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docx
硕Hi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二O二O年九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1.5 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 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2.2 指挥部办公室2.3 镇(园区)指挥机构2.4 工作组及专家组3应急准备3.1 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3.2 隐患排查3.3 储备物资3.4 队伍建设3.5 社会动员4监测预警4.1 监测预测4.2 预警级别4.3 预警发布4.4 预警响应4.5 预警解除5信息报告及发布5.1 信息报告内容5.2 信息上报5.3 信息发布6应急响应6.1 响应分级6.2 响应启动6.3 IV级响应6.4 6级响应6.5 Il级响应6.61 级响应6.62 急结束7灾后恢复与重建7.1 善后处置。7.2 社会援助7.3 调查与评估8应急保障8.1 资金保障8.2 技术保障9.1 预案管理与更新9.2 奖励与责任9.3 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9.4 预案解释部门9.5 预案实施时间附件1冰雪灾害天气预警级别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扬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以及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1.4.2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1.4.4 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驻场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1.5灾害分级依据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县气候特点,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高到低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灾害、II级(重大)灾害、In级(较大)灾害、IV级(一般)灾害四个级别。1.5 .1I级灾害全县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2/3以上镇(园区)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1.5.1 11级灾害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2以上镇(园区)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1.5.2 In级灾害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3以上镇(园区)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1.5.3 IV级灾害全县部分地区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2个以上镇(园区)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2组织指挥体系2. 1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3. 1.1指挥部机构组成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发生极端性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县人民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局、县文旅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县公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扬山县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扬山人寿保险公司、扬山人保财险公司的相关负责同志。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4. 1.2县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指挥机构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况请求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场人民部队、武警部队给予支持;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5. 1.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负责组织县内媒体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灾情信息的研判、综合、分转,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上报和信息管理;分配抗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指导各镇(园区)开展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据民政救助政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家庭及时纳入民政救助对象。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指导县内道路沿线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公路维护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县内道路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企业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灾后恢复生产;协调药品、医疗器械、融雪剂等生产供应工作。县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县内高速公路的调度,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采取限制车速、警车压速带道等多种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疏散;必要时,对县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负责县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的清障施救;指导各地加强对县内干道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对车辆通行进行合理分流,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县财政局:编制县级财政灾害救助资金预算,筹集并按规定程序下拨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局):负责将减灾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开展灾区价格动态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助开展灾情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县住建局:指导组织开展危房鉴定;组织专家赴灾区提供技术服务,帮助指导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县城管局: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供气等受损公共设施的抢修;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动员各单位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干道、桥梁等,尽快恢复城市交通。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赴灾区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县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林农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林农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林业生产。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做好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做好教育部门灾情的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医疗救援工作。县电力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和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扬山县火车站:负责组织扬山县铁路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滞留旅客的运输计划调度,保障铁路运输畅通;统计、报告火车站滞留人员数量。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碘部队、县武警中队、民兵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伍:按有关程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对各级政府及成员单位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负责组织通信网络以及各通信企业救灾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其它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2.2 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向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发出灾情综合预警信息;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 镇(园区)指挥机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视情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抗灾救灾工作。2.4 工作组及专家组县指挥部视情指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组,共成立交通和社会治安保障组、市场供应组、公用事业保障组、应急救援及医疗卫生组、灾害监测组、生活救助组、综合协调组等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交通和社会治安保障组: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扬山县火车站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县内主次干道、桥梁、铁路的铲雪除冰作业,道路交通疏导管制工作,以及保障客货运输安全和滞留司乘人员、旅客生活安排,指导镇(园区)公路畅通、安全等工作;社会面控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市场供应组:县发改委牵头,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保证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平稳供应,以及交易市场建筑、设施安全等工作。公用事业保障组:县城管局牵头,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保障城市水、电、气、热有序供给,通信、客运(指公交车、出租车、长短途客运车,下同)、广播电视畅通,以及树木养护、倒伏清理等工作。应急救援及医疗救治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人武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等部门组成。开展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因灾伤病的医疗救治、疫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等工作。生活救助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灾害监测组:县气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跟踪天气形势,监测次生地质灾害,农业损失等情况,并向县防指、成员单位及各镇(园区)提供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协调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参与组成。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综合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以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县指挥部根据灾情应对需要,视情成立应急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参加救援。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方案的制订和审查;落实县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3应急准备1. 1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镇(园区)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支撑体系,编制相关应急工作手册和应急处置措施为重点的具体行动方案,应急工作手册和行动方案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后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2. 2隐患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在冰雪来临之前,对设施、装备和线路进行巡查、检修,消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对校舍、危旧房、加油站、钢结构市场(厂房)、临时建筑物(工棚)、塔吊等建筑设施以及农业设施进行承压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准备,确保人员安全。3. 3储备物资县城管局、公路局等铲雪除冰作业单位应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铲雪除冰专业机械设备和物资,保证除雪和救灾工作需要。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县发改委要储备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商务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县交通运输局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做好水、电、气、油正常供给以及通信、客运、广播电视畅通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在雪灾中正常运行。4. 4队伍建设住建、城管、交通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铲雪除冰应急队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组建综合应急保障队伍,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适时组建志愿者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体系。各类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5. 5社会动员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开展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同时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广场、集贸市场、人行便道、过街天桥、街巷等公共区域,划分成若干铲雪除冰责任区,明确关联就近的单位为责任主体,以便快速响应。4监测预警6. 1监测预测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测,依据灾害气象预报等级,对城市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预测,并将气象灾害预测情况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次生地质灾害监测。7. 2预警级别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冰雪灾害天气的预警级别,按照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见附件1。8. 3预警发布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预估,及时制作发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预警信息,并通知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责任人,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县气象局负责发布道路结冰或暴雪预警信号,充分利用“安徽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承担预警发布工作,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灾害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信息。9. 4预警响应10. 4.1分析研判接报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开始运转,并立即通知各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做好应对工作准备。冰雪灾害发生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判定灾害级别,并向指挥部建议发布响应级别。11. 4.2调配装备物资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铲雪除冰专业作业单位对所属应急装备、物资完成集中保养和检查,并配置到指定地点或一线,以便及时投入使用。12. 4.3集结应急队伍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应急、公安、城管、住建、交通、卫健、农业、商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管理等单位应及时集结应急队伍,加强值班备勤,明确任务分工,理顺合作互助机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迅速展开。4.5预警解除由县气象局按相关规定解除。预警信号在解除之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县防指办公室报告。5信息报告及发布13. 1信息报告内容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13.2 息上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县有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统一报送至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应进行研判分析,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13.3 息发布(1)灾情和重大决策部署、抢险救灾行动等信息由县指挥部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其中一般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审签,重要信息由县指挥部负责同志审签。(2)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灾害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应急响应14. 1响应分级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W级(一般)、III级(较大)、11级(重大)和I级(特别重大)四级。灾害发生在重点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灾害的,不受相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级标准限制。6.2响应启动达到W级、In级、II级、I级响应条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响应启动建议,报县指挥部领导研究决定。IV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副指挥研究决定,In级、II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研究决定,其中I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6. 3IV级响应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1)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开展先期处置。(2)公安IlO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值班备勤,随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卫健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3)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城管、住建部门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桥梁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限制车速、压速带道、主线容留等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4)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5)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6)各成员单位严格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县防办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6.4In级响应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在IV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1)县指挥部7个工作组全部运转,牵头单位分别召开会商会议部署工作。副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重点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2)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城管、住建部门加大铲雪除冰作业力度,扩大作业范围,组织力量向其他主次干道、街巷延伸。交通部门加强主、次干道巡查,及时开展桥梁、陡坡等危险部位铲雪除冰作业,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城管加强道路绿化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保障道路畅通。(3)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强化社会面网格化巡控工作,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清理事故车辆,维护正常社会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人工疏导和调流,对重点路段和桥梁实施封道,便于铲雪除冰作业。(4)各级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巡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5)卫健部门加强医疗救护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煤气中毒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疫病防控工作。(6)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经信等部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通信等单位开展设施、线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正常生产与供应。(7)商务、市场、发改、经信等部门加强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准备。(8)应急、民政、发改等部门解决因灾受困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9)交通部门视情限时关闭县域内高速公路入口。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长时间被困车内人员燃油供给、饮食保障等救援工作。(10)汽车站、火车站管理部门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做好旅客宣传疏导工作。及时清理道口、场站、跑道、车身积雪积冰,及时疏散或妥善安排滞留旅客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工作。(Il)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燃煤取暖安全等基本常识。(12)县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向市政府、县委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6.511级响应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在In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I)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副指挥长、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2)教育部门及各级党组织、人民团体组织动员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基层组织,开展校园、广场、街巷、小区和各单位周边铲雪除冰工作。(3)应急、发改、商务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平稳供应。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4)县指挥部统一调配县域内应急资源,启用县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受理铁路、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请求,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视情协调驻场部队、武警参加铲雪除冰等救灾工作。6.6I级响应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在II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I)指挥部七个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成员单位抽调专人24小时值守,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2)指挥长主持召开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必要时申请上级政府支援,指挥部领导分赴抢险救灾一线协调指挥。(3)县指挥部发布全县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动员全县各方面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生产”,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4)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救灾行动。(5)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6)住建、城管等部门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教育部门根据灾情调整教学工作时间,必要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7)财政部门按程序启用应急准备金,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征用。发改、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8)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冰雪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得以控制、道路交通等秩序恢复以及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其中W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副指挥长研究决定,In级、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指挥长研究决定,I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指挥长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立即向社会公布。7灾后恢复与重建7.1 善后处置(1)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2)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优抚安排,需县人民政府支持的,可向县人民政府申报。7.2 社会援助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7.3 调查与评估(1)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气象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指挥部,并由县指挥部视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灾害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当年灾害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8应急保障8.1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预备资金,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8.2技术保障依托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将全县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队伍、物资等数据统一汇入平台并动态更新,与县相关部门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统一规划和布局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多部门共享的全县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9.1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必要时根据县指挥部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修订。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灾害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3 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确山县应急局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o9.4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解释。9.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时之日起实施。附件1冰雪灾害天气预警级别预警级别颜色标示冰雪灾害的严重程度四级蓝色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4亳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一般级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急机构通报的蓝色预警信号。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三级黄色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6亳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较大级别。路表温度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二级橙色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0亳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重大级别。路表温度低于0,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气象台发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一级红色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5亳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特别重大级别。路表温度低于0,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