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法规知识 第2章 物流法律法规概述.ppt
1,第二章 物流法律法规概述,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2,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 物流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要求是全方位的,一方面,要熟练掌握相应的专业技术及服务技能,能在物流活动的各个方面发挥作用,确保物流活动的有效进行;另一方面,还需要明确相关的行为规范,也就是我们要学习的物流法律法规,这样才能确保物流服务和物流企业的合法运作。,下一页,返回,3,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11物流概述1、物流的概念 物流活动有几千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有组织的贸易的最早形式,但是,物流一词作为一个概念出现,进而形成为一门学科却是在20世纪初期。物流概念起源于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军的“logistics”一词,意即“后勤”,属军事范畴,原意是指将战时物资生产、采购、运输、配送等活动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部置,以求战略物资补给的费用更低、速度更快、服务更好。,下一页,返回,4,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随后,这一概念被运用于经济领域,出现了business logistics的概念,指将供应保管运输配送等物流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目的是将原材料或产品以最低的费用送到指定地点,并且满足服务标准的要求。后来人们又字渐认识到 不仅包括工厂至消费者的物流,还应包括原材料至工厂的供应物流,即“physical distribution”和“physical supply”。随着物流科学的发展,欧美国家普遍把“logistics”作为国际上物流的的标准用语。,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根据2002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The 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简称CLM)对物流的最新定义,“物流是供应链的组成部分,是以满足客户的要求为目的,对从产地到消费地之间的货物配送、回收、储存及服务、有关信息进行有效率的计划执行和控制”。而供应链管理是指对传统商业功能系统的、战略性的协调,是对一特定企业内的商业功能和不同企业之间的供应链关系的一种协调技术,目的是提高企业经营和作为整体的供应链的长期绩效。,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我国在2001年制定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中将物流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2、物流的特点1)物流的构成要素 一般认为,物流的构成要素或基本环节主要包括运输、储存(保管)、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管理等,也有人称之为物流的“七要素”,物流就是这些要素的集成系统。,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为了实现物流的高效、合理、低成本的发展目标,必须对物流构成要素进行系统设计和管理。而物流活动的经济属性即体现在空间、时间、形态等方面的效用,也必须通过以上环节才能实现。2)物流的效用 空间效用:物流包括空间位置的移动、时间位置的移动以及形状性质的变动。通过运输、搬运、装卸等活动克服供需之间的空间距离,创造的是物品的空间效用。主要体现在:一是从集中生产场所流入分散需求场所创造价值;二是从分散生产场所流入集中需求场所创造价值;三是从甲地生产流入乙地需求创造场所价值。,下一页,返回,上一页,8,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时间效用:通过储存、保管克服供需之间的时间距离,创造的是物品的时间效用。主要体现在:一是缩短时间创造价值,缩短物流时间,可获得多方面的好处,如减少物流损失,降低物流消耗,增加物的周转,节约资金等;二是弥补时间差创造价值,经济社会中,需要和供给普遍地存在着时间性差。这种时间差必然要求有相应的物流活动来填补;三是延长时间差创造价值,有时某些具体物流中也存在人为地能动地延长物流时间来创造价值的。受资源利用的自发调配机制影响,和经济社会的逐利观念的作用,人们有时会有意识地延长物流时间、增加时间差来创造价值。,下一页,返回,上一页,9,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形式效用:通过加工以及包装等改变物品的形状性质,创造的是物品的形式效用。现代物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根据自己的优势从事一定的补充性的加工活动,这种加工活动不是创造商品主要实体,形成商品主要功能和使用价值,而是带有完善、补充、增加性质的加工活动,这种活动必然会形成劳动对象的附加价值。3、物流的分类物流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企业生产经营阶段不同,可将物流分为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退货物流、回收物流和废弃物流。,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0,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按物流活动的空间范围不同,可将物流划分为地方物流、区域物流、国内物流和国际物流。按物流系统性质不同,可将物流划分为宏观物流和微观物流。4、现代物流 现代物流是随着新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演化而来的,指的是为满足顾客的需求,对来源点到是使用点的货物、服务、及相关信息的有效率、有效益的流动及储存进行计划、执行、控制的供应炼管理过程。,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1,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而根据2001年3月1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与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六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对现代物流作了如下解释: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储存(保管)、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管理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2,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由此可见,现代物流具有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进行有机结合的能力并呈现出物流反应快速化、物流功能集成化、物流作业规范化、物流目标系统化、物流服务系列化、物流手段现代化、物流组织网络化、物流信息电子化、物流经营社会化趋势。要实现现代物流的目标,必须依靠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的支撑以及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在国际上。现代物理流产业被认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国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并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3,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12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和法律渊源1、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1)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解释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为内容的规范体系。狭义上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这一体系的总称,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人们大多数趋向于广义的法律定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4,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 物流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中产生的、以及与物流活动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流活动涉及采购、运输、仓储、生产、流通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从法律层面调整物流活动,是物流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物流法律制度的系统研究还很少,根源于物流业本身的诸多制约因素,如目前尚缺乏一个统一的物流技术和物流服务标准。这种状况为相应的法律建设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物流法律法规建设落后。,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5,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所以,目前,所有与物流直接相关的法律规范,即物流法律规范,散见于各个部门法之中,尚未形成像“物流法”这样一个意味着所有物流法律规范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能是一个基本的行业法律规范集合。但应该注意的是,物流法律制度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规范集合体,由所有与物流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机组成。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框架主要有以下内容:,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6,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1)法律。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7,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3)规章。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国际公约。由国际组织制定,各国签字加入成为缔约国。对我国有约素力的是我国已正式加入的公约,我国未加入的公约对我国企业或组织在国际上的活动也具有一定影响。,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8,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5)国际惯例。指经过长期的国际实践形成的习惯性规范,成文的国际惯例由某些国际组织或商业团队制定,各方可加以自由引用,自愿受其约束,属于非强制性规范。(6)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前者是由国际组织制定,本身没有强制力,但国际公约常将一些国际标准作为公约附件,从而使其对缔约国构成约束。后者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批准和发布,包括强制标准和推荐标准两种。其中有些强制标准属于国家的技术法规,其他标准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因标准的某些条文由法律赋予强制力而具有技术法规的性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19,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物流法律制度的特征1)广泛性 物流法律法规的广泛性是指物流活动的各个领域均存在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公约。物流的基本功能有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配送、信息处理等几个方面。物流活动的过程、参与者、内容涉及的行业以及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物流活动主体就会涉及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有采购商、批发商、承运人、仓储配送的经营商、包装加工的承揽商、信息服务商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0,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他们的活动既受社会经济活动的一般准则制约,又要受到行业法规和惯例的制约,这些决定了物流法律制度的广泛性;另一方面,国家为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及规范物流市场秩序,颁布了涉及多项物流功能相互之间关系的综合性的政策、法律、法规。2)技术性 物流法律法规的技术性是指整个物流活动过程都需要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所以物流活动自始至终都体现较高的技术含量。由于物流活动是由采购、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和加工、销售等多个技术性较强的物流环节组成。,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1,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而物流法律制度作为调整物流活动、规范物流市场的法律规范,必然涉及从事物流活动的专业用语、技术标准、设备标准以及操作规程等,因而具有较强的技术性的特点。3)多样性 物流法规法律的多样性是指物流法规在形式上表现为各种法律、法规和公约。法律法规有许多表现形式,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法规,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也有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规定的规章、办法,还有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行业惯例。,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2,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使物流法律制度的层次、效力有高有低。此外,当物流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时,既涉及多个其他国家的国内法,还要受到国际公约的制约,并应遵守相应的国际惯例。同时,各种物流法律法规具有较为复杂的相互关系。通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具有较高的效力和强制性,部门规章起到补充和帮助法律实施的作用,当与国家法律有冲突时,相关的规定将是无效的,而应以法律为准。各类标准和技术法规则根据其是否具有强制性而在使用中有不同效力。,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3,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正因为如此,物流的法律、法规、公约在适用时可能会产生不一致的情况。有的在形式和内容上都相互独立;有的在形式上相互独立,内容上却互有交叉。4)综合性 物流法律法规的综合性是指各种和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关系。现代物流是综合物流,是将多种功能组合起来的一项经济活动。涵盖了从采购原材料到半成品、产成品的生产,直至最后产品通过流通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上的全过程;,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4,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同时,还包括物品的回收和废弃物的处理过程,涉及采购、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诸多环节。而物流法律法规应当对所有这些环节中产生的关系进行调整,因此反映综合物流的物流法律法规自然也具有综合性的特点。3、物流法律制度的渊源 所谓法律制度的渊源,就是指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对物流法律制度而言,指不同国家机关依法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有关物流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5,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1)国内法渊源(1)宪法 我国的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关于经济制度和经济管理的规定,是对物流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基本依据。(2)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有关物流法律制度的各种表现形式中,法律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如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海商法、铁路法、航空法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6,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目前我国执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行政法规包括直接规范物流活动或者与物流有关的活动的法规,涉及物流活动的各个环节、各种主体,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4)部门规章,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7,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部门规章是指有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的法律文件。值得关注的是,在物流法律法规中存在大量由国家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和商务部等部委颁布的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几乎涉及物流活动的每个环节,这些规章在实践中也会大量应用。如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8,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5)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享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制定的调整物流关系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也是物流法律制度的渊源,如XX市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管理办法。但应注意,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仅在制定机关所辖区域内有效。,下一页,返回,上一页,29,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13 物流法律关系 物流法律关系即物流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物流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1、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 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物流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它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其中,在物流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为权利主体,在物流法律关系中负有义务的一方为义务主体。包括:,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0,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按照自然规律出生的人。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但自然人作为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注意以下两点:由于物流是商业活动,并且法律对一些物流行业的主体有特殊规定,因此,一般而言,自然人成为物流服务的提供者将受到很大的限制。现代物流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自然人在一些情况下可以通过接受物流服务,而成为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1,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民法通则依法人的性质不同,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即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2,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其他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在我国合同法中已得到明确的认可,从而为其成为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奠定了基本的条件。在我国,其他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3,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其他组织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取得一定的经营资质,才能从事物流业务。2、物流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流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物流法律关系的多样性,决定了成为物流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广泛性。物流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为物、行为和智力成果。如运输公司的运送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设立物流企业的审核、批准行为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4,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3、物流法律关系的内容 物流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物流法律关系主体在物流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是指权利主体能够凭借法律的强制力或合同的约束力,在法定限度内自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实际利益的可能性;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应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协助或不妨碍权利主体实现其利益的必要性。4、物流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1)物流法律关系的发生,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5,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物流法律关系的发生,又称物流法律关系的设立,是指因某种物流法律事实的存在而在物流主体之间形成了权利和义务关系。物流法律关系的发生原因,首先取决于某种物流法律事实的存在,如自然人的出生、法人之间订立买卖合同、某种侵权行为导致损害后果出现等。物流法律事实,是指由民法所规定的,引起物流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物流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6,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事件是指发生的某种客观情况,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行为则是指物流法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后果活动。物流法律关系的发生,还有赖于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存在,如法律规定的承运人赔偿限额、租赁合同中确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等。(2)物流法律关系的变更 物流法律关系的变更,又称物流法律关系的相对消灭,是指因某种物流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物流主体之间已经发生的物流法律关系的某一要素发生改变。,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7,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物流法律关系的变更原因,是法律所规定的或者合同中约定的某种物流法律事实的出现。如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可以变更的物流行为,当事人协议约定改变履行合同的标的。物流法律关系变更的结果,是使业已存在的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发生了某种变化。如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加以维修,因而相应减少了承租人交付的租金。(3)物流法律关系的终止,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8,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物流法律关系的终止,又称物流法律关系的绝对消灭,是指因某种物流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业已存在的物流法律关系归于消灭。物流法律关系终止的原因,是出现了某种物流法律事实,如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人取消了委托或者受托人辞去了委托,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等。物流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后果,是指原本存在的某种物流法律关系不复存在。如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委托代理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下一页,返回,上一页,39,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214 物流法律法规的地位与作用1、物流法律法规的地位 物流法律法规的地位是指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置,以及物流法律法规与其他法的关系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关系,反映在上层建筑方面,成为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就经济领域的法律调整而言,凭借国家权力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为公法,如宏观调控;国家不直接介入,由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行决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为私法。,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0,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综合地看,公法关系属于国家管理的事务,其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代表公权力的国家机关或依法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私法关系属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务,其主体各方法律地位平等。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既要有私法,又要有公法,而且可以说直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是以私法为基础,以公法为主导的,许多经济法律正是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的结合体。在公法和私法日趋混同的法制变化条件下,很难简单地下结论说物流法律法规属于公法或私法,这本身并无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1,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但是,近代法律的发展总的趋势是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和公共事务职能扩大,表现为公法的扩张,传统私法的公法化。就物流相关合同关系而言,国家职能涉及合同的各个方面,主要通过物流合同建立起来的物流法律关系绝不是双方当事人自由意志决定的。2、物流法律法规的作用 对物流企业和物流从业人员来说,物流法律法规的基本作用是促进、保障物流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2,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对政府管理来说,通过物流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各种物流行为,建立起健康发展的现代物流业。从以上角度,我们可以把物流法规的作用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物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物流法规首先是保护物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是法律的基本目的。一个良好的物流法规环境是从事物流经营活动和提供物流服务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完善的物流合同法律制度,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为重要。,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3,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相对统一的物流法可以实现通过公正的司法途径解决物流活动中的争议,充分保证受害人获得法律救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规范各种物流行为 从总体上看,物流本身有着广泛的内容,这使得物流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面非常广泛。有关的法律、法规、公约在内容上也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特点。由于物流有企业自主物流、第三方物流之分,物流活动的具体内容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4,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此外,物流按活动的范围又为国际物流和国内物流,它们适用于不同的法律体系,而且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这两种物流在很多情况下又互相交叉和重叠。虽然大多数的物流行为是可以分拆为若干个单行法律来调整和管理的,但涉及综合性的就缺少法律依据。比如,一个物流供应商与供货商的关系与需求商的三方关系如何处理?供货商通过物流企业向第三方供货,不能简单归结为一种运输关系、或者代理关系,在运输的过程中也不会是单纯的铁路、公路或者其他方式。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指导和规范。,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5,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一般来说,物流法规对各种物流行为的规范有两种机制,一是通过从事物流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国家强制性规定,二是通过自愿达成的合同约束有关当事人。物流法规对各种物流行为的规范具体体现在:(1)物品的流通受到法律的制约。物品本身的流通要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有的物品可以自由流通,有的物品法律限制其流通,还有的物品被法律禁止流通;有的物品可以在国内流通却不能在国外流通,有的物品的流通要根据政府间的协议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流通,等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6,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因此,物品的运输、仓储、装卸、加工等物流活动均应该在法律许可的可流通的物品范围内进行。如果是受限制的物品,应该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因为它们不具有通常物品的自由流通性。(2)运输工具的运行要遵守相应的规则。运输作为物流的重要环节,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运输工具在水上、陆地、空中各种通道中运行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以水运为例,运输经营人的行为要受到水上运输法规、港口航道安全管理和海事监督方面的规定的制约。,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7,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在国际水域航行要遵守海洋法公约、国际防污染公约、海上人命救助公约等规定。陆上运输、航空运输也具有针对运输工具的相应的法规。而运输工具作为货物的载体,其正常运行对保证货物顺利运达至关重要。(3)承运人与托运人各自行为要有规范。在运输活动中,为规范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行为,一方面,各国有运输法规进行制约,国际上也有针对不同运输方式的公约可以适用;另一方面,承托双方要根据各自意愿进行磋商,签订运输合同。这样,运输合同双方的行为便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得到规范,双方利益也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平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8,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比如,按照我国海商法和有关海上运输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海上承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权利,承运人任何想要解除自己的基本义务或降低损失赔偿的最低标准的做法都是无效的。(4)货物、运输工具进出国境受到口岸法规的制约。国际物流需经过口岸进出国境。货物、运输工具进出境的监管一方面体现着国家的主权,另一方面又是国际物流的基本环节,是规范国际物流的重要制度之一,也是维护国际贸易正常秩序的需要。,下一页,返回,上一页,49,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当然,货物、运输工具进出境的监管也会影响物流的实现并影响物流的速度和效率。从发展物流角度,在实现规范的同时,应该尽可能提高效率。(5)物流活动的其他环节同样受到法规的制约。物流活动的其他环节包括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由于这些活动主要在国内进行,因此更多地受到国内法规的制约,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包装活动的要求就需要根据贸易和运输的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规定,尤其应该符合进口国或地区有关的法律要求。此外,信息处理中也既要适用国内法规又要符合国际通用准则。,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0,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3促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物流的发展需要协调性、统一性和标准化,尽管这需要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和协助,但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政府要在政策、规划、立法及财政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有利于物流发展的技术政策及标准,加强和完善物流相关的立法工作,促进物流市场体系的形成,为物流业创造有序竞争的环境,促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1,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至今,国内尚未有一部关于物流行业的综合性法律或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也尚未建立。国家应逐步完善物流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法规,以规范物流市场行为,统一市场标准,为物流发展提供保障,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在经济的许多领域,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不到位或力度不够、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并未形成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2,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物流业的发展同样也存在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障,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和地区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现有的管理规章和政府行为方式还不能适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如果法律和制度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那么经济的发展不仅会受到制约,而且会产生负面影响。我国从2001年入世后,关税水平降低,非关税措施的限制减少,对外商的吸引力加大,加之各个领域全面对外开放,外资企业将大量进入中国,必然对物流服务产生更多的需求。随着物流市场的扩大,进入物流业的企业必然迅速增加。在没有良好的法律环境条件下,物流业的市场秩序将不会在短期内实现自我完善。,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3,21物流与物流法律制度,近年来,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进步,国家开始着手清理和物流相关的原有法规,废止了一些不适应新形势的部门规章和政府法令,修改了一些法律条文,并为适应形势发展而制定了新的法律法规,各种标准也在修订更新。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制建设的进程必将伴随着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同步协调运转,前者的制度服务和保障功能也将会更好地得到体现。,返回,上一页,54,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221 我国物流立法现状 我国现行调整物流的法律法规涉及采购、运输、仓储、包装、配送、搬运、流通加工和信息等各个方面,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不同层次。从内容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调整物流主体的法律规范,下一页,返回,55,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调整物流主体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海运条例、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调整物流活动环节的法律规范,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6,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其中广泛适用于物流活动各环节的法律最主要的有:民法通则、合同法。适用于物流活动某一环节的法律规范有:1)与厂商供货和销售相关的物流法规 一般而言,货物销售并不是物流活动的构成要素,但是,货物的买卖对交付、包装、检验、乃至加工、运输、搬运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可以说,货物销售是物流产生的主要前提和基础,物流活动离不开销售。,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7,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针对物流中这一部分活动的法规主要是物流与供应链相结合形成的与物资的供应和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集合,其中主要涉及到国际贸易相关的国内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惯例,同时涉及到与内贸物资的流通相关的货物买卖双方的行为规范。由于货物的买卖必须遵守政府对贸易货物所设的限制条件,这些规范还涉及到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比如货物交接的方式、时间、地点、风险分担,以及如何保证货物的质量,这样才能保证货物受到良好的保护,保证流通过程中不发生灭失、损坏等。法律层面的规定,主要有对外贸易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8,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法规层面的文件有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等。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惯例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59,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2)与包装、仓储、流通加工相关的物流法规 这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公约缺乏独立性,即虽有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公约,但它们具有非针对性的特点。主要以贸易、运输方面的法规公约所涉及的相应要求为基础。包装方面是按现有的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作业和检验。仓储方面我国合同法有专门的分则,此外也有国家标准,还有国务院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0,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中国包装国家标准中第十二部分、GB 91741988中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GB 124631990中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流通加工则主要以合同法中承揽合同分则的规定为准。,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1,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总结以上几个方面,概括起来,涉及到包装、仓储、流通加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公约主要有合同法、海商法、铁路法、航空法、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2,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3)与装卸、搬运相关的物流法规 装卸是指货物上下运输工具的操作;搬运是指同一场所内,进行的移动货物的作业。两者都是在仓储、运输和其他物流活动开展的前后进行的作业活动。因此,装卸、搬运也较少有独立的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多数是与运输、仓储等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如海商法、铁路法、航空法、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3,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较有针对性的法规、标准或公约有港口货物作业规则、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等。4)与运输相关的物流法规 运输是传统物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关运输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体系也很庞大。这里主要将运输法规中涉及货物运输和交接方面的内容列入物流法规框架。,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4,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1)公路运输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2)航空运输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等。(3)铁路运输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货物运输管理规则。,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5,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4)水路运输方面。主要有海商法、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水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国内水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等。(5)多式联运方面。主要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相关的国际公约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6,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和其他环节相比较,物流的法律框架中运输部分的法律、法规和公约,体系最为完整,线条也最为清晰,而且规定比较详细。5)与报关与检验检疫相关的物流法规 这部分法规和公约同样内容庞杂。由于此部分管理涉及到国家重大利益,因此是物流法律框架中重要的部分。相关的法律有海关法、国境卫堅检疫法、食品卫生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7,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法规主要有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稽查条例、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关关于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8,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有关的国际公约有国际卫生条例、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伊斯坦布尔公约、关于货物实行国际转运或过境运输的海关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规则、1972年集装箱关务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及其附约、关于设立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公约等。3、调整物流争议的程序规范,下一页,返回,上一页,69,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有关调整物流争议的程序规范主要有,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相关司法解释。此外,部分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标准也可以作为争议解决的程序规范。222 物流法律法规的完善1、我国现行物流立法存在的问题1)缺乏权威性和统一性,下一页,返回,上一页,70,22 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我国执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内容和行业管理上分散于海陆空运输、消费者保护、企业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程和管理办法,是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的,大多以“办法”、“条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