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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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8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5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章招标公告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磔,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东湖路、南至东湖西路,西至大沙头三马路、北至永胜上沙和东湖新村社区长者饭堂周边。2.2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包含适老化设施,慢行友好设施、共建共享设施、智慧管理设施等,主要包括楼道照明,室外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适老扶手、无障碍电梯、小区道路、地面铺装、垃圾分类设施、小区绿化、公共空间、小区入口、休憩设施、儿童设施、休闲廊架、非机动车充电桩、公服设施、海绵城市、三线下地等,总面积为12451万平方米,高度低于24米的一般公共建筑,总投资约1086.26万元,建安费约853.01万元。2.3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暂定9个月(2023年7月1日-2024年3月31日)2.4 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1个标段。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地物地貌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的详细的情况,管线测量长度约1千米。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深化、方案估算;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初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如有)、竣工图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完成验收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2.5.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6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民3.07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虹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25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3.01万元。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2 .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3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2. 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等要求。施工标准:合格。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3.1.2和3.1.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3. 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填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生家单位组成(即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2家勘察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3.3拟派项R负责人(兼施工项Fl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4其他要求:3. 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4. 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5. 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6. 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7. 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8. 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index,html)。3. 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4. 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L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4.3 2.1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4.4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殳月_日_时分至2023年&月_日_时分;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5.3 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5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5.6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5.7 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凸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5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8 .其他1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 .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联系方式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六)与木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己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秘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设计负责人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签字,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设计负责人需签字。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包含联合体各单位,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B附件三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3年5月日前向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提出。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及工程建设管理单位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东湖西路片区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林口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口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全过程电子化项目,不举行线下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天。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口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有关服务指南。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或补充公告)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由勘察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经济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如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893.07万元,其中:(1)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81万元;(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25万元;(3)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53.01万元。2、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报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由勘察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和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组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投标报价同时采用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方式,最终按实结算。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勘察、设计、施工)只能报一个投标数值报价和下浮率报价,数值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1)勘察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下浮20%后再剩以(I-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进行报价;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2)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3)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注:投标报价下浮率需23%。3.3.1投标有效期侬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保证金二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其他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收款单位: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款项到账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在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栏目内将上述到账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完成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其中采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3)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3.5.2近年财务状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文件及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盖章处需加盖电子印章,在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规定签名位置,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其余可不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成),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3年_月_日_时_分。具体时间、地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进行查询。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O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5.2开标程序L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e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报价(含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和建安工程费报价);g工期;h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3)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4)备用光盘(或U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在线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电子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电子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8)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A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