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ppt
1,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2,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认识到市场经济需要每个公民具有较强的法律素质,从而增强法律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更好地实现以法治国的方针。,3,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体系和运行机制。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4、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5、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4,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5,案例:谁有权制定法律?,有一个典型案例,说的是某村有一公共果园,常有村民饲养的牲畜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村委会为此召开村民大会,提出今后若再有此类事件发生,村委会有权任意处置这些牲畜。村民大会当场举手表决,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这一规定。有一天,村民孙某的两只山羊再次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时被守护人打死。孙某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并声明表决时自己并未举手同意这一规定。,6,案例分析,本案中村委会的行为不是立法活动,村民大会通过的规定不是法律,不是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而,孙某有权依法获得赔偿。这需要我们了解什么是法律的特征和创制?,7,8,1、法律的本质,2、法律的概念,9,(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1、法律的本质,10,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2、法律的概念,11,1、从法律体现的意志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12,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的,法律部门则是依照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的手段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13,14,视频:有法可依,15,1、法律制定的概念、程序,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立法程序: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16,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17,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成为行政执法。,18,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19,(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三)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2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十六大报告,(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1,依法行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二)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22,1、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2、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3、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三)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5、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6、使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7、使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23,1、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2、要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3、要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要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5、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四)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24,1、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只能,使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2、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权。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同时高度重视、大力发展社会监督体系和制度。,(五)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25,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知道,既立足于中国实践,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既继承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又吸收外来有益的法律文化。2、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历年,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六)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26,1、法律的一般含义是什么?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什么?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哪些?4、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7,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28,(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29,(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30,1、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1,1、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关系?2、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3、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32,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33,案例:吴某、马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被告人:吴某,男,31岁,某通讯社编辑。被告人:马某,女,29岁,某通讯社编辑。一审查明:1992年3月被告人吴某与前来北京采访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香港快报的记者梁某相识,梁唆使吴某搜集中共十四大的报告稿。同年10月4日,吴利用工作之便,将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内部传阅的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送审稿),私自复印一份,当日下午,吴某指使被告人马某按事先约定的地点,将报告非法提供给梁某。尔后,梁某私自安装传真机,将报告发送给快报,10月5日,快报全文登载了报告。梁某于10月21日,给吴、马人民币兑换券5000元。,34,法院审理认定二被告系共同犯罪,他们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并向境外泄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吴某系主犯,马系从犯。根据全国人大关于严惩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补充规定,判处吴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马某(认罪态度好)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二被告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护原状。,35,案例分析,在本案中,被告人吴某、马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送审稿),损害了国家安全,因此,应当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可见,当行为人向境外人员告知国家秘密,只有达到危害国家安全程度的,应当认定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36,(一)国家安全是关系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问题,(二)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国家安全观,(三)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战略,37,(一)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国家安全法、刑法(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能源法,38,(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五)生态安全法律制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39,(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三)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义务,(四)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六)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40,1、如何理解新的国家安全观?2、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包括哪些?3、公民应承担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41,第四节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42,冲动的代价 视频,43,(一)法律思维的含义,(二)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44,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45,1、讲证据2、讲程序3、讲法理,46,1、学习法律知识2、掌握法律方法3、参与法律实践,47,(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二)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48,1、社会主义法律思维的特征是什么?2、如何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49,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潘恩,50,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51,明智的创制者也并不从制订良好的法律本身关手,而是事先要考察一下,他要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宜于接受那些法律。法卢梭:社会契约论,52,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53,通过学习本章内容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律和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与特征,明确我们的权利与义务,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培养法律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