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ppt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管理学院姚瑞马,管理学院税法课程,1,主要内容,第一节 房产税法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2,第一节 房产税法,一、房产税基本原理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三、征税范围 四、计税依据与税率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税收优惠七、征收管理,3,一、房产税基本原理,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4,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二)征税对象房产,5,(一)纳税义务人,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6,(一)纳税义务人,【重要变化】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7,【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有()。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答案】ACD,8,(二)征税对象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9,【例题判断题】(1998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上述的“各种附属设备”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等。()【答案】【解析】对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符合房产的特征,不征收房产税。,10,三、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11,【例题判断题】(1999年考题变形),农民王某,1998年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王某当年应从租计算缴纳房产税。()【答案】【解析】农村不在房产税开征范围之内。,12,四、计税依据与税率,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一般规定特殊规定,13,一般规定,【解析1】新政策(P245)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解析2】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14,特殊规定,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15,【例题单选题】(2004年),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3年7月l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答案】C【解析】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应纳房产税 1000(1-20%)1.2%2+5012%10.8(万元),16,特殊规定,第二,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该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要转移到承租方。这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内房产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7,特殊规定,第三,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18,特殊规定,第四,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19,五、应纳税额的计算,20,【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B.24万元C.27万元万元【答案】C【解析】自身经营用房的房产税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临街房4月1日才出租,1至3月仍从价计征,自身经营用房应纳房产税(3000-1000)(1-20%)1.2%+1000(1-20%)1.2%12319.2+2.421.6 出租的房产按本年租金从租计征59(月)12%5.4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21.6+5.427,21,【例题单选题】,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8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A.288元B.576元C.840元D.864元【答案】A【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元),22,六、税收优惠,(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23,六、税收优惠,(五)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程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当施工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照章纳税。,24,【例题单选题】(2007年),某企业2006年2月委托一施工单位新建厂房,9月对建成的厂房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接管基建工地上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棚,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100万元。该企业所在省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30%。2006年企业该项固定资产应缴纳房产税()万元。【答案】B【解析】本题中9月厂房办理验收手续,10月计算房产税,当年为3个月。2006年应纳房产税1100(1-30%)1.2%3/122.31(万元),25,六、税收优惠,(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5.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6.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9.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征税范围内的房产需交房产税,反之,则不交房产税。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26,【例题单选题】(2008年),某供热企业2007年拥有的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全年取得供热总收入25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800万元。企业所在省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C.42 D.60【答案】B【解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房产税 5000(130%)1.2%1700250028.56(万元),27,【例题多选题】(2005年),下列各项中,关于房产税的免税规定表述正确的有()。A.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B.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房产免征房产税C.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D.应税房产大修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答案】AC,28,【例题单选题】(2002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A.行政机关所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产【答案】A【解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有免税规定,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29,【例题单选题】(2006年),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5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5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5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答案】A【解析】10412%+1200(1-20%)1.2%4/12+1000(1-20%)1.2%8/12=4.8+3.84+6.4=15.04万元,30,七、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31,(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与次月区分,32,【新增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33,【例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答案】AD【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34,(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35,【相关链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的属地性强,在房产所在地缴纳。,36,本节内容总结,1.计税依据、税率(记忆)2.优惠政策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7,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范围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六、征收管理,38,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一)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39,二、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纳税人。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40,【例题多选题】,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A.土地使用权人B.土地实际使用人C.土地代管人D.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各方【答案】ABCD【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一般为A,在特定的特殊情况下,B、C、D也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41,三、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新增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2,【例题多选题】,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A.县城的中外合资工业企业 B.城市郊区的外资百货公司C.工矿区的杂货店 D.农村山区的小卖部【答案】ABC【解析】农村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43,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一)计税依据土地面积(二)税率,44,(一)计税依据土地面积,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45,【例题判断题】(1998年),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46,【例题单选题】,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该公司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元。A.46000B.48000C.50000D.52000【答案】C【解析】应纳税额(230002000)250000(元),47,(二)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1.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提高。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48,【例题判断题】(2004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答案】,49,五、税收优惠,(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一免税项目(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50,(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一免税项目,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1,(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一免税项目,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2,【例题单选题】,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A.0B.2000C.8000D.10000【答案】C【解析】应纳税额20004558000(元),53,(一)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一免税项目,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对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企业、盐业、采石场、邮电等一些特殊用地划分了征免税界限和给予政策性减免税照顾。(2)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5)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4,【例题计算题】(2008年),位于建制镇的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采摘、销售、观光业务,公司占地3万平方米,其中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2.5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0.5万平方米;要求:计算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32.5)51000025000(元),55,(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6.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供热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单位自供热及为小区居民供热的物业公司等,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56,【例题单选题】(2006年),某供热企业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其中厂房63000平方米(有一间3000平方米的车间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队使用),行政办公楼5000平方米,厂办子弟学校5000平方米,厂办招待所2000平方米,厂办医院和幼儿园各1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用地3000平方米;2005年度该企业取得供热总收入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向居民供热取得的收取。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3元,该企业2005年度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万元。D.24【答案】B【解析】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3000-5000-1000-1000)3(5000-2000)5000126000(元)12.6(万元),57,【例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盐矿的矿井用地B.工业企业仓库用地C.危险品仓库用地D.机场场内道路用地【答案】AD【解析】工业企业仓库用地应当正常纳税。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58,【例题单选题】(1998年),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规定的免税项目是()。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B.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C.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D.个人办的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用地【答案】B【解析】ACD均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不属于法定免税。,59,【例题多选题】(2005年),下列各项中,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B.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用地C.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D.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答案】ABC【解析】D选项属于法定免税层次的规定。,60,【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征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 B.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观光种植用地C.业系统的运材道用地 D.园内索道公司经营用地【答案】BC,61,六、征收管理,(一)纳税期限(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62,(一)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63,(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用城镇土地,一般是从次月起发生纳税义务,只有新征用耕地是在批准使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纳税。,64,【例题单选题】(2005年),纳税人新征用耕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A.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3个月 B.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6个月C.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 D.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2年【答案】C,65,【例题单选题】(2008年),某人民团体A、B两栋办公楼,A栋地3000平方米,B占地1000平方米。2007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该团体将B栋出租。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为每平方米15元,该团体2007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元。A.3750 B.11250 C.12500元 D.15000【答案】B【解析】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912=11250(元),66,(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属地性强。,67,本节重点内容:,1.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2.税收优惠政策。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68,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二、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范围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六、征收管理,69,一、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一)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二)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70,二、纳税义务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也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71,三、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解析1】“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耕地包括从事农业种植的土地,也包括菜地;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等园地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鱼塘。对于专用已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解析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解析3】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72,【例题多选题】,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A.鱼塘 B.药材种植园C.弃荒的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D.花圃【答案】ABCD,73,【例题多选题】,占用以下()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A.果园 B.已开发从事种植的滩涂C.荒地开发的从事养殖的草场 D.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答案】BC,74,【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有()。A.占用菜地开发花圃B.占用2年前的农用土地建造住宅区C.占用耕地开发食品加工厂D.占用养殖的滩涂修建飞机场跑道【答案】BCD【解析】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包括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耕地或农用的土地。,75,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二)税率(三)税额计算,76,(一)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77,(二)税率,税率的规定在每个范围最高税率是最低税率的5倍。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占有耕地较少的地区,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标准的50。,78,(三)税额计算,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实行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适用税额标准,79,五、税收优惠,80,【例题计算题】,农村某村民新建住宅,经批准占用耕地200平方米。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额为7元/平方米,则该村民应纳耕地占用税为:200平方米7元/平方米50%=700(元),81,【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A.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B.军事设施占用耕地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D.公路线路占用耕地【答案】C【解析】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A选项不正确。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铁路线路、公路线路等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82,六、征收管理,1.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2.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3.其他:(1)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83,【归纳】与土地直接相关主要税种简单比较,84,本节重点内容,1.征税范围2.计税依据3.税收优惠政策,85,【本章小结】,小税种的重点内容一般包括:(1)征税对象;(2)开征区域;(3)税额计算;(4)税收优惠。复习时要注意:(1)小税种的计算往往和税收优惠紧密结合在一起。(2)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的层次性(法定、财政部规定、各地规定)。(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所得税关系密切,计入管理费用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4)耕地占用税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成为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包含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其形成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可随资产的折旧摊销在所得税前扣除。,第九章,结束,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