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商事登记的概念和特征.ppt
概念、特征、立法例登记对象、登记机关、登记事项登记类型、条件、程序登记效力与信息公开,一、商事登记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登记申请,主管机关予以核准并登记注册的法律行为。(二)特征1、创设、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2、要式法律行为。3、本质上属于公法行为。(三)功能,二、登记对象与登记机关(一)登记对象商主体:原则上均需登记;(二)登记机关1、四种类型(1)法院:德国、韩国(2)法院和行政机关:法国(3)行政机关或附设机关:英美日(4)专门注册中心和商会:荷兰,2、我国:行政机关模式分级管辖,标准因商主体而异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与审批机关级别挂钩公司:取消身份标准国家工商局:4类(1)国务院国资委作出资人的公司及其持股1/2以上的公司(2)外商投资公司;(3)依法或者国务院决定,应由其登记的公司;(4)该局规定应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省级工商局:4类(1)省级国资委作出资人的公司及其持有1/2以上股份的公司;(2)省级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3)依法或国务院决定,应由其登记的公司;(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县区级局:国家局和省局登记以外的其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需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工商局登记!,三、登记事项(一)范围1、因商主体身份而异2、企业法人:11项;公司:9项(二)合规性是否合规,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四、商事登记法立法例(一)国外两种模式1、商法典日本商法典第1编第3章、德国商法典第1编第2章、韩国商法典第1编第6章2、单行法日本商事登记法、法国商事及公司登记法、瑞士商事注册条例,我国台湾(二)中国:三架马车,1、公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2005)2、非公司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等3、外商投资企业,五、商事登记的类型、条件与程序(一)类型公司法:设立、变更、注销和分公司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1、设立登记法人企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名称、住所、股东或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章程、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等。,非法人组织的登记事项:组织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等。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姓名、住所、经营场所、从业人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2、变更登记只要属于登记事项,一经变更即应办理变更登记 应登记而未登记,行政处罚3、注销登记解散、歇业、撤销、破产或因其他事由终止营业的,需要注销。4、分支机构登记公司、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二)登记的一般条件1、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2、企业章程或者协议3、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本4、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5、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6、住所,(三)申请1、申请人2、申请形式3、申请时间,(四)核准1、受理时限:两种,即时受理;5日内受理受理标准:5种(1)受理(2)受理,但需要核实有关事项(3)当场更正并受理(4)要求补正(5)不予受理,2、审查与核准(1)时限(2)核准公司的4种方式当场核准15日内核准核实原件后核准不予核准3、发(换)照与公告4、不予核准的救济,六、商事登记的效力(一)三种模式1、商法人取得法人资格模式:德、法、瑞士商法人必须登记商个体和合伙:未登记而从事商行为,不享有商人权利,但要履行义务2、登记仅取得特殊权利:荷兰未登记而行为,可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登记仅在于取得保护商号和商主体的商标等特殊权利。,3、一切商主体取得其合法身份的模式:中国执照:法人资格营业活动资格!严禁无证照经营(二)登记和公告对第三人的效力英美:登记证,公司成立的终局证据。大陆法系:有瑕疵设立问题。1、未登记或登记而未公告事项:不对抗善意第三人2、登记并公告事项:对第三人产生效力德国,公告后15日内不对抗善意第三人。,3、登记事项公布之差错:善意第三人可据此为法律行为公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七、商事登记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政务公开的要求引例31:亿安科技被吊销执照后居然还长期操纵股价!,引起广泛关注“亿安科技”事件中,四家庄家公司之一便是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金易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24日,注册资金100万元,法人代表李彬。1998年11月24日就被吊销营业执照。就是这样一个早在1998年就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伙同其他3家庄家公司一起,制造了我国证券市场迄今最为严重的违规事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金易公司被吊销执照近1年后,仍然活跃证券市场,1999年10月25日开始到2000年2月17日,该公司连同其他3家公司一起,联手操纵,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大量买入“深锦兴”,后更名为“亿安科技”的,股票,持仓量从1998年10月5日的53万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时2000年1月12日的3001万股,占流通股的85%。同时,还通过其控制的不同股票帐户,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联手操纵“亿安科技”的股票价格。截至2001年2月5日,金易公司等4个庄家控制的627个个人股票帐户及3个法人股票帐户共实现赢利4.49亿元,股票余额77万股。2001年4月23日证监会对包括金易公司在内的4个庄家作出的严肃处理:,即没收其违法所得4.49亿元,罚款4.49亿元,合计8.98亿元。该处罚决定亦因其罚没金额巨大,而获得众多喝彩。及至处罚决定执行之时,证监会才发现:金易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两年半有多,巨额法没处罚执行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为什么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金易公司还能够堂而皇之从事营业活动?为什么有关部门不知道该公司被吊销了?为什么交易对手不知道被吊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