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概》PPT课件.ppt
祁翠琴,汽车保险与理赔,第二章 汽车保险概述,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汽车保险的发展第三节 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第四节 汽车保险的种类第五节 汽车保险业务流程第六节 汽车保险合同,第一节 概述,一、汽车保险的含义 汽车保险就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损失,负担责任赔偿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二、汽车保险的特征1.汽车保险的互助性2.汽车保险的经济性 3.汽车保险的商品性 4.汽车保险的契约性5.汽车保险的科学性,第二节 汽车保险的发展,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二、汽车保险在国外的发展三、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1.萌芽时期2.试办时期 3.发展时期 当前的中国车险市场,呈现出以下的特点和发展态势:(1)车险市.场化、费率自由化。(2)车险细化,更突出个性。(3)车险的地域特色。(4)保险买卖信息化。,第三节 汽车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汽车保险的基本职能 汽车保险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补偿损失职能 汽车保险的补偿职能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补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保险车辆的经济损失;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与车祸相关的人身伤亡事故给予经济赔偿;承担被保险人因车辆事故对受害人所负的经济赔偿的民事责任;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履约责任。,一、汽车保险的职能,(二)汽车保险的派生职能1.财政性分配职能 2.金融性融资的职能 3.风险管理性防灾防损职能,二、汽车保险的作用,1.汽车保险有助于被保险人及时恢复营运 2.汽车保险有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汽车保险有助于促进企业和个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4.汽车保险有助于安定人民的生活(二)汽车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2.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3.汽车保险有助于增加汽车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汽车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第四节 汽车保险的种类车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主险和附加险,第五节 汽车保险业务流程,(一)投保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合理选择保险公司2.合理选择代理人 3.了解汽车保险内容 4.根据需要购买 5.其他注意事项(1)对保险重要单证的使用和保管。(2)如实告知义务。(3)购买汽车保险后,应及时交纳保险费,并按照条款规定,履行被保险人义务。(4)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5)投诉。,一、保险的投保,(二)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应提供合理的保险方案,1.保险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1)充分保障的原则(2)公平合理的原则(3)充分披露的原则2.制定保险方案前的调查工作(1)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2)了解企业拥有车辆的数量、车型和用途,了解车况、驾驶人素质情况、运输对象、车辆管理部门等(3)了解企业车辆管理的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的目标,对于安全管理的投入、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往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分类等;(4)了解企业以往的投保情况,包括承保公司、投保险种、投保的金额、保险期限和赔付率等情况;(5)了解企业投保的动机,防止逆向投保和道德风险。,3.保险方案的主要内容(1)保险人情况;(2)投保标的风险评估;(3)保险方案的总体建议;(4)保险条款以及解释;(5)保险金额以及赔偿限额的确定;(6)免赔额以及适用情况;(7)赔偿处理程序以及要求;(8)服务体系以及承诺;(9)相关附件。二、保险承保(一)填写投保单1.核保的意义(1)防止逆选择,排除经营中的道德风险。(2)确保业务质量,实现经营稳定。(3)扩大保险业务规模,与国际惯例接轨。(4)实现经营目标,确保持续发展。,2.核保的主要内容(1)投保人资格。(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信誉。(4)保险标的。(5)保险金额。(6)保险费。(7)附加条款。(四)缮制单证(三)接受业务三、保险理赔1.接受损失通知2.审核保险责任 3.进行损失检查 4.赔偿给付保险金,第六节 汽车保险合同,一、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1.汽车保险合同的可保利益较大 2.汽车保险合同是包含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综合保险合同3.汽车保险合同属于不定值保险合同4.汽车保险合同确保保险人具有对第三者责任的追偿权 二、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1.汽车保险合同的订立(1)投保单。(2)暂保单。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暂保单:1)当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受经营权限和经营程序的限制,需要上级公司的批准才能签发保险单时,一般在接受投保人的要保申请后,签发暂保单。2)当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在争取到保险业务后,在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之前,要向投保人签发暂保单。3)在保险人原则上已经承保,但由于保险双方对保险单尚未记载的事项没有完全协商一致时,保险人需要向投保人先签发暂保单。4)对于需要再保险的场合,尚未安排好再保险时,需要签发暂保单。,(3)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凭证,由保险人制作、签章并交付给投保人。(4)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文件,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虽不像保险单那样详细记载保险条款的内容,但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作用和效力。2.汽车保险合同的生效 生效的时间。汽车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保险人开始履行保险责任的时间。汽车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为非同一时间的情形,多发生在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间的汽车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此类保险合同一般约定投保人应按时如数交纳保险费,作为生效的条件或者约定一个合同的生效期限,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虽然投保人办理了有关保险手续,但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全额交纳保险费,汽车保险合同也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也不付赔偿责任。合同履行与否取决于约定的生效期是否届满,与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无关。,三、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一)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1.保险合同变更的含义 保险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根据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2.保险合同变更的内容汽车保险合同变更可能的变更事项主要包括:1)保险车辆转卖、转让或赠送他人,需要变更被保险人。2)保险车辆增加或减少危险程度,保险车辆变更使用性质。3)增减投保的车辆数目,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4)增加某种附加险的投保。5)保险期限的变更。3.保险合同变更的形式 4.保险合同变更的效力,(二)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除 1.保险合同解除的概念2.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1)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在保险实务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可以基于以下条件解除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肯定不会发生;2)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或者消失;3)保险标的的价值明显减少。(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除了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可以依据以下法定条件行使合同的解除权:1)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2)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4)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朱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5)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3.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1)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后果。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其解除的效力自何时发生,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种类。1)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其解除的效力仅向将来发生。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其解除的效力溯及自保险合同成立时发生。(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后果。1)基于以下条件,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效力仅向将来发生: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其欺诈而被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2)基于以下条件,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效力溯及自保险合同成立时发生,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三)保险合同的终止,1.自然终止 也称届期终止,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届满,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2.因解除而终止 保险合同被解除的后果是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又一重要原因。3.因义务已履行而终止 4.协议终止 四、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1.合法解释原则 2.文义解释原则3.意图解释原则 4.整体解释原则5.诚实信用解释原则 6.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二)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1.什么是合同争议2.争议的处理(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