破碎、运输过程中存在煤尘、噪声、振动等危害。地面储煤场和矸石山存在煤粉尘和岩粉尘等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6、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矿井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包括通风、压风、水泵、采暖供热系统、矿井水及生活水处理系统、地面检(维)修系统、供电系统等辅助生产系统。地面辅助生产系统均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噪声,在检维修过程中存在噪声及砂轮磨尘、手传振动、电焊烟尘、木粉尘、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水处理车间内存在硫化氢、二氧化氯等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1、粉尘类矿井粉尘产生于采掘、运输等工艺环节,粉尘一般粒径为75m以下的细微颗粒,粒径小于5um的粉尘叫呼吸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最大。矿井生产过程中尘源较广泛,对工人健康和安全生产危害很大。井下粉尘还会污染作业环境,使作业人员视线不清、感觉不适等,从而引发工伤事故和降低劳动效率。(1)矽尘矿井生产矽尘主要存在于机械凿岩、破岩、打眼、爆破、运煤(矸)等作业环节。矽尘可能产生的职业病为矽肺病。矽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矽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2)煤尘矿井生产煤尘主要存在于煤巷打眼、爆破、煤巷加固、采煤机割煤、落煤、原煤转载及运输、巷道支护、筛分破碎等作业环节。煤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煤工尘肺。采煤工尘肺是由于在煤炭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煤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对煤矿工人身体健康危害最大的职业病。(3)水泥尘矿井生产水泥尘主要存在于砌碹、锚喷、拌料、巷道加固等作业环节。水泥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水泥尘肺。水泥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的水泥粉尘而引起的一种尘肺病,若长期从事喷浆、锚喷、拌料等工作,防护不当,有可能导致水泥尘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4)电焊烟尘电焊烟尘主要存在于矿井机械设备维修。电焊烟尘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电焊工尘肺。(5)木粉尘木粉尘主要存在于矿井坑木加工过程中。粉尘中含有木焦油,长期吸入会患有慢性鼻炎、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等、甚至致癌,接触皮肤也可能引起过敏性皮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2、化学物质类井下气体分为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氨气等。窒息性气体有瓦斯(甲烷)、氮气等。(1)氮氧化物氮氧化物主要存在于巷道爆破作业、电焊环节。井下放炮过程中会产生NO和 NO2,是氮氧化物主要来源。氮氧化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氮氧化合物中毒。二氧化氮可能引起的职业病有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氮氧化物的危害性:NO作用于神经中枢可引起瘫痪现象和惊厥。NO极易氧化成NO2,毒性为NO的45倍。氮氧化物吸入后与粘膜水分结合形成硝酸、亚硝酸,对人体组织能产生强烈的刺激性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化学性肺炎和支气管炎。氮氧化物中毒主要为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大量氮氧化物气体,引起的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主要对肺组织产生强烈过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可引起支气管和肺水肿,重度中毒者可发生窒息死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2)一氧化碳一氧化碳主要存在于工作面打眼、采煤机割煤、原煤转载及运输、工作面支护等作业环节。井下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放炮、火灾、煤层自燃都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在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和上山掘进头极易发生一氧化碳气体积聚。一氧化碳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的危害性:一氧化碳中毒主要为急性中毒,即吸入较高浓度一氧化碳后引起的急性脑缺氧疾病。一氧化碳进入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和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250300倍,而结合后的离解能力比氧低360倍,因此严重阻碍了人体血红蛋白对氧的吸收作用,致使人体缺氧,引起窒息和死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3)硫化氢硫化氢主要存在于采煤机割煤、原煤装载等作业环节。井下有机物腐烂、硫化矿物水解,井下积水的老塘、采空区和地面水处理,由于煤及矸石中的硫和水作用生成硫化氢蓄积于水中,一旦挠动便会大量逸出而使人中毒。硫化氢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硫化氢中毒硫化氢的危害性:硫化氢有强烈的毒性,臭鸡蛋气味,可燃烧,有爆炸性。少量的硫化氢可导致眼及呼吸道刺激,引起不适,硫化氢中毒主要为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大量硫化氢气体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为主的多器官损害的全身性疾病。硫化氢为化学性窒息性气体,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主要表现为眼刺痛、咽部灼热感、咳嗽等刺激症状,严重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及肺炎,引起呼吸麻痹而死亡。接触浓度较高时,人在数秒到数分钟即发生昏迷乃至死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4)二氧化硫煤层含有硫,故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二氧化硫中毒。二氧化硫的危害性:二氧化硫有刺激性,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腐蚀作用。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而产生中毒作用,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急性中毒为短时间内接触高浓度的二氧化硫气体引起,严重者可出现昏迷或窒息死亡。慢性中毒为长时间接触低浓度二氧化硫,经长期刺激使嗅觉迟钝、味觉下降,出现慢性鼻炎、咽炎、支气管炎,并伴有头痛、头晕、乏力等全身症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5)氨气氨气主要来源有:井下爆破工作、用水灭火等,部分岩层中也有氨气涌出。氨气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氨中毒。氨气对皮肤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可引起喉头水肿。(6)瓦斯、氮气等窒息性气体矿井瓦斯是指从煤、岩内涌出的以甲烷(CH4)为主的各种有害气体的总成。矿井瓦斯主要存在于井下采掘过程中煤(岩)逸出。井下爆破和生物的腐烂,有些煤岩层中也有氮气涌出。此外,煤矿井下瓦斯甲烷、氮气等单纯窒息性气体其本身无毒,由于其过量存在,会使空气中氧浓度相对降低,造成机体缺氧,氧含量低于17时,可出现呼吸急促,心率过速,低于12时导致昏迷,低于6可发生心跳停止和死亡;另外,在通风不良或不通风的巷道内,当瓦斯中CH4的浓度5%时,则有可能引发燃烧和爆炸。,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7)锰及其化合物在地面和井下采用锰焊条焊接过程中,产生锰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吸入大量新生氧化锰烟尘后数小时出现头昏、头痛、恶心、咽痛、咳嗽、寒战、高热等症状,持续数小时,大汗后热退。短期内吸入大量锰化物粉尘表现为呼吸困难。(8)氡气煤矿围岩和煤系地层中含有一定含量的铀和镭,氡气是铀和镭衰变而成的放射性气体。根据有关调查,煤矿井下氡气浓度是地面环境的10倍。氡气是诱发矿工肺癌的主要原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3、物理因素(1)高温本矿井为立井开拓,根据矿井地质勘探报告中地温概况所述:本矿井恒温带深约50m,恒温带温度为18.9;本区地温梯度平均2.59/100m,即地热增温率1/38.6m,属地温正常区。根据测温资料,煤层底板温度与埋深成正比关系,本矿井煤层埋藏深度大,矿井主要设计开采范围内开采深度为-600m-1200m,经换算3煤层底板-750m以深为地温大于37的二级高温区,亦即本井田可采煤层基本上都处于二级高温区内,采掘工作面温度超过37。因此本井田地下热害严重,井下高温对工人劳动效率和人身健康有很大影响,环境温度的升高,工人生产效率明显下降。作业人员的心情易于烦躁不安,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能力差,并出现中暑现象。根据其他高地温矿井的治理经验,在此地质条件下,井下通风降温不能解决井下高温问题,需采取机械降温措施。井下存在高温,高温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中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2)全身振动及手传振动全身振动主要存在于井下生产系统中的综采、综掘及支护作业环节和地面生产系统中的筛分破碎作业环节,包括采煤机、破碎机、掘进机的运行以及锚杆打眼、筛分破碎等工序。全身振动能引起前庭功能兴奋性异常,而引起协调障碍,眼球颤动等;还可能引起内分泌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和植物神经功能等一系列改变,并能产生不良的心理效应,如疲劳、劳动能力减退等。全身振动常引起足部周围神经和血管的改变,脚痛、感觉轻度减退或过敏,小腿及脚部肌肉有触痛,足背动脉搏动减弱,趾甲床毛细血管痉挛倾向,脚部皮温降低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2)手传振动产生于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凿岩、打眼、岩巷装载、岩巷掘进等作业环节。手传振动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对神经系统的影响:手传振动首先引起末梢神经改变,常以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的形态出现,呈现“手套”型感觉障碍。手麻、手痛、手胀、手僵、手多汗、手无力等往往是较早出现的症状,同时还可出现肢体末端感觉减退,甚至痛觉消失。手传振动可引起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睡眠障碍、食欲减退、指甲松脆、营养障碍以及手汗、手颤等,进而影响内脏器官的功能。对循环系统的影响:手传振动可引起外周循环及其调节机能障碍,早期可出现手部特别是手指皮肤温度降低,冷水负荷试验或振动负荷试验以后,皮温降低的程度更明显,皮肤温恢复速度较慢,恢复时间延长。晚期还可引起末稍血管的器质性变化,导致局部振动病,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变白。对骨-关节系统的影响:手传振动可导致骨和关节发生改变,骨骼病变多发生在指骨、掌骨、腕骨和肘关节。X线检查可见骨质增生、骨皮质增厚,爪粗隆肥厚,骨质疏松,空泡形成,囊样变,骨岛形成,骨关节变形的影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环节,(3)噪声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凿岩工具的空气动力噪声,设备在运转中的振动、摩擦、碰撞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电动机等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噪声。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和场所主要有:空压机和空压机房;通风机和通风机房;局部通风机、采掘作业风钻;水泵和水泵房;绞车和绞车房;动筛车间及振动筛、破碎设备;主厂房及产品煤脱水设备;破碎设备和破碎作业场所;凿岩设备和凿岩工作面;运输设备和设备通过的巷道;装岩机和装岩作业场所;机修车间等。瞬时噪声多产生于放炮、撞击等。噪声给人带来生理上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损害听力、心脏血管伤害、对睡眠影响等。噪音是伤害耳朵感声器官(耳蜗)的感觉发细胞,一旦感觉发细胞受到伤害,则永远不会复原。急性噪音暴露常引起高血压,在100分贝十分钟下肾上腺激素则分泌升高,交感神经被激动,暴露噪音70分贝到90分贝五年,其得到高血压的危险性高达2.47倍。噪声影响睡眠,造成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