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演变.ppt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演变,概念: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而服务,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国家监督制度。,战国时期,法家强调“明主治吏不治民”,形成了一套以法治吏的主张,且已出现御史和监察法。汉代在“察吏是治国之本”“尊君抑臣”等思想指导下,建立了以御史大夫、司隶校尉等为首的监察系统;同时划天下为十三州部,设刺史巡察地方,并且制定了六条问事。唐朝建立了比较成熟的“一台三院”监察体制;在地方则以“道”为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分巡州县;通过制定监察六法,使监察的对象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并将户口、赋役、农桑等列为监察的内容,同时加强司法监察。宋代利用监察官加强对宰相的监督;在各路设置的转运司、提点刑狱司等中央派出机构,兼具监察地方官的职责,直接对朝廷负责;监察立法则以皇帝颁发的诏、敕、令为主要的法律形式。明初,御史台与中书省、都督府地位并重,旋即设都察院取代御史台,将台、察合并为一个机关;在地方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监察法由简单、单行法规趋向系统化。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镜鉴,管子 桓公问首先追溯了古代“圣帝明王”为了“察民之所恶”而设立的议事机构。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复,而贤者进也.,秦朝监察制,中央御史大夫,秦代始置,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地方监郡御史,“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央:沿袭汉制设御史台(宪台)地方:由朝廷不定期派巡御史,魏晋南北朝监察制,隋唐监察制,中央:仍设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地方:分十道监察区。,宋代中央:设御史台地方:设通判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地方:设行御史台和提刑按察使司,宋元监察制,明代 中央: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和厂卫机构加强监察。地方:设十三道监察御史。清代 中央:雍正时将六科并入都察院,乾隆时颁布钦定台规 地方:总督和巡抚兼有监察权,明清监察制,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演变,先秦时期:萌芽阶段秦汉时期:形成阶段隋唐时期:完善阶段宋元明清:加强阶段,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演进的特点,并归纳其主要作用。(16分),(1)特点:监察思想引导监察制度的构建和监察法规的制定;(该点若答“监察思想和制度形成的历史悠久”给2分)监察机构在改革中发展,权力和地位不断提高;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网络,监察对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监察形式趋向多样化和规范化;(该点若答其中一个小点给2分,两个小点给3分)监察立法趋于完善和系统化。(12分。每点3分)作用: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澄清吏治;有效地维护、加强了中央和君主的权威。(4分。每点2分),特点:监察思想引导监察制度的构建和监察法规的制定(或“监察思想和制度形成的历史悠久”);监察机构在改革中发展,权力和地位不断提高;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网络;监察对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监察形式趋向多样化和规范化;监察立法趋于完善和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