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资金申请报告》PPT课件.ppt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专题培训主讲人 王彤,项目资金申请依据的主要法规和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6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号令,2005年8月施行)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5号)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354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8 号,2005年3月施行),项目资金申请的适用范围与要求,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采用审批制,分别情况进行不同的审批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对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采用审批制,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采用审批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同时按规定核准或备案)需上报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只需报批项目建议书。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以及经济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采用审批制,项目建议书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履行其他报批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贴息和转贷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有关规定报批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批项目建议书时,一并提出申请。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支持领域,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三)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四)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采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号令,2005年8月施行):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可按项目单独申请和安排,也可根据政策规定统一申请、集中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也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采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4号):所称贴息资金是指由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安排的,用于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贴息的资金。贴息资金贴补率不得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符合贴息条件的项目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补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实际支付的银行中长期贷款利息总额。贴息资金可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一次或分次安排。项目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在建项目冲减工程成本;竣工项目冲减财务费用。,采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5号):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由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安排的,专项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补助资金实行与地方配套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同比例拨付的原则。投资补助根据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需要和国家确定的重点进行安排。对具体项目的投资补助,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投资补助可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一次或分次安排。,采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按财政拨款有关规定执行。对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作为资本公积管理,项目单位同意增资扩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国家资本金管理 项目竣工后,核定项目投资补助总额及项目概算中其他资金来源实际到位额。对投资补助总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转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采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企业投资项目,指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及与贷款混合使用的赠款、联合融资等投资项目上述贷款属于国家主权外债,按照政府投资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采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一)由中央统借统还的项目,按照中央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二)由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项目,按照省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审批权限,按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应当报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审批权限不得下放。,采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企业投资项目,(三)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政府担保的项目,参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办理: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分别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或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项目,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要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同行业排名、企业发展规划方向等(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技术、原材料供应、公用工程与配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总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分析、经济分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要点,(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1)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体现政策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区域规划是否符合其他鼓励发展的政策是否符合环保、节能、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要求,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要点,(2)说明项目建设的可能性,体现项目成功度是否有需求?是否具备建设条件企业是否具备支撑项目的实力是否符合企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企业运营和发展需要(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说明招标的初步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七)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八)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凡已经由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凡已经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三、四、五项材料;申请使用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或根据有关规定集中申请的投资项目,报送的附件材料可适当简化。,资金申请报告的报送,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须报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审查通过后,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要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统称为申报单位。,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一)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二)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三)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五)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六)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查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关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必要时还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于单个项目拟安排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数额超过3000万元的,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具体数额。,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报批,项目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用款单位须向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直接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由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不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资本金、国外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业主、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建设期;(二)国外贷款来源及条件,包括国外贷款机构或贷款国别、还款期、宽限期、利率、承诺费等;(三)项目对外工作进展情况;(四)贷款使用范围,包括贷款用于土建、设备、材料、咨询和培训等的资金安排;(五)设备和材料采购清单及采购方式,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规格、数量、单价;(六)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七)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国外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一)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二)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提供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评估报告。(三)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时,如项目需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承担贷款偿还责任或提供贷款担保的,出具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四)申请使用限制性采购的国外贷款项目,出具对国外贷款条件、国内外采购比例、设备价格等比选结果报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特点,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与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等关联情况。项目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加附件: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经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项目概要(二)研制开发的目的和意义(三)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概况和趋势(四)前期研制开发情况(五)主要研制开发内容和考核目标(六)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实施方式,技术路线(自主开发,消化吸收,国际合作等),项目进度安排,实施期限.(七)产业化依托或工程依托落实情况,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八)技术经济分析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包括能源利用效率分析,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益分析,促进产业发展作用分析(九)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与申请国家资金的理由(十)项目申报单位及协作单位概况项目申报单位以及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结构,财务基本状况,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或有关协议合同复印件.(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是否涉及环境评估,土地购置,消防,安全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