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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配套》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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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配套》PPT课件.ppt

    经济法,配套课件、练习,第一讲,一、经济法是什么?二、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关系是什么?三、经济危机与思想变革,第一讲 经济法是什么?,概念:经济法是国家干预、调控经济生活,维护公平竞争之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之法。思考:什么是民法?民法的精神是什么?什么是公法?公法的精神是什么?,谈谈税,税的本质是什么?,深圳事件,祸水共享与迁徙自由歧视与劳动自由市容市貌的成本与纳税人的钱无罪推定与人民内部的矛盾国家是什么?国家该做些什么?,请问:市场的不足在哪里?,五个方面,(一)不完全竞争(垄断)(二)外部性(三)公共物品短缺(社会契约论)(四)社会分配不公(五)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什么是立宪民主?,资本主义革命的结果:身份到契约洛克:在自然状态下,为建立公共秩序,人们订立契约、建立政府,每个人将管理社会的公共权利让渡给了政府;个人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政府的职责是保护个人。立宪民主:1.通过宪法控制政府权力;2.公民的生命、自由、财产之基本权利得到宪法保障。,比较,1776年独立宣言、1789年人权宣言天赋人权、自由平等;1804年法国民法典三大原则,看到了什么?民法?计划经济是什么?49年以来,艰辛历程!,思想的变革,王权至上、身份的时代(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自由(法国民法典)19世纪社会矛盾激化社会法的产生公法、私法社会法(劳工、环境、失业)寂静的春天,后现代主义思潮一段文字材料(民法、社会法相关、拉德布鲁赫),经济的周期波动简史,大萧条前罗斯福新政石油危机 98金融危机07次贷危机 自由放任国家干预 新自由主义新国家干预干预救市,第二讲 经济法基本问题,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第二节 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第三节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P51,一、经济管理关系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三、组织管理型的流转和协作关系或者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第二节 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一、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二、社会本位法三、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四、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五、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第三节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经济法与民商法1.经济法和民商法功能的互补与衔接2.经济法和民商法理念、制度的分化与差别(1)表层差别(2)深层差别,第二讲 相关法律制度,小故事:苏格拉底的坚持一、法人制度二、代理制度三、物权与债权四、诉讼时效,一、法人制度,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法人是法律拟制创造的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法人的分类:机关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一、法人制度,3.法人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与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财产经费的数额;名称的选择;场所的意义*独立的含义;,法条链接,第36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39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40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第41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第42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第43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习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法人同自然人一样可以行使一切权利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与法人可以成立合伙企业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习题,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德胜公司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二、代理制度,1.代理的概念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第三人正常代理的后果由谁承担?代理的条件:在授权范围内2.代理的适用范围:非人身性质3.瑕疵代理:越权代理 无权代理P244.瑕疵代理的法律责任(重点掌握第1.2.6.其他了解即可),拓展,第一步,弄清楚代理的逻辑关系1.正常的代理,后果有被代理人承担,+2.越权代理,原则上超越部分由代理人承担-3.无权代理,原则上由代理人承担-4.表见代理,一个有效的、正常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的条件:无权代理+表见+善意表见: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法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对此,相对人负有举证责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盗用他人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一般不认定为表见代理。善意:指第三人对代理人实际上无权限不知悉。,晕了么?重新捋捋?,代理是什么?有瑕疵的代理怎么办?表见代理=正常的代理么?怎么样才能称得上表见代理?接下来会更复杂哦,请先阅读教材P187“无权代理效力待定”、P188“欺诈可撤销”两个段落。3分钟!,无权代理优先保护谁呢?,本人-代理人-第三人1.第三人可以催告本人进行追认,本人追认的,效力待定转化为有效合同,第三人本意上不愿意合同有效的,则可援用欺诈可撤销权,令其从有效再次转变为无效;2.若本人不追认的,则效力待定转化为无效合同,第三人若执意要合同有效的,则可援用表见代理条款并完成举证,令其成为自始有效的代理。结论,优先保护谁呢?,习题,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效力待定,习题,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三、物权与债权,1.所有权的特征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3.债的发生 种类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多数人之债、按份与连带需解释。P34,四、诉讼时效,1.时效的分类:消灭时效与取得时效2.时效与对应的民事权利类型3.一般诉讼时效与特殊诉讼时效4.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起算点最重要。2012.9.6,甲偷乙100块,三年后乙方得知是甲偷了他100块的事情,请问,诉讼时效何时到期?假设:乙直到得知此事,诉讼时效何时到期?,习题,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最长不超过20年 C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第三讲 企业与企业法,回顾:法人、企业、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公司等概念1.企业的种类2.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3.企业的变更,1.企业的种类,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88集体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个人独资企业部分中外合作、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属于非法人企业,尽管也有自称公司,但不带“有限”字样。,2.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企业的设立是企业创办并使其成为民事主体的过程,需要遵守有关法律规范。设立条件:(1)名称(2)章程(公司对自己的限制与约定)(3)资本(核心)(4)组织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5)住所和经营场所(住所的意义)(6)经营范围(超范围经营的怎么办?),如何选择一个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制度(0.6+1)及使用原则: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但历史悠久、字号驰名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冠有“中国”字样的除外。如“中国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两个汉字或以上,不得用拼音或数字“三九”,关于注册资本,资本信用的重要性各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3万以上(一人公司10万以上);股份有限公司500万以上;拍卖公司100万元以上(从事文物拍卖1000)全国性商业银行10亿以上,城市商业银行1亿以上,农村商业银行5000万以上;保险公司2亿以上非法人企业没有注册资本要求!,3.企业的变更,企业的变更:组织形式 登记内容变更合并: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C分立派生分立A=A+B 新设分立A=B+C,公司法,专题一 公司的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一)大陆法系: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概括式突出公司是的商行为;强调以营利性;强调公司的社团性。,(二)英美法系:没有严格的概念界定不注重法律概念界定。(三)中国(四)公司的定义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区别与财团法人)。,二、公司的特征(一)法定性(二)法人性,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丁一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三)营利性公司的营利不仅指自身简单营利,而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余。,三、公司的作用,四、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一)企业的法律形态它是指企业法或者商法所确定的企业组织的形式,(二)企业法律形态的特点1法定性:企业法律形态由法律直接规定;2普遍性:企业法律形态适用于一切企业;3稳定性:企业法律形态一经确定,即具有永久或者相对永久的稳定性。,(三)传统的企业法律形态根据企业的成员构成、责任形式不同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四)独资企业与公司之比较,(五)合伙企业与公司之比较扩展:双重征税,五、公司的分类(一)以责任形式分类(二)以公司信用基础分类,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 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自治 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D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按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从属关系来分(四)按公司内部管辖关系分:本公司或总公司/分公司思考: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连带责任?,下列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说法,何者是错误的?A 分公司不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B 子公司只能在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进行活动C 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D 子公司的行为后果由母公司承担,例题 A 公司出资设立一个子公司B,B 出资设立一个分公司C,C 在生产过程中因排污致农民D 的庄稼受损,请问应由谁向D 承担责任呢?,思考:A、给予分公司独立诉讼资格的原因?例如工商银行的总分支机构。B、母公司对外负债,可否执行它对子公司的出资?可执行什么?C、子公司对外负债,可否执行母公司的财产呢?什么情形下可以?,(五)按公司国籍来分法国人丹尼和美国人泰尔(此二人在我国境内无住所)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在上海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2家分公司。根据公司分类的理论,该公司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 该公司属于中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B 该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C 该公司属于中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D 该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专题 二 公司的能力,一、公司的权利能力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思考1:设立中公司是没有权利能力的社团,以非法人团体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相当于合伙。,(一)公司权利能力受到性质的限制(二)关于公司权利能力受到公司经营范围限制?【公司法解释(一)10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2002年第15题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三)公司权利能力受到法律限制1转投资的限制【公司法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1)问题:哪些人可能受公司转投资行为影响?为何禁止公司成为其他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2)我国其他法律规定2公司提供担保的限制【公司法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008年30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3对公司资金借贷的限制(1)原则(2)例外禁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提供借贷。【公司法116条】(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3)公司举债的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证券法16条1款3项),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的人选:法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或者章程确定.【合同法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2011年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2006年第3题 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三、公司法人机关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一)概念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公司法司法解释13条2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3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4利用公司的设立、变相逃避债务。如为逃避竞业禁止义务.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三)从理论上说,这是一种补充连带责任。即首先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有滥用行为的股东负责清偿。,合伙企业法,一、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共同出资、共担盈亏、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高度人合性的无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F14、15、16、17),1.合伙人: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出资:合伙人可以使用权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11三29)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二)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事务执行、忠实义务、盈亏分担、债务清偿),1.合伙事务执行(F26-29、37):(1)代表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一致决事项,合伙协议约定除外(F3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11-三-93)A张某认为“通程”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李某反对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2.忠实义务(F32):自我交易相对禁止;竞业绝对禁止。3.盈亏分担(F33)(1)约定协商决定实缴出资平均分配、分担。(2)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例题:,例题: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间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或无效的行为?(03三62)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E.约定利润平均分配但是甲不承担亏损,4.债务清偿(F41、42):双重优先原则(1)合伙财产优先清偿(合伙)债务:不能清偿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个人财产优先清偿(个人)债务:不能清偿的合伙收益或强制执行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例题:,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0三74)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份额转让、身份变更),1.份额转让与质押(1)转让财产份额(F22、F23、24)对内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权”。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合伙份额的,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2)出质财产份额(F25):,以(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2001年8月,甲将其份额转让给其司法辅导班同学韩小谊。2002年,乙擅自将其份额为自己的债务向债权人张三提供质押,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该质押,该质押效力如何?,2.入伙,(1)入伙的条件与程序(F43):除合伙协议约定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入伙后果(F44):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外约定内部有效丁小磊2012年5月以100头猪加入杨缘庆和王识的“加多宝”养猪场(普通合伙企业),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明确约定不承担责任,该约定效力如何?如果加入有限合伙呢?,3.退伙,(1)自愿退伙(声明退伙)(F45、46)单方退伙:约定期限的,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退伙: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d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通知退伙:未约定期限的,不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前30天任意预告。,例题,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1-三-92)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B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C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2)法定退伙,当然退伙(F48):因客观情况;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B.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D.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E.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名退伙(F48):因过错,损害合伙企业利益,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A未履行出资义务;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D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自接到之日起除名生效。有异议的,三十日内起诉。,(3)合伙人资格的继承与退还份额(F50):,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合伙人(退伙)。,(4)退伙的后果F50-54: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题:2007 年 3 月,甲、乙、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同年 6 月甲与丁结婚。2007 年10 月,甲与丁生女戊。2008 年 8 月,甲因车祸去世。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05 三 63、08 三 26、09 三 28)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丁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 C如乙、丙同意,丁、戊依法取得普通合伙人的地位 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丁、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E如果庚是甲的唯一继承人,而庚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向庚退还甲的财产份额,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11三71)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特殊行业限制(F55):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2.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F57、58)(1)(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某律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有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律所无法按约支付房屋租金100万,该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乙律师和丙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800万,该损失如何承担?如果律所承担了责任,可否向乙丙追偿?,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合伙事务管理;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管理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F61、62)1.合伙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2.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二)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事务执行、忠实义务、盈亏分担、债务清偿),1.合伙事务执行:(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表见普伙: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3)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F68):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2.忠实义务:有限合伙人可同企业交易、同业竞争,合伙协议约定除外。3.盈亏分担: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亏损必须共同承担。4.债务清偿:个人财产合伙收益或强制执行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优先购买权)。,(三)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份额转让、身份变更),1.份额转让与质押:(1)有限合伙人可按合伙协议约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有限合伙人可出质财产份额,合伙协议约定除外。2.入伙(F77):对入伙前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3.退伙(1)当然退伙(F78、79):两亡一丧一执行;有限合伙人为“无限人”的,不退伙。(2)资格继承:有限合伙人死亡或终止,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取得该有人的资格。(3)退伙的,对退伙前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4.身份变更,(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身份变更,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身份变更,需对(原身份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F83、84)(3)仅剩有限合伙人的,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F75),例题: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08 三 69,70;09 三 74)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 5 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若有限合伙人乙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偿债能力,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退伙 E若有限合伙人乙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F若乙转为普通合伙人,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G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乙可以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还可以将自购的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H甲可以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还可以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可以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I四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历届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三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一人公司的比较)(一)设立: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无需章程和最低注册资本金;没有法人资格;不纳企业所得税。(二)责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三)解散清算: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二、三资企业法(和公司的比较),(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设立(1)中国合营者和外国合营者共同投资经营,按投资比例分担盈亏的有限公司,有资合性。(2)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的文件、合同用中文,可同时采用一种外文;2.董事会(1)董事会按合同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不设股东会。(2)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3.财务会计(1)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应用中文,可同时采用一种外文。财务报告用外币记帐的,应折算为人民币。(2)利润分配:按注册资本比例分担盈亏。,(二)总结三资企业的共同特点,1.设立:中方不能为自然人,外方可以是任何人或组织;2.管理(1)购买原材料,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都可以;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2)增减资本需要审批;减资禁止,确实需要减资的,经审批机关审批。(3)股权、合同权利转让需对方同意,经审批;但外商独资企业财产权益抵押、转让经审批,工商局备案。(4)既可向中国的仲裁机构、也可向其他国际性仲裁机构提交仲裁。只能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投资者:中国合营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外国合营者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的自然人不能与外国合营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合营企业应由中国合营者和外国合营者共同将申请材料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合营各方正式进行谈判,在此基础上签订合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关于协议、章程、合同,1.合营企业协议 各方对设立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书面文件 2.章程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书面文件 3.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书面文件 三者内容发生抵触时,以合同规定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可不订立合营协议,只订立合同和章程。三文件的生效、变更除已有约定外,一律按原程序进行审批后方有效力。,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1.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践中已允许股份公司形式),合营企业不能采用其他的组织形式,合营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其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在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不低于25%,特殊情况下需要低于该比例的,需报国务院批准。,出资方式与出资期限,1.出资方式 同公司法2.出资期限 一次性出资的,合营各方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6个月内缴清,分期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合营各方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合营各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出资的,视为合营企业自动解散,批准证书自动失效。,3.合营者股权的转让(F20)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参照各方出资比例分配,董事每届任期4 年,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其产生方式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为董事长,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 1/3 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由合营企业章程规定。(有可能出现僵局),合营期限与解散,合营期限 约定合营期限的,期限届满,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的,应在距合营期限界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在1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解散,(1)合营期限届满(无需再次审批)(2)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合资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6)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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