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简述ppt课件.ppt
2012年4月,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简述,杭州庆春路 张画平,主要内容,业务简述,二,风险管理,三,相关制度及报批程序,四,部门协作,五,业务要点,一,一、业务简述,1、定义,2、开展背景 与进展情况,3、业务特点,4、服务对 象、优势,5、参与主体,6、业务流程,一、业务简述-定义 目前,主要有两种定义:1、股票约定式回购-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股票,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的交易行为。2、证券回购交易-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或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交易的行为。,一、业务简述-定义 官方定义: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会员指南(试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一、业务简述-开展背景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是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之一,符合资本市场改革方向,既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可为券商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盘活券商自有资金,增加券商利润来源,改善券商业务结构,分散券商经营风险。此项业务虽然称为创新业务,但若关注金融市场,应该不陌生。在发达资本市场一直作为常规业务在做,国内信托行业也一直在开展此项业务。另外,该项业务类似于银行的抵押贷款业务,只是在某些方面稍有不同。,一、业务简述-进展情况,1、上交所理事长耿亮披露试点范围可扩大;2、据悉: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招商证券 已递交申报材料。,初期三家试点券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2011年初上报该项业务初步方案,待批。,2012年3月,2011年10月19日,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会员指南(试行),2011年10月,2011年上半年,4、扩大试点范围,3、试点券商产生,2、获批,发布文件,1、上交所上报方案,一、业务简述-业务特点,1、附条件的买卖行为 待购回期间,证券公司对标的证券享有所有权,但除协议约定情形外,证券公司不能通过交易或非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证券,也不能主动行使相关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本质是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流动性支持,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并不以标的证券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因此,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虽然不归客户所有,但是为确保客户不因回购而丧失待购回期间行使标的证券权益所能获得的期待利益,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由登记结算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将证券公司专用证券账户中生成的相应权利划转至客户账户,其中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利由投资者自行行使。,一、业务简述-业务特点,一份合同,2、场外协商,场内达成交易,两次交易,两次结算,3、两种关系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既有代理关系,同时又互为交易对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风险揭示书中应对双重关系风险进行揭示,明确告知客户,证券公司既代理其交易,也是其交易对手,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业务简述-服务对象、优势,1、服务对象 主要面向持有流通股权并具有融资需求的机构或高端净值个人客户,可盘活存量流通股权。2、优势 与质押融资、融资融券等交易比较,该产品具有以下优势:交易效率高:T日达成交易,T+2日即可获得资金。融资效率高:平均而言,可获资金约为证券市值的50%。融资成本低:融资成本约为9%-10%,相比典当、信托融资更低。资金用途灵活:用途无明确限制,可提取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也可进行 证券投资;交易灵活:客户可以根据实际资金使用安排,选择提前或延期购回证券。,一、业务简述-参与主体,证券公司,客户,交易所,中登公司,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维持日常业务运营,并定期向有关机构备案,证券公司交易对手方,交易权限管理,提供交易撮合支持,接收证券公司报备材料、提供仲裁服务,提供逐笔全额结算与非担保交收支持,一、业务简述-基本流程,对标的证券逐日盯市,履约风险控制,业务流程,客户,证券公司,客户,证券公司,1、初始交易,3、购回交易,2、期间管理,标的证券,交易资金,购回资金,标的证券,一、业务简述-证券公司业务全流程,交易前甄选投资者、标的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协议、风险揭示书等,标的证券管理,交易执行,初始交易,期间风险管理,购回交易,风险控制,清算交收,会计、信息、合规等其他中后台支持,交易支持,二、业务要点,标的证券管理,二、业务要点-投资者管理,投资者管理三要素:,二、业务要点-投资者管理,该业务试行初期,只对机构客户开放,据了解,目前已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除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此项业务者,各券商可自主遴选客户。客户定位(以某券商为例):1、主要经营企业,不经常买卖证券 2、主要目的为满足实业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3、区别于投行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定位 4、试点期间排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建立客户资质审查制度,审查内容包括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等。客户资质审查标准由证券公司另行规定,资质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记载、留存。,二、业务要点-标的证券管理,1、标的证券范围 能够成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抵押标的券必须是流通股、债券或者基金。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证券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不得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随着业务发展,深市证券也将列入标的证券(据了解,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开始)范围。2、标的证券动态管理 包括每日维护标的证券清单、除权除息管理、集中度管理等,其中集中度管理主要包括总业务规模占证券公司净资本比例、单一标的规模占总业务规模比例等,若与公司自营股票相同,应合并计算,衡量单一标的风险情况(需开通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交易),并报备专用自营账户,作为非净额结算账户)。,二、业务要点-交易期限,目前制度规定:客户可以根据资金安排申请提前购回,或者到期时延期购回(客户若选择182天期的交易,不能申请延期购回),方便客户调配资金。证券公司仅需按照实际购回日对购回价格进行调档,而无需支付其余如提前购回费、延期购回费等额外费用。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各试点券商都注重从客户角度考虑,在符合条件内,不设置更严格条件,有的试点券商规定客户需延期购回时可以重新订立合同,尽量方便客户。,二、业务要点-交易及清算交收要点,二、业务要点-权益处理,二、业务要点-权益处理,在客户协议中,证券公司可以对一些特殊事件做出明确规定,比如停牌、ST或*ST处理、标的证券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明确处置原则,防范纠纷发生。,三、风险管理,三、风险管理-原则,1、实施细则第40条:证券公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2、实施细则第41条: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确保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与有可能形成业务冲突的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三、风险管理-风险分类,1、交易违约2、结算违约,信用风险,三、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三、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1、客户市场风险管理 加强风险指标监控,及时告知客户标的证券市场情况、履约保障比例等 2、证券公司市场风险管理 严格按照遴选标准遴选标的证券;风险管理部门可定期审标的证券清单,可建立黑名单;谨慎原则设定履约保障比例,并逐日盯市等。,三、风险管理-政策、操作风险管理,1、政策风险管理 业务部门及风险管理部应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跟踪相关政策变化,并依此重新核定风险承受力;2、操作风险管理(1)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2)制定完善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制度,三、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渗透业务开展各个环节:1、此相关业务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规范;2、交易全过程是否合规;3、其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四、相关制度及报批程序,四、相关制度及报批程序-相关制度,目前制度主要以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为发布平台: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11年10月11日发布 2、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会员指南(试行)-2011年10月17日发布,四、相关制度及报批程序-资格申报程序,1、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开展此项业务无异议函 2、交易所批准 3、中登公司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四、相关制度及报批程序-证监会申报材料,1、业务方案(内容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急预案等);2、相关制度(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业务方案、风险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建设及应急预案等);,四、相关制度及报批程序-交易所申报材料,(一)业务申请书;(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业务方案的无异议函;(三)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四)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协议(以下简称“客户协议”)和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样本;(五)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六)负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七)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上述申请材料应以电子文件报送本所,其中,申请材料(一)、(二)应提供书面文本。,四、相关制度及报批程序-中登公司开立专用证券账户,1、实施细则第30条: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专用证券账户时,除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开户申请书;(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业务方案的无异议函;(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2、实施细则第31条:证券公司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每日对该证券公司当日全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包括初始交易、购回交易)进行逐笔全额清算,并于次一交易日根据清算结果在证券公司已开立的用于非净额结算业务的自营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以证券公司法人自身名义开立)之间进行资金划付,在证券公司专用证券账户和客户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划付。,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