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鹤岗市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〇二〇年三月.docx

    • 资源ID:5529282       资源大小:94.07KB        全文页数:4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鹤岗市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〇二〇年三月.docx

    鹤岗市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O二。年三月)鹤岗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目录1总则11. 1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1.5 灾害分级22组织指挥体系2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22. 2扑火指挥3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91.1 火险预测预报91.2 预警101.3 林火监测101.4 信息报告104应急响应104. 1分级响应104.1 响应措施114.2 市级层面应对工作135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155. 1组织指挥原则155.1 扑火原则165.2 供给原则175.3 扑救措施175.4 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235.5 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235.6 人工增雨方案246后期处置246. 1火灾评估246.1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246.2 工作总结246.3 奖励与责任追究257综合保障256.4 扑火前线指挥保障256.5 火场应急通信保障267. 3储备物资保障267. 4资金保障267. 5技术保障277.6培训演练278附则288. 1预案管理与更新288. 2高危火险区288. 3高保护价值森林288. 4重要设施目标288. 5奖励与责任追究298 .6应急支持保障部门的职责任务299 .7预案解释318 .8预案生效时间31附件31L全市各战区扑火力量表339 .鹤岗市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预备队伍表3410 全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机动携行扑火装备统计表3511 全市扑火预备调用特种车辆及大型机械分布一览表(林业及社会)3612 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火灾高危风险点名录表3713 市森防指成员扑火应急保障任务安排表3914 鹤岗市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通讯录40鹤岗市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在组织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15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等,制定本预案。16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鹤岗市辖区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17 4工作原则17.1.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定本预案和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17.1.2 预案涉及的市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17.1.3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17.1.4 级政府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17.1.5 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的需要,适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18 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等,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灾害分级标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执行。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2.1.1市政府成立鹤岗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2.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设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构,负责本辖区的火警火灾应急处置工作。2.1.3预案启动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2.2扑火指挥2.2.1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施业区界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必要时根据联防机制由区域联防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跨市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2.2.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适当位置成立前线指挥部。必要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一线,成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设立相应的火场应急工作组。(1)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扑火前线总指挥部总指挥:王秋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总指挥:刘春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李旭市政府副市长徐连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万国柱军分区副司令员齐东亮市政府秘书长陈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波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文斌市粮食局局长王立鹤鹤岗站站长(佳木斯车务段)王洪革市电信公司总经理刘刚市气象局局长刘雷市发改委主任刘宪平市司法局局长刘延丽市商务局局长刘树才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平市教育局局长孙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孙广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兴国市外事办主任邢冠宇市民政局局长何伟市武警支队支队长付强市移动公司总经理苍云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宝泉岭公司经理张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光日市水务局局长周继伟鹤北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胜玖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树明市财政局局长李朝辉市联通公司总经理杨光辉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汪洋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周茂林市工信局局长林伟鹤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武玉滋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金德春市无线电管理处处长姜永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赵杰鹤岗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徐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贾淼市电视台台长韩晓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褚庆利鹤岗日报社社长蔺大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魏丰元市石油公司总经理职责:全面负责火场扑救指挥工作,协助总指挥督促检查各项扑救工作的落实,负责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和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的扑火方案和扑救措施的落实。扑火前线总指挥部迅速成立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火案调查组、综合宣传组、火场督察组。调动全市扑火力量,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扑火救灾工作。指挥调度组组长:刘春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旭市政府副市长徐连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万国柱军分区副司令员齐东亮市政府秘书长副组长:武玉滋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韩晓军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察专员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张学友市林业局党委委员何伟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张胜玖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刘刚市气象局局长赵杰鹤岗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队长职责:开展各项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工作,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绘制火场情况态势图和扑火兵力布置统计图表,起草火场综合情况报告,拍摄火场图像,制定扑救方案,向各支扑火队伍下达扑救命令,及时整理火灾信息情况,安排向导。后勤保障组组长:李树明市财政局局长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魏丰元市石油公司总经理王文斌市粮食局局长王洪革市电信公司总经理刘刚市气象局副局长刘雷市发改委主任刘延丽市商务局局长邢冠宇市民政局局长杨培旭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张玉峰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李宏宇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周茂林市工信局局长金德春市无线电管理处处长姜永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曹文喜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蔺大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责:提供后勤保障,协调民政、石油、卫生、铁路、气象、通信、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机具、设备、食品、油料等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做好火场通信保障、提供火场气象及人工降雨服务,负责火灾善后医疗救护、灾民安置工作。火场督察组组长:陈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刘宪平市司法局局长孙广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伟鹤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成刚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职责:按照扑火方案的要求,督导检查各扑火队伍扑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反馈火场救灾情况信息。综合宣传组组长:王波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成员:贾淼市电视台台长褚庆利鹤岗日报社社长杨勇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职责:对火灾扑救情况进行综合,记录前指工作情况,起草领导讲话、综合情况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提供火灾扑救宣传报道。火案调查组组长:刘树才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杨春光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处长赵杰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张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起火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火灾损失情况的调查工作。(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生森林火灾时,市森防办留守相关人员,由应急管理局韩晓军副局长带班,做好防火值班应急工作,主要负责上传下达前线指挥部、火场指挥部的各项信息,完成前线指挥部交办的扑火相关工作;负责将火灾救援综合情况向省防火办上报。1.1 2.3市森林消防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配合地方扑火力量辅助灭火。执行跨区域支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1.2 .4军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1.3 .5为保障跨区支援扑火工作的调度和协调顺畅,必要时,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武警支队、市军分区应指派联络员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承办协调联络工作。1.4 3专家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1.5 、监测和信息报告3.1 火险预测预报依据省、市气象局中长期气候预报和省防火办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市森防指、市气象局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及时在市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3.2 预警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按照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执行。3.3 林火监测根据国家、省林火遥感气象卫星和巡航飞机提供的卫星遥感图信息,结合当地的防火瞭望塔和地面巡护发现的信息,及时掌握火灾变化情况;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利用瞭望台,由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3.4 信息报告3.4.1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到威胁地区的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3.4.2市森防办收到火情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办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省防办和市森防指总指挥及有关副指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和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高危火险区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森防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或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省森防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4.2响应措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4.2.1扑救火灾当地政府应立即就近组织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具体措施和规范化要求,按照本预案的“扑火指挥与扑救方案”条款和黑龙江省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执行。4.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搞清林区受威胁村屯、林场及重要设施分布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4.2.3救治伤员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4.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4.2.5保护重要目标当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设施重要目标和高保护价值森林草原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4.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4.2.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4.2.8火场清理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扑火前线指挥部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4.2.9应急结束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市森防指宣布应急结束,并函告有关方面。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依据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动态,结合本市实际,设定市级层面的11I级、II级、I级三个响应等级。4.3.1III级响应4.3.1.1启动条件(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当日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当日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III级响应。4.3.1.2响应措施(1)市防火办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2)市森防办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指导,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单位派出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支援。(3)及时将火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省防火办报告。4.3.211级响应4.3.2.1启动条件(1)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3)高危火险区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办向市森防指总指挥(市长)报告情况并建议启动II级应急响应。4.3.2.2响应措施(1)市森防指领导靠前指挥,市森防指总指挥(市长)将率领市森防指相关成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火场扑救指挥部。(2)调派全市专业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协调调动驻鹤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和军分区民兵等扑火预备力量参加扑救工作。(3)协调佳木斯航空护林站派森林消防飞机进行支援;(4)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降雨作业。4.3.3I级响应4.3.3.1启动条件(1)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森防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火情,向总指挥报告情况并建议启动I级应急响应。4. 3.3.2响应措施在11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市森防指总指挥将率领副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总指挥部。(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防指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施行跨区域支援扑火。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3)配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工作组开展工作,落实相应的保障工作。5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5. 1组织指挥原则5. 1.1坚持属地为主的组织指挥原则,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一般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森防指统一组织和指挥,当地主要领导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其它领导任各分前指的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森林消防队伍在执行灭火任务时,要有一名领导参加火灾发生地各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具体负责森林消防队伍的组织指挥工作。6. 1.2市政府设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后,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必须由市政府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给有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正式下达命令,市森防办协调调度。7. 1.3扑救森林草原大火时,优先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支队和扑火预备队等机动增援力量。必要时再动员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群众、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非专业力量,协助清理火场、看守火场和后勤保障工作。5.2 扑火原则5.2.1 以人为本原则。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林区群众伤亡,又要避免扑救林火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5.2.2 2.2科学扑救原则。扑火前指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扑火救灾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依靠阻隔灭火、以水灭火、机械灭火等间接灭火手段尽快控制火场蔓延,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理,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数据导入资源损失。全面围控火场后,集中力量突击扑灭明火点,分段彻底清理和看守火场。5.2.3 合理用兵原则。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5.2.4 落实责任原则。要派出火场督查组,用GPS为各扑火队伍定位,分段包干,明确责任人,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5.3 供给原则各种森林扑火车辆在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以及行人应当让行;执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扑火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跨辖区执行扑火任务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队伍,由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调度,自带扑火装备以及1天给养,后续给养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5.4 扑救措施5.4.1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发生火情后,火灾的组织扑救应当以森林消防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5.4.2 4.2全市扑火兵力部署情况专业队:萝北县专业队198人;鹤岗森林消防队伍80人;市消防救援支队30人,全市专业扑火队共计308人。半专业队:市林业和草原局半专业扑火队140人;萝北县378人;绥滨县88人;兴安区10人;东山区60人;水务局22人;农业农村局K)人;城管局25人;全市半专业扑火力量共计495人。第二梯队(部队及地方群众):市武警部队100人;军分区民兵360人;市林业和草原局120人;东山区300人;兴安区317人;萝北县939人;绥滨县270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900人;水务局50人;市农业农村局30人,全市部队及地方群众扑火力量共计2160人。跨区支援扑火力量的调动,首先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其次调动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必要时再组织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等市级扑火预备队参加扑救工作。5.4.3 装备调配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预备调用特种车辆及大型机械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地调配。具体调配方案,详见附件。5.4.4 跨区支援扑火的队伍全部采取摩托化行军的方式开赴火场,根据市森防指的命令,按时限到达指定位置。5.4.5 4.5按照行政区划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全市共分八个扑火战区。1、第一战区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1)范围:市林草局所属七个国有林场(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负责市林草局七个林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武玉滋副指挥:张学友成员:张丰范、吴法波(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半专业队140人;第二梯队群众扑火队共计110人。2、第二战区萝北县(1)范围:萝北县地方所属林业(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萝北县地方所属林业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孙坤副指挥:袁翔龙成员:吴兆军、孙博、张长春、李永军(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专业扑火队60人;半专业扑火队175人,第二梯队698人。3、第三战区绥滨县(1)范围:绥滨县地方所属林业(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绥滨县地方所属林业草原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孙连昌副指挥:曲国成员:姜喜才、李鸿鹏、李新(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半专业扑火队45人;第二梯队群众扑火队270人。4、第四战区市东山区(1)范围:市东山区所属乡镇(村屯)。(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负责市东山区所属乡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王肇才副指挥:于明顺成员:安传福、张士良、林策、王玉和(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半专业扑火队60人;第二梯队:机关乡镇300人。5、第五战区市兴安区(1)范围:市兴安区所属乡镇(村屯)。(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负责市兴安区所属乡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王敏副指挥:戚永进成员:司成俭、何大鼎、高云龙(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半专业扑火队20人;第二梯队:机关乡镇192人。6、第六战区市水务局(1)范围:市水务局直属单位林地。(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负责市水务局直属单位林地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张光日副指挥:崔传柏成员:马晓江、史会明(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专业扑火队20人;第二梯队群众扑火队50人。7、第七战区市农业农村局(1)范围:市农委直属单位林地。(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负责市农委直属单位林地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汪洋副指挥:方德臣成员:王贵昌、刘彦东(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专业扑火队15人;第二梯队群众扑火队30人。8、第八战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1)范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单位林地。(附: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区域图)。(2)职责: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单位林地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3)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电话:总指挥:徐阳副指挥:任雪松成员:崔宏艳、姜维国(4)兵力部署:第一梯队专业扑火队20人;第二梯队群众扑火队50人。5.4.6兵力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的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采用公路输送方式。5.5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5.5.1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高危火险区共有33处,区域面积为14600公顷,其中包括: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15处8410公顷、萝北县林草局18处6190公顷。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件。5.5.2在扑火指挥过程中,全面掌握火场外围火线位置和周围地形、地貌和社会环境,充分依托河流、水库、道路等自然阻隔带,火场前指首先制定全面围控火场的战略方案。其次,根据森林草原类型、天气情况和火行为特点,分析火场发展态势规律,部署直接灭火围打的防线,选择时机扑灭明火。5.5.3大范围树冠火或者火场有大范围失控的危险时,应选择依托位置果断采取“以火攻火”的手段,组织专业队伍及时点烧阻隔带。5.5.4针对每个高危火险区的情况,县级单位应制定针对性的扑火预案,在扑火方案示意图上标注交通系统、阻隔系统、灭火资源等基础信息;标注直接灭火围打防线部署方案;标注间接围控火场战略方案。市森防办汇总和审核各地的扑火预案,进行存档备案,供应急处置火情和扑火指挥时随时调阅。5.6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1.1.1 6.1全市高保护价值森林共有13处,区域面积为609.69平方公里,其中包括:鹤岗市林草局4处320平方公里、萝北县林草局9处289.69平方公里。全市重要设施目标13处,其中包括:鹤岗市林草局2处、萝北县林业局11处。具体位置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1.2 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主要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实施保护。1.1.3 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供电线路、重要仓库、射击场、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必须达到200米宽,必要时应果断采取“以火攻火”的手段提前阻隔火势蔓延。5. 7人工增雨方案森防指及时向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应向火场派出携带移动监测设备的相关服务人员,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6后期处置6. 1火灾评估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政府采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实地调查等措施,确定火场面积及森林草原资源损失情况。7. 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尽快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7.3 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所在县区等森防指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相关上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市森防指。市森防指按要求将重大以上森林火灾调查报告上报省森防指。7.4 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给予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对因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符合烈士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7综合保障7.5 扑火前线指挥保障扑火时,市森防指的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应根据火场地理位置,依托林场、乡镇、居民点,选择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的地方设立扑火指挥场所。森防指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在接到火灾通知后,在30分钟内到达前方指挥部报到,并按照本单位职责迅速开展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配备移动通信信号车一台、卫星电话5部、发电车等设备;市森防指提供前指基本保障包括:标绘火场侦察态势图;标注扑火力量分布图;提供火场实况照片和影像;提供通信设施和网络办公保障;提供向导、通信人员、扑火指挥图、GPS等人员和装备;保障指挥员食宿。具体配备手提电脑2台,打印机1台,传真机1台、GPS定位仪2部、手持对讲机5部、通讯指挥车1辆,扑火指挥地形图、林相图等各2套。相关单位配备足够工作人员,火灾单位配备足够人员担任火场向导。分工负责通讯、电力、办公、联络、指引火场路线等项工作。8. 2火场应急通信保障全市有林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通信专网(超短波)建设,做到市、县(区)、乡镇(林场)、火场四级通信专网语音畅通,配备扑火应急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跨区支援扑火队伍必须携带火场应急通信设备,及时加入当地扑火前指的通信指挥系统。同时,应充分发挥社会基础通信公网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语音、信息、图片、影像等方面通信保障。扑火指挥需要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保障时,由市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设立临时基站,保证公共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扑火指挥区域。.8.3 储备物资保障8.3.1 全市实行市、县区二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购置足够的扑火装备器材储备在市级储备库,县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标准和实际需要落实储备物资。8.3.2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它后勤物资,由市政府扑火前线总指挥部保障安置组及市政府办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8.4 资金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火所需支出;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森林、草原、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立本单位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专项资金。对受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事件影响严重和财政困难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县(区)政府请求,市政府适当给予支持,必要时由市政府请求省政府给予支持。8.5 技术保障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火势蔓延分析、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森林草原防火专家组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建立森林防草原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的能够为森林草原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鹤岗市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专家组组长:张胜玖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成员:张学友市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委员刘刚市气象局局长赵杰鹤岗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队长8.6 培训演练市、县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森防演练。8.7 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市森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区人民政府和有林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8.8 高危火险区高危火险区是指发生林火后,林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急进地表火和树冠火,具备形成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条件的区域。该区域或者是森林分布集中连片的高海拔山地和大面积人工林;或者是大草塘沟较多的低山丘陵。林内外可燃物载量大,周围阻隔系统比较薄弱;又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深山区,扑火队伍短时间内到达和控制火场的条件有限,首次扑救成功率较低,火场面积极易超过10平方公里,受害森林面积极易达到100o公顷以上。8. 3高保护价值森林高保护价值森林,是指由于其具有很高的环境、社会、经济、生物多样性或景观价值而具有显著和关键重要性的森林,并且已被判定拥有和需要维持或增强其高保护价值的森林。共分为六个级别的高保护价值森林,每级高保护价值又具体分成几种类型的森林,如:自然保护区、原始林区、母树林、自然与文化遗址等。8.4重要设施目标重要设施目标是指: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油库、加油站、弹药库、军事设施、液化气站、易燃化学品仓库、供变电站、油气管线的地面设施等。9. 5奖励与责任追究奖励与责任追究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奖励处罚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9.3 应急支持保障部门的职责任务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应急管理局为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部门接到市森防指森林草原火灾情况信息后,应按照预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救工作,并将行动情况及时向市森防指报告。具体包括:(1)森林消防队伍:按市森防指命令,根据有关规定调动队伍组织扑救。(2)武警支队:按市森防指命令,根据有关规定调动武警部队支援扑火救灾工作。(3)军分区:根据增援请求,协调派遣民兵扑火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4)消防救援队伍:按市森防指命令,调动消防救援队伍参加火灾扑救工作。重点做好林区乡(镇)、村屯和林场居住区火灾扑救工作。(5)财政局:落实物资储备经费和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准备资金,及时支付市级扑救费用,对火灾单位扑救经费给予适当补助。(6)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制发扑火车辆路桥免费通行证,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要掌握扑火运输车辆需求动态,提前做好扑火专业车辆调动应急方案,提前安排落实好载重拖车10辆、挖掘机10台、推土机10台、客车20辆、货车20辆、越野车10辆,保障火场运输车辆和扑火专用特种车辆及时到位)。(7)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8)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火灾现场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应急工作。(9)民政局: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灾后救济工作。(10)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11)市委宣传部:负责火灾预防扑救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工作。(12)鹤岗电视台、鹤岗日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火救灾、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13)粮食局、商务局、石油公司:负责扑火给养和油料保障。(14)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处、鹤岗联通公司、鹤岗移动公司、鹤岗电信公司):协调保障扑火救灾应急通信工作。(15)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调查及

    注意事项

    本文(鹤岗市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〇二〇年三月.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