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六编法与社会.ppt
第六编 法与社会,第三十五章 法律与经济,35.1 法与生产方式35.2 法与市场经济35.3 法与经济全球化,35.1 法与生产方式,一、法与生产关系(一)法根源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二)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三)法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二、法与生产力(一)法离开生产力的发展,自己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二)法从产生那时起,始终受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促进和制约(三)法律历来都是为一定生产力发展服务的,35.2 法与市场经济,一、市场经济概说二、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一)商品交换与法的产生(二)商品经济与法的发展(三)市场经济与法律的兴旺三、法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一)法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二)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35.3 法与经济全球化,一、经济全球化的特征第一,生产活动的全球化第二,金融市场国际连接第三,跨国公司空前兴盛第四,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形成二、经济全球化与法律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必然引起和推动法律全球化,法律全球化又会促进和保障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是世界法律发展的主要趋势:(一)法律的“非国家化”(二)法律的“标本化”(三)法律的一体化(四)法律的趋同化,第三十六章 法与政治,36.1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36.2 法与国家36.3 法与政党及其政策36.4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36.1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一、政治的释义政治是个社会范畴,是阶级社会里特有的现象;其核心问题是政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最高类型的民主政治,既体现为制度,也表现为过程,是多数人的政治,是人民平等参与的政治,是有保障的、真实的民主政治。二、法与政治的关系 一方面法受政治的影响与制约;另一方面它又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直接影响与促进政治。,36.2 法与国家,一、国家的概念二、法与国家的关系首先,从国家与法的起源上看,两者都是在社会出现私有制和分裂为阶级的过程中,为了控制个人之间、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的存在而产生的。其次,从国家与法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功能上看,它们都是上层建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都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对经济基础发生着最直接、最明显的反作用。再次,从国家和法的本质上看,在阶级社会它们都是统治阶级借以实现统治的工具。最后,从国家和法的存在方式上看,它们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36.3 法与政党及其政策,一、法与政党(一)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依法治国应当改善党的领导二、法律与政策相同:二者在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是高度一致的。区别:第一,党的政策是党的意志的体现;而法律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政策可以主要由或完全由原则性的规定组成;法律则是以规则为主,不能仅限于原则性规定。第三,政策主要靠宣传教育和党纪保证实施;而法律则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第四,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而法律则具有较高的稳定性。,36.7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一、政治文明的有机构成文明的政治理念是整个政治文明的先导文明的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关键要素文明的政治秩序是政治文明的又一个要素文明的政治目的是政治文明必备要素和价值追求,二、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一致性第一,两者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共同构筑现代国家 第二,两者在内容上大部分是相同的第三,在基本理念上,两者也大体一样第四,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共同推动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三、社会主义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第三十七章 法与文化,37.1 法与传统37.2 法与宗教37.3 法与法律文化,37.1 法与传统,一、传统与法律传统法律传统乃是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和文化。社其会价值意义在于:第一,它具有凝聚的功能。第二,法律传统也具有规范的功能。第三,法律传统还具有评价的功能。,二、法律传统的历史合理性在于它是一定社会诸方面因素和条件的法权要求的体现三、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换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中,必须创造性地重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法律系统。,37.2 法与宗教,一、宗教的内涵及其法律意义宗教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映。在东西方社会的特定历史发展时期,都曾出现宗教与法律相互贯通的现象,法律往往成为表达一定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要求的重要形式。在一些国度,宗教教义本身就具有法律的效力,成为法律主要渊源。,二、宗教精神与法律发展宗教精神对法律文明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在西方,基督教则推动了西方法律传统的变革与发展。三、我国宗教政策与法律调整我国宪法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37.3 法与法律文化,一、作为文化现象的法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二、法律文化观念法律文化观念是一个国家法制的内在逻辑。在法律文化观念系统中,法律意识具有核心的地位:首先,一定的法律意识是社会生活条件的主观映现。其次,一定的法律意识体现了社会主体对于一定法律现象的价值评价。再次,一定的法律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法律实践活动。,三、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运动的一个鲜明特性是它的多样性。法律文化的多样性,使法律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成为可能。近现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传统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过程,也是传统法律文化迎接挑战、扬弃自身、进而实现创造性转换的过程。,第三十八章 法与道德,38.1 道德的含义及属性38.2 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38.3 法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38.4 伦理类型与法律发展,38.1 道德的含义及属性,一、道德的含义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范和原则的总和。二、道德的属性物质制约性和历史性阶级性民族性人类共同性,38.2 法与道德的联系、区别,一、法与道德的联系纵的联系:二者的社会阶级本质和服务方向是共同的;二者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一致的。横的联系:(1)互相渗透(2)互相制约(3)互相保障,二、法与道德的区别第一,表现形式不同:第二,违反的后果也不同:第三,调节人们行为的方式不同:第四,调整的对象不同:第五,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三、法制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的作用首先,社会主义法制是实现国家政治职能、经济职能以及其他社会职能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其次,社会主义法制是批判剥削阶级旧道德,传播社会主义新道德,用新道德改造旧社会、改造人的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物质力量。再次,法律把道德原则具体化,把遵守某些道德规范确认为公民的法律义务,国家才能够对公民的道德行为实行真正的和直接的监督。,38.3 法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一、法与道德的冲突及原因冲突的表现:第一,法与“理”的冲突;第二,法与“情”的冲突原因:第一,法律移植和改革。第二,社会发展。第三,道德价值和法的价值都是多元的,二者不会一一对应。第四,法律法律的形式化要求有时会偏离 实质内容。第五,法的评价方式与道德的评价方式不 同。,二、解决冲突的基本措施第一,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同步进行。第二,在法律移植中,尽可能注意与本民族道德的协调。第三,宣传法律的评价方式,使民众理解、特别是法律工作者接受法律的思维和评价方式。第四,学会接受法治的代价。,38.4 伦理类型与法律发展,在法律发展的进程中,不同类型的伦理机制往往塑造着不同的法律发展样式。,第三十九章 法与科学技术,39.1 科学技术概说39.2 法与科学技术的联系和区别39.3 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作用,39.1 法与科学技术,一、科学与技术的含义二、科学与技术的关系科学与技术历史上曾长期分离;科学与技术的结合从18世纪60年代的产业革命开始。科学与技术的区别:(1)科学与技术的所属领域不同。(2)科学与技术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3)科学与技术的预测可能性不同。(4)科学与技术的发展速率不尽相同。,三、科学技术对社会的影响科学技术不仅带来物质层面的普遍繁荣和社会的变革与进步,而且深刻的影响着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严峻的问题和挑战。,39.2 法与科学技术的联系和区别,一、科学与法的联系和区别共通之处:第一,它们存在某些基本的共同特性,第二,它们在所用方法和要求上有共通之处,第三,它们都借助特定的语言符号系统,第四,它们都具有专业化、职业化属性,各自构成由共同的职业理念、推理和思维方式以及概念术语所支撑的职业共同体。区别:第一,彻底客观主义的科学立场与合法性优于 客观性的法律思维。第二,科学的开拓创新与法律的规则预设、“遵 循前例”。第三,科学上的无穷探究、反复试错与法律特 别是司法的当下、终极解决。第四,科学的“不计利害”与法律的利害计算。,二、技术与法的联系和区别联系:第一,它们都是对客观世界施加干预、控制的手段和方式。第二,它们都具有功利性,都要计算利 害,注重功用、效益。第三,它们都具有操作性、应用性和技术 性。第四,它们都具有职业化、专业化属性。区别:第一,技术的工具理性与法律的道德维 度。第二,技术的高度的精确性和可计算性 与法律的相对不确定性。,39.3 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作用,一、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一)法的产生和发展以科学技术及其发展为一般基础(二)法的理性化、形式化和技术化借助科学理性和技术理性的渗透性影响(三)法的内容为科学技术知识所丰富、充实(四)法的调整范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五)法的运作机制和技术受科学技术影响和制约(六)法律观念、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受科学技术的影响(七)法的良善与否的评价尺度与科学技术的尺度相关(八)法在应对科学技术带来的困惑、挑战和问题中校调、发展,二、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一)法组织和协调科技活动,为科技活动和科技管理提供民主、科学的规则和程序(二)法调节科技成果应用中产生的利益关系,保证和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三)法特别是法治之法通过其形式理性和价值理性抑制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保证科学技术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方向,第四十章 法与生态文明,40.1 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40.2 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40.1 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一、生态文明的含义生态文明是指人类作为主体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它表现为人类能够依据规律建立和保证与自然和谐的关系,使人类在这种和谐的关系中存在和发展。二、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社会发展依赖着生态,也改变着生态,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生态文明现象,它表现出了人与自然的不同关系状况。,40.2 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一、生态文明需要法律确认和保护第一,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形势严峻。第二,在解决生态问题方面,需要法律来调整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第三,生态文明的成果需要法律确认。第四,防止滥用科学技术。二、生态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一)保护自然,促进可持续发展(二)促进人们生活和生产模式的改变,提高生活质量(三)维护生态平等与正义,消除不平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