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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抗辩》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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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抗辩》PPT课件.ppt

    第六章 票据抗辩,第一节 票据抗辩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抗辩的概念(一)法定概念票据法第13条第3款,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二)特征1、本质效应是拒绝、对抗履行请求。2、依据是法定事由。*典型案例203、形式渊源是票据法。,两点说明,在票据关系中,票据转让远较普通债权的让与频繁,如果仍然适用民法规定,则必然导致票据流通效率的低下,且使得善意支付对价而取得票据的第三人法律地位始终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因此,票据法对民法规定作了两点修正:第一,规定票据让与(背书转让或交付)时,不必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第二,规定票据抗辩不必然随票据流通而移转,切断抗辩。这实际上就是限制债务人的抗辩权,使债务人的抗辩权不随着票据的转让而逐渐“增加、累积”,从而保证票据的及时流通。,二、票据抗辩的种类,(一)分类依据:抗辩事由。抗辩事由的立法模式:1、积极限制主义。2、消极限制主义。(票据法第13条)(二)类型1、物的抗辩、客观的抗辩、绝对的抗辩起因:票据本身或票据行为有瑕疵。2、人的抗辩、主观的抗辩、相对的抗辩起因:票据当事人主观上的原因。,三、票据抗辩的效果,通常而言,抗辩具有四种效果:1、权利未发生之抗辩。2、权利已消灭之抗辩。(时效届满)3、权利被排除之抗辩。4、权利被延期之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票据抗辩:主要发生第3种效果,但其他效果也可能发生。,第二节 票据抗辩权及其行使条件,一、票据抗辩权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是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享有的、以法定事由而对抗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权利。(二)特征1、权利本质:对抗票据权利。2、权利主体:票据债务人。3、权利渊源:票据法。4、权利行使:以法定事由为条件。5、权利作用:拒绝履行请求。,二、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亦即抗辩事由。(一)对物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任何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票据记载事项不合法票据无签章。票据法第4条。票据签章不合法。票据法第7条。票据金额记载不合法。票据法第8条。票据更改不合法。票据法第9条。票据欠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票据法第22、75、84条。(2)定期票据未到期。,二、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3)票据权利已经消灭票据债务人已付款。票据金额已提存。除权判决已生效。2、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之被代理人。(2)签章人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之监护人。(3)票据伪造、变造之被伪造人及变造前签章之人。(4)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手续欠缺之被追索人。(5)票据权利时效届满之被请求付款人。(6)对不得转让的票据背书转让之原背书人。,二、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二)对人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任何票据债务人的对人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票据债权人丧失受偿能力。(2)持票人无形式的受领资格。(3)持票人无实质的受领资格。2、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对人抗辩权的行使条件(1)直接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无效。(2)直接当事人之间的票据行为无效。,二、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3)持票人从被请求的债务人手中无对价取得票据。票据法第10、11条。(4)持票人无偿地从未付对价的前手处受领票据。票据法第11条。(5)直接当事人之间有特约而违反该特约的。*典型案例21(6)当事人之间的票据债务因清偿、抵销、免除等而消灭,但未记载于票面的。(7)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的。票据法第12条。,第三节 票据抗辩权的限制,一、概说票据抗辩权的限制,也称为“票据抗辩的限制”。制度价值:保护票据流通中的善意第三人,维护票据交易的安全性和便捷性。适用范围:人的抗辩的场合。所以,票据抗辩(权)的限制也称为“人的抗辩的切断”。,二、票据抗辩的限制的法定条件,亦即人的抗辩的切断原理。依据是票据法第13条第1款。(一)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典型案例22(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三、票据抗辩的限制的除外规定,亦即票据抗辩的限制的除书(但书)、票据抗辩的反限制、人的抗辩的切断原理之例外。否定之否定、同义反复?(一)知情抗辩(恶意抗辩之一)(二)无对价抗辩,本章重点难点问题,1、票据抗辩权与民法上的一般抗辩权的本质区别何在?这种区别有何意义?2、票据抗辩权的行使条件?3、票据抗辩的限制与反限制(人的抗辩的切断原理及其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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