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数据智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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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数据智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数据智理服务项目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一部分招标项目需求6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12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15第五部分合同格式30第六部分评标办法38第七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宁波市“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数据智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0H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GZZB123049-2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保隙基金管理中心宁波市“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数据智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宁波市“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数据智理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报表配置服务、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数据治理服务、稽核监管服务、决策辅助分析服务、“无感智办”服务、数据可视化大屏服务和需求问题协调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之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方式: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获取。(1)己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或“浙江政府采购网”(ZfC)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一【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一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一【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入驻操作指南:tt/knowledges/cm2eqWwBFdiHxINdotq/w3Cd3GwBFdiHxINd-BRD注册咨询电话:(3)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口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½w)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2.1 在线询问及在线质疑操作方式2.1.1在线询问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问及查看询问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询问列表;2.1.2在线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在线质疑(需在线签章)并查看质疑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质疑列表。1.1 2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3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一)现场递交。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郸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二)邮寄送达。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址:,联系方式:。投标人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投标人应当确保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2.4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候选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4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website22018l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 .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o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观看)、6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6.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6.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中国政府采购网():7.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8.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8 .其他补充事宜8.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己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8.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提起询问、质疑,质疑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项目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及本部分“技术要求”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商务要求表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技术要求5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要求8物理特性要求/9质量、安全要求/10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按照就高原则执行。11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的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格式自拟)采购人按规定备案存查。1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O商务要求项目要求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服务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即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条件D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足额发票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2)项目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足额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足额正规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5.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电汇;3)担保收件人:采购人;4)提交时间:签订本项目合同后1个月内;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后15日内退还。6.其他1.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实施有利害冲突,影响或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情形,一旦出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技术要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推动医保领域数字化转型,构建高效医保运行体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动态化掌握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强化日常数据的使用,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效可持续开展,各地市需要形成支撑全市医疗保障宏观决策大数据分析能力体系。医保决策支持专区作为浙江省创新的数据共享方案,遵循国家医保局相关要求,以数据明细不出云为原则,提供灵活的个性化查询数据底座。各地市可以基于决策支持专区进行灵活个性化的医保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决策分析。我市在贯彻落实省医保决策专区要求的基础上,同时为进一步利用和发掘医保数据价值,开展宁波市“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服务。应用大数据领域相关技术,对我市医保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数据治理、定期监测,推动我市医保领域数字化转型,构建高效、可靠的医保运行体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二、项目建设目标本项目以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为出发点,提供专业大数据工程师驻场运维服务,提供对全业务、全口径的数据查询服务,实现跨子系统的全业务统计,服务全市医保;针对智慧医保系统业务,提供业务落地、子系统问题协调跟踪;针对智慧医保系统业务,提供查询、治理、反馈的一体化循环服务。深度挖掘医保数据价值,提升多跨协同数智监管服务,强化我市医保基金大数据分析决策能力,提高医保基金管理和医保经办服务水平,高水平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依托省局决策专区,为市医保局提供报表配置服务、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数据治理服务、稽核监管服务、决策辅助分析服务、“无感智办”服务、数据可视化大屏服务和需求问题协调服务等。四、项目服务需求4.1 服务内容要求4.1.1 报表配置服务报表配置服务涵盖了两部分的工作。一是基础共性报表,中标方需根据要求完成决策服务专区前期规划报表的数据收集、整合、配置、核对、校验等工作;二是定制化报表,中标方需能够使用全省统一报表开发工具(Bl报表平台),根据宁波市医保局针对不同业务需求,进行不同类型的报表配置工作,将不同维度的业务需求以相关数值报表的形式呈现出来,更好地辅助宁波市医保局开展业务。4.L2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中标方需根据局内业务部门工作需要,按照数据的使用需求(日常需求、临时需求),从决策专区数据源中收集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整理、统计,形成查询统计结果支撑业务部门工作,提升业务经办效能。4.L3数据治理服务中标方需根据省级、地市医保业务相关既定规则和数据质量要求,应用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对基础数据、参保数据、缴费明细等多种类数据进行比对、校验,发现、定位、修正数据错误和逻辑问题,提升数据质量。4.L4稽核监管服务中标方需根据现有医保业务经办数据,从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基金运行、经办服务等多个维度,基于医保业务分析模型进行监测分析,抽取出疑似违法、违规数据,并对疑似数据进行专项分析,辅助宁波市医保局解决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基金安全。4.1.5决策辅助分析服务4. 基于决策专区及业务需求,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医保管理者提供构建“决策规划-政策执行-运行监控-分析反馈”的管理闭环,助力医保管理者提升政策科学决策和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5. 1.6“无感智办”服务借力决策专区平台,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探索部分医保业务办理模式从“人工申报”向“无感智办”转变,为政务服务从“有感”到“轻感”再到“无感”智变提供数据支撑,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致力于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感。5.1 .7数据可视化大屏服务4. 提供宁波市医保局数据可视化大屏运维服务,通过数据可视化大屏从多维度展现全市实时的参保人数、定点机构数、就医结算数、业务经办量和风险预警情况,支撑医保部门开展基金宏观情况分析、参保对象分析以及重点项目监控、数据监控、住院疾病分析等。5. 1.8需求问题协调服务1)问题处理及协调服务:中标方需为宁波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问题处理及协调服务,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在使用全省“智慧医保”系统过程中或是业务办理过程出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中标方需安排工程师在第一时间对遇到的问题点进行分析,同医保局工作人员方一起寻找解决办法。如果在问题解决、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省局或相关系统开发商,中标方需积极地同我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一起与省局及相关系统开发商协调,争取尽快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需求评估服务:宁波市医保局在使用“智慧医保”系统进行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系统功能不满足当前业务办理需求时,要进行相关需求上报,中标方需协助宁波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对需求内容进行整理、归纳和总结,对需求合理性进行分析,对需求修改结果在系统中进行验证。5.2 项目组织及服务团队要求5.2.1 项目组织要求为使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中标人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组建一个技术支持服务团队,以保证宁波市决策支持专区运维服务的正常运行。5.2.2 服务团队要求中标方应为宁波市决策支持专区运维服务项目组建一支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团队,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至少需要配备5名驻场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报表配置工程师、数据查询统计工程师、数据治理工程师、稽核监管数据分析师、辅助测算数据分析师。项目经理要求:具有3年以上的信息化规划和建设管理经验,具有信息化总体规划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经验,对医保领域信息化有深入理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耐性和综合素质。其他项目组成员要求:具有一定的医保业务基础,具有两年及以上数据处理类项目经验,对数据传输、数据解析、数据安全监控报警机制等方面有深入理解。具备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具备出色的沟通能力,方便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形成最优的解决方案。4.3项目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即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中标后需要在7天内成立工作团队,服务期开始前保证项目团队到位。4.4驻场服务要求1)常驻维护人员服从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服从调度,做好本次项目的服务工作,同时在有关业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好相关工作。2)中标方应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提供5X8小时驻场服务和7X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采购人员都能及时找到中标方的服务人员。如遇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应采购人要求,中标方需安排二线技术支持人员(二线技术支持人员为中标方的高级技术人员或专家等)对驻场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保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一般故障以及轻微故障,要求中标人在2小时内定位故障,4小时内解决故障。针对严重故隙以及特别严重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定位故障,8小时内解决故障。当发现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时,中标方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解决方案。3)驻场地点:由采购人指定。4.5 培训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方应安排关于决策支持专区的专项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宁波市医保局相关业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中标方须针对运维项目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培训内容与方案由中标方自行设计。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否则中标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中标方必须提供培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1)面向业务人员的培训:面向业务人员的培训,主要使业务人员对决策专区有一个概要认识,了解决策专区的内容以及决策专区可提供的服务内容,辅助业务人员在后续服务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提出相关业务需求。2)面向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面向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主要使信息技术人员对决策专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熟悉决策专区的架构、数据来源等,使信息技术人员能够充分掌握决策服务专区的相关技术和决策服务专区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帮助信息技术人员更好地支撑宁波市医保局相关业务需求和决策支持全区运维服务项目。4.6 .服务成果要求根据服务内容以及文档管理要求,结合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要求,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数据分析报表等。五、其它补充事项1)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足额发票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2)项目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足额发票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30%。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本部分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格式”的相关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此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1.1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宁波市“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数据智理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非专门而向中小企业)3.1招标范围: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4.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1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9.1投标文件组成:1.商务技术文件,含:(D投标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情况一览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以上条款请按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2.资格证明文件,含:(D资格条件自查表;(2)投标声明书;(3)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条款号条款内容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4)关于资格的承诺函;(5)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3.报价文件,含:(D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10.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报价的组成:投标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培训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凡影响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应列入。凡影响本项目实施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应列入。投标人自行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10.5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万元。11.4投标文件数量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中标人在中标后3天内向代理单位提供通过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打印装订成册的书面投标文件各3份(含商务及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原件盖章)注:(D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12.1投标有效期:90天。13.1投标保证金:无1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口14点00分(北京时间)。条款号条款内容28.1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核算中标服务费。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分档累计)中标金额(万元)服务费率100以下1.50%100-5000.80%500-10000.45%1000-50000.25%2 .中标人负责承担中标服务费,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 .中标服务费只收电汇款。4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29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宁波政府采购网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A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项目名称”:见“投标资料表”。2.2 “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3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运维、技术协助、校准、培训I、技术指导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件等。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 .招标范围3.1 招标范围:见“投标资料表”。3 .2本项目不得转包。4 .合格的投标人4.1 合格的投标人应该是:具有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能力,具有合法营销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中国境内企业、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可以投标,但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者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4.2 符合本招标文件载明的对上述4.1条的例外的规定或对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补充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 .投标人代表5.1 投标人代表须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下同)。5.2 若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的,则须符合本须知第9.1条的要求。6 .投标费用6.1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构成7.1 招标文件共有七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投标资料表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 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同有效质疑的截止时间。8.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5 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C投标文件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组成在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9.2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书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书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组成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10 .投标报价10.1 木次招标对投标报价组成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10.2 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投标总价及其他事项。10.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备选投标方案的规定,投标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10.4 开标后以及在评标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投标价格。若投标人在中标以后做出任何改变投标价格的决定,将被视作撤标而失去中标资格。10.5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10.6 本项目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1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1.2 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11.3 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11.4 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5 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 .投标有效期12.1 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2.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3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供投标保证金。1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4.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在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书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书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组成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14.2 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OO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tt/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13m6IMVAGOBFdiHx1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