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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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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PPT课件.ppt

    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性融资政策,是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筹集,并实行专款专用的制度。一、参加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二、住房公积金缴存 缴存主体用人单位及职工;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三、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嘉兴市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一、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含义 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其配偶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委托管理中心逐月按月应还款本息额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资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下同)的一种还贷方式。,二、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 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人,为在嘉兴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三、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必须符合的条件 1、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应大于或等于其上月月还款本息额的12倍。2、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四、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委托期限 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委托期限视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同情况确定,分以下两种:1、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大于或等于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签订委托期限为续期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委托执行期限自协议签订的次月起至借款人借款合同到期月止。例:某申请人申请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在2000元以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本息额为2000元,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合计存储余额在24000元以上,符合申请委托提取还贷的缴存余额条件,且贷款无逾期,剩余贷款还款期限为5年,根据以上情况,申请人可签订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限为60个月(5年),至贷款全部还清的续期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2、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小于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签订委托期限为定期的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委托期限月数按申请人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与其申请时贷款月还款本息额的商数(取整)确定,委托按月提取还贷自协议签订次月起执行。例:如果上述例举的某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在2000元以下,而申请委托时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合计存储余额为31000元,上述其他各种情况不变,则申请人只能签订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期限为15个月(委托期限月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月还款本息额,取整确定)的定期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协议。,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出台,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一、享受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二、享受天数 满1年不满10年:5天 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已满20年的:15天,案例1:张三在A单位工作了4年,后有跳槽到B单位工作了6年,那么张三的累计工作时间为10年,请问张三在B单位的年休假天数为多少天?,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案例2:李四,在A单位工作了5年,今年9月1日跳槽到B单位,那么李四在B单位可以享受几天的年休假?,李四在B单位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22天365天)5天1.67天 答:李四在B单位可以享受1天的年休假。,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单位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收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工资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案例3:王五,在单位工作了3年,可以得到5天的年休假。今年他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时,今年已在单位工作250天,但王五只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其日工资是100元,那么王五应得到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报酬为多少元?,王五应得到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报酬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250天365天)5天1天2.42天 2天 100 元 300%=600元 答:王五应得到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报酬为600元。,四、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五、时间安排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六、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全体公民的法定节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的法定节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法定节日按正常工作日对待,工资照发),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一、含义 探亲假是指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地,不住在一起,在公休假日不能团聚时享受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带薪假期。二、劳动者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三、探亲假的期限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四、探亲假的工资和往返路费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案例:李某是某市一家设计院的职员,2005年7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该设计院工作,2007年1月结婚,与妻子两地分居。2007年3月李某提出要休探亲假,领导未批准;同年8月再次提出休探亲假,领导让其再等一等;到了11月李某第三次提出休假要求,此时设计院承接了一项十分紧急的工程设计,工作繁忙,故院方没有同意李某休假。李某认为是个别领导故意刁难自己,所以李某留下一张说明就擅自休假了。李某的行为确实给工作带来影响,因此院方决定给予李某警告的纪律处分,扣发探亲假期间工资,探亲路费不予报销。对此,李某不服,多次交涉无效,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请问:该设计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该设计院的一些做法是不合法的。理由是:(1)根据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劳动者享受探亲待遇做出的有关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在本案例中,李某的情况完全符合上述规定,依法享有探亲30天的待遇。(2)具体休假时间劳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该设计院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李某休假时间,故在前两次院方未准其休假是可以的,但到11月份仍不准李某休假是不妥的,因为再不批准事实上剥夺李某当年休探亲假的权利。研究院工作紧张需要李某在岗工作,也只能与之协商,不能采取不批准休法定假的办法。(3)李某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是不对的,也是有过错的。尽管设计院可以以此为理由给予李某警告的行政处分,但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而剥夺李某的探亲假待遇,应当发给李某探亲假期间工资,报销探亲往返路费。,嘉兴学院教职工探亲待遇暂行规定 为适当解决我校部分职工同亲属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规范教职工探亲待遇,根据国家和浙江省职工探亲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探亲范围(一)工作满1年、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在职教职工,可以每年享受1次探望父母的待遇。(二)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已婚在职教职工,可以每年享受1次探望配偶的待遇。(三)工作满1年、与父母都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已婚在职教职工,可以每4年享受1次探望父母的待遇。,二、探亲假期(一)学校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工探亲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学校不再另给假期。(二)教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工作时间探亲,必须事先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人事处批准。三、交通标准(一)乘坐火车探亲,一般可享受硬席座位的交通标准,若乘坐卧铺,按硬席座位计价。年满50周岁并连续乘车24小时的,可享受乘坐硬席卧铺的交通标准。(二)乘坐长途汽车探亲,可凭据按实际发生的路费报销。(三)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交凭据报销。(四)探亲不报销飞机票。若乘坐飞机探亲,可按火车硬席座位标准的直线距离报销路费。,四、旅费报销(一)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每年按标准报销1次。(二)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每4年报销1次,路费在本人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按财务报销规定报销。(三)教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原因,需中途转车并在中转城市住宿的,可凭据报销1天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五、出国(境)探亲(一)符合出国(境)探亲的教职工,探亲假期按照嘉兴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嘉院人字20048号)的规定办理。(二)学校给予报销境内段(从学校至出境口)往返交通费用。六、审批程序凡符合享受探亲待遇的教职工,在寒暑假后1个月内(每年3月、9月)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一)填写嘉兴学院教职工探亲审批表,并出具被探望人员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二)所在单位领导核实探亲教职工婚姻状况、探亲地点,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三)整理好探亲往返交通票据,按财务报销规定填妥差旅费报销单。(四)经学校人事处审批后到计划财务处报销,七、几项规定(一)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转正定级后方可享受;新参加工作的博士毕业研究生,工作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二)调入我校工作的已定级的教职工,次年起可以享受探亲待遇。(三)经组织派遣到外地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短期内又不能回学校的教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待遇。(四)父母和配偶居住在同一城市的教职工,探望配偶时可同时探望父母,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五)丧偶或离婚的教职工,从失去配偶满1年后到再婚前,可享受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待遇。(六)受开除留用处分的教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七)教职工探亲旅费凭票报销,发票遗失一律不予报销。,婚丧假(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年2月20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享受对象主要是国营企业职工),医疗期 1994年12月1日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23日劳动部发布了劳动部关于贯彻的通知。一、含义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二、医疗期(一)关于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关于医疗期的计算 1、医疗期计算 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9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此类推。3、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三)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医疗期规定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并及时报劳动部备案。,三、工资待遇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四、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医疗补助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承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 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五、其它规定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为止。,案例:小俞为嘉兴市某服装公司正式员工,在该厂工作的第三年(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某一天,因雨天路滑,在回家途中不慎摔倒,左脚骨骨折,经医生诊断,需修养一段时间才能上班。小俞所在公司认为他受伤与公司没有关系,不是工伤,小俞可以养病,但是要停发他在养病期间的全部工资,直到他能够上班为止。小俞不服,认为自己作为劳动者应当享受医疗期待遇,服装公司应该发给自己养病期间的工资。遂将公司诉之劳动仲裁委员会。请问:仲裁结果如何?,仲裁结果:该服装公司应当给予小俞医疗期待遇,并补发小俞医疗期的工资。小俞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小俞的医疗期的工资为:每月发给他不低于嘉兴市最低工资 标准80%的工资。,丁某于2003年5月到某公司上班,双方最近一份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9年11月13日,丁某经查患有癌症,先后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2010年2月14日,该公司向丁某发出书面通知:“你与本公司签订的2009年劳动合同已于12月31日到期,2010年将不再续签。”接此通知后,丁某咨询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得知自己在合同期限内患病,应该享受医疗期及其他相关待遇。公司则认为,已按规定给予丁某3个月的医疗期,并且每月发给600元病假工资,不存在其他待遇的问题。在与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丁某将其告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其相关待遇。当地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最终,在仲裁委多次调节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丁某医疗期未满解除其劳动合同应享受的待遇。请问:医疗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应得到哪些待遇?,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公司应该支付给丁某经济赔偿金、医疗补助费及医疗期间少发的工资。(1)医疗期和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据此,丁某至少可以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公司在合同期限内与丁某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丁某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2)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 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丁某所患癌症,应算是绝症类,故丁某可以得到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3)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地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按80%计算,丁某所得病假工资应是800元,而不是该公司所定的600元。,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的含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内容(一)建立条件(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二)基金筹集 1、基金来源 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2、缴纳方式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3、筹资模式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三)企业年金的管理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方案(一)参加人员范围;(二)资金筹集方式;(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四)基金管理方式;(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八)中止缴费的条件;(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第十二章 社会福利,第一节 社会福利概述第二节 员工福利,第一节 社会福利概述一、社会福利的含义与特征(一)社会福利的含义 福利,一般泛指社会成员对物质利益的占有和享受的增长,尤其指生活上的利益,如食、宿、医疗、补贴等等。关于社会福利,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至今尚未有统一而公认的权威性定义。在我国,一般认为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以直接的现金补贴或优惠提供消费资料和劳务的形式,给社会成员以经济实惠,以保证基本生活需要或共同需要,以及政府与社会通过专业化的福利机构,为解决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以及一般社会成员的实际困难,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而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和设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二)社会福利的特征 1、广泛的共享性 社会福利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包括国民教育福利、住宅福利、在岗劳动者的职业福利,以及社会化的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等。社会福利在保障待遇获得方面,强调“人人有份”的普惠性和共享性。但是,部分项目是为特殊人群提供的。2、均等性 社会福利追求社会平等,社会成员在享受社会福利时,无论富贵贫贱,福利待遇标准大多是统一的。当然,不同的国家、地区、行业、企业,各自的福利标准又是千差万别的。3、补充提高性 社会福利是对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经济收入的一种补充,社会福利提供的各种优惠、补贴和服务,属较高层次的保障项目。社会福利以多种服务和物质的形式进行分配,可以看做社会消费品分配的补充形式,社会福利水平成为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4、非营利性 社会福利的各项服务以解决人们的生活困难、增进群众的福利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5、资金来源的单向性 资金不要求个人预先缴纳,而是由国家和社会来负担。不要求享受者权利与义务对应,这也是社会福利区别于社会保险的显著特征。6、标准的不确定性和相应发展性 社会福利的水平高低,一般不像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的待遇标准那样有严格的硬性指标规定。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福利水平也相应较高,体现“水涨船高”的关系。7、多方共办性 社会福利事业应由社会各方面共同投入资源,不能单靠国家或单位“包”下来,只有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实行国家、单位、社团、志愿者、个人等多层次、多形式举办的方针,才能满足人民对社会福利的需要,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二、我国社会福利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由国家对城市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统一安排的制度,农村居民则由乡村在集体范围内给予部分的照顾,因而始终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社会福利制度和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初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逐渐强化。我国社会福利的体系具体可划分为以下几部分:(一)公共福利 1、卫生福利 2、教育福利 3、文化康乐福利 4、住房福利和住房保障,4、住房福利和住房保障(1)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性融资政策,是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筹集,并实行专款专用的制度。199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镇全面推行。1999年国家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决定,使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2)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1998年,我国政府确定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3)廉租住房制度 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廉租住房制度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多种保障方式。对住房面积和家庭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标准之下的家庭,当地政府按申请、登记、轮候程序给予安排,保障其基本要求。,(二)集体福利 集体福利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农村乡镇集体组织为满足本组织成员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本组织范围内实施的福利。1、企事业单位集体福利(职工福利)职工福利由于其内容大都涉及生活领域,所以通常又称为职工生活福利。我国职工福利可以分为:(1)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如职工食堂、保健设施、托幼园所、浴室等)(2)职工集体文化福利(如工人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图书馆、业余学校等)(3)职工个人福利(如职工探亲假制度、生活困难补助、交通费、洗理费等)2、农村集体福利 农村集体福利所需资金,由乡(镇)根据以支定收的原则,在全乡(镇)范围内统一筹集,政府给予少量的补贴,保障标准以略高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为原则。目前一些较富裕的农村为村民提供老年生活补助金、子女考入大学的奖励金、村民文化娱乐设施等。,(三)特殊成员的社会福利 特殊社会福利又叫专门福利,按照社会成员的年龄、性别、残疾等情况划分为:1、老年社会福利 老年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安定老年人生活,维护老年人健康,充实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而采取的政策和措施、服务等。1996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人社会福利作了原则性规定,使老年人福利的法制建设走上了正规。2、未成年人福利 未成年人福利主要有: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建立和普及托幼园所、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公园等;普及义务教育;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保障;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等。,3、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残疾人就业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残疾人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救济和补助、供养和救济、参加社会保险、安置收养、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兴办残疾人福利、兴办福利企业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大力发展残疾人的特殊教育等。2007年公布施行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强调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保障措施、就业服务及法律责任,保障了残疾人的劳动权益。4、妇女社会福利 我国在宪法、婚姻法、劳动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等多种法律文件中设立了专门条款,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社会福利主要内容有:以生育津贴为主的特殊津贴与照顾;妇女劳动保护福利,如我国规定在劳动过程中保护妇女的安全健康;为妇女提供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如开办妇幼保健院、妇女活动中心等。,(四)社区福利 社区服务即通过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区居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我国社区服务的内容繁多。按服务对象可分为以下几类:1、以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各种有困难有障碍的人为对象的服务,是社区服务的基本内容。例如老年人包户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等。2、为社区全体成员维持正常的生活,并使生活质量有所提供的服务,以文化教育和家务劳动社会化为中心的便民、利民服务;心理咨询和家庭辅导服务等。3、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根据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多的社会保障服务依托于社区。例如: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等。,三、我国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建国以来,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集体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主干,以社区福利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会兴办的各种社会福利为新内容,以家庭自我保障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具体表现为:(一)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的管理不断加强(二)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带到和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三)涌现出多种多样发展社会福利服务的形式,案例1:赵飞飞,北京某区老年人。2006年3月,赵飞飞持老年人优待证到某公园玩,某公园卖给赵飞飞的门票是优惠的。赵飞飞不知道。老年人还可以享受哪些优待?,根据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20个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应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老年人可以免费使用收费公厕。公园、园林、旅游景点应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门票减免,并提倡对外埠老年人实行同等优待。,案例2:刘小菊,女,72岁。2005年12月,刘小菊居住的四合院拆迁。2006年4月,刘小菊要购买某经济适用房。刘小菊的女儿认为,刘小菊有肺气肿,不适宜在高层居住,要求优先挑选楼层。老年人购房,可以优先挑选楼层吗?,第二节 员工福利一、员工福利的含义二、员工福利的类型三、员工福利的项目四、员工福利计划的设计五、弹性福利计划,一、员工福利的含义 员工福利是企业基于雇佣关系,依据国家的强制性法令及相关规定,以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所提供的、用以改善其本人和家庭生活质量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二、员工福利的类型:(一)以福利项目的提供是否具有法律强制性,可以分为:法定福利、非法定福利(企业自主福利)(二)从员工福利的价值或目标来看,可以分为:风险保障型福利和物质激励型福利。(三)以福利项目的实施范围为依据,可以分为:全员性福利、特种福利以及特困补助(四)以福利的接受者员工是否具有选择权,可以分为:固定福利和弹性福利(五)以福利的具体项目来分,可以分为:现金补贴、保险和服务等(六)以福利的享受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现金型福利和非现金型福利,三、员工福利的项目(一)法定福利 1、“五险”一金 2、带薪年休假 3、法定节日 4、探亲假 5、婚丧假 6、医疗期(二)企业自主福利 1、收入保障计划 2、健康保健计划 3、员工服务计划,企业自主福利(非法定福利)企业自主福利的含义 企业自主福利是指企业自主建立的,为满足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需要,在工资收入之外,向雇员本人及其家属提供的一系列福利项目,包括货币津贴、实物和服务等形式。企业自主福利的内容(一)收入保障计划 1、企业年金 2、人寿保险 3、住房援助计划(1)住房贷款利息给付计划(2)住房补贴(二)健康保健计划(三)员工服务计划,健康保险计划(商业健康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补充保险、工会组织主办的补充保险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办的补充保险等。员工服务计划 雇员援助计划 雇员咨询计划 教育援助计划 家庭援助计划 家庭生活安排计划 其他福利计划(提供交通服务、健康服务、旅游服务、餐饮服务等),四、员工福利计划的设计(一)员工福利计划的内容 员工福利计划是指企业对实施员工福利所做的规划和安排。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员工的特点来向员工提供福利。一个相对完备的员工福利计划的制定应当主要考虑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1、Why,即企业为什么要向员工提供福利?(目的)2、How Much,即要向员工提供多少福利?(水平)3、What,即要向员工提供什么样的福利?(内容)4、How,即以什么样的形式来向员工提供福利?(发放形式)5、Who,即由谁来向员工直接提供福利?(实施主体)6、Whom,即要向哪些员工提供福利?(对象)7、When,即在什么时间向员工提供福利?(实施时机,遵循及时性、需要性原则),员工福利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福利提高的理念;福利提供的水平;福利提供的项目;福利的纵向结构;福利享受的条件;福利实施的主体。(福利的纵向结构指的是对于不同类别的人员,应该采用何种福利水平以及福利内容和形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类别的人员应该享有的福利水平各是什么;二是不同层级人员福利项目的内容和形式应该如何确定),(二)影响企业员工福利计划制定的主要因素 1、企业外部环境(1)国家的法律法规(2)政府的工资调控政策(3)市场工资水平和所得税制度(4)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和外部竞争压力(5)工会的态度和力量,2、企业内部环境(1)企业管理理念(2)企业薪酬策略(3)员工工资水平(4)员工年龄文化构成(5)工作压力和紧张程度(6)企业的发展阶段(开创:低、成长:低、成熟:有竞争力、稳定:高、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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