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语言学习]中俄检察院系统比较.ppt
,.,.,.(,),支线,.,.:()(,),改组 撤销,.,.(,).,管理总局(),.(,().(),().,:(,)(,)(,),:(,)(,)(),.提出异议();-;官员;,.,二、中俄两国检察机关组织原则的对照比较中俄两国的共同点,是把本国宪法作为法律调整检察机关体系各级机关组织和活动原则的重要渊源。对照比较中俄两国的根本法,可以使我们得出下述结论,即与1993 年俄罗斯联邦宪法不同的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仅关注检察机关的组织问题,而且关注其职权范围问题。,(一)检察机关是独立的国家机关体系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笫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笫一百三十三条紧接着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上述条款的内容表明:在中国,检察机关体系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体系。它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上述宪法规范的实质是,它确认了作为主要国家机关之一的人民检察院的法律地位。很明显,这一条款借鉴了1936年苏联宪法中关于检察机关条款的规定。1936年苏联宪法的上述规定,奠定了许多社会主义国家检察机关的模式。,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是一个独立的、集中统一的体系。例如,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29条规定,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是一个独立的,下级检察长服从上级检察长和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的集中统一体系。但是,对照比较中俄两国的宪法,也可以看出,中俄两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有所不同。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继承了1936年苏联宪法规定的垂直领导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曾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但其现行的领导体制,为双重领导体制。例如,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笫一百三十三条不仅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而且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二)检察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中俄两国宪法都把检察机关的活动组织问题列入司法机关专章。但是,中俄两国宪法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七节的标题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该标题较准确地反映出检察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而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七章的标题为司法权。它用11个专条明文规定法院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仅用1条确认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导致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地位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另一些人则认为,检察机关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机关,即护法机关。由此可见,俄罗斯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在制定第七章的条款时,未能在俄罗斯联邦实施何种检察机关模式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0条确认了划分国家权力的新体系。它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司法权,而且规定三权独立行使。但是,该条只字未提检察权。2001年,时任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普京,曾经注意到了这一问题。他说,“俄罗斯联邦宪法使检察机关在权力机关体系中的地位问题悬而未决。很遗憾,现行检察机关法没有完全弥补这一缺陷。现行的构想模式无论对一些理论问题,还是对许多实践问题,都未能给出完整的和明确的答复”。俄罗斯联邦宪法规范的研究再次表明,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不依附于三权中任何一种具体的权力,而是一种独立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存在上述问题。因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不实行权力分立原则。因此,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综上所述,俄罗斯联邦宪法第七章应当更名为司法权和检察机关。如果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应当在俄罗斯联邦宪法中补充关于检察机关的专章。,总而言之,中俄两国的检察机关具有许多共同之处。这是因为它们的发展,都受到1936年苏联宪法的重大影响。同时,通过对中俄两国宪法有关检察机关条款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到两国检察机关发展的不同轨迹。应当指出的是,在宪法文本规定检察机关地位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宪者明确地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而俄罗斯联邦立法者的立场却不那样明确。俄罗斯联邦在法律调整过程中,既吸收了亚洲国家的立法元素,又借鉴了欧洲国家的立法元素。这是由其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