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府採購法》PPT课件.ppt

    • 资源ID:5634100       资源大小:333.99KB        全文页数:25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府採購法》PPT课件.ppt

    2023/8/4,政府採購法,1.府採購法(一),余文德中華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副教授營建管理博士、土木技師,2023/8/4,政府採購法,2,Outline,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招標第三章決標第四章履約管理第五章驗收第五章驗收第七章罰則第八章附則,2023/8/4,政府採購法,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爰制定本法。,說明明定本法之立法宗旨。,2023/8/4,政府採購法,4,第一章總則,第二條 本法所稱採購,指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說明本法所稱採購,其名稱及內涵,乃參酌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之一九九四年政府採購協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以下簡稱政府採購協定)之規定及其他國家之用法,包含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現行有關採購之規定如有與此定義不一致者,於本法立法通過後,應檢討修改。,2023/8/4,政府採購法,5,第一章總則,第二條 本法所稱採購,指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說明(續)財物之變賣及出租,屬收入行為,因國有財產法及省市政府相關法令已另有規定,故不列入本法適用範圍。,2023/8/4,政府採購法,6,第一章總則,第三條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以下簡稱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說明明定本法適用機關之範圍,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係將所有須經民意機關審議採購預算之機關予以納入,俾使其採購預算支用程序能符合本法所要求公開、透明、競爭、公平、一致之原則。明定各機關辦理採購,凡本法有規定者,應依本法之規定,其無規定者,再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2023/8/4,政府採購法,7,第一章總則,第四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說明法人或團體接受政府機關補助辦理採購時,若補助金額超過該項採購金額之半數,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該採購仍應受本法之規範,並受補助機關監督,以杜流弊,爰予明定之。,2023/8/4,政府採購法,8,第一章總則,第五條 機關採購得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前項採購適用本法之規定,該法人或團體並受委託機關之監督。,說明工程、財物及勞務之採購除由政府機關自行辦理外,亦有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之需要,爰於第一項明定之。受機關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因其仍係執行政府之預算,故仍應受本法之規範,並受委託機關之監督,以杜流弊,爰於第二項明定之。,2023/8/4,政府採購法,9,第一章總則,第六條 機關辦理採購,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機關訂定採購契約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說明本條揭示辦理採購應遵循之原則。維護公平交易秩序為政府一貫之政策,政府採購行為尤不得對廠商有不合理之差別待遇,爰於第一項明定各機關辦理採購,對待廠商之無差別待遇原則。,2023/8/4,政府採購法,10,第一章總則,第六條 機關辦理採購,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機關訂定採購契約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說明(續)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民事契約之基本內涵,於政府採購尤應加以重視,爰於第二項明定契約之訂定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第三項明定對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情況下,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為適當之決定,以鼓勵公務員本於職權勇於任事,不畏懼對採購案做出決定。,2023/8/4,政府採購法,11,第一章總則,第七條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本法所稱財物,指各種物品、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本法所稱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說明第一項至第三項分別明定工程、財物、勞務之定義,以利本法之適用。第一項中所稱地面上下,包括水中所進行之工程。第四項明定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者,如有難以認定其歸屬之情形時,則以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認定之。,2023/8/4,政府採購法,12,第一章總則,第八條 本法所稱廠商,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說明明定廠商之定義,係採最廣義之解釋,除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外,並包括得提供各機關工程、財物、勞務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2023/8/4,政府採購法,13,第一章總則,第九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以政務委員一人兼任主任委員。本法所稱上級機關,指辦理採購機關直屬之上一級機關。其無上級機關者,由該機關執行本法所規定上級機關之職權。,說明第一項明定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採購暨公共工程委員會,並以政務委員一人兼任主任委員。第二項明定上級機關之意義及無上級機關時之處理。委辦採購者,就法律關係而言,採購機關仍應為委託辦理機關,故其上級機關為委託辦理機關之上一級機關。,2023/8/4,政府採購法,14,第一章總則,第十條 主管機關掌理下列有關政府採購事項:一、政府採購政策與制度之研訂及政令之宣導。二、政府採購法令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三、標準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四、政府採購資訊之蒐集、公告及統計。五、政府採購專業人員之訓練。六、各機關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七、中央各機關採購申訴之處理。八、其他關於政府採購之事項。,說明明定主管機關掌理之事項。為使政府採購能公開化、透明化,有關採購資訊之蒐集、公告需專責機關辦理,並將設置異議及申訴制度,故主管機關掌理採購政策之研訂、採購法令之修訂、標準採購契約之檢討及審定、中央機關採購申訴之處理、採購資訊之蒐集、公告及採購人員之訓練等有助於健全政府採購體制運作之業務。,2023/8/4,政府採購法,15,第一章總則,第十一條 主管機關得設立採購資訊中心,統一蒐集共通性商情及同等品分類之資訊,並建立工程材料、設備之價格資料庫,以供各機關採購預算編列及底價訂定之參考。除應秘密之部分外,得有償或無償提供廠商。主管機關得設採購人員訓練所,統一培訓專業採購人員。,說明第一項明訂主管機關得設立採購資訊中心,提供共通性商情及同等品分類之資訊,及工程材料、設備之價格資料,俾利各機關覈實編列預算及訂定底價。相關資訊並得有償或無償提供廠商使用,以利資源共享。為促進採購專業人員之養成,第二項明訂主管機關得設採購人員訓練所,統一培訓專業採購人員,以提昇政府採購業務之水準及績效。,2023/8/4,政府採購法,16,第一章總則,第十二條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上級機關得視事實需要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其決標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或契約變更後其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機關應補具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查核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說明本條係參照現行機關營繕工程暨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條例(以下簡稱稽察條例)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明定各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由其上級機關監辦及其他應報上級機關備查之情形。查核金額之額度,將參考現行稽察一定金額、徵詢各機關之意見、審酌社會經濟情況後訂定。,2023/8/4,政府採購法,17,第一章總則,第十二條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上級機關得視事實需要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其決標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或契約變更後其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機關應補具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查核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說明(續)查核金額,將比第十三條之公告金額為高。工程採購:新台幣五千萬元。財物採購:新台幣五千萬元。勞務採購:新台幣一千萬元。,2023/8/4,政府採購法,18,第一章總則,第十三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依其屬中央或地方,由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定之。未另定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公告金額應低於查核金額,由主管機關參酌國際標準定之。,說明本條係參照稽察條例第五條之規定。為強化各機關嚴格管理、控制內部辦理之採購,爰於第一項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應由其主(會)計人員依會計法、內部審核處理準則等相關財物法規所定內部審核職責,及有關單位依事務管理規則所定職責與其所具專業知能,各本所司,會同監辦。至各單位監辦事項,另於施行細則中訂明,以供各機關遵循。,2023/8/4,政府採購法,19,第一章總則,第十三條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依其屬中央或地方,由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定之。未另定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公告金額應低於查核金額,由主管機關參酌國際標準定之。,說明(續)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因金額較小,為兼顧採購效能與內部管理,宜有較彈性之規定,爰於第二項明定視其屬中央或地方分由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訂定規定,供中央機關及地方機關據以採行。公告金額因須審酌社會經濟情形及配合政府採購協定第一條之規定訂定,爰於第三項明定由主管機關定之。此一金額將以從低訂定為原則,以促進採購資訊之透明化,增加競爭,減少營私舞弊之機會。公告金額: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均為新台幣一百萬元。,2023/8/4,政府採購法,20,第一章總則,第十四條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說明參照稽察條例第三十三條及政府採購協定第二條之規定。明定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規範,而將案件以化整為零之方式分批辦理。如因正當理由確有分批辦理之需要,則應依採購總金額所應適用之規定辦理。,2023/8/4,政府採購法,21,第一章總則,第十五條 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為本人或代理廠商向原任職機關接洽處理離職前五年內與職務有關之事務。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機關首長發現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有前項應行迴避之情事而未依規定迴避者,應令其迴避,並另行指定承辦、監辦人員。,說明第一項明定採購人員離職後三年內擔任之職務其所不能從事之事務。第二項明定採購人員於辦理採購時,應遵循之迴避準則,以避免發生利益輸送情事,並防杜各項採購流弊。第三項明定發現有未依規定迴避之情事時之處理。,2023/8/4,政府採購法,22,第一章總則,第十五條(續)機關首長發現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有前項應行迴避之情事而未依規定迴避者,應令其迴避,並另行指定承辦、監辦人員。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第二項之情形者,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但本項之執行反不利於公平競爭或公共利益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免除之。採購之承辦、監辦人員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相關規定,申報財產。,說明(續)第四項明定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第二項情形之處理。由於機關首長對於採購事務有舉足輕重之影響力,且無從迴避,故規定由廠商迴避。遇有特殊情形時方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免除之。第五項明定採購人員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申報財產。,2023/8/4,政府採購法,23,第一章總則,第十六條 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政風機構得調閱前項書面或紀錄。第一項之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說明第一項明定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第二項明定政風機構得調閱前項書面或紀錄。第三項明定請託或關說,不得作為評選之參考,以防止請託或關說,影響政府採購之運作,衍生流弊。,2023/8/4,政府採購法,24,第一章總則,第十七條 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應依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規定辦理。前項以外情形,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之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外國法令限制或禁止我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者,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該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說明第一項明定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之適用原則。對於未與我國締結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於第二項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處理之,以避免因無條約或協定關係,而致機關無法獲得所需採購標的或造成少數廠商壟斷、哄抬價格等不利採購作業之情形。基於平等互惠原則,第三項明定外國法令限制或禁止我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者,主管機關亦得限制或禁止該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2023/8/4,政府採購法,25,Any questions?,

    注意事项

    本文(《府採購法》PPT课件.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