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行政》PPT课件.ppt
第十五讲 法制行政,第一节 法制行政概述第二节 行政监督第三节 法制监督第四节 社会监督,第一节 法制行政概述,法制行政的基本内涵主要集中在两个相互联系、互为条件的方面:法制监督依法行政,一、法制行政与法治行政,法制行政强调关于行政的既定法规制度和其它关于行政的规定性,偏重于静态的行政法律制度;法治行政则注重遵从法律精神或规定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及其适度的灵活性,偏重于动态的行政依法治理的过程。,二、法制行政的基本法则,1、行政行为必须适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2、行政命令不得代替应以法律规定诸事项3、行政裁量必须适合法规4、通过对不法行政的监督和矫正,来保障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三、现代法治行政的特征,1、现代法治行政与民主自由相互促进2、现代法治行政是积极主动的行政3、现代法治行政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4、现代法治行政包容行政裁量,第二节 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 一种制度 一种管理功能 一种工作方式 一种管制功能,一、行政监督的涵义和种类,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的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了解、协助、指导或控制 1、一般监督 2、职能监督 3、主管监督 4、特种监督,二、行政监督的基本功能和主要方式,1、行政监督的基本功能(1)充分了解监督对象的工作(2)对监督对象的重要行政措施进行领导(3)对监督对象的悖权行为予以制裁(4)对监督对象的优良表现给予奖励,2、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1)工作分派(2)工作报告(3)工作指导(4)工作管制(5)工作检评(6)专案调查,三、行政监督的内在机制,行政监督的核心问题,是确立和确保行政责任的问题,是保证工作监督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1、行政监督内在机制的意义,(1)促进和保证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维护宪法、执行法律、主动进取、为民服务,充分履行行政责任(2)确保行政机关内部职位、职务、职权与职责相统一,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上统下属、左右联系、首尾相接、政令归一之功效。,(3)在职守明细的条件下,提高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4)落实工作责任,贯彻行政纪律,论功行赏、论过行罚、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2、行政监督的组织机制,(1)建立符合国情和国家行政管理规律的、充分体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2)建立和健全行政监督制度(3)实行分工负责、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4)建立和健全门类齐全、明确严格的行政规章制度,3、行政监督的心理机制,(1)心理机制的必要性(2)心理机制的实现 行政责任认同感 职业道德 机关气氛 技能水平,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一、行政监察的含义,(一)简介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监察活动中,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堵塞行政管理中的漏洞,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依法进行纪律制裁;依照法律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行政环境,进而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水平,廉洁高效地工作,达到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一、行政监察的含义,(二)多角度理解1、实施行政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设立在行政系统中专司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所实施的行政监察活动,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专门内部监督。2、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如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3、行政监察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任命的公务员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综合行政行为。4、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惩戒活动的总称。5、行政监察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及其公务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实际上就是依法行政的问题。,二、中国行政监察制度,(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 监察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而专门设立的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由此确立了行政监察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领导体制、管辖范围、职责权限和机构设置等,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法律地位。监察部是最高监察机关,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察机关分别在本地区、本部门行政首长和上一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主管所在地区和部门的行政监察工作。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是宪法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监察机关领导关系上的具体体现,保证了监察机关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二、中国行政监察制度,(二)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职责 监察部的监察对象是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省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省、市、县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所在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人民政府及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二、中国行政监察制度,(二)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职责 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1、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二、中国行政监察制度,(三)监察机关的权限1、检查权。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2、调查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3、建议权。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政纪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4、行政处分权。在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违反政纪时,监察机关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二、中国行政监察制度,(四)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监察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四人,定期召开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及全国监察机关的重大事项。监察部部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命,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监察部下设23个职能部门,其中:负责工业能源、经济监督、科教文卫、农林交通、政法新闻等中央国家机关监察司5个;负责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地方监察司4个;综合部门14个,包括办公厅、监察综合、案件审理、宣传教育、法规建设、信访举报、执法监察、人事管理、理论研究等。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监察部在国务院所属部委和直属机构共50个单位设立了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没有派驻的单位,设立了内部监察机构。,第三节 法制监督,一、法制监督的特征 从监督总体上看,是除政府以外的其它国家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官员实施的监督 从监督对象上看,包括全部行政行为从性质上看,它是不同国家权力主体之间实施的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从监督程序上看,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所实施的合法监督从监督目的上看,既是为保证政府依法行政,也是为了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二、法制监督的主体及具体形式,1、立法监督 立法权 财政权 监督权 弹劾权 条约权,2、司法监督,行使违宪审察权审理和判决行政诉讼案件,3、检察监督检察机关是代表政府追究责任和提起公诉的国家机关,是行使司法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实行一体化体制,上命下从,自成体系。4、党的监督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执政党的监督则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监督的特殊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国家法制监督的主要部分,它对行政机关及其成员的监督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三、行政诉讼,1、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之下,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诉的活动2、行政诉讼的特征和体制(1)必须有行政机关或具法人资格的行政官员作为一方当事人参加;(2)必须遵守和适用普通司法程序;(3)案件受理的具体范围由法律明文规定。,3、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程序 诉愿 诉讼4、行政诉讼制度的通则 回避制度 公开制度 辩论制度 时效制度 律师制度,第四节 社会监督,一、社会监督的涵义社会监督通常是指社会舆论、公民、公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行为主体,依据法定的权力,必要时经过法定的程序,对政府及其官员实施的监督。二、社会监督的特征1、社会监督是一种政治权力2、社会监督是一种法律制度3、社会监督是一种社会责任4、社会监督是一种民主意识,三、社会监督的主体及其形式 1、社会舆论 2、公民批评 3、公民投票 4、压力集团 5、地方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