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大岭山镇“10·6”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docx

    • 资源ID:5524347       资源大小:37.99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大岭山镇“10·6”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docx

    字体大小:发布H期:来源:市应急管理打印页面大、中、小2018-12-1217:32局关闭页面大岭山镇“106”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0月6日11时48分,位于大岭山镇旧飞鹅村沙梨园的新豪钓鱼场一顾客在垂钓过程中鱼竿漂失至鱼塘中心,该顾客跳进水中自行游泳打算想取回鱼竿,游至鱼塘中心后余力不足,发生溺亡,事故共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10月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镇安全监管分局、监察室、公安分局、总工会、农林水务局、旧飞鹅村委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大岭山镇“106”一般淹溺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合同情况1.事故地点位于大岭山镇旧飞鹅村沙梨园新豪钓鱼场,鱼塘面积约23亩,水深约3米。2018年6月,李芳、罗时军、张作伟、邹坤、欧阳金春、黄春梅6人出资,以张作伟妻子马桂珍名义与原承租方陈沛枝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以每年租金18万元承包了该鱼塘,用作经营垂钓场。2 .一个月后,因利润不高,李芳与马桂珍再签订合同,约定涉事鱼塘归李芳独自经营,以前期付年租金12万元、2019年6月起年租金13.2万元、2020年6月起年租金14.4万元形式退还本金。3 .死者王旭立为新豪钓鱼场的熟客,该钓鱼场收费模式为按天计算,一天20元,钓到的鱼按斤计算出售,事发当天王旭立并无支付垂钓费用。图L事发钓鱼场(二)相关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1.涉事单位:新豪钓鱼场,无营业执照,实际经营者为周智,李芳。4 .周智,男,汉族,初中学历,1982年4月16日出生,身份证地址:湖南省韶山市,现住:大岭山镇旧飞鹅村,身份证号码:。系该事故钓鱼场实际经营者。5 .李芳,女,汉族,大专学历,1990年5月7日出生,身份证地址:湖南省衡阳县,现住:大岭山镇旧飞鹅村,身份证号码:。系该事故钓鱼场实际经营者,与周智为夫妻关系。4、王旭立,男,汉族,1989年9月25日出生,身份证地址:陕西省乾县,现住:东莞市东城区,身份证号码:。系该事故死者,事发当日到新豪钓鱼场进行垂钓。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和善后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10月6日早上9点,王旭立到新豪钓鱼场(事故现场附近无监控摄像头)进行垂钓。11时许,为了取回漂到鱼塘中间的鱼竿,王旭立向钓鱼场经营者李芳要了个抛竿。但是由于距离太远够不着,于是王旭立一个人下水打算游过去将鱼竿捡回来,李芳在旁边劝阻说水太深不要下去,但王旭立仍执意下水,钓鱼场老板周智看到王旭立下水后,抛了一个救生圈给王旭立,王旭立趴在救生圈上游了两米多之后,脱离救生圈继续游向鱼塘中间,拿到竿后开始往回游。当时李芳看到王旭立游得很不顺畅、手脚大力拍打水面,李芳立即喊周智赶紧来,并且打了报警电话,周智拿着救生衣就跳下水去,游了二十多米,王旭立就沉下去,当周智到了王旭立的位置,试着潜了有三、四次,没捞到人,大约过了五、六分钟还是捞不到人,就上岸了。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大岭山连平派出所联系到打捞队,打捞队来了之后才把尸体打捞上来。(二)应急救援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大岭山镇安全监管分局、大岭山连平派出所、旧飞鹅村委会等部门获悉事故情况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和保护,进行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并责令该钓鱼场暂停营业,未造成次生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2018年10月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三)事故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新豪钓鱼场经营者周智、李芳与死者王旭立家属沟通协商,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2018年10月19日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将死者遗体火化。目前,事故善后处理和赔偿工作已全部完毕,没有出现因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情况。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一)死亡人员情况该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王旭立,男,汉族,1989年9月25日出生,身份证地址:陕西省乾县,现住:东莞市东城区,身份证号码:。死亡原因:窒息(淹溺)(二)直接经济损失经评估,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万元。四、事故原因及性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并聘请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反复勘查,收集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王旭立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穿戴救生衣情况下,不听劝阻、强行冒险进入水中,后因体力不支而发生淹溺。(二)钓鱼场履职情况鱼塘沿边已设置有6块警示标志牌,警示内容为:鱼塘水深,注意安全!严禁靠近玩水、捕虾捞鱼、嬉戏玩耍、下水游泳等一切无关钓鱼的活动。钓鱼场配备了救生圈、救生衣、抛竿等设备设施。事发前已经劝阻死者不能下水,事发后实施救援及时。综上所述,新豪钓鱼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已履行到位。(三)事故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大岭山镇“106”一般淹溺事故认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五、事故责任认定及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议对大岭山镇“8.16”一般淹溺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作如下处理:(一)责任认定王旭立安全意识淡薄,在未穿戴救生衣情况下,不听劝阻、强行冒险进入水中,后因体力不支而发生淹溺,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二)处理建议1.王旭立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王旭立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2 .新豪钓鱼场无证经营,建议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作出行政处理。3 .与事故有关民事法律争议,如其他当事方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处理。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督促事故相关单位明确负责人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防范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现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新豪钓鱼场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各项安全设置,按行业标准要求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熟悉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旧飞鹅村委会作为属地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执法措施,加强对垂钓等休闲娱乐运动的日常监管执法,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大岭山镇政府要明确钓鱼场等提供悠闲娱乐运动的平台的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注意事项

    本文(大岭山镇“10·6”一般淹溺事故调查报告.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