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业务》PPT课件.ppt
第二章 资本业务,一、银行资本的含义 银行资本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经济概念,也是不断发展和深化理解的过程。目前有三种理解:会计意义上的银行资本金(会计资本)银行总资产 银行总负债=银行股东权益(会计意义上的资本金)经济意义上的银行资本金(经济资本)指银行在财务困难时可用来吸收损失的最低数量资本,在金融理论界和实务界,它被认为用以应付银行的非预期损失,或称用来抵补超过期望损失的风险。,法定银行资本金(法定资本)法定银行资本金包含了用于抵补银行预期损失的准备金和银行非预期损失的资本金部分。预期损失是银行贷款组合在一年中可能遭受的平均损失,应以贷款利息收入来支付,在资产帐户上以一般准备金来表现,各种银行资本金概念之间的关系,法定资本与会计资本的关系 法定银行资本的设计主要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此,法定银行资本的定义比会计银行资本的定义广泛,即满足一定条件的银行债务可以成为法定资本的一部分。会计资本构成法定资本的最重要组成部份,及核心资本法定资本与经济资本的关系经济资本的理论是确定法定资本的基础,它的重要意义在于,提出了银行吸收损失的最低数量资本金,应涵盖银行的非预期损失,以最大限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巴塞尔协议下的法定资本只有一国银行监管当局采用巴塞尔协议时,协议中的资本金才成为法定资本金。法定资本金由权益和负债的各一部分组成,二、国际惯例,1975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成立1988年7月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标准的协议,即巴塞尔协议1993年结合市场风险的资本协议修正案作为巴塞尔协议的补充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1999年6月发布了修改后的资本协议草案第一稿,2001年新资本协议草案又推出草案第二稿,2004 年6 月通过最终稿,即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决定自 2006年始实施。2008年金融风暴巴塞尔协议,二、国际资本监管实践,抵抗金融风险的措施之一 加强银行资本监管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巴塞尔协议1997年金融危机1999年开始修订“新资本协议”2010年金融风暴巴塞尔协议,6,巴塞尔协议对资本的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的规定:,1、核心资本,股本已发行并完全缴足的普通股永久性非累积优先股公开储备留存收益、其它收益(如股本发行溢价)等转化而来,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公开标明,2、附属资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对证券资产的增值应打55%的折扣,以反映其潜在的波动性、税收费用等普通准备金或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被限制在风险资产的1.25%混合资本工具如累积优先股资本性债券次级债,长期从属债务,又称后期偿付债务,次级长期债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对资产的要求权比较靠后的债务,只有在有更高的要求权的其它债务获得清偿后才予以支付的债务作为银行资本时,在最后的5年期里,每年对这部分资本进行20%的累积折扣,反映其作为资本来源的价值缩减情况,资本性金融债券,次级债又称后期偿付债务,次级长期债务、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经营损失;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对资产的要求权比较靠后的债务,只有在有更高的要求权的其它债务获得清偿后才予以支付的债务。作为银行资本时,在最后的5年期里,每年对这部分资本进行20%的累积折扣,反映其作为资本来源的价值缩减情况,混合债,混合资本债券与次级债务的主要区别:混合债期限更长,一般15年以上并且10年内不得赎回,而次级债普遍为5年;在约定情况下,混合资本债券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债券到期时,若出现约定情况,发行人可延期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长期次级债务不具备上述特征,因而无法为商业银行在亏损或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的持续营运提供支持;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比例,长期次级债务的上限仅为一级资本的50%,而混合资本债券可达到一级资本的100%,但所有附属资本之和不能超过一级资本的100%。,可转换债: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分离债:又称附认股权证公司债,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两者区别可分离债的债券与股票期权相分离。其实质就是一种债权加权证的投资组合。发行之后债券不再具有转股功能,而作为纯企业债与发行的权证分别交易。可分离债股票期权部分的价值将得到充分体现。即发行的权证价格远大于一般可转债期权部分的价值。第三,可分离债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出现折价发行。由于权证的价值较高,相应的企业在不影响融资前提下有意愿降低融资成本。第四,期限不同。受到权证管理办法的约束,可分离债权证部分存续期不得高于24个月,这就造成了期权与债权存续期的不匹配,使期权价值有一定损失。同时行权期也有所不同,可分离转债一般为欧式权证,只有到期日才可行权,而不可分离转债一般在债券上市6个月后投资者随时可以行使转股权利。,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一)商誉;(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四、银行资本充足性,资本数量必须超过金融管理当局所规定的能够保障正常营业并足以维持充分信誉的最低限度,其结构应符合银行经营目标资本数量的充足性资本结构的合理性,银行资本的多种功能,功能一:,17,功能二:,18,功能三:,19,功能四:,20,功能五:,21,关键功能:,银行资本来源的相对重要性 全美经保险的商业银行资本帐户,2、资本充足性的衡量,一)总量比例法 1)资本/总存款 10%优点:简单、明了。缺点:没有考虑到银行损失主要来之于资产运用方面2)资本/总资产 7%优点:简单、明了,考虑了银行资本与资产运用的风险之间的联系。缺点;忽略了资产组合风险的差异3)资本/风险资产 20%16%(风险资产=总资产-现金资产-同业拆借-政府证券)优点:考虑了资产组合的风险,便于操作。缺点:风险资产的划分过于粗略,对风险测算的精确度不高,二、风险分类比率法,1、纽约公式:纽约联储风险分类法的适量资本要求(分为六类)(1)无风险资产(riskless assets)x 0%(2)低风险资产(minimum-risk assets)x 5%(3)组合资产(portfolio assets)x 12%(4)次级资产(substandard assets)x 20%(5)可疑资产(doubtfull assets)x 50%(6)固定资产和损失资产(fixed&lost assets)x100%优点:对表内资产的风险划分比较精确。缺点:没考虑表外资产的风险,没有统一的资本比率要求,2、巴塞尔协议法,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适量资本要求(1988年)基本思想:适量资本的确定应以吸收银行表内、表外可能产生的损失为基础,资本数量应与资产风险的程度相对应资本,资本充足性要求,核心资本(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4%,即:核心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4,其中风险加权资产总额=每项资产风险权重。总资本(一级资本与二级资本之和)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二级资本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100%,即:资本充足比率=总资本/(表内风险加权资产总额+表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8%。,第一.统一风险资产的测定:风险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内不同种类的资产以及表外项目根据其广泛的相对风险进行加权汇总风险资产=表内风险资产+表外风险资产 表内风险资产=表内相应项目资产额 x相应风险权数 表外风险资产=表外资产x信用转换系数x 表内相应性质资产的风险权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内容:,风险权数系统,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0%、20%、50%、100%将表外业务的风险转换系数根据其业务类别分为四级:0、20%、50%、100%。表内风险资产=表内资产额 风险权数表外风险资产=表外资产 信用转换系数 表内相对性质资产的风险权数,第二.统一最低资本比率标准,核心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4%总资本比率=(核心资本+次级资本)/风险资产=8%优点:银行资本金与资产风险严格对应,测量准确。缺点:计算工作量大,周期长,未考虑非信用风险,难以实施动态管理。国别风险区分粗糙。,例题:某一银行总资本为6000万元,计算其资本充足率已知条件备用信用证的转换系数为100,对私人公司的长期信用承诺的转换系数为50见下页,新资本协议包括互为补充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金融监管(内部和外部)市场约束(信息披露)范围扩大到以银行业为主的银行集团持股公司,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4年),新资本协议对资本充足的测定,新资本协议重要内容,(1)最低资本充足率仍为8%(2)在衡量资本充足率时引入了操作风险(内部处理程序失误、系统错误、内部员工错误等)和市场风险(市场波动、经济周期)(3)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有:标准法、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评价提出三个处理方案: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内部计量法,巴塞尔新协议中的标准法可使用外部评级在许多国家,企业接受评级数量少和缺乏国内评级机构这些问题,可能导致难以实施标准。如果使用外部评级,监管当局应该需要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的资格标准来评估评级机构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借助外部信用评级确定资产风险权重,权重层级包括0、20、50、100、150等五级。逐步采用高级法,在巴塞尔新协议中规定的各种方法中,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和操作风险的高级计量法 对国家及中央银行债权风险不再按是否属经合组织成员国划分,而按外部出口信用评级结果核定,巴塞尔协议,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备受瞩目的加强银行体系资本要求的改革方案,即“巴塞尔协议”。它将与全球流动性标准一起,成为危机后全球金融改革的核心。2013年所有成员国将正式执行,而且必须在此日期之前将协议规则转化为国家法律规范。,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性要求,核心一级资本(普通股)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将由原来的2%提高到4.5%核心资本(一级资本)比率=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以前是4,巴塞尔协议是6%)总资本(一级资本与二级资本之和)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即:资本充足比率=总资本/(表内风险加权资产总额+表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00%8%。,资本留存缓冲,除最低资本要求外,新规还要求银行建立新的普通股“资本留存缓冲”,这部分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最终应达到2.5%,亦即普通股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比例最终将达到7%。“资本留存缓冲”的建立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每年增加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0.625%的资本,一直到2019年1月1日达到2.5%。不过,各国可自行决定是否缩短这一过渡期。,4、中国资本监管,中国资本充足率办法2004年3月1号实施,2007年修正案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2007年2月下达实施范围:(一)新资本协议银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实施新资本协议。(二)其他商业银行。这类商业银行(含外国银行子行)可以自愿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 时间新资本协议银行从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其他商业银行可以从2011年后提出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申请,2009年8月3日,银监会将经过修改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等7个监管文件公布于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分析,银监会强化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7项监管指引的内容包括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计算、信息披露规定,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五、银行资本管理策略,1、分子对策:提高资本总量 内源资本策略留存盈余:利润留成和内部积累优点:是最便宜的资本金来源,不必公开筹集资金,发行成本较低;不会使股东控制权削弱,避免股东所有权的稀释和持有股票每股收益的稀释。缺点:筹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银行自身,如银行的盈利水平如资产利润率和股东分红比率要求的压力,以及自身规模的限制,1.发行股票 优点:永久性的,高度稳定的资金来源。成本支付具有一定的可控性 缺点:控股格局发生改变;原股东利益被稀释;来自于股东的成本压力较大,成本高 股票成本率=股东要求分红率/(1-边际税率)可发行优先股 2.发行债务资本 优点:利息支付在税前发生,成本较低;股东控股格局不变 缺点;本息偿还具有强制性,存在流动性压力;银行的损失不能以债务资本来抵消;高财务杠率导致股东收益率不稳定3、其他策略出售资产和出租设施股票债券互换,外源资本策略,压缩银行资产规模通过主动放慢资产扩张速度,销售部分高风险,或市场价值较高的金融资产,来压缩银行资产规模。调整银行资产结构银行在资产规模不变情况下,通过资产组合的调整,来降低资产的风险权数,从而达到缩小分母风险资产的目的,2、分母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