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讲座》PPT课件.ppt
统计法基础知识,讲授人 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向建华,特别声明,为保证本课件的合法使用,维护制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特就本课件的使用作如下声明:1.本课件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发表和传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来使用本课件。2.本课件只适用于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和学习。3.享有本课件使用权的为参加四川省统计局2013年7月13日举办的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培训会的人员(以省统计局提供的报名为准)。4.所附习题及答案仅作为参考,如有疑意或异议,请以教材为准。特此声明!四川师范大学 商学院向建华2013年7月14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问题,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可免考科目的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自2007年6月1日起,其他专业的大专(即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以外的大专专业)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3.自2007年6月1日起,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4.自2007年6月1日起,其他专业本科(即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外的本科)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即必须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强化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的意义,为了从事实际工作,我们必须掌据数字。列宁:给中央统计局的信数字是我们所知道的最纯粹的量的规定,但是它充满了质的差异。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学者不能离开统计而研究,政治家不能离开统计而施政,事业家不能离开统计而执业。马寅初统计学是21世纪最有前途的学科之一,统计工作是21世纪最有发展潜力的工作之一,统计法是21世纪最值得重视的法律之一。笔者,1.是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灵魂是公平、自愿和诚信,在社会转型时期和价值多元化的今天,最突出的矛盾是分配不公最突出的问题是诚信的或缺和诚信危机。仅靠道德是远远不够,这只有通过法律的强制性的规范违法道德只是形成舆论压力,而违法法律就要承担惩罚后果。不仅需要法律,而且法律要“硬”,“乱世用重点”如果说,旧统计法是“软法”,那么新统计法就是“硬法”,2.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学习统计法的目的:树立统计法律意识,依法行政。学习统计法有助于培养和树立规范意识、权力义务意识、程序意识、保障意识、预防意识3.统计法是统计工作者依法行政最重要的资源。首先,政府统计活动有赖于法律的保障,因此,对行政管理者而言,法是最大的和最具可持续性利用的资源。其次,政府统计活动必须受到法律监督,掌握统计法知识有助于正确理解、接受和应对监督乃至诉讼。,4.统计信任危机呼唤强化统计法律意识,我们生活在一个数字时代。每天都会听到或看到诸如GDP、CPI、物价指数、经济增长率等统计数字。经济规模总量越大,数据统计的意义就越发重要,甚至关系经济的发展稳定和社会稳定。在一个用事实说话的社会里,一些数字是如此地吸引人。但是,我们又是越来越如此不信任这些数字统计。比如“被就业”的就业率,比如“被提高”的工资增长。,5.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的高低是检验衡量我国统计法治水平的试金石,公民法律意识的高低是检验衡量一个国家统计法治法治水平的试金石,同理,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的高低是检验衡量我国统计法治法治水平的试金石。检验衡量一个国家统计法治法治水平不仅要看其统计法律制度是否健全,更要看其统计人员法律意识的高低。前者是硬件条件,后者是软件环境。,我国于1983年就制定了统计法,时至今日,法律规范不可谓不多,责任不可谓不严,然而,现实并不乐观,人们仍然对统计持怀疑态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法治的灵魂和根本在于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对社会法治文化环境的建设,最终实现对法律的尊敬和崇尚,而这些,正是我们所或缺的。在西方一些法治先进的国家,由崇尚法律、追求公平正义、诚信等法律价值理念所构成的法律意识已像一种法律文化基因深深根植于他们的体内,成为一种资源、一种习惯、一种内心信仰和精神诉求、一种普世价值价值追求。,有人抱怨,统计法是豆腐法,太软!其实这正是这些同志统计法律意识不高的体现,不能自觉地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统计活动,。英国的温斯坦莱曾经告诫过,“严格执法是政府的生命”。洛克在政府论中也曾语重心长地说:“如果法律不能被执行,那就等于没有法律”,同样,统计法是我们的工作准则,不严格执行就是我们失职,不严格执行我们政府统计工作就没有生命不能自觉地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统计活动,而仅依靠行政手段、人情关系搞统计,其结果只能是统计的路子越走越窄。只有敢于执法,统计法的权威才能显现,就能成为硬法。,统计法律意识,统计法律意识就是统计法律关系意识或统计权力义务意识。它是统计法基本原则理念、精神融化在人们的头脑,从而成为支配人们统计行动的一种“基本习惯”。在统计活动中,增强统计法律主体的统计法律意识,使成文法(书本上的法律)被认同为观念法并进而转化为现实法,对于提高人们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保证统计法律的正常运行,实现统计法的立法宗旨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统计从业考试合理备考策略与技巧,一、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端正的学习态度二、以大纲作为统领复习的红线与灵魂大纲是任何考试出题或命题的依据,按照考纲备考,试卷中主要的考点都是考纲中要求“应知应会”的内容。三、坚持“一本书主义”(教材和大纲)四、主攻薄弱环节,但不要钻牛角尖,点到为止。五、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如时常翻看错题)六、要学会对知识的总结提炼、融会贯通。七、不能有麻痹思想八、学以致用,复习三部曲,一、通读了解全貌,熟悉梗概1.阅读教材目录,了解教材整体结构。2.阅读前言后记,了解复习注意事项。特别是再版、修订版前言中的某些内容.3.通读教材全文,了解每章主要内容。4.多做习题,勤于思考.二、精读掌握重点,解决难点对大纲提示的内容要点及通读过程中标记的难点、疑点进行重点阅读,反复思考。全面掌握基本概念。(内涵与外延)认真理解并熟悉掌握法律规范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重点与难点)三、研读串点带面,融会贯通研读是消化教材,是分析、研究、综合、概括、条理化、熟记的过程.,摸底测试,单选题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政府统计调查是法律规定的()。A.职权B.权利 C.职责 D.义务2.统计法规定,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原则()。A.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 B.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 C.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3.统计法规定,经审批或者备案后的合法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有效期限等标识A.制表人 B.批准或备案文号 C.批准或备案机关4.个体工商户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A.予以通报、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B.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予以通报 C.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5.某统计员因未按厂长的意图上报统计资料,被该厂长以优化组合的名义调到车间从事后勤工作。该厂长的行为属于()。A.侵犯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法规定的职权的行为B.打击报复行为 C.不重视统计工作6.某统计调查对象没有按期向A县统计局上报法定统计调查表,A县统计局可以依法向其发出()。A.责令改正通知书 B.统计调查表催报单 C.行政处罚决定书参考答案:1.D 2.C 3.B 4.C 5.A 6.B,判断题,1.统计法分为总则、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法律责任、共五章,三十四条。()(共六章 36条 漏掉附则章2条)2.新统计法修订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迅速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3.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统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1932年的中华民国统计法)4.按统计调查组织方式的不同,统计调查可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范围)5.以检查范围为划分依据,统计监督可分为联合监督检查和单独监督检查()(检查主体)6.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是由国家统计局制定颁布,属于统计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批准的统计行政法规)7.我国现行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三部,分别是:1987年2月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并于2000年6月和2005年12月进行修订的统计法实施细则;2004年9月以国务院第415号令公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6年8月以国务院第473号令公布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8.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统计行政法规。()(部门统计行政规章)9.统计标准,分为国家统计标准、部门统计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他统计标准)10.我国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还有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1.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12.统计违法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故意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13.当事人对所受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要求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如不服可通过行政申诉)14统计行政复议以引起行政争议的抽象统计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15.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是指任免机关或监督机关对实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行政领导或者责任人员给与的行政处罚措施。()是行政制裁措施。16.政府统计是整个统计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教材“主要的、关键性的组成部分”实质一样)17.统计法是随着社会统计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应是政府统计)18.统计法是政府统计活动的基本依据。()(还应加上“根本保障”)19.政府公布的统计就是国家统计。()(政府统计包括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统计、各级地方政府统计,只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才能代表国家统计,参考答案,1.(共六章 36条 漏掉附则章2条)2.(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3.(是1932年的中华民国统计法)4.(范围)5.(检查主体)6.(是由国务院批准的统计行政法规)7.8.(部门统计行政规章)9.(其他统计标准)10.(还有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1.12.13.(行政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如不服可通过行政申诉)14.是具体行政行为15.是行政制裁措施。16.(与教材“主要的、关键性的组成部分”实质一样)17.(应是政府统计)18.(还应加上“根本保障”)19.(政府统计包括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统计、各级地方政府统计,只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才能代表国家统计,多选题,1.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政府统计活动的()。A.科学根据B.基本依据 C.技术支持D.公众基础 E.根本保障2.可能引起统计行政诉讼的具体行为有().A.统计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B.统计执法机关的不作为行为C.统计执法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D.被认为行政侵权、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E.行政处分F.E.通报批评3.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A.搜集 B.共享 C.处理 D.传输 E.存储4.统计数据的()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A.准确 B.完整 C.真实 D.迅速 E.及时,5.依照统计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A.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B.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但发现数据计算有错误的,应当提出,由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C.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但发现来源有错误的,应当提出,由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D.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E.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参考答案:1.BE 2.ABD 3.ABCDE 4.ABCE 5.ADE,案例分析题(每题有若干组答案选项,每组有1个正确答案)1.某国有企业领导由国资管理部门任命,为超额“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争当优秀企业,获得奖励奖金,授意统计员将企业实际年产值7.23亿元上报为9.78亿元,由此被省级国资管理部门评选为当年的优秀企业,并获得了相应的奖金。统计机构在审核该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时,发现了相关问题,向该企业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统计机构遂派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但该企业以企业负责人出差、统计人员生病住院、会计人员外出培训为由,表示无法接受检查。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在报送统计资料中的违法行为是()。A.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B.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C.单位负责人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D.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2)在统计监督检查过程中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是()。A.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B.拒绝、阻碍统计调查C.隐匿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D.拒绝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证明和资料(3)对该企业的统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的行政处罚是()。A.责令停产停业B.通报批评 C.责令改正 D.警告(4)对该企业的领导可以采取的处理措施是()。A.由统计机构给予警告 B.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该企业负责人处分C.由统计机构给予记过处分 D.罚款(5)该企业的领导对所受处理不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A.统计行政复议 B.统计行政诉讼 C.申请听证 D.申诉参考答案:(1)D(2)B(3)D(4)B(5)D,答题注意事项,1.注意审题 例题 政府统计的基本任务包括()。A.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B.进行统计调查C.开展统计分析 D.实行统计监督E.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基本任务的法律规定,也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法律认可2.做题先易后难,千万不要留空题.不会做的题目暂时跳过,考试时掌握好时间。在一道题上花过多的时间是不值的,即使你答对了,也可能得不偿失。3.做选择题时多用“排除法”.单选题一般有迷惑性的选项有2个,另外的2个很容易排除。,4.多选题分值较高但难度较大。首先要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先回答你知道的问题,跳过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其次,按题目要求答题,记住一定要看清所有的选择答案,最后,根据不同类型的选择题,选择以下方法:(1)排除法。首先排除明显是荒诞、拙劣或不正确的答案;(2)猜测法。如果你不知道确切的答案,也不要放弃,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3)比较法。直接把各项选择答案加以比较,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不同点,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4)综合分析法。对不能直接判断的题目,需要运用教材中的规律、原理进行细致的分析、严谨的推理、正确的判断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答案。(5)转换思维方式。从多层面、多角度思考,去伪存真,准确求解。5.判断题一般错的比对的概率要多,实在拿不准时就选错。另外,判断题分值不高,不要花过多的时间。6.案例分析题一定要读懂案例。,ABC复习法,即把教材内容根据重要程度、所占比重及考试分数分布概率分为ABC三类。A类是大纲中要求“掌握”的内容,是教材的重点,要深入理解,熟练操作,灵活应用,在考试内容中占较大比重;B类是大纲中要求“熟悉”的内容,是比较重要的知识,在考试内容中占相当比重;C类是大纲中要求“了解”的内容,是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在考试中占较小比重,可用零散的时间,较少的精力去掌握。,201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法基础考试大纲,考核能力要求统计法基础知识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必考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达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的“熟悉国家相关的统计法规”的要求。统计法基础知识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识记:了解有关概念、方法、公式的含义,并能正确表述和做出判断。(低层次)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有关概念和基本方法,并能掌握有关概念和方法的联系和区别。(基本层次)简单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对有关的理论及实际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基本分析。(较高层次)综合应用:在简单应用的基础上,能用学过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释比较复杂的问题。(高级层次),.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2.考核范围包括本大纲考试内容所规定的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3.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30%,领会占40%,应用占30%。4.试卷中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程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为3:3:3:1。5.本课程考试单项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3题,每题10分,共30分。,.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第一部分 统计法基本问题(该部分具有提纲挈领的意义与作用,重点多,考核知识点多,总分值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学习目的与要求:学习并掌握政府统计的概念,特点及其职能任务;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及其作用;统计法的表现形式;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统计管理体制;我国统计法制发展的基本情况.,一、考核内容1.统计法概述(1)政府统计与统计法(2)统计法的概念和特点(3)统计法的表现形式(4)统计法的作用识记:依法统计的必要性;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领会:政府统计的概念、特征、功能和任务;统计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第一节 统计法概述,一、政府统计与统计法1.政府统计的概念(领会)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政府统计的职能(大纲无)统计法将政府统计的职能定义为“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结果已经不仅仅是“温度计”、“化验单”,乃至“咨询书”、“诊断书”,重要性非同一般。,2.政府统计的特征:(重点领会),(1)实施主体是特定的主要是政府行政职能机构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2)政府必须严格依法实施是一种行政管理活动。具有强制性、义务性和无偿性,居绝对垄断地位,必须严格依法实施。(3)政府统计具有强制性(包括参与各方)从调查者这个角度来看,既是权力,又是职责,必须依法履行完成,否则就是失职。从被调查者这个角度来看,一般具有义务性和无偿性。(4)政府统计的结果具有社会共享性。由政府统计形成的调查结果属于社会公共产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无偿地提供给其他国家机关和管理部门使用,同时也应当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布、传播,真正发挥其公共产品的作用。,3.政府统计的功能与任务(重点领会)(1)政府统计的功能信息功能;咨询功能;监督功能。以上三功能的集合。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政府统计已具备了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2)政府统计的基本任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实行统计监督。统计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基本任务的法律规定,也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法律认可。,4.依法统计的必要性(识记),政府统计本质上属于一种行政管理活动。首先,政府统计活动有赖于法律的保障。(指权力或权利的取得和行使,职责或义务的履行都必须于法有据)其次,政府统计活动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本节练习题,单选题1.政府统计本质上属于一种()。A.行政执法活动 B.行政管理活动 C.统计监督活动 D.统计调查分析活动【答案】B2.政府统计的整体功能是()。A.咨询、决策、监督 B.信息、咨询、监督C.决策、指导、监督 D.信息、决策、监督【答案】B3.我国政府统计具有信息、咨询、()的职能。A.调查 B.监督 C.预测 D.预警【答案】B,多选题,1.政府统计的主体有()。A.国家行政机关 B.法定的政府统计职能机构或机构C.依法律授权的其他机构或部门 D.依法律授权的个人【答案】ABC2.政府统计的的内容包括()。A.统计调查 B.统计分析C.提供统计咨询和咨询意见 D.实行统计监督【答案】ABCD,3.政府统计的基本任务是()A.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B.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C.实行统计监督D.定期发布统计资料E.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答案】ABC4.统计监督的形式主要有()A.各级统计部门定期编制的宏观经济监督和预警统计报告,以及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报告。B.各级统计部门不定期地就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的分析研究报告。C.统计部门建立的宏观经济监测和预警制度。D.各级政府部门发表的社会经济发展文件。【答案】ABC,5.政府统计具有(BCD)的功能。A.决策 B 信息 C.咨询 D监督 E 认识【答案】BCD6.统计的基本任务是(ABCD)A.进行统计调查 B.进行统计分析 C.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D.实行统计监督【答案】ABCD,判断题,1.政府统计的实施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法定的各级政府统计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定的政府统计职能机构或机构、依法律授权的其他机构或部门)【答案】2.政府统计具有强制性,对被调查者来说接受政府统计调查是法定义务,必须接受、配合,否则就是违法。()【答案】3.依法统计对统计主体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统计者必须依法取得和依法行使统计调查权力;二是被调查对象必须履行法定的配合调查的义务。()【答案】,4.政府统计是整个统计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答案】(与教材“主要的、关键性的组成部分”实质一样)5.统计法是随着社会统计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答案】(应是政府统计)6.统计法是政府统计活动的基本依据。()【答案】(还应加上“根本保障”)7.政府公布的统计就是国家统计。()【答案】(政府统计包括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统计、各级地方政府统计,只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才能代表国家统计),二、统计法,(一)统计法的概念(领会)统计法是调整政府机关组织实施统计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的具体内容是规定了参与各方的权利(权力)和义务关系。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则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特殊性统计法是以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复杂性统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有纵向的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的指导关系;既有统计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管理关系,还有管理民间调查的管理关系。覆盖面广,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从而使统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十分复杂。,2.规范内容具有专业性统计法的专业性是指统计法律制度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等,这些规范由有关机关以办法、规定等形式发布实施,是统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单选题,1.完善()的法律制度,是2009年修订统计法的重中之重。A.统计人员职责B.保障统计数据质量C.行政问责制D.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答案B2.统计法以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为调整对象。A.社会关系 B.协调与被协调关系C.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D.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答案】A,判断题,1.狭义的统计法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两部法律。()【答案】2.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属于广义的统计法。()【答案】3.统计法的内容具有专业性的特点,是指其中包含有大量的关于统计的法律性规范和技术性规范。()【答案】,多选题,1.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统计法具有()特点。A.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B.调整对象具有普遍性C.调整对象具有复杂性D.规范内容具有专业性E.规范内容具有公共性答案ACD【解析】特殊性是针对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复杂性是指,统计法所设速描社会关系既有纵向的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的指导关系;既有统计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管理关系,还有对民间调查的管理关系。,三、统计法的表现形式(重点难点,识记领会区别),根据法律效力不同,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形式:(一)统计法律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统计法是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修订。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统计法律具有的特点:1.统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包括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职责,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等。2.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二)统计行政法规(重点识记),由国务院制定,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统计法实施细则是统计行政法规,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5日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2000年6月2日由国务院批准做出第一次修订,2000年6月15日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2005年12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对其作了第二次修改。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统计行政法规。,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统计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还有一种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由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此类文件统称为法规性文件。如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等。,(三)地方性统计法规(重点识记)是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方实施是统计行为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效力低于统计法律和统计行政法规。,(四)统计行政规章(重点识记)统计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统计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统计法律和统计行政法规。统计行政规章分为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1.政府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2.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的统计行政章。统计行政规章主要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部门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效力具有地域性或者局限性,它既不能和统计法律相抵触,也不能与统计法实施细则相抵触。,地方统计法规与统计行政规章之间的 效力界定地方统计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统计规章。部门统计规章与地方性统计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统计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统计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统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裁决。,部门统计规章与地方统计规章之间的效力如何界定,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统计规章之间、部门统计规章与地方统计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如果部门统计规章之间或部门统计规章与地方政府统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统计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统计规章。,练习题,单选题1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是()。A省级人民政府B国务院各部门C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地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答案】C2.统计法以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为调整对象。A社会关系 B协调与被协调关系C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D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答案】A,3.统计法实施细则是由()批准的。A国家统计局 B国务院C国务院办公厅 D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案】B4.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成都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属于()。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规章 D.行政法规【答案】C,多选题,1.地方性统计法规的立法主体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C.地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E.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答案】ABDE2.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与()相抵触。A.部门行政规章 B.行政法规 C.统计法律 D.地方政府规章E.规范性文件【答案】BC,判断题,1.统计法律体系整个框架共分以下几个层次:即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答案】(还有部门规章)2.我国分别于1983年12月8日、1996年5月15日和2009年6月27日分别制定了三部统计法()【答案】(只有83年的一部,其他都是其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属于行政法规。()【答案】(属于行政法律)4.统计法实施细则属于行政规章。()【答案】(属于统计行政法规),5.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是统计行政部门规章。()【答案】6.统计行政规章分为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两类。()【答案】7.四川省统计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地方性统计法规。()【答案】8.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成都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属于政府规章。()【答案】,9.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的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答案】10.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统计法规。()【答案】1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1983.12.08)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答案】1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经过三次修正()【答案】(两次)(1996年5月15日和2009年6月27日两次修订),13.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已经过两次修正()【答案】(一次,于2005.12.16)14.统计工作的统一性,最关键的就是统计标准的集中统一。()【答案】(是管理体制的集中统一)15.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第一项法定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答案】16.我国统计工作实行的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答案】,17.政府统计的整体功能是信息、咨询、监督()【答案】18.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答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19.地方性统计法规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答案】(还有统计行政法规)20.我国现行的统计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答案】(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3、统计法的作用(识记),(一)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首先,统计法以法律的形式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从体制上、组织上提供了保障。其次,统计法为统计标准的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统计法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提供了保障最后,为建设一支具备现代统计专业知识的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法从以下几个方而作出了规范:首先,明确要求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申报统计资料。其次,明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质量。第三,赋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一定的职权,以保证统计资料的提供能够准确、及时和全面。,判断题1.统计法规定,我国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答案】2.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标准只能由国家统计局单独制定。()【答案】(还包括由国家统计局与国家标准化部门共同制定)3.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答案】4.依法申报统计资料是指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答案】,第二节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重点难点,领会掌握),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是统计法基本精神的体现。它反映的是统计活动最基本的要求,对各种统计活动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是统计法的基础,又是统计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依据。,统计法的五大基本原则,A.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B.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C.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D.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E.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一、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该原则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重点领会)(一)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工作的统一性,最关键的就是统计管理体制的集中统一。统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原则,除了要求从统计管理体制上和组织上予以保障以外,还要从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方面来予以规范和保障。新统计法强化了这一要求。一是赋予国家统计局对补充性部门标准的审批权。统计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二是赋予统计调查制度明确的法律地位第十四条规定,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统计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做出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三)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公布,是指对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得到的有关统计资料,应当由对该资料具有管理权限的有关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和公布,以提高统计资料的利用效率,防止数出多门。,二、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