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七章商检.ppt
第七章 商检,本章主要内容,商品检验 索赔与理赔 不可抗力 仲裁,第一节 商品检验,对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对装运技术条件和在装运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明确事故起因和责任归属根据法律法规对货物进行强制性检验或检疫,一、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买方有权对所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但在何时何地检验,各国并无统一规定与贸易术语、商品特性、包装方式及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有关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一)在出口国检验 在产地检验 在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 在目的港或目的地检验 在买方所在地检验(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二、商检机构,外国商检机构官方半官方私人,我国商检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upervision,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家质检总局(AQSIQ)在各地设立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任务:法定检验公证鉴定监督管理,三、检验证书,种类作用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买卖双方索赔和理赔的依据,四、检验标准和方法,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各级标准卖方提供的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同类商品的标准,五、合同中的检验条款,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