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概述.ppt
2.1 支付结算概述 P97,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个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银行,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支付结算的任务 P97,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地办理支付结算,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运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P97,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无效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的发生,当事人对在银行的存款有自己的支配权。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间的支付结算纠纷2.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制定实施细则人行总行备案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人行总行批准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协调/处理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3.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人行总行批准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P99,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依存款人委托向指定的收款人付款存款人的资金由存款人自由支配除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扣款项3.银行不垫款原则,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P100,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P100,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需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P100,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变造: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签章单位/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签章个人:个人本名的签名/盖章,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P101,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记载,票据和结算凭证的记载事项 P101,1.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注意总结,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1.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2.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3.金额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01,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20,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正)”字。¥28.00 人民币贰拾捌元整(正)¥28.30 人民币贰拾捌元叁角整(正)人民币贰拾捌元叁角¥28.35人民币贰拾捌元叁角伍分,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20,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个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20,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1409.50 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6 007.14 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20,(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1 680.32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 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107 00053 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 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01,(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16 409.02 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32504 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01,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01,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2月12日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零壹拾月零贰拾日,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P101,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出票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