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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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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7篇).docx

    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7篇)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精选7篇)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了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加入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部门和教师,务必遵照本办法执行。(二)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1、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广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3)公告及广告: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4)其他通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查的信息。2、不可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3、各处室部门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采集完成后,报送电子文档给信息技术中心。4、经审查、签字以后的各类上网信息由网络中心或经网络中心授权的栏目管理员负责上网发布。5、对于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信息的发布,由该栏目的管理员负责信息的输入、维护及更新。栏目管理员要注意本部门用户和密码的保密,不得转告他人。6、教师个人网站的发布需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严禁利用校园网站作广告宣传。(三)安全上网及保密规定1、各上网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2、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3、各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IP地址等等。4、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用户应立即报告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及时作出处理。5、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四)遵守教师办公电脑使用规范、电子备课室使用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作为文明办公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若有违反,每次扣一分,纳入期末绩效考核。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篇2镇中小学校网站由镇中心小学主办,依托市教育局网络平台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网站,网站将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以全新的工作方法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为了规范学校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网站建设指导思想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以立德立言立人、求真求善求美的办网宗旨,积极宣传新安镇小学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表彰先进人和事,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二、网站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三、信息管理由各学校负责信息的采集,中心学校办公室审核,再由网络负责人上传和维护。四、信息采集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国内、国际要闻、党政要闻、本镇内的重大新闻、政策法规等。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五、信息发布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核稿,并由上传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六、安全管理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2、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3、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4、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七、管理员岗位职责镇中小学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1、网站工作人员每周更新两次网站内容。2、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3、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篇3为了规范网站的管理,保证网页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原则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和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为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网络服务的重要手段。学校网站的管理,依据“守土有责”原则,采用逐级负责体系。各处室、部门、经学校批准成立的学生团体和组织(以下简称学生团体)的新闻发布人员、电子公告服务(论坛)各栏目的管理人员和网站管理员构成学校网站管理的基本体系。二、管理办法(一)学校成立校园网站管理小组。校园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各类信息员、管理员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国家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解决网站管理中的问题,定期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网站管理情况。校园网站管理小组组长由学校计算机专业主任担任,组员为各部门信息员。(二)校园网站管理以现有处室、专业、部门为基本管理单元,每个处室、部门至少指定一名网站相关栏目的管理人员(信息发布人员),同时学校将根据需要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具备网站管理和维护的工作能力。(三)各处室和部门在进行数据的更新、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时,要注意维护学校形象,保证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在数据更新和发布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保密措施和相关规定,对涉及到学校、教师和学生个人的重要信息,不得随意对外公布;对由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创作的、享有个人着作权限的个人作品,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发布或转载。(四)各处室、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特点,结合学校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栏目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具体要求如下:1、各处室、办公室每周发布信息量不得低于2条。2、各班级、学生团体开办栏目每周发布信息量不得低于2条。不按规定进行数据维护和定期更新的,学校将视情况撤消该栏目。(五)学校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数据更新,统一采用远程管理的方法进行。各级管理员即为获得后台管理权限的用户。管理员后台登录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为专人专用,不得随意告知他人,其他人员,不得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进行数据操作。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六)管理员权限及工作职责。各级管理员权限,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需要进行分配。1、新闻发布人员。指各相关部门、处室发布新闻内容的人员。新闻发布要求内容真实、准确,使用文字、照片(图片)相关资料时,必须保证其来源的真实性;如果转载新闻,必须注明新闻来源(作者、出版社、新闻网站等),转载的新闻,其来源必须经由国家核准或法定的新闻单位发布。除此之外的,一律不得发布。2、论坛管理人员。论坛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论坛各个栏目的管理;负责对论坛帖子的日常维护,删除任何色情、暴力或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以及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负责推荐优秀帖子;负责审核讨论版帖子内容。3、学籍(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学生学籍(档案资料)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在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时,要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条例,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在数据录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有效。学籍管理人员由教务处指定1-2名专人负责。4、资料收集人员。资料收集人员是指利用各种媒体信息渠道(报刊、文件、网络信息)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的人员。所收集用于发布的信息资料,专指以下几类栏目:A:学校新闻网站中各部门新闻栏目;B:学校论文系统;C:学生作品(文学社、书法协会、校园简讯);D:学生学籍(档案资料)管理系统。该类人员可以根据各部门、专业实际工作的需要,由各部门教师、职工或学生担任该项工作。资料收集人员无发布信息权限。所负责收集的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审核后方能发表。涉及到校团委、学生会或学生团体的,须经校团委、学生处、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学生团体负责人、指导教师审核后,方能发布。5、网站管理员。网站管理员是指对网站进行数据总体维护,设计制作网站页面,具有对数据进行后台操作权限的人员。网站管理员具有数据维护的最高权限,对网站数据安全和维护也同时具有最高责任。网站管理员必须保证网站各个栏目的正常访问;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在出现访问故障时,要及时进行维护解决,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报学校;负责网站页面的定期更新,保障数据库的安全运行;负责网站安全防卫工作,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络数据的安全性。(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中,如发现访问或使用故障,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员和相关部门汇报。三、校园网网站的保密管理(一)学校建立以学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为成员的网站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校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全校校园网保密管理及涉密内容的审核;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保密员。(二)凡未经网站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网页上网,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四、其它(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篇4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安全,特制定本用户管理制度:1 .中山永丰实验学校信息组根据区教育信息中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设置帐号,并进行统一管理。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学校所有。网站内所有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本站实行实名制,没有采用实名注册的用户一律删除。2 .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3 .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4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由区教育信息中心统一认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信息处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4)不在留言簿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6)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7)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a、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b、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c、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f、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g、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h、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8.网站内容的所有权:我校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视频、图表;我校为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我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篇5为了规范学校网站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校的网站管理工作。第二条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健康、丰富、特色、及时”的八字原则。第三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网站领导小组负责,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由学校各分管部门进行条块管理。第四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第二章网站系统管理第五条建立学校网站管理小组,由信息小组组长、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六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一)栏目分工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网站内的栏目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信息更新权限交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电教办公室审核,再由部门负责人上传(网站工作人员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网站内容)和维护。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具体分工如下:1、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概况和新闻快报信息栏目;2、教务处负责学科教研信息栏目;3、书记室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栏目;4、德育处负责德育之窗信息栏目;5、电教中心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第四章安全与管理(一)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第五章网站的责任考核:1、考核工作由电教办公室负责。2、考核内容:各科室是否依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政务信息,栏目内容是否更新;信息管理员信息发布、信息传递是否及时、准确。3、考核依据:网上检查、信息管理员提供的信息发布日志。4、考核结果:结果在会在网站公告栏内公开。5、相关奖惩:考核结果学期总评,纳入个人工作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工作评判指标。对于工作优秀者给予相关奖励。第六章责任追究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本规定由电教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篇61、总则(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校园网领导小组进行处理。(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网络用户管理(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2)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3)学校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需填写入网申请,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3、网络设备管理(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管人员负责管理。(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5、网络信息管理(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a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4)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5)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6)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7)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8)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6、网络安全管理(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二、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1、网站管理机构(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2、网站内容设置(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3、信息发布管理(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三、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制度(未开通)1、网络中心负责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2、电子邮件的正式用户必须为本学校的正式员工和学生。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邮件,可以申请开设公共电子信箱。4、网络中心根据学校要求为需要使用个人电子邮件服务的个人用户免费开通电子信箱。用户必须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网络中心备案。5、需要开设公用电子邮箱的部门由各部门统一命名,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统一报网络中心设立。6、电子邮件服务仅允许用于正常的通信业务,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信息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7、个人电子邮箱只限个人专用,建立公共电子信箱的部门,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8、用户对自己的电子邮箱负有保护责任,要按照规定选择电子邮箱的口令,并且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禁止将电子邮箱转让给他人使用。四、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7、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中学校网站管理制度篇71、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及服务器的安全,特制定本用户管理制度2、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古林镇中学校园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古林镇中学所有。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3、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4、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5、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6、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网络中心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7、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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