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则.ppt
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则,开始执行时间,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目录,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小企业会计准则目录,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小企业会计准则目录,财务报表,附则,第一章 总则 目录,制定宗旨和法律依据,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制定宗旨和法律依据,制定目的,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适用范围,理解,1.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2.本准则适用的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3.小企业中的三类例外情形,这三类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执行本准则。,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小准则和大准则关系的规定,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小准则和大准则关系的规定,(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执行小准则和大准则关系的规定,执行原则:自由选择、单项标准、一以贯之,理解,1.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套期保值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单项标准,执行小准则和大准则关系的规定,3.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转换时点4.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转换时点,执行小准则和大准则关系的规定,5.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遵循“从高不就低”原则,小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