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ppt
TSG R0005-2010,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设计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目录:1、总则2、附件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3、材料4、设计5、附件汽车罐车产品铭牌6、附件汽车罐车(半挂车)产品数据表7、附件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 总 则1.1 目的 为了保障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制定本规程。1.2 移动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单个(或者多个)压力容器罐体(或者瓶体)与走行装置(或者无动力半挂行走机构、定型汽车底盘、框架等)等部件组成,并且采用永久性连接,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路运输或者这些方式联运的运输装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等产品。,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的一般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移动式压力容器:(1)具有装卸介质功能,并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商业运营(注1-1);(2)罐体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3)罐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500L(注1-3);(4)装运介质为气体(注1-4)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注1-5)的液体(注1-6):,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注1-1:虽然具有装卸介质功能,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使用,但不参与铁路、公路或者水路商业运营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应当按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注1-2:工作压力,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罐体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注1-7)。注1-3:容积,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单个罐体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注1-4:气体,是指在50时,饱和蒸汽压力大于0.3MPa(绝压)的物质或者20时在0.1013MPa(绝压)标准压力下完全是气态的物质。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冷冻液化气体、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他类别物质的蒸汽的混合物、充有气体的物品和烟雾剂。其中:(1)压缩气体,是指在-50下加压包装供运输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这一类别包括临界温度小于或等于-50的所有气体。(2)液化气体,是指在温度大于-50下加压包装供运输时部分是液态的气体。液化气体可分为:a)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在-50和65之间的气体;b)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65的气体。(3)溶解气体,是指加压包装供运输时溶解于液相溶剂中的气体。(4)冷冻液化气体,是指液化气体在压力储运时,临界温度低于-50时,由于温度低而部分气体处于液态。注1-5: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注1-6:液体,是指在50时饱和蒸气压不大于0.3MPa(绝压)或在20和0.1013MPa(绝压)压力下不完全是气态或在0.1013MPa(绝压)标准压力下熔点或起始熔点等于或低于20的物质。注1-7:本规程所指压力(包括工作压力、饱和蒸汽压力等)除注明外均为表压力。,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工作压力 operating pressure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注1:“正常工作情况”是指在连续正常操作的生产过程中,该容器能够在其规定的设计条件(环境、物料、温度、压力等)范围内正常、安全运行的状态工作温度 operating temperature 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内物料的温度。注1:国内外压力容器行业的技术文件中,“工作温度”均指物料的温度。注2:一台容器内不同部位的物料温度可能不同,必要时应分别指出各部位工作温度。注3:根据工作温度,必要时还应考虑容器环境温度影响,通过传热计算或工程实际经验来确定容器元件的金属温度。注4:元件的金属温度(metal temperature)是指沿元件金属截面的温度平均值。沸点:boiling point 液体开始沸腾时的温度;特指液体的蒸汽压等于外部压力时的温度,因此,沸点随压力的减少而降低临界温度,使物质由气相变为液相的最高温度叫临界温度。每种物质都有一个特定的温度,在这个温度以上,无论怎样增大压强,气态物质不会液化,这个温度就是临界温度。降温加压,是使气体液化的条件。但只加压,不一定能使气体液化,应视当时气体是否在临界温度以下。因此要使物质液化;首先要设法达到它自身的临界温度。水的临界温度为374,远比常温度要高,因此,平常水蒸汽极易冷却成水,有些物质如氨、二氧化碳等,它们的临界温度高于或接近室温,对这样的物质在常温下很容易压缩成液体。有些物质如氧、氮、氢、氦等的临界温度很低,其中氦气的临界温度为一268。要使这些气体液化,必须相应的要有一定的低温技术,以使能达到它们各自的临界温度,然后再用增大压强的方法使它液化。通常把在临界温度以上的气态物质叫做气体,把在临界温度以下的气态物质叫做汽体。,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临界压力critical pressure 物质处于临界状态时的压力(压强)。就是在临界温度时使气体液化所需要的最小压力。也就是液体在临界温度时的饱和蒸气压。在一定的温度下,与同种物质的液态(或固态)处于平衡状态的蒸汽所产生的压强叫饱和蒸汽压,它随温度升高而增加。如:放在杯子里的水,会因不断蒸发变得愈来愈少。如果把纯水放在一个密闭的容器里,并抽走上方的空气。当水不断蒸发时,水面上方汽相的压力,即水的蒸汽所具有的压力就不断增加。但是,当温度一定时,汽相压力最终将稳定在一个固定的数值上,这时的汽相压力称为水在该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力。当汽相压力的数值达到饱和蒸汽压力的数值时,液相的水分子仍然不断地气化,汽相的水分子也不断地冷凝成液体,只是由于水的气化速度等于水蒸汽的冷凝速度,液体量才没有减少,气体量也没有增加,液体和气体达到平衡状态。所以,液态纯物质蒸汽所具有的压力为其饱和蒸汽压力时,汽液两相即达到了相平衡。饱和蒸汽压是物质的一个重要性质,它的大小取决于物质的本性和温度。饱和蒸汽压越大,表示该物质越容易挥发。,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3.2 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1)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铁路罐车还需要满足附件A的规定;(2)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汽车罐车还需要满足附件B的规定;(3)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罐式集装箱还需要满足附件C的规定;(4)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真空绝热低温罐体还需要满足附件D的规定;(5)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还需要满足附件E的规定。,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B1.2 汽车罐车 汽车罐车是指由压力容器罐体与定型汽车底盘或者无动力半挂行走机构等部件组成,并且采用永久性连接,适用于公路运输的机动车。B1.3 型式试验 汽车罐车应当按照型号,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B1.4 监督管理(1)汽车罐车的设计、制造、维修和改造、运输和使用、检验检测及充装等除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当执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及公安部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国务院交通运输及公安等主管部门及其各级管理机构负责汽车罐车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B2 设 计B2.1 基本要求(1)汽车罐车的设计为整车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对整车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汽车罐车的设计除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GB 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和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2)汽车罐车应当选用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认可并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的定型汽车底盘,底盘或者无动力半挂行走机构制造单位应当向订购单位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3)汽车罐车单车在空载、静态状态下,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4)汽车罐车设计时,应当根据轴载参数、罐体和附件以及介质的质心参数,计算与校核整车在空载和满载两种工况下的轴载质量;轴载质量的分配,应当基本符合原车型底盘或牵引车所规定的参数,并且不得超过底盘的最大允许轴载质量;,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5)半承载式半挂车车架应当进行结构强度校核;(6)罐体与底盘的连接结构和固定装置应当牢固可靠,满足运输要求,支座与罐体的连接部位应当进行局部应力校核;(7)汽车罐车的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65%,并且不大于3.5m;(8)汽车罐车应当避免上装部分的布置对底盘车架造成集中载荷,尽可能将其转化为均布载荷,改善受力状况。,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B2.2 结构要求(1)汽车罐车应当设置后保险杠,并且应当保证后保险杠外端面距罐体后封头及所有与罐体后部连接的管路、阀门、仪表、法兰等附件的外端面的距离不小于150mm;(2)汽车罐车每侧应当装备一只5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4kg以上的1211型灭火器,灭火器应当安装牢靠,取放方便;(3)装运易爆介质的汽车罐车发动机的排气管应当改装到前保险杠下,管口指向左侧;(4)汽车罐车的制动装置与制动性能、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5)半挂车支撑装置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支撑装置的布置应当不影响牵引车的转向行驶,半挂车的前回转半径及后间隙半径应当满足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6)罐体上的支座、底座圈及其他型式的支撑件应当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罐体与底盘的支座连接的结构形式可采用V形支座、鞍式支座等结构形式。,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B3 制 造B3.1 制造单位汽车罐车的制造为整车制造,制造单位应当对汽车罐车的制造质量负责。汽车罐车的制造单位应当按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整车制造资质许可后,方可批量制造。B3.2 底盘进厂检验要求改装用汽车二类底盘应当进行进厂检验,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外观检查:表面无缺损变形,油漆无脱落,电器设备线路装卡可靠,开关与指示灯、音响讯号一致;(2)行驶检查:汽车起步平稳,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变速器、取力器换挡平稳,转向操纵灵活;发动机运转正常,怠速稳定,排气无沉重声,化油器无回火;各种仪表指示正常;无泄漏、异响、振摆和松脱等现象;(3)制动性能检查:空车在干硬路面上,紧急制动距离不得超过原车参数,车辆任何部位不得超出3m宽的试车道路;(4)随车文件及工具附件检查: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应当齐全,随车工具附件应当齐备;合格证内容应当与实物的车辆识别代码编号、发动机编号相一致。,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B3.3 其他要求(1)避免在汽车罐车车架应力集中区内进行钻孔或焊接;(2)汽车罐车罐体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纵向中心平面应当重合,偏差不大于6mm,罐体与底盘的连接应当合理、牢固。,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B4 使用管理B4.1 罐体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检查汽车底盘及其走行部分应当进行日常检修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罐体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检查内容至少如下:(1)罐体漆色是否完好,保温层、真空绝热层的保温性能是否失效;(2)罐体标志是否清晰、完好;(3)紧急切断阀以及相关的操作阀门是否置于闭止状态;(4)安全附件的性能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失灵、损坏、泄漏等;(5)承压附件(阀门、快装接头、装卸软管等)的性能检查,是否失灵、损坏、泄漏等,阀门的操作手柄或者手轮是否齐备;,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6)紧固件是否连接牢固、齐全、完好;(7)罐体压力、温度是否异常及明显的波动;(8)检查罐体各密封面有无泄漏;(9)随车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备品件是否齐全、完好有效;(10)罐体与底盘连接紧固装置是否完好、牢固。,附B汽车罐车附加安全技术要求,B4.2 真空绝热低温汽车罐车更换走行部分的要求对于在用真空绝热低温汽车罐车,更换其走行部分的要求如下:(1)汽车罐车走行部分的更换,应当由罐车原制造单位进行,或者由具备真空绝热低温汽车罐车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2)负责更换汽车罐车走行部分的制造单位应当对所更换汽车罐车的质量负责,改造前需对原汽车罐车资料、罐体和管道及其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完成更换走行部分的汽车罐车,其各项指标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要求,提供汽车罐车改造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3)汽车罐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制造单位提供的汽车罐车改造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机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以及汽车罐车登记资料向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车牌号码及IC卡中相关信息,其他登记信息如未发生变化可不变。,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4 不适用范围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移动式压力容器:(1)安装在船舶或者铁路机车车辆上的;(2)国防或者军事装备用的;(3)罐体为非金属材料制造的;(4)正常运输使用过程中罐体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包括在进料或者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5 移动式压力容器范围的界定本规程适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范围包括罐体(或者瓶体)、走行装置(或者无动力行走机构、定型汽车底盘、框架等),以及承压管路、安全附件、承压附件等。1.5.1 罐体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罐体(以下简称罐体)界定在下述范围内:(1)罐体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2)罐体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3)非受压元件与罐体的连接焊缝。罐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壳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接管、凸缘、法兰和法兰盖板等。1.5.2 承压管路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承压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采用焊接或者法兰等方式连接的管路及管路中的管件、接头等。1.5.3 安全附件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安全装置、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测量装置、液位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真空绝热低温罐体外壳爆破装置(以下简称外壳爆破装置)、阻火器、导静电装置等。1.5.4 承压附件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承压附件包括装卸阀门、装卸软管和快速装卸接头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6 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 本规程规定了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1.7 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的特殊处理规定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相关单位应当将有关的设计、研究、试验等依据、数据、结果及其检验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方可进行试制、试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8 引用标准 本规程的主要引用标准(以下简称本规程引用标准,注1-8)如下:(1)GB 150钢制压力容器;(2)JB 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3)GB/T 10478液化气体铁道罐车;(4)GB/T 19905液化气体运输车;(5)JB/T 4781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6)JB/T 4782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注1-9);(7)JB/T 4783低温液体汽车罐车;(8)JB/T 4784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注1-8:本规程的引用标准中,凡是注明年号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明年号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注1-9:JB/T 4782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标准中仅指满足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液体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1.9 监督管理(1)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均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2)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改造、维修、使用、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3)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 材 料2.1 通用要求(1)移动式压力容器的选材应当考虑材料的力学性能、化学性能、物理性能和工艺性能;(2)移动式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规格与标志,应当符合相应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使用方面的要求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在材料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采用其他方法的标志,实施制造许可的压力容器专用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造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5)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向材料使用单位提供质量证明书,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盖有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6)对于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钢板质量证明书份数;由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分别为每张钢板出具质量证明书;(7)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压力容器专用钢板除外);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容器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2 熔炼方法 移动式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应当是氧气转炉或者电炉冶炼的镇静钢。对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钢板和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钢板,以及用于设计温度低于零下20的低温钢板和低温钢锻件,还应当采用炉外精炼工艺。killed steel 根据冶炼时脱氧程序的不同,钢可分为沸腾钢、镇静钢和半镇静钢。镇静钢为完全脱氧的钢。通常注成上大下小带保温帽的锭型,浇注时钢液镇静不沸腾。由于锭模上部有保温帽(在钢液凝固时作补充钢液用),这节帽头在轧制开坯后需切除,故钢的收得率低,但组织致密,偏析小,质量均匀。优质钢和合金钢一般都是镇静钢镇静钢炼钢时采用锰铁、硅铁和铝锭等作为脱氧剂,脱氧完全。这种钢液铸锭时能平静地充满锭模并冷却凝固,故称为镇静钢,代号为“Z”。镇静钢虽成本较高,但其组织致密,成分均匀,含硫量较少,性能稳定,故质量好。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等重要结构工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低合金钢:合金元素总量小于3.5%的合金钢叫做低合金钢。低合金钢是相对于碳钢而言的,是在碳钢的基础上,为了改善钢的一种或几种性能,而有意向钢中加入一种或几种合金元素.加入的合金量超过碳钢正常生产方法所具有的一般含量时,称这种钢为合金钢。当合金总量低于3.5%时称为低合金钢。合金含量在3.5-10%之间称为中合金钢;大于10%的称为高合金钢.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是奥氏体和铁素体组织各约占一半的不锈钢。在含C较低的情况下,Cr含量在18%28%,Ni含量在3%10%。有些钢还含有Mo、Cu、Si、Nb、Ti,N等合金元素。该类钢兼有奥氏体和铁素体不锈钢的特点,与铁素体相比,塑性、韧性更高,无室温脆性,耐晶间腐蚀性能和焊接性能均显著提高,同时还保持有铁素体不锈钢的475脆性以及导热系数高,具有超塑性等特点。与奥氏体不锈钢相比,强度高且耐晶间腐蚀和耐氯化物应力腐蚀有明显提高。双相不锈钢具有优良的耐孔蚀性能,也是一种节镍不锈钢。低温钢steels for low temperature service 适于在0以下应用的合金钢。能在-196以下使用的,称为深冷钢或超低温钢。低温钢主要应具有如下的性能:韧性脆性转变温度低于使用温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强度;在使用温度下组织结构稳定;良好的焊接性和加工成型性;某些特殊用途还要求极低的磁导率、冷收缩率等。低温钢按晶体点阵类型一般可分为体心立方的铁素体低温钢和面心立方的奥氏体低温钢两大类。,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3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2.3.1 用于焊接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C 0.25%、P 0.035%、S 0.035%。2.3.2 压力容器专用钢中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压力容器专用钢中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钢板、钢管和钢锻件),其磷、硫含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材基本要求,P0.030%、S0.020%;(2)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P0.025%、S0.015%;(3)用于设计温度低于-20并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小于540MPa的钢材,P0.025%、S0.012%;(4)用于设计温度低于-20并且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P0.020%、S0.010%。,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4 力学性能2.4.1 用于受压元件的碳素钢或者低合金钢应当具有良好的塑性,其常温下的力学性能应当符合下述规定:(1)常温下的屈服强度(ReL)标准值应当不超过460MPa,抗拉强度(Rm)上限标准值应当不超过725MPa;(2)焊接结构的材料,常温下的标准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之比不大于0.85。2.4.2 冲击试验要求 用于受压元件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钢管及钢锻件,应当进行夏比(V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试验温度按设计图样的规定,但不得高于-20,试件取样方向为横向。冲击功合格指标(KV2)应当符合表2-1的规定。奥氏体不锈钢钢板的使用温度在不低于-196时,可免做冲击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注2-1:(1)试样取样部位和方法应当符合相应钢材标准的规定;(2)冲击试验每组取3个标准试样(宽度为10mm)。允许1个试样的冲击功数值低于表列数值,但不得低于表列数值的70%;(3)当钢材尺寸无法制备标准试样时,则应当依次制备宽度为7.5mm和5mm的小尺寸冲击试样,其冲击功指标分别为标准试样冲击功指标的75%和50%;(4)对钢材标准中冲击功指标高于表2-1规定的钢材,还需要符合相应钢材标准的规定。,表2-1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钢管和钢锻件)冲击功(注2-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4.3 断后伸长率(1)受压元件用钢板、钢管和钢锻件的断后伸长率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以及相应钢材标准的规定;(2)焊接结构用碳素钢、低合金高强度钢和低合金低温钢钢板,其断后伸长率(A)指标应当符合表2-2的规定:表2-2 钢板断后伸长率指标(注2-2),注2-2:对钢板标准中断后伸长率指标高于本表规定的,则还应当符合相应钢板标准的规定。(3)对采用不同尺寸试样的断后伸长率指标,应当按GB/T 17600.1 钢的伸长率换算 第1部分: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和GB/T 17600.2 钢的伸长率换算 第1部分:奥氏体钢进行换算,换算后的指标应当符合本条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5 钢板超声检测2.5.1 检测要求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用于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壳体时,厚度大于或者等于20mm,以及厚度大于或者等于12mm,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逐张进行超声检测:(1)装运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2)本规程引用标准中要求逐张进行超声检测。2.5.2 检测合格标准 钢板超声检测应当按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规定进行,其合格等级不低于级。,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6 铝和铝合金 移动式压力容器用铝和铝合金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选用,并且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用于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的铝和铝合金,其技术要求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2)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并且设专门场所与碳钢、低合金钢分开存放;(3)铝和铝合金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时,其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含镁量大于或者等于3%的铝合金(如5083、5086),其设计温度范围为-26965,其他牌号的铝和铝合金,其设计温度范围为-269200。,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7 复合钢板 移动式压力容器用复合钢板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选用,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复合钢板复合界面的结合剪切强度,不锈钢-钢复合板不小于210MPa;(2)复合钢板基层材料的使用状态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基层材料(包括钢板和钢锻件)按照基层材料标准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冲击功合格指标符合基层材料标准或者订货合同的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8 钢锻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用钢锻件应当符合JB 4726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 4727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或者JB 4728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锻件的规定。钢锻件级别应当符合下述规定:(1)与罐体内介质接触的,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钢锻件不得低于级;(2)其余锻件不得低于级,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9 保温及遮阳材料 移动式压力容器用保温及遮阳时,其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保温材料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对设备和管路无腐蚀作用,当遭受火灾时不大量逸散有毒气体;(2)保温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和阻火功能;(3)保温层用作减少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放量时,保温材料需要满足在不超过650的温度下保持有效,并且保温层外壳采用熔点大于或者等于700的材料;(4)遮阳材料选用无机、非易燃材料。,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11 新材料的使用2.11.1 未列入引用标准的材料移动式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采用未列入本规程引用标准的材料,试制前材料的研制单位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应当按照本规程1.7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该材料方可允许使用。2.11.2 已列入引用材料对已列入GB 150或JB 4732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钢材和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如果钢材制造单位没有该钢材的制造或者压力容器应用业绩,则应当进行系统的试验研究工作,并且按照本规程1.7的规定通过技术评审,该钢材方可允许使用。2.12 材料投用和标志移植(1)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通过对材料供货单位进行考察、评审、追踪等方法,确保所使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材料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并且在材料进厂时审核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标志;(2)对于不能确定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或者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复验,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后方可投料使用;(3)用于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在分割前应当进行标志移植。,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2.13 焊接材料(1)用于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材料,应当保证焊缝金属的力学性能高于或者等于母材规定的限值,当需要时,其他性能也不得低于母材的相应要求;(2)焊接材料应当满足相应焊材标准和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要求,并且附有质量证明书和清晰、牢固的标志;(3)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并且严格执行焊接材料验收、复验、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制度。2.14 材料代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对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应当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批准,并且在竣工图上做详细记录。,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 设 计3.1设计单位许可资格及责任(1)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资格、设计类别、品种和级别范围的划分应当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规定;(2)总体采用规则设计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局部参照分析设计标准进行移动式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分析计算的单位,可以不取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3)总体采用分析设计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其设计单位除了具有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同时还应当具有相应品种、级别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项目资格;(4)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设计的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5)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向设计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2 设计许可印章(1)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和罐体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设计图样和已经加盖竣工图章的设计图样不得用于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计图样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一致。,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3设计条件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条件。设计条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运输方式(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或者这些运输方式的联运等);(2)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范围、工作温度范围、装卸条件及方式、装卸压力、附加载荷等);(3)使用条件(包括环境温度等);(4)介质组分与介质特性(包括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毒性及爆炸危险程度、腐蚀速率、有害杂质含量等);(5)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6)预期使用年限;(7)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4 设计文件 3.4.1 设计文件基本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规范与标准的选择、主要设计结构的确定原则、主要设计参数的确定原则、材料的选择、安全附件的选择、主要外购部件(如底盘、走行装置、角件等)等的选用说明,同时还应当对所装运介质的主要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特性(毒性及爆炸危险程度、腐蚀特性等)及限制条件(混合介质的组分、有害杂质的含量等)等作出说明;(2)设计计算书,包括整体及罐体强度计算、结构强度应力分析报告(需要时)、罐体容积计算、罐体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以及内外支撑结构强度、传热、轴荷分配、稳定性等需要时的计算;(3)设计图样,包括总图、罐体图、管路系统图等;(4)制造技术条件,包括主要制造工艺要求、检验试验方法等;(5)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等;(6)使用说明书,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适用的介质、装卸阀门仪表等的操作说明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4.2 设计总图及罐体图3.4.2.1 总图及罐体图的审批设计总图及罐体图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并且其总图及罐体图还应当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的批准签字。3.4.2.2 总图的主要内容4料要图上求商选用安全泄放装置。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至少应当注明下列内容:(1)名称、型号及设计制造遵循的主要法规、标准;(2)适用的铁路、公路、水路运输方式或者这些运输方式的联运;(3)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环境温度、介质的毒性和爆炸危险程度及特殊的腐蚀条件等;(4)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温度、设计载荷(包括压力在内的所有应当考虑的载荷)、介质(组分)、腐蚀裕量、焊接接头系数、单位容积充装量或者额定充满率等;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材料应当注明腐蚀介质的限定含量;,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5)主要特性参数,包括移动式压力容器和罐体的主要性能及特性参数;(6)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7)特殊制造要求,如氮气或者惰性气体置换要求等;(8)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要求;(9)预防腐蚀的要求;(10)安全阀、爆破片安全装置及紧急切断阀等的规格、性能参数及连接方式;(11)装卸阀门、装卸软管等的规格、性能参数;(12)移动式压力容器铭牌的位置;(13)装卸管口方位、规格、连接法兰标准等,(14)运输中的气体保护要求,如氮气或其他不溶性气体的封罐压力限制等要求。3.4.2.3 罐体图的主要内容罐体的设计图上,至少应当注明下列内容:(1)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规格、标准及要求;(2)罐体主要设计参数,包括设计温度、设计压力、腐蚀裕量、单位容积充装量或者额定充满率、装运介质及介质的危险特性、罐体容积、焊接接头系数等;(3)无损检测要求;(4)热处理要求;(5)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要求;(6)罐体设计使用年限,如果罐体是疲劳容器应当标明循环次数。,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4.2.4 特殊要求下列情况下对设计总图及罐体图的特殊要求:数容积力容器压力定人或ian这些运输方法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生产(1)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设置有夹套结构时,分别注明内容器和夹套内的试验压力,有特殊要求时注明允许的内外压差值,以及试验步骤和试验要求;(2)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罐体,注明计算厚度、使用中定期检验的要求;(3)不能进行耐压试验的罐体,注明计算厚度和制造及使用的特殊要求;(4)要求保温或者保冷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提出保温或者保冷措施;(5)真空绝热低温移动式压力容器,注明罐体真空绝热形式、真空绝热性能指标、真空设计使用年限等;(6)汽车罐车或者长管拖车的设计总图上注明车辆性能,如牵引车或者底盘发动机功率、设计限速要求、最小转弯半径、满载时轴荷分配、半挂车型号、整车稳定性要求等;(7)铁路罐车的设计总图上注明车辆性能,如车型代号、轨距、最大允许运行速度、载重、自重、自重系数、轴重、车辆定距、换长、通过最小曲线半径、车辆限界要求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5 设计方法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可以采用规则设计方法或者分析设计方法。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基于本规程3.3所述的设计条件,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失效模式和足够的安全裕量,以保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腐蚀性,同时还应当考虑支座、鞍座或其他型式的支撑件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主体的焊接接头的强度要求,确保移动式压力容器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安全。3.6 风险评估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时应当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3.7 节能要求在满足运输及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提倡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轻型化设计;设计人员应当充分考虑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经济性,合理选材,合理确定结构尺寸。,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8 安全系数(1)确定移动式压力容器罐体材料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的最小安全系数,见表3-1表3-3的规定。安全系数低于这些规定时,应当符合本规程1.7的要求。(2)除上述3.8第(1)项的规定以外的确定材料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的最小安全系数,应当按照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确定。表3-1 规则设计方法的安全系数,注3-1:如果本规程引用标准允许采用Rtp1.0,则可以选用该值计算其许用应力。,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注3-2:如果本规程引用标准允许采用Rtp1.0,则可以选用该值计算其许用应力。,表3-2 分析设计方法的安全系数,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表3-3 螺柱(螺栓)的安全系数,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3.9 介质的分类及危害性介质的分类和品名编号介质的分类是指按照危险货物具有的危险性或者最主要的危险性划分的类别,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危险货物介质的分类和品名编号按照GB 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和GB 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培训教材,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