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约行为的指导意见(FBM-CLI.12.6917509).docx

    • 资源ID:5536117       资源大小:16.91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约行为的指导意见(FBM-CLI.12.6917509).docx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约行为的指导意见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签约行为,进一步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签订合同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参考执行。一、“第一部分协议书(一)“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三、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时应予以明确。其中,服务期限可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建筑工程)(CECA/GC10-2014)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二)“五、酬金或计取方式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参照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厦建价协(2020)05号)及其指导意见和补充通知(厦建价协(2022)11号和厦建价协(2022)12号)进行约定,不得随意压价。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一)“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应明确咨询团队主要人员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如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专业、配备人数等。(二)"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应约定违约金、赔偿金和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或者计算标准及其支付方式,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应明显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三)"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参照关于“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的意见,且应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形的违约情况进行约定:1 .咨询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咨询人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项目咨询团队人员或咨询人未经与委托人沟通,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咨询任务等;2 .咨询成果经委托人复查后,成果误差率超出±3%范围或误差造价超过2000万元(含)的,违约金可按超出上述部分的差额乘以本合同约定酬金比率的2倍支付;3 .咨询成果失实拒绝进行重新审核或纠正等违约情形。(四)“5.支付应在支付条款中明确以下支付方式:1 .财政投融资或国有资金项目,原则上应在合同中约定造价咨询成果出具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少于80%的造价咨询服务酬金,并就需要进行财政审核的项目约定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审核结论为准。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后,应及时办理服务酬金结算,相关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应在收到审核结论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2 .对于服务酬金总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项目,建议约定在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五)”6.1合同变更对第6.1.2项、第6.1.4项建议参照如下方式进行约定:6.L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如设计变更、委托人提供资料不准确(如前后版本施工图纸或送审资料不一致等)等,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若涉及增加工作内容的,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可参照以下内容予以协商:1 .咨询人已完成增加部分的工作量可以按实计算的,服务酬金(费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增加支付;2 .若咨询人已完成增加部分的工作量难以量化的,委托人应结合该部分的工作量比例、咨询作业时间、图纸变更情况等,酌情按服务酬金的20%-80%增加支付。如:咨询人已完成的增加部分工作量(或完成时间)未超过原来一半,则委托人应酌情按合同服务酬金总额的20%-40%增加支付;咨询人已完成的增加部分工作量(或完成时间)超过原来一半甚至增加至一倍,则委托人应酌情按服务酬金总额的50%-80%增加支付。6.L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如项目暂缓、取消、停建等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委托人不再需要咨询人完成的全部或部分咨询成果了,咨询人已投入本项目的成本损失仍由委托人承担,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可参照以下内容予以协商:1 .咨询人已完成部分的工作量可以按实计算的,服务酬金(费率)按合同约定执行;2 .若咨询人已完成部分的工作量难以量化的,委托人应结合该部分的工作量比例、咨询作业时间、图纸变更情况等,酌情按服务酬金的20%-80%支付。如:咨询人已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或完成时间)未超过原来一半,则委托人应酌情按合同服务酬金总额的20%-40%支付;咨询人已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或完成时间)超过原来一半甚至全部完成(含初稿),则委托人应酌情按服务酬金总额的50%-80%支付。三、其他要求(一)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参照本意见签订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强化风险意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权利。(二)委托人应规范造价咨询服务酬金拨付流程,及时足额支付费用;咨询人应依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限,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认真履约履责。(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在本通知发出前已签订造价咨询合同的,合同中未约定相关事项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厦门市建设局2023年5月14日

    注意事项

    本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约行为的指导意见(FBM-CLI.12.6917509).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