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及室外标识标牌定稿.doc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及室外配套工程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招标人:连云港市体育局 招标代理: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目 录前附页 投标通知书第一章 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第四章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五章 技术规范-第六章 投标文件表式-第七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次)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体育局委托,对该单位连云港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及室外配套工程的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并相关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内容连云港体育中心体育场及室外配套工程标识制作及安装,并相关伴随服务,详见图纸。工程地址:连云港市体育中心,云台山风景区(科教创业园区)花果山大道与霞辉路交界北侧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为壹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3、从事广告(牌)或导向标识示意类工程,具有此专业经营范围的相关资质或认证。报名时需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相关广告(牌)或导向标识示意类工程业绩证明件原件。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102号建筑设计研究院1004室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3、联系方式:电话:0518-85522323 传真:0518-85602024 联系人:许旭光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定投标单位。五、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0日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1、招标投标工作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3、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4、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1 月 19 日上午9:00时。5、投标地点:连云港市招标标中心(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6、开标时间:2012 年 1 月 19 日上午9:00时。7、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招标标中心(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8、合同签订地点:连云港市。9、合同工期要求:45日历天内完工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10、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可能将对投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或商务内容进行询标,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予以答复。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1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13、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一切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15、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和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二、 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 投标通知书(2) 第一章招标书(3) 第二章投标须知(4) 第三章合同(5)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6) 第五章技术规范(7) 第六章投标文件表式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补充资料和修改文件。2、 投标文件的响应标书性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 招标文件的澄清3.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开标截止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以投标预备会方式予以解答,答疑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问题的解答将以修改通知的方式书面提供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认为无需回答的,将不予回应,投标人需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做出有利于招标人意思的理解和判断。3.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4、招标文件的修改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4.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为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经批准后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4、招标文件电子版(若提供)与文字版有差异,以文字版为准。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涵盖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了所供的全部货物、材料、基础、预埋件、包装物、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制作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政策性规定的各项费用、税金以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发生的其它费用等,直至交付至招标人使用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费用)。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该单价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在单一货物价格基础上,将货物、材料、基础、预埋件、包装物、运杂费(运抵现场)、装、卸(含二次搬运)、运输、保险、检测、安装、技术服务、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利润、税金、各类规定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合理分摊在单一货物中的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供货和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发生的各类费用,计入综合单价及总报价。3、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的审核,同时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要求编制出所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列出清单进行报价。该报价将贯穿于投标和合同履行实施期间,除本招标文件和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供货及款项支付的约定明细中,均不得调整。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所供货物的价格(包括明细)和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它项目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以上费用在合同结算时均不做调整。5、投标人必须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等。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6、投标人在对所供货物的报价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未提供偏离的视同完全接受招标人的所有技术、商务条款。7、投标人应列表说明其所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品质等级、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等。如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货物品种,应在投标报价中说明。本招标文件所配施工图纸中,个别材料被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建设单位对此声明,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半成品、成品材料,一律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品牌、生产厂及销售商。8、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要求投标人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投标和中标后供货的各种手续)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并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9、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加工与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另外,中标后及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对数量、规格、色彩等进行增减和调整,投标人不得以货物供应数量、规格、色彩等要求有变化为理由对各种货物的综合单价进行变更。10、中标人必须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如不能通过,则需承担造成招标方损失的一切费用。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2、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等文书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使用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函3.2投标担保3.3法人授权委托书3.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5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3.6相关资质证明文件3.7售后服务承诺书3.8投标报价3.9辅助资料表3.10相关其它资料 4、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表式填写(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5、全套投标文件的纸张统一A4纸软面胶装,个别图表可采用其它规格,投标文件必须标注页码。投标担保1、 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向招标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3、 投标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电汇;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月 17 日下午17:00时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江苏连云港新浦支行帐 号:1107015019280078252收款人: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财务联系人:徐超财务联系电话:0518-85522319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4.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等资料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5、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5.2、 投标人拒绝按规定修正标价;5.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5.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投标人签定合同;5.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勘察现场1、 投标人必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印鉴或签字。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4、投标人须提供刻有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光盘两份,光盘表面须明确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2标志:投标人可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截止期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 招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3、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 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6.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6.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所有拆封的投标文件不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七、评标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特点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2.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2.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非原件。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2.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价格,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2.5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评委会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资质、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将其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委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本节第4条的规定作废标处理。6.1本节第2条规定的全部条款;6.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6.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6.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6评委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不能对此能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6.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内容。7、细微偏差是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够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委会将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评委会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根据量化情况由评委会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废标。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时,按下列原则进行8.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8.2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8.3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8.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5折扣数与折扣率不符,以折扣率为准。9、评委会将按上述原则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错误加以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应经投标代表签字认可,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结果,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11、详细评审11.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委会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和比较。11.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80分、技术服务分20分。11.2.1投标报价(满分8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为经评审的最低的投标报价(未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特别提醒: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高于现行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时,需要投标人做出合理的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11.2.2技术服务分(满分20分):11.2.2.1样品(8分)共两个样品,分别为:室内标识牌:“平台上观众入口楼梯悬挂标识”,小样尺寸150宽×25高(其做法参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参数);室内标识牌:“观众主入口分区贴墙牌”,原尺寸50宽×82高(其做法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参数)。注意:第个样品为小样,按成品的比例相应缩小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时需考虑整体观感效果。以上两个样品每个4分,样品质量、品质优每个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11.2.2.2、服务水平(满分12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确保供货进度的措施、确保现场服务到位的措施、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1)施工队伍人员配备、施工装备、施工组织(4分)要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人员配置、进度安排,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2)售后服务及维保(8分)a.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6分):承诺2年及以上(即二十四个月)免费维保期的得6分;承诺免费维保期1年(即十二个月)的得2分;不能承诺免费维保1年的得0分;b.维保时间(2分):维修响应时间60分钟内、到场时间8小时内为响应投标文件要求得2分,不响应招标文件不得分。12、评委会根据上述评标要素,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的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13、评标过程的保密13.1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员透露。13.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弃。14、投标的澄清1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1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及评委会就所投技术方案及产品特点作简要介绍;14.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和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八、定标1、 定标标准1.1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1.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相应合理而且性价比较高。2、 定标原则及方法2.1评委会成员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要素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综合比较,在不受任何单位及个人干预的情况下独立发表意见,详实填写评标资料及授标建议,择优评价出中标候选人,评委所填评标资料需由评委本人签名。2.2汇总评委会所有成员的授标建议,按照分值高低排列的原则,根据得分的多少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3完成评标后,评委会将拟定书面评标报告并经全体评委签字认可。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委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4评委会将已经签署的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2.5 评标和定标工作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完成的,招标人可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2.6招标人及评委会对未中标人的落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3、 资格后审3.1招标人将对所选择的提交了相应合理且性价比较好的中标候选人的工厂进行考察,对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进一步确认;3.2上述确认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进一步核实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文件资料;3.3如果投标人被确定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将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废弃。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中标候选人。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向拟定的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书”中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增加和减少。九、中标通知书1、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拟写签章,同时通知其它所有未中标人取回投标保证金。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十、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具体商谈签订技术、商务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十一、纪律与监督1、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欺骗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工作。任何人不得行贿受贿,不得举办或参加影响公正招标、评标等任何活动,不得采取有碍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的方式干扰招标等工作。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4、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为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及优选方案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员透露。5、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行为,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弃。6、若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第三条 合 同连云港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及室外配套工程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合同甲方:连云港市体育局 合同编号: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并负责安装:(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报价表”)采购及安装项目:序号成品标识名称规格尺寸质保期限综合单价数量合价备注到货期1体育场 年 月 日室外配套 年 月 日合同总金额(元)¥: (小写) (大写)第二条 本合同总价款是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涵盖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了所供的全部货物、材料、基础、预埋件、包装物、运杂费(运抵现场)、卸货费、运输保险费、检测费、制作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政策性规定的各项费用、税金以及投标人确认为需要发生的其它费用等,直至交付至招标人使用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含所有隐含的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 款项支付方式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及时间等,将货物运至甲方工地,经甲、乙方共同确认后十四日内,甲方付给乙方供货金额的60%款;安装、喷涂结束并验收合格后 十四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按双方验收确认工程量价款的85%;审计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自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15日内无息支付完毕。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五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按照“交钥匙工程”的标准,免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喷涂、调试合格。在保修期内提供的货物出现故障,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在8小时内能及时赶到现场并进行免费维修,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货物制造厂家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采购人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保修方案,确保工作正常进行。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乙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4、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或其指定的协议供货服务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及提供服务。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交货、工期和验收1、本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约定工期为45日历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合理安排及优化货物的制作及施工组织计划。工期起止为:场地具备安装条件,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45日历天为止。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4、乙方应在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及相关的资料。5、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协议供货合同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协议供货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和费用负担:提供产品及相关辅材以及安装并开具国家正规税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九条 货款支付程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在乙方货物交付产品和安装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持验收单并提交以下单据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1) 经乙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原件、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2) 经甲方确认的验收单据或相关证明及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或逾期完成安装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壹万元以下的违约金。4、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或十二个月(取两者中最长的约定期限为准),如经乙方一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非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或移交给任何其他第三方。7、本合同取代先前与本合同主题事项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或约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才能作出。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甲乙方各执两份,其余分送相关单位备案。甲 方: 连云港市体育局 乙 方: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公章): 单位盖章(公章): 签订日期: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招标内容(1)户外标识牌:序号名称规格型号(mm)具体详见图纸单位(平方米)用电量(W)数量(个)备注1主入口精神堡垒1500W*8000H127203尺寸做法详见图纸2户外总平面图标识1750W*1800H3.151893尺寸做法详见图纸3大门标识1125W*6000H6.754053尺寸做法详见图纸4便门标识1125W*6000H6.754053尺寸做法详见图纸5场馆室外入口位置标识895W*3600H3.22193.25尺寸做法详见图纸6户外综合性(车行人行)690W*3500H8.455079尺寸做法详见图纸7户外综合性位置及导向标识690W*3500H8.455079尺寸做法详见图纸8交通道路警示标识635W*3200H2.03121.83尺寸做法详见图纸备注:户外标识牌型材汽车烤漆颜色为:稳健蓝色C100M50Y20K20(色卡以此为准)。(2)室内标识牌:序号名称规格型号(mm)具体详见图纸单位(平方米)数量(个)备注1平台下观众入口牌895*35003.137尺寸做法详见图纸2平台上观众入口楼梯悬挂标识3000*5001.558尺寸做法详见图纸3馆区域入口位置贴墙牌2500*4601.1547尺寸做法详见图纸4出口贴墙标识2500*4601.1517尺寸做法详见图纸5观众主入口分区贴墙牌500*8200.4122*2尺寸做法详见图纸6区号贴墙标识(大)1400*15002.154尺寸做法详见图纸7区号贴墙标识(小)1000*6700.6796尺寸做法详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