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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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目录第一"早、公"招购公吉2第二章、招标需求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投知刖附表7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开标17五、资格证明文件审查18六、评标18六、定标19七、合同授予2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549第七章、专家评分索引表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JZY-2023047项目名称: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5000最高限价(元):355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清单标项名称: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5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不变,服务价格不超过成交价的基础上及其他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报经批准后,可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中国政府采购网(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09:00时整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在线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资格审查:木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6)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网址:http:/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采购需求序号名称内容数量预算1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安吉县文体旅游局管辖的相关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项35.5万元备注1、本项目预算为35.5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报价无效。2、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不变,服务价格不超过成交价的基础上及其他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报经批准后,可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二、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2.1 服务对象安吉县文体旅游局下辖约174个相关场所,范围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20家,游艺厅场所11家,演出场所1家,歌舞娱乐场所(KTV)25家,局属馆所8家(含局机关本级),A级景区31家,星级旅游酒店18家,游泳池25家,滑雪场3家,木质结构文保单位14家,露营营地18家。名单由采购人确定。2.2 服务目标充分利用技术服务机构在技术、人才、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彻底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有效的安全对策措施。抓住企业安全管理重点,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为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参考。2.3 服务内容通过对安吉县文体旅游局下辖相关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台账、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资质配备、应急演练、事故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大型游乐实施管理、电气设备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危化品管理、危险性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有限空间等)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排查、分析,针对场所排查的结果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出具此项目企业的安全排查工作报告。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游艺厅场所、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局属馆所、A级景区、星级旅游酒店、木质结构文保单位、露营营地全年排查两次次;游泳池、滑雪场全年排查一次。三、投入人员要求1)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需驻场服务。2)要求: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至少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或相关机构的培训证书)。四、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2、成交供应商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3、成交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备。5、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该项目业务有关的数据资料。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工具器具仪器设备等详细数量及现况。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并明确项目的详细进度和各阶段工作计划。8、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9、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五、商务要求表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不变,服务价格不超过成交价的基础上及其他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报经批准后,可续签2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报价以及结算价1、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安全、通讯、设备(仪器)、劳力、资料、知识产权、保险、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且完成财政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2、整个项目完成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且完成财政审核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服务费。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履约保证金注:本招标文件中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额按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结算方式时间为: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银行汇款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开户银行:银行账户:4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质疑受理:供应商应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6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口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纸质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不强制提交):密封包装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数量为U盘一份。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 “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不强制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己按时解密的,“纸质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纸质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时间:2023年6月30日09:00时整9开标时间及地点: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时间:2023年6月30日09:00时整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若由于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认定后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进行线下投标。(4)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2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执行以下第1条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0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0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3节能环保要求:(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己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2)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为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采购的产品绿色低碳。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交通工具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14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5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16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7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18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19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3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本次招标设定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八)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木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D投标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提供授权代表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6)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2、商务文件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成功案例及业绩(同类项目实施情况)(格式见附件);5)服务承诺;6)本地化服务能力;7)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技术文件包括:D针对本项目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定制方案;2)技术方案;3)针对本项目的组织计划;4)投标方案的服务进度、质量控制标准、措施情况;5)服务承诺;6)本地化服务能力7)人员配备8)案例情况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4、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测量、技术工作、提交技术成果、施工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3、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也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的签章7.1 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7.2 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3 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8、投标文件的形式8.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8.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8.3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8.4 “纸质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5、投标截止期5.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5.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I)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技术)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八)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