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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2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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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21号.docx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文件市高速(2017)21号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项目: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的管理,根据国家和行业最新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公司工程技术部反映。特此通知。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的管理,明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控股建设项目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中集团公司指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指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管理处指各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以上统称业主;施工单位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企业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段中标法人单位,监理单位指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段(总监办),监理企业指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段中标法人单位。第二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程实施所采用的技术、材料、设备、工艺等全部或部分属于公司范围内第一次应用,或技术复杂,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工程范围见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而单独编制的技术措施文件。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3),经施工企业审核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审批,报备项目管理处及公司工程技术部。第三章专项方案编制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专业分包的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第七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4.施工工艺技术: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组织保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技术措施、检查措施等;6 .安全质量控制要点、危险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监测监控措施;7 .相关结构安全计算书及相关图纸;8 .应急预案;9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10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第八条计算书应单独装订成册,计算人、复核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施工企业公章。第四章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评审第九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须签署具体意见,包括方案合理可行、内容完整齐全、计算正确等内容。第十条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查并送业主审阅,监理单位应会同监理企业技术部门组织审查,并独立完成相关计算和验算。.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结合其审查意见和业主意见,修改后再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须签署具体意见,包括方案合理可行、内容完整齐全、计算正确等内容。第十二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后应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核,通过后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工程范围见附件1)。必要时,业主也可针对特别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第十三条对于特别重大专项施工方案如大型围堰工程、深基坑工程等,业主可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核。第十四条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评审会)的组织。1.对于须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处初步审查后,方可召开专家论证会;2.项目管理处需提前一周将会议有关资料报送公司工程技术部,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阅。第十五条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包括:1 .专家组成员;2 .集团公司、公司有关人员;3 .项目管理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有关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等;4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5 .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如果有分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6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7 .其他相关人员。第十五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其中工程技术类不少于3人,安全管理类不少于1人,同一单位不得多于2人,并推选其中1人担任组长。涉及公路、铁路、海事、交警、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论证会。各参建单位的相关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经监理单位、业主认可。第十六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 .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第十七条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方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包括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齐全、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等。对方案评价应有明确结论,如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等。各专家应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对论证意见负责,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论证报告及会议签到表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第十八条专项施工方案须按照专家意见逐一修改完善,并附具体执行情况说明。修改完善的专项方案须报送专家组长审查确认。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五章专项方案实施第十九条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为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备项目管理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须签署具体意见,说明是否已按专家论证报告意见修改完善。总监理工程师须签署具体意见,说明方案是否已修改完善,流程是否完善等。第二十条专项施工方案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实行总承包的为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一条部分专项施工方案需报备公司(具体范围见附件1)。公司内部审查后(审查意见表见附件2),如认为方案中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方案退回项目管理处,并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再次修改并重新召开专家论证会。第二十二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应重新编制方案,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还需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二十四条对于需要分批验收的工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具体监理工作流程、方案和措施。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照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项目管理处报告;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质量、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七条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量测。第二十八条项目管理处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台帐,详细记录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备案、交底、验收、检查、整改情况,每年6月初、12月底报公司工程技术部。第二十九条公司指导、督促管理处开展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将聘请设计、施工方面的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参与技术管理工作。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修订和解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主要指:超大直径桩基、深水基础、大跨度桥梁、高支模现浇桥梁、新型结构桥梁、地质复杂隧道、特长或长大隧道、深基坑防护、复杂环境地下工程、特殊地基处理、高边坡、高路堤等。表1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序号类别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需报备市高公司1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 .开挖深度不小于3m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 .深度小于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L深度不小于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2.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 .深度不小于IO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2 .开挖深度虽小于IO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L滑坡处理。2 .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3 .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X或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1 .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2 .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3 .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1 .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2 .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治土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3 .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3基础工程L桩基础。2.挡土墙基础。3.沉井等深水基础。1 .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 .平均高度不小于6m且面积不小于120(2的砌体挡土墙的基础。3 .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1 .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2 .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4大型临时工程1 .围堰工程。2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3 .支架高度不小于5m;跨度小于IO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0kNm2;集中线荷栽不小于15kNm04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性脚手架工程。5 .挂篮。6 .便桥、临时码头。7 .水上作业平台。8 .猫道、移动模架。9 .驻地建设、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搅拌站等临时设施。L水深不小于IOnl的围堰工程。2 .高度不小于40m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3 .支架高度不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不20kNmo4 .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5 .猫道、移动模架。1 .水深不小于IOm的围堰工程。2 .高度不小于40m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3 .支架高度不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施工总荷载不小于15kNm2;集中线荷载不小于不20kNmo4 .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5 .猫道、移动模架。5桥涵工程L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2 .打桩船作业。3 .施工船作业。4 .边通航边施工作业。5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等。6 .顶进工程。7 .上跨或下穿既有公路、铁路、管线施工。8 .钢梁施工。1 .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2 .跨度不小于15Orn的钢管拱安装施工。3 .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IoOm的索塔等的施工。4 .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Xo5 .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6 .在三级及以上通航条件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1 .跨度不小于15O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2 .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等的施Xo3 .在三级及以上通航条件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4 .转体施工。5 .穿跨公路、铁路、航道及管线等构造物的桥梁工程。7 .转体施工。8 .穿跨公路、铁路、航道及管线等构造物的桥梁工程。6隧道工程L不良地质隧道。2 .特殊地质隧道。3 .浅埋、偏压及邻近建筑物等特殊环境条件隧道。4 .IV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的大跨度隧道。5 .小净距隧道。6 .瓦斯隧道。L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100m:Vl级围岩的隧道工程。2 .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3 .埋深小于1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坡的偏压地段;隧道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4 .VI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5 .连拱隧道;中夹岩柱不小于1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100nl的偏压棚洞。6 .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7 .水下隧道。L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IOonUVl级围岩的隧道工程。2 .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3 .埋深小于1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坡的偏压地段;隧道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4 .VI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5 .连拱隧道;中夹岩柱不小于1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Ioom的偏压棚洞。6 .高瓦斯或瓦斯突出隧道。7 .水下隧道。7起重吊装工程。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kN及以上的起里吊装工程。2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L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吊重量在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8拆除、爆破工程L桥梁、隧道拆除工程。2 .爆破工程。3 .脚手架拆除。4 .猫道拆除。1. 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2. 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程。3. 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爆L大桥及以上桥梁拆除工程。2 .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拆除工程。3 .C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水下破工程。爆破工程。9其他1.上述范围以外的重大风险(危险)源风险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分部分项工程。1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 .其他工程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为应召开专家论证会的。3 .临近燃油管、天然气管、地铁等敏感线路。L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 .其他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建设单位认为应报的。3 .临近燃油管、天然气管、地铁等敏感线路。专项施工方案备案表项目名称方案名称来文单位报送日期涉及标段文件编号项目有关部门意见:口方案可行口内容完整口计算正确口流程完善口同意上报口不同意上报签名:项目分管领导意见:口流程完善口同意上报不同意上报签名:公司工程技术部意见:公司安监部意见:口方案可行口内容完整口流程完善口方案可行口内容完整口流程完善签名:签名:公司总工程师:注:本表一式二份,用于专项方案报公司备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年月日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安全管理措施简述计划安排监理单位审查意见管理处意见备注编制:复核:审核:施工企业法人(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注:1、此表在开工之前报送项目管理处,项目管理处汇总后报公司工程部;2、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包含与附件1对应的工程规模,施工安全等级,专项施工方案属性(一般、超过一定规模),是否需要召开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3、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内容包含对该工程危险程度的评估,是否属于重大的专项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评审会;4、管理处审核意见包含情况是否属实;5、本表施工单位填写后经施工企业单位确认盖章,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管理处。6、如出现变化应重新填报和审核。图1专项方案审查流程图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部2017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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