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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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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法》PPT课件.ppt

    第二讲 增值税法,主要内容: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重点)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与征收率(重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与管理(重点)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难点)进口货物征税出口货物退(免)税(难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重点)内容:增值税法定义、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一、增值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现行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二、征税范围(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行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的调拨、生产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货的均交纳增值税。,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个人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在两个以上机关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中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2)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3、其他征税的有关规定(1)除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外。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2)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的舍弃物油页岩产生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在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产生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电力。在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绘、烧煤锅炉的炉渣及其他废渣产生的水泥。,(3)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4)自 2001年 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5)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6)黄金产生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7)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地;财会核算健全,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二、纳税人义务人(一)单位: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二)个人: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四)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五)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关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主要内容: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以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1、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产生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2、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单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尽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1)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2)由税务机关组织从事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小规模企业建账、核算。(3)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3、小规模企业可以单独聘请会计人员,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1994年国税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规定: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银行账号证明;(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3、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并将填报的该表经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4、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5、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6、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7、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8、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三)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2、连续3个月末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上述纳税人在年审后一个年度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限定使用。领用的发票限为千元版、万元版,月领购份数不得超过25份。,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与管理(一)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国税200437号规定: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才可申请认定资格,此前一律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2、对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及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 人以上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就可提出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和完善的管理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直接按一般纳税人正常管理。,(二)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管理 1、案头审核2、约谈 3、实地查验,(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管理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在辅导期内除了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外,要实行以下管理:1、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限额发售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每次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2、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限量、限额发售。,3、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需要的,可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必须依据上一次已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4%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4、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下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按上月末用发票份数核减其次月发放数量。,5、在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入时,应按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入差额部分。6、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核对无误后,才可抵扣。7、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如预缴增值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经评估核对无误,多缴的税款可在下期抵减。,(四)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1、转为正常纳税人的审批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以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销项、进项税额,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2、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原则上防伪控系统最高限额 不超过一万元,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百万元以上并足额缴纳税款的,经审批可开具十万元以下的发票。小型商贸企业,如有大宗交易,可凭交易合同,经审核同意,开具十万元以下发票,以满足需要。(五)各地税务机关应对2004年8月1日以前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小结:本次课主要讲授内容:增值税的定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作业:1、试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试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及认定办法,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基本税率低税率征收率,按照增值税规范化的原则,我国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采取了基本税率再加一档低税率的模式;对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别商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以外的企业,规定4%和6%两征收率。,一、基本税率(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17%,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二、低税率(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一)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二)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三)图书、报纸、杂志。(四)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征收率(4%、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是: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适用的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适用的征收率为6%.,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销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者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正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需要首先核算准确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售销: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的行为。,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是一种较为特殊的销售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包装物是指纳税人包装本单位货物的各种物品.纳税人销售货物时另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6、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1)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为了符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要求,纳税人在填写进、销货及纳税凭证、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项记录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正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税法的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从2002年1月1日起,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计算公式: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所谓“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购买农业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4、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例题】某卷烟厂向农场收购烟叶,支付款项合计50000元,其中包含按照专卖局规定的价款支付的收购价款40000元、价外补贴和打包费等10000元,烟厂按照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另外向运输公司支付该批烟叶的收购运输费200元,要求计算:(1)烟厂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全部进项税(2)烟厂这次采购计入烟叶材料成本的金额,【答案】(1)烟厂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40000(1+10%)(1+20%)13%+2007%=6864+14=6878元(2)烟厂这次采购计入烟叶材料成本的金额=40000+10000+40000(1+10%)20%+200-6878=52122元,【理解】(1)烟叶税由收购烟叶的烟厂缴纳,烟厂支付的烟叶税要计入该批烟叶的采购成本。(2)该批烟叶的成本=收购价款+价外补贴+其他价外支出费用+缴纳的烟叶税+运输费用-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4、运输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 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准予抵扣的进项售额=运费扣除率(1)外购固定资产因其自身的进项售额不得抵扣,运输费也不得抵扣。(2)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3)准予计算进项售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运费和建设基金(4)从2003年11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的发票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和监督。(5)从2003年12月1日起,国税局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申请抵扣和开具的运输发票进行对比,不符的,一律不得抵扣。,(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2003年12月1日起取得的运输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向主管国税局填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文件及电子信息,未报送的,不准抵扣。(7)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向主管国税局申报抵扣。(8)铁路运输发票抵扣情况(9)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运输费用,(10)国际货物运输发票(11)汇总发票(12)填写项目不全的发票(13)2007年起新版货运发票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在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P44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按照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7、其他情况。,第一项所称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产生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第二项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第三项所称免税项目是指:(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物资和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第四项所称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第5、6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计算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后就可以得出实际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制。2、防伪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制。从2003年1月1日起,(1)申请抵扣的抵扣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向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抵扣。(2)上述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有关规定申报抵扣,否则不抵扣。,3、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制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过期不得抵扣.,4、购进的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3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过期不得抵扣。,(二)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有时企业当期购进的货物很多,在计算应纳税额是会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情况。按规定,当期不足抵扣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三)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 由于增值税实行以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的“购进扣税法”。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其进项税额会在当期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已抵扣的又改变用途的,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四)销货退回或折让及购货退出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在货物购销活动中,因货物质量、规格等原因常会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购货退出的情况,应冲减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五)向购货方取得的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数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金.公式:当期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的税务处理 存货不做进项额转出 留抵税额也不退税,【例题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销售甲产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又开出普通发票,取得销售该产品的送货运输收入5.85万元.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2)销售A产品,开出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29.25万元.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3)将试制的一批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产品没有同类型产品的市场价格.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4)销售旧摩托车5辆,开出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销项税额=1.04(1+4%)4%50%5=0.1万元,(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进项税额=10.20+6 7%=10.62万元,(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运输单价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额=(30 13%+5 7%)(1-20%)=3.4万元,=8.25万元,第五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6%或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换算公式:不含税额销售=含税销售额(1+征税率),三、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应纳税额的计算(6%)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发票金额(1+征收率),四、销售特定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4%)(一)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二)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额货物。,五、关于购置税控收款机的税款抵扣的计算。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第六节 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和处理主要内容:电力产品的销售额电力产品的征税办法电力产品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发电、供电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税票据的使用,为了加强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力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12月22日制定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从2005年2月1日开始实施。一、纳税人: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增值税。,二、电力产品的销售额 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三、电力产品的征税办法(一)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以下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由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预缴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发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计算公式为:预征税额上网电量核定的定额税率,(二)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实行在供电环节预征、由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统一结算的办法缴纳增值税1.独立核算的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凡能够核算销售额的,依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核算销售额的,由上一级供电企业预缴供电环节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预征税额销售额核定的预征率,2.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预征环节依照电力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按照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月末依据其全部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根据发电环节或供电环节预缴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额,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或应纳税额小于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税额形成多交增值税时,其不足抵扣部分和多交增值税额可结转下期抵扣或抵减下期应纳税额。,(四)发、供电企业的增值税预征率 应根据发、供电企业上期财务核算和纳税情况、考虑当年变动因素测算核定,具体权限如下: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由预缴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所在地和结算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共同测算,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2.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发、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由省级国家税务局核定。3、发、供电企业预征率的执行期限由核定预征率的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确定。,(五)不同投资、核算体制的机组,由于隶属于各自不同的独立核算企业,应按上述规定分别缴纳增值税。(六)对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七)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取得的未并入上级独立核算发、供电企业统一核算的销售收入,应单独核算并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八)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应税劳务,如果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在发、供电企业所在地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按其隶属关系由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统一计算缴纳增值税。,四、电力产品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发电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销售电力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电力上网并开具确认单据的当天。(二)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属于居民个人,为开具电费缴纳凭证的当天。(三)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四)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为发出电量的当天。(五)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六)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以外其他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发电、供电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一)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在办理税务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时,应将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其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也应将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报其所属的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二)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在申报纳税的同时,应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上网电量、电力产品销售额、其他产品销售额、价外费用、预征税额和查补税款分别归集汇总,填写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样式附后,以下简称传递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按隶属关系逐级汇总上报给独立核算发、供电企业;预征地主管税务机关也必须将确认后的传递单于收到当月传递给结算缴纳增值税的独立核算发、供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三)结算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应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统一规定,汇总计算本企业的全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于本月税款所属期后第二个月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四)实行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对其所属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一律就地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款,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发函通知结算缴纳增值税的独立核算发、供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独立核算发、供电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预征地税务机关的发函后,应督促发、供电企业调整申报表。对在预缴环节查补的增值税,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在结算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予以抵减。,六、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税票据的使用 发、供电企业销售电力产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发票。,第七节 特殊经营行为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纳劳务:是指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纳劳务。处理方法: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和劳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二、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纳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处理方法: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为非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处理方法: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按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非应税劳务按营业额及适用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则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第八节 进口货物征税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及纳税人(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国内一切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二、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基本税率为17%(一)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实用植物油、鲜奶;2、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器、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二)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税率为13%;(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商业企业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为6%。,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例题2】某商场月进口一批货物,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万元,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各种费用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已缴纳了进口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万元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货物进口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税率),【答案】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万元应缴纳进口关税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万元,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销项税万元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例题3】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名贵化妆品,到岸价格为50万元,关税税率为45,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这批化妆品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答案】(1)应纳关税5045225(万元)(2)应纳消费税(50225)(130)303107(万元)(见)(3)进口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50225310710357(万元)(4)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357171761(万元),五、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其纳税地点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其纳税期限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主要内容: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出口货物退(免)的适用范围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重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管理,第九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一)出口免税并退税;(二)出口免税不退税;(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二、出口货物退(免)的适用范围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己核销的货物。,(一)免税并退税的货物(二)免税但不退税的货物(三)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四)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率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据财税2003222号、238号规定,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7%、13%、11%、8%、6%、5%六档。,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一)免抵退适用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1、计算公式,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补充)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进料加工免税进口货物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消费税,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0,【例题4】某自营出口的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5%,退税率为13%,2008年2月发生的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售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1)当期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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