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2万吨炉渣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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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2万吨炉渣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22万吨/年炉渣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深耀环境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22万吨/年炉渣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0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1-370305-89-02-380938总投资(万元)708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8.47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需要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忸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关于同意认定朱台镇工业集中区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临淄区人民政府临政字2020178号规划环境影响无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朱台镇工业集聚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临淄区朱台镇工业集中区华群路东侧,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朱台镇工业集中区为工业集聚区的批复(临政字2020178号,详见附件14),同意认定朱台镇工业集中区为工业集聚区,集聚区范围为:东至朱台镇边界,西至朱杨路,南至桐林北生产路,北至枣园村生产路,另包含新立村北山东广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瓜尔胶项目、新立村北原淄博市临淄宏泰化工厂、新立村北原增利预制厂、立子营村西淄博市临淄晟恒化工厂和杨店村村东工业集中区5个地块。本项目位于认定的集聚区范围内。项目周边工业企业众多,交通便利,物流运输发达,适宜项目的建设。但该工业聚集区未进行规划环评。本次环评建议抓紧时间开展该工业聚集区规划环评。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类,本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判定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1)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其他符合性分析2)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m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垢皋林场;本项目位于朱台工业园集中区华群路东侧,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为东南侧的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4),最近距离约18km。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5。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之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判定环境质量底线是指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2022年第2期,2022年2月28日),2022年1月份淄博市环境空气SO2、No2、PMlo、PM25>CO、Ch均值分别为22Ug/n?、46Ug?、116gm3>83g?、1.8mg?、79gm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PMlo、PM25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运粮河,属于乌河支流,根据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淄博市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运粮河入乌河处氨氮有六个月出现超标现象,化学需氧量有1个月出现超标现象,区域水质尚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要求;项目区域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不外排;项目产生少量颗粒物和恶臭,通过密闭厂房,物料输送带密封、水泥罐仓顶端接布袋除尘器、工艺均在含水环境中进行、水泥投料过程粉尘收集处理、筛下物仓库密闭、恶臭收集处理等措施处理后,颗粒物和恶臭排放量大大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建成后只要能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判定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水、电,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公共设施方便,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对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中淄博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区域内(详见附图7)。依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中所述的“附件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判定情况如下表。表17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O3O53OOO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朱台镇行政区划: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单元面积(knf):74.51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空间布局约束1.1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类,为鼓励类项目符合1.2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项目位于朱台镇工业聚集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符合1.3按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通知要求,执行超采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和使用符合1.4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掏外运符合二、污染物小F放管控2.1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2.2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本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并在运行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符合2.3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2.4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项目不涉及入河排污口符合2.5化工、造纸、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建材、塑料加工等严格按照淄博市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建成后实施污染符合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物倍量替代原则,配套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鼓励使用有机肥、缓释肥等高效肥料,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制度本项目不涉及化肥农药的使用符合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通过管网截污、小型污水处理站和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方式因地制宜处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解决农村污水直排问题本项目不涉及规模养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三、环境风险防控3.1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对周边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农田土壤、灌溉水符合3.2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当地环保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符合3.3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项目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对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进行贮存。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运输安全,防止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严格审查危废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和范围,并签订处置协议合同。对危废处理全过程建立监管制度,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符合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1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管网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不涉及符合4.2未经许可不得开采地下水,执行浅层地下水限采区管理规定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和使用符合4.3提升土地集约化水平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土地利用合理符合4.4优化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费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本项目以电为能源,不涉及煤炭使用,能源消耗量较少符合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综上,本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4、与相关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项目原料均采取仓库内密闭储存或仓筒储存;运输过程中车厢覆盖;厂区设有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区进行清洗,厂区道路定期洒水;物料生产输送均采用输送带输送,工艺均在含水环境中进行,保证废气收集效率,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符合2)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认真贯彻执行产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符合业政策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本项目位于临淄区朱台镇工业聚集区,不新增用地,符合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符合3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工业聚集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4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执行倍量替代原则;项目以电为能源,不涉及煤炭的消耗符合3)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深度治理方案的通知(淄环发202227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关于印发淄博市2022年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深度治理方案的通知(淄环发202227号)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整1强化治污设施管理,抓有组织管控企业要严格执行所属行业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强化治污设施管理,实现无组织排放的“有组织化”集中管控,保障达标排放。一是加大源头管控,以先进可靠技术为依托,开展生产工艺、装备的改造提升,提高生产装置、收集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自动化水平;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空间密闭吸收改造,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实现生产过程颗粒物排放的有效降低。二是深化运行管理。坚决杜绝未启用治污设施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企业重点治污设施应一开一备冗余设置,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保证规范化稳定运行。未冗余设置的须严格执行治污设施同启同停原则。三是强化收集处理,大力开展高效除尘技术改造,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更换布袋等除尘部件,提高除尘设施收集处理效率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均为可行性技术;项目原料均采取仓库内密闭储存或仓筒储存;运输过程中车厢覆盖;物料生产输送均采用输送带输送,工艺均在含水环境中进行,保证废气收集效率,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废气减排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符合2强化过程收集治理9抓无组织管控一是做好运输环节管控。粉状、粒状、块状等物料应采用气流输送、真空罐车、封闭车厢等方式运输,严防沿途撒漏。厂区道路应硬化、平整无破损,制定完善和落实道路洒扫保洁制度,确保不起尘。厂区物料运输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确保出厂车辆车身清洁,不带泥、不带尘上路项目原料运输过程中采用车厢覆盖措施;厂区设有洗车平台,车辆进出厂区进行清洗,厂区道路定期洒水符合二是做好装卸环节管控。粒状、块状等物料禁止随意露天装卸,应直接卸落至料仓内,装卸过程应配各高效抑尘、集尘设施项目水泥于密闭水泥仓筒储存,水泥进料粉尘通过仓筒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炉渣、筛下物于密闭生产车间内装卸,炉渣、筛下物含水率为10%-13%,不易起尘且原料仓库、筛下物仓库顶部设置雾化喷淋装置降尘符合三是做好储存环节管控。鼓励企业采用封闭料仓、储罐等全封闭措施规范存储物料,是否采取料场全封闭措施项目水泥于密闭水泥仓筒储存,炉渣于密闭原粮仓储存,筛卜物于符合将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评审条件。料仓内应设有覆盖整个料堆的喷淋装置,含水率有要求的物料可以采用干雾抑尘等有效除尘设施。料仓应安装自动感应门等封闭性良好、智能化高的密闭门,厂区内不得露天堆放各类物料、渣土等密闭筛下物仓库储存;生产车间密闭四是做好输送环节管控。粉状、粒状、块状等物料应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密闭皮带走廊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等产尘点应封闭管理,配各收尘、抑尘设施,防止粉尘外逸项目生产设施均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内,物料输送均采用输送带输送,生产过程中添加大量水,无产尘点符合五是做好生产环节管理。生产过程中产尘点应密闭管理,并配各有效集尘、除尘设施。集尘设施应全面覆盖产尘区域,并保持充足的功率,实现粉尘有效收集。车间地面和设备应采用湿扫、吸扫等不易产生扬尘的方式清理;保持表面清洁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筛下物上料恶臭、未收集的制破投料粉尘和水泥仓筒呼吸粉尘,经密闭生产车间格挡后通风排放,其中大部分粉尘落在生产车间地面,湿扫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符合3强化智慧监控支撑9抓精细管控是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行业料仓、破碎、混料等产尘工序及除尘设施实施监管,实现数据与区县平台联网项目属于废弃资源利用业,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二是科学建设雾森系统,对厂区内主要道路定时雾洒。运输、装卸等产尘工序运作时适当增加作业频次,达到降尘效果企业设置专人负责道路洒水降尘,车辆进出厂时及时跟进清理降尘符合三是料仓内安装自动喷淋降尘系统,当现场PMIO浓度超出500微克/立方米时,自动启动喷淋系统进行降尘处理,确保粉尘不外逸项目原料仓库、筛下物仓库设置自动喷淋设施符合4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企业要对各产尘环节配各的治污设施建立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台账,做好操作人员的运行、维护、检修等情况记录,实现台账式规范化管理。要将操作规程发放至一线职工,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并进行培训考核企业应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职责,设置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培训考核符合抓体系管控二是实施扬尘区域分工责任制,要根据生产的具体特点,明确扬尘治理职责,划分扬尘治理责任片区落实责任人,实行责任管理。并在责任区内设立责任人标识,扬尘治理工作情况须纳入职工交接班范畴企业应根据产污节点划分片区负责人,明确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并设立责任人标识符合三是强化企业环保履职考评,扬尘治理原则上每班组每天检查不少于两次,车间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企业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发现的扬尘问题由区域责任人和企业部门负责整改,问题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员工绩效考核企业将环保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培训考核符合4)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5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5年)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以上行业符合2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本项目以电为能源,不涉及煤炭使用符合3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本项目以炉渣、筛下物、水泥为原料,不涉VoCS物料符合4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不涉及NOx排放符合5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本项目施工过程不涉及土建工程符合5)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文件要求项目相关符合性加强工业节水,2025年年底前,全省高耗水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符合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达标率达到50%,全省创建50家节水标杆企业和10家节水标杆园区开展城市污水深度处理,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2025年年底前,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用不外排,不属于高耗水6)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7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文件要求项目相关符合性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试点城市建立起“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项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符合加强部门协同,畅通信息共享,完善建设用地风险信息互通机制。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符合7)本项目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本项目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符合性文件要求项目相关符合性一、明确范围,摸清底数,强化用能预算管理严守“两高”行业能耗煤耗只减不增底线。严格落实节能审查以及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16个“两高”行业新上项目必须落实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耗煤项目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且替代源必须来自“两高”行业项目。对新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类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以电为能源,符合建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含熟料和粉磨站)及轮胎项目,实施提级审批,由省级核准或备案。新增年综合能耗超过5万吨标准煤“两高”项目,须提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委窗口指导。国家布局山东省的“两高”项目单独下达的能耗煤耗指标,可按国家规定用于项目建设不涉及煤炭消耗三、强化统筹,畅通渠道,支持非“两高”行业用能保障科学合理使用分配各市部分能耗指标。对于分配给各市的能耗指标,必须用于保障民生和非“两高”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各市可结合发展实际情况,分年度、分批次使用分配指标。对于使用分配给各市能耗指标的项目,要建立项目清单,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实施窗口指导技改后项目年平均用电量13万千瓦/年,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1-370305-89-02-380938符合8)本项目与淄博市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淄环委20221号)符合性分析。表”9项目与淄博市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入整业构深调产结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上述所列落后产能项目符合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复发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散乱污''行业符合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制定实施方案,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不属于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行业符合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颗粒物排放落实倍量替代原则符合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严格按照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电力、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项目以电为能源,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均为清洁能源符合.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铸造、建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项目为废弃资源利用业,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家具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项目位于朱台镇工业聚集区符合发展壮大环保产业。推进我市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加快环保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壮大环保制造业,发展环境服务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业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利用业符合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本项目以电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工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到2023年,完成省里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任务目标项目设置两个循环水池,生产用水收集后循环使用符合入整业入用结勾深调农投与地木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做好城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施工场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符合9)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ITo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本项目原料含水率较高且厂房为封闭式场所,原料仓设置喷淋设施,不易起尘;物料输送带密封设置;水泥罐仓顶端排气口符合-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恶臭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接入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筛下物仓库密闭,筛下物堆放产生的恶臭微负压收集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除制砖外项目工艺全过程均在含水环境中进行(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企业投产前应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物料出入库管理,建立物料使用台账符合10)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171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朱台镇工业聚集区符合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恶臭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投产前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做到持证排污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环保设施遵循三同时要求。符合11)项目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72项目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排污许可制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做好两项制度的衔接,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本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投产前办理排污许可证符合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要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查,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基本信息;依据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等管理规定,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等技术文件,严格核定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要素导则严格核定了排放口数量、位置以及每个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计划等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符合六、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15年1月1日(含)后获得批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应作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报告中要求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符合12)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73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建设项目的业主或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以下统称“产生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前,产生者应当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种类、性质和数量,分析可能产生固体废物的环节、数量和性质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方法和途径,供有关评价或验收监测机构参考。产生者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妥善利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属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在委托前,产生者应对被委托方的处置资格、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产生者应与被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拟交与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交付方式、运输和利用处置要求与标准等事项。处置时,产生者应主动了解、核实处置情况,保证委托协议得到实施,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安全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项目收集的金属(铁、铝、不锈钢等)统一外售;双滚笼筛、摇床机选收集的未能燃尽的布屑、木屑、塑料,筛下物人工分选出的杂物垃圾经收集后返回绿能电厂焚烧处理;除尘器粉尘、沉淀池底泥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企业严格审查危废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和范围,并签订处置协议合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13)项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