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高清电子胃镜、肠镜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中医院 高清电子胃镜、肠镜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电子交易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前附表.-4-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开标.-15-五、评标.-16-六、定标.-18-七、合同授予.-18-第三章评标办法.-19-一、总则.-19-二、资格审查.-19-三、符合性审查.-19-四、商务技术及采购政策详细评审.-21-五、评分细则.-21-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3-标项 1:高清电子胃镜、肠镜 1 套.-23-第五章采购合同模板.-28-医疗设备采购合同.-28-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28-二、技术资料.-28-三、知识产权.-28-四、产权担保.-28-五、转包或分包.-28-六、质保期和质保金.-28-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28-八、货款支付.-28-九、税费.-29-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9-十一、调试和验收.-29-十二、货物包装.-29-十三、违约责任.-29-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9-十五、诉讼.-30-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31-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32-3.资格证明文件目录.-33-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34-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35-6.投标声明函.-37-8.联合协议格式.-39-9.分包意向协议格式.-40-10 投标货物一览表.-41-11 技术响应表格式.-42-12 商务响应表格式.-43-13.设备配置清单格式.-44-14.运行成本列表.-45-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46-16.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47-17.报价文件目录.-48-18.开标一览表.-49-19.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50-20.中小企业声明函.-51-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1-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清电子胃镜、肠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27R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3215414 项目名称:高清电子胃镜、肠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00,000.00 最高限价(元):3,100,000.00 采购需求:标项 1:标项名称:高清电子胃镜、肠镜 数量:2 单位:套 预算金额(元):3,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消化内科内窥镜下及周边脏器的检查和治疗。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2.地点(网址):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一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元):O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 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lps:/WWW 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 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线上网址);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2 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招标公告 3 预算金额 详见招标公告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5 电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6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 踏勘现场 组织 d 不组织 8 样品 提供 d 不提供 9 演示 要求 d 不要求 10 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1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 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14 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 U 盘(一份)。(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5)“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5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地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Z 温州市飞霞南路 896 号建设大厦 1 层 101 室。16 开标时间和地址 详见招标公告 17 开标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6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 20 采购进口产 品 详见招标公告 21 节能产品 本项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d 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2 环境标志产 品 本项目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3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Ijk(从业人员 IoOo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O 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 9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 100 万以下部分按 1.35%计取,100 万-500 万部分按 0.99%计取,分段计算累计汇总。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代理服务费支付: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25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6 其他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供方。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院方、需方相同。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供方相同。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七)特别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 5.采购内容及需求 6.合同主要条款 7.投标文件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纸质)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纸质)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投标人经备案或许可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投标的所有医疗器械;(3)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4)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5)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6)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7)投标产品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8)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9)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10)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三)运行成本(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格式见第六章);(12)投标产品稳定性、故障率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13)投标机型业绩(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4)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5)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1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17)售后服务和维修能力(详见评分标准要求);(18)投标机型的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19)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0)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1)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2)评分方法中的评审证明文件等;(2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4)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第六章);(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皿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6.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7.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 U 盘(一份)。(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5)“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四、开标(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三)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6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3)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6)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 30 分钟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允许延长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以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时间为准。(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9.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 30 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高清电子胃镜、肠镜为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在技术文件中指定。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O 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第三章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35 分、商务技术分 65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均相同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 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或经其授权的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 R 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 日历天 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5)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声明内容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医疗器械)(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的;(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0)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或未提供设备配置清单的;(三)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商务技术及采购政策详细评审 1、商务技术评分 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由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其他的最终评审得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采购政策情况评审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五、评分细则 1、商务技术分(065分)序号 评定项目 分值 1 对应于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的偏离度: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的对比,实质性条款除外,完全满足得 40 分,标注的技术指标(或功能)偏离每项扣 4 分,一般技术指标偏离每项扣 L5 分,一般功能偏离每项扣 3 分,商务要求偏离每项扣 3 分。本项得分低于 20 分的,投标无效。40 2 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评委对投标设备配套的合理性、功能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投标设备配套合理、功能实现程度高的,得 3 分;配套较合理、功能实现程度较高的,得 2 分;配套合理性一般、不能完全达到临床要求功能的,得 1 分。3 3 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评委对投标设备技术指标的先进性进行评价:技术指标高于招标要求且具有较高临床使用价值的,每项得 1 分;最高得 3分。3 4 投标机型的临床应用:投标机型在临床上使用效果好、成熟度高的,得 3 分;使用效果、成熟度一般的,得 2 分;使用效果不佳或成熟度不高的,得 1分。3 5 运行成本:包括保修价格、售后服务方案、年运行费用和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等综合运行成本进行评价 3 6 保修服务:设备保修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增加 1 年加 1 分,增加部分不足 1 年的不计分。3 7 投标产品稳定性、故障率:投标产品在稳定性、故障率等总体质量性能综合评价,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稳定性好、故障率低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