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十电子》PPT课件.ppt
1资源税的核算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 3、房产税的核算。4、土地增值税的核算5、车船税的核算 6、印花税的核算 7、教育费附加的核算8、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学习要点,项目十 其他小税种的计算与申报,一、资源税的核算,1、纳税人2、征税范围3、税目和税率4、资源税的计算5、会计处理6、纳税申报,主要内容,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一、纳税人,资源税是为了促进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调节资源及差收入,而对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采用选择法,即从众多具有商品属性的资源中,选择需要税收进行调节的矿产资源和盐,列入纳税范围,包括:一、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人造石油不征税。二、天然气。指专门开采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三、煤炭。指原煤,以原煤加工的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碳制品不征税。四、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如宝石、金刚石、玉石、石墨等。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等。六、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铝土矿石、黄金矿等。七、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井矿盐;液体盐指氯化纳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二、征税范围,三、税目和税率,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资源税税目、税额如表格 101所示。表格 101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1、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公式: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方法征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其计算的基本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四、资源税的计算,2、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例换算的数量为依据,确认课税数量。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确认课税数量。,四、资源税的计算,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对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纳税人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四、资源税的计算,企业进行资源税会计核算时,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资源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科目贷方核算企业依法应缴纳的资源税,借方核算企业已缴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应缴未缴的资源税额。,五、会计处理,由于企业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存在不同情况,因此其账务处理也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销售应税资源税产品账务处理企业计算销售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在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2、自产自用应税资源税产品的账务处理企业计算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在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五、会计处理,3、收购未税矿产品账务处理对于有些企业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容易漏税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这些单位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这些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时,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会计处理,四、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账务处理由于企业购入液体盐后用于加工固体盐时,其购入液体盐所包含的资源税允许抵扣固体盐应缴纳的资源税,因此购入液体盐按照允许抵扣资源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加工成固体盐销售以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税的差额上缴款项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五、会计处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结算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款规定方式结算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购其他方式结算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六、纳税申报,(二)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缴纳税款的期限。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的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六、纳税申报,(三)纳税地点具体纳税地点包括:1、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3、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纳税地点的调整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税务机关确立,六、纳税申报,(四)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资源税的申报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一起,统一通过填制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进行申报,其具体申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将在本章第七节讲述。,六、纳税申报,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1、纳税人2、征税范围3、税率4、城建税的计算5、会计处理6、纳税申报,主要内容,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外,任何单位和人个,只要缴纳“三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一、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二、征税范围,按照规定,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的,县属企业按市区的规定税率征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应根据行政区划分按照7%、5%、1%的税率计算纳税。,三、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差别税率,其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务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税率,四、城建税的计算,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收政策法规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五、会计处理,例题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5月31日计算出企业当月应交的营业税1060000元。该企业地处某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则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税额=10600005%=53000元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3000,五、会计处理,例题2:某公司2007年6月份实际缴纳营业税2197136.08元、增值税32000元。该公司地处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月末,公司根据当月实际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税额,计算出当月实际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税额=(2197136.08+32000)7%=156039.53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6039.53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6039.53,五、会计处理,(一)纳税地点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因此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但属于下列情况的企业,单位纳税地点为例外:1、对代扣、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纳税地点为代扣、代缴地。2、对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城建税。3、对管理道输油部门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理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缴纳城建税。,六、纳税申报,(二)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城建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城建税具体纳税期限,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六、纳税申报,(三)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城建税的申报和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一起,统一通过填制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进行申报,其具体申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将在本章第七节讲述。,六、纳税申报,三、房产税的核算,1、纳税人2、课税对象和征税范围3、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4、房产税的计算5、会计处理6、纳税申报,主要内容,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事业单位若拥有房产(即为房产的所有权人),自然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事业单位使用的房产为国有(即全民所有),也应当缴纳房产税,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一、纳税人,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二、课税对象和征税范围,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三、税率,(一)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1、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事业单位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2、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纳税人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四、房产税的计算,二、房产税的计算根据税法,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四、房产税的计算,例题1:西方出版社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营业楼二幢,“固定资产一一房屋”账面原值为58 000 000元;另有两座写字楼,专门用于出租,每年收取租金收入12 000 000元。当地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扣除30%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规定,对于事业单位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1.2%计算纳税。则按房产余值计算的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58 000 000(1-30%)1.2%=487 200元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487 20012=40 600元按照规定,对于出租房屋取得租金的房产,应按其租金收入适用12%的年税率纳税。按租金收入计算的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1 200 00012%=1 440 000元月应纳税额=1 440 00012=120 000元每月合计应纳税额=40 600+120 000=160 600元,四、房产税的计算,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房产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房产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收政策法规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房产税。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应该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企业计算应交房产税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缴纳房产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五、会计处理,接例题1每月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 160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60 600,五、会计处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为: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次月起征收房产税。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日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经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日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日起,缴纳房产税。,六、纳税申报,(二)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半年或季度)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纳税地点房产税应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六、纳税申报,(四)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申报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一起,统一通过填制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进行申报,其具体申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将在本章第七节讲述。,六、纳税申报,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的核算,1、纳税人2、征税范围3、税率4、资源税的计算5、会计处理6、纳税申报,主要内容,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一、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讲:1、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没有纳入征税范围。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用的不得转让。因此,转让集体土地是违法行为,所以不能纳入征税范围。2、转让房地产的,只对转让后取得的增值收入征税,虽然发生转让房地产行为,但没有增值收入,如:通过继承、赠与等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只对转让房地产的征税,不转让的不征税。例如:出租房地产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的转让,所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规定了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它是以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大小从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级次。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超率累进税率表如表格 102。,三、税率,表格 102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土地所得的增值额,即纳税人转让土地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应税收入是指纳税人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收入。,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二)扣除项目的确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允许从中扣除的项目,概括起来有以下几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6、加计扣除。,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速算扣除法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允许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例题1:广厦公司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1400万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320万元,开发土地成本65万元,开发土地费用21万元,应纳有关税费77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额。21(320+65)=5%,未超过10%,允许据实扣除。允许扣除项目金额=(320+65)(1+20%)+21+77=560万元增值额=1400560=840万元增值额占允许扣除项目的比率=840560=150%应纳土地增值税额=84050%56015%=336万元,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土地增值税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收政策法规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在“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列支。企业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五、会计处理,例题2接例 1,若房地产业务为广厦集团的主营业务,其账务处理如下: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14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 000 000计提土地增值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 36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 360 000交土地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 360 000 贷:银行存款 3 360 000,五、会计处理,(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与地点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行为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情况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六、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一起,统一通过填制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进行申报,其具体申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将在本章第七节讲述。,六、纳税申报,五、车船税的核算,1、纳税人2、征税范围3、适用税额4、车船税的计算5、会计处理6、纳税申报,主要内容,车船使用税是国家对行驶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我国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依法所征收的一种税。,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为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但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2、拖拉机;3、捕捞、养殖渔船;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5、警用车船;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二、征税范围,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如表格 103所示)执行。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三、适用税额,表格 103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车船税对于载额汽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对于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对船舶以“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应纳税额=自重吨数适用单位税额船舶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四、车船税的计算,例题1:大昌汽车运输公司共有卡车10辆,每辆自重3吨,当地核定的单位税额为80元/年;另有本单位职工接送车(大巴)一辆,当地核定的税额为600元/年,计算该公司全年应纳的车船税。货车应纳税额=31080=2 400元大巴应纳税额=6001=600元大昌汽车运输公司全年应纳车船税=2400+600=3 000元,四、车船税的计算,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科目分期计提车船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缴纳车船使用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车船使用税。,五、会计处理,例题2接例1,假定该企业一次性缴纳上述车船税,则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 3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3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五、会计处理,(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车船税属于行为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上为车船使用时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征税;2、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从购置使用的当日起征税;3、已向当地交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报废的车辆,当年不征税。但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日起征税。,六、纳税申报,(二)纳税期限车船税按年征收、分期(季度或半年)缴纳。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立。(三)纳税地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即单位的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个人的住所所在地。车船使用税实行源泉控制,一律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各地对外省、市来的车船不计查税款。,六、纳税申报,(四)纳税申报车船税的申报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一起,统一通过填制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进行申报,其具体申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将在本章第七节讲述。,六、纳税申报,六、印花税的核算,1、纳税人2、征税范围3、税率4、印花税的计算5、会计处理6、纳税申报,主要内容,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书立、领受应税范围内各种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各种经济合同的立合同人;立帐簿人;各种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各种权利证照的领受人。如果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一、纳税人,书立、领受下列应税凭证,均应缴纳印花税。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薄;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二、征税范围,三、税率,印花税实行“三自”缴纳的方法,即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自行贴花。印花税税率如表格 104。,三、税率,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上所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按金额比例贴花)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按件定额贴花)在计算税额时,若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l角计算。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四、印花税的计算,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印花税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收政策法规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印花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印花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印花税。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企业计算应交印花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缴纳印花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五、会计处理,(一)印花税的缴纳办法印花税的缴纳办法可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或汇缴、委托代征三种办法。1、自行贴花办法指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科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税票并加以注销或划销。这种办法适用于应税凭证较少或者贴花次数较少的纳税人。,六、纳税申报,2、汇贴或汇缴办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3、委托代征办法委托代征办法包括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各类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时,受税务机关委托,代收印花税税款,并监督领受单位和个人的贴花。,六、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印花税的申报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一起,统一通过填制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进行申报,其具体申报表样式及填表说明将在本章第七节讲述。,六、纳税申报,七、教育费附加的核算,1、教育费附加概述2、会计处理3、纳税申报,主要内容,教育费附加不是税,它是和税收同时收取的一种费用。由于它是由税务机关随同“三税”一并收取的,因此通常将其视同税收。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样,凡是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比率为3%,一、教育费附加概述,按照规定,教育费附加应当与“三税”同时缴纳。凡是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然后由教育部门根据其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其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征收比率,一、教育费附加概述,二、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教育费附加”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教育费附加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法规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教育费附加。,例题1:某房地产公司在2007年4月1日、5月1日、6月1日按规定分别预缴营业税292000元,则同时应预缴的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教育费附加=292 0003%=8760元在实际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应按实际预缴的教育费附加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 760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8 760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8 760 贷:银行存款 8 760,二、会计处理,6月末计算出本季度实际应纳营业税为1 060 000元,则计算出本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教育费附加=1 060 0003%=31 800元由此可得:月末应补提的教育费附加=31 8008 7603=5 52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520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5520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5 520 贷:银行存款 5 520,二、会计处理,教育费附加的申报可以与资源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一起,通过填制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进行申报。,三、纳税申报,八、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及填表说明,主要内容: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样表及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1、本表适用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预征部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仅限汇总缴纳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一)填表说明,1、税种:指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2、税目:指每一种税的具体征税对象或范围,即在各税条例中规定的税目、类别或等级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种税目”为相应的“土地等级”。车船使用税(车船牌照使用税)为相应车辆类型的“计税标准”。,2、表中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4、应税收入:,3、税款所属时期:,指本期申报的税(费)款属于某月、季、半年、年度的款项。,填写纳税人本期因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免税收入),分营业税税目填报。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从价计征的相关税目的“应税收入”表示应税的自用房产原值。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收入”表示为“应税的土地面积”。车船使用税(车船牌照使用税)的“应税收入”表示为“应税的车船辆数”或“应税的车船吨位数”。,填写允许扣除纳税人本期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应税收入中按规定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分营业税税目填报,其中交通运输、建筑、服务业(旅游、广告、代理)纳税人的该栏数据分别对应附表1交通运输、建筑、服务业营业税纳税减除项目申报表中“金额小计”一栏。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牌照使用税)的应税扣除项目金额为相关税种政策规定可扣除的项目。,5、应税减除项目金额:,根据税法规定填写,其中 营业税:第4栏和第5栏的差额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自用数量 文化事业费:同营业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应税房产余值(即应税的自用房产原值-“应 税扣除项目余额”-1-政策规定的扣除率)(该政策规定的扣除率可由系统维护和修改,默认为30%)。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的土地面积。车船使用税(车船牌照使用税):“应税的车船辆数”或“应税的车船吨位数”。,6、计征依据(金额或数量):,8、本期应纳税(费)额:,计税(费)依据税(费)率或单位税(费)额。,9、被扣缴税(费)额:,指所申报的计税依据中已被其它扣缴单位扣缴的税(费)款。,13、本期已纳税额:,14、本期应补(退)税额:,15、缴费人数:,10、减免税(费)额:,11、批准缓缴税额:,12、前期多缴税额:,同一税目本期已向税务机关预缴的税(费)款。本期实际缴纳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税务机批准缓缴的本期税款。,填写纳税人截至上期(含)多缴纳的同一税种税目的税款。,指本期应纳税(费)额减去减免税(费)额、被扣缴税(费)额、前期多缴税(费)额、批准缓缴税(费)额、本期已纳税额后的余额。,只是在缴费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涉及个人缴纳部分时填写。,指本期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已备案的减免税(费)款。,(二)注意事项,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受理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