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件】其他结算方式PPT.ppt
第六章 其他结算方式,第一节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1、银行保函概述2、保函的主要类型3、保函的实务处理第二节 保付代理业务1、保理业务概述2、保理的种类及业务流程3、国际保理业务的利弊分析第三节 包买票据业务第四节 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1,1、银行保函概述,1.1 银行保函的含义及当事人 银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指商业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保证。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申请人、担保行和受益人)及其他当事人(如通知行、转开行与指示行、反担保行及保兑行等)1.2 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及注意事项1.3 银行保函的特点与作用1.4 银行保函与L/C、备用L/C的比较,2,3,银行保函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申请人,担保行,受益人,通知行,契约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保证关系,基本当事人之一:申请人,申请人(Applicant)/委托人(Principal):向担保银行申请开立保证书(即银行保函)的当事人。申请人/委托人的责任:在担保行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委托人须立即偿还担保行垫付之款;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4,基本当事人之二:担保行,担保行(Guarantee Bank):接受申请人的委托向受益人开立保函并承担申请人违约时履行付款责任的银行。担保行的责任、权利:一经接受开立保函申请书,就有责任按照申请书开出保函;一经开出保函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对受益人付款;如果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则担保行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等。若仍有不足,有权继续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5,基本当事人之三:受益人,受益人(Beneficiary):享有保证书(即银行保函)利益的人,有权凭保证书向担保行索取款项。受益人的权利:按照保函规定,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有权向担保行索偿,并取得付款。,6,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及注意事项,业务编号与开出日期三方当事人:注意详细名址标的:明确担保内容性质和种类:必须加以明确担保金额与币种:应确定一个最高限额,币种一般与基础合同一致效期:担保行的责任期限、受益人的索偿期限索偿条件与办法:必须慎重处理,条件单据化其他补充规定,7,URDG758第25条C款:如果保函未规定失效期或失效事件,那么保函自开立之日起三年之后终止。,银行保函的特点与作用,1.3.1 主要特点保函是不依附于合同的独立保证文件;担保行的责任有时是第一性的,有时是第二性的,这取决于索偿条件的规定;保函是一种信用担保、一种或有负债;担保行只处理单据而非基础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1.3.2 主要作用 保函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提供一种信用方面的担保:对申请人来说,能促使其履行合同;银行开立保函,也是基于对申请人信用能力的信任,一般不要求交押金,只要求提供反向担保,除非是“进口付款保函”;可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方面的担保。,8,1.4.1 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比较,共同点均为银行信用,是商业信用的补充;作用或功能基本相似;银行处理的都是单据,而非货物。,不同点保函的使用范围更广、更灵活;保函业务中担保行的付款责任可以是第一性的,也可以是第二性的;保函的当事人构成相对简单;支付的内容不同;单据及要求不同。,9,1.4.2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比较,共同点定义与当事人基本相同;应用上相同;性质上的相同:以银行信用弥补商业信用的不足,银行负第二性的付款责任(部分保函);与基础合同的相对独立;处理的均为单据而非货物。,不同点适用的规则与法律规范不同;所要求的单据不同;付款依据不同,保函与履约相联系,备用证与单据相联系。,10,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信用证的一种,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约的情况下,开证行对受益人予以付款,具有备用性质,是一般信用证的变通作法,实际上是银行保函性质的支付承诺。,11,银行保函的分类,保函的实务处理,申请人提出申请 担保行审查 担保行开立保函(相关业务流程)保函的通知和转开 保函的修改 保函的后期管理 保函项下的索赔和理赔 担保行对申请人/反担保人的的追索 保函的撤销,12,直接向受益人开立银行保函业务流程,13,直接开立,通过通知行开立银行保函业务流程,14,间接开立,通过转开行开立银行保函业务流程,15,转开,1、保理业务概述,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叫国际付款保理、保付代理、承购出口应收账款业务等,它是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管理、贸易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核心:以收购出口债权的方式而提供出口融资和风险担保。国际保理业务的主要功能: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及信用评估;代收帐款;帐务管理;风险担保;贸易融资。,16,2、保理的种类及业务流程,按是否向出口商提供融资:到期保理;预支保理。根据销售货款是否直接付给保理商:公开型保理;隐蔽型保理。根据是否涉及进出口两地的保理商:单保理;双保理。业务程序单保理的业务流程 双保理的业务流程,17,18,单保理的业务流程,出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19,双保理的业务流程,出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3、国际保理业务的利弊分析,3.1 出口商通过保理业务可解决的问题可解决因扩大经营和应收帐款增加而造成的资金上的困难;对国外客户的资信不了解;对进口商所在地的有关法规、市场管理、外汇管理、关税制度等缺乏了解和语言不通。3.2 对出口商的利弊,20,3.2 对出口商的利弊,有利方面有利于扩大销售;可提供综合性服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管理费用;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手续简便。,不利方面要承担信用额度外的风险;因出口商违约而引发的拒付或少付不予担保;费用高,小企业难以运用;必须出售全部合格的应收帐款,无选择余地。,21,第三节 包买票据业务,1、包买票据业务的含义与特点 指商业银行或其附属金融机构对出口商持有的并经银行担保的债权凭证进行无追索权地购买(贴现)的业务活动,即福费廷(Forfaiting)。2、包买票据业务的业务流程3、包买票据业务的利弊分析,22,包买票据业务的特点,有专门的金融机构经营;多涉及金额较大的资本货物的贸易;具有中长期的贸易融资功能;票据的出售为卖断,即无追索权;必须是经进口方银行担保或承兑的清洁的债权凭证/票据的买卖。,23,24,包买票据业务的业务流程p257,出口商,包买商,进口商,担保行,3、包买票据业务的利弊分析,3.1 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3.2 对进口商的利弊分析3.3 对包买行的利弊分析,25,对出口商的利弊分析,有利方面交货后即获付款或融资;不承担应收账款回收的工作于费用;降低有关交易的风险;业务手续简便易行,效率高;资产负债表不因融资而受到影响,信用水平因此得到提高;可向进口商提供100%的贸易融资,有利于增强出口竞争力。,不利方面必须了解买方国家有关商业票据的担保的法律规定;有时不能保证能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有关成本及费用一般稍高于商业借款。,26,对进口商的利弊分析,有利方面能够得到合同额100%的贸易融资;所需交易单据简单易行,办理迅速;如获银行支持,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信用额度的占用。,不利方面银行担保将在一定程度上长期占用信用额度;融资成本及费用较高;不能因贸易纠纷来拒绝或拖延付款。,27,对包买行的利弊分析,有利方面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率;所购资产可方便地在二级市场上流通;业务文件制作方便,办理迅速。,不利方面相对风险(含利率、汇率、信用及国家风险)较大;不能行使追索权获取应收帐款。,28,第四节 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1、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1.1 结算方式的信用基础比较1.2 结算方式的资金融通比较1.3 结算方式的费用比较2、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与运用2.1 选择结算方式应考虑的因素2.2 国际结算方式的综合运用,29,结算方式的信用基础比较,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债权人的收款不是取决于银行而是取决于非银行的企业或个人的资信。典型结算方式:汇款与托收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债权人的收款主要取决于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典型结算方式:跟单L/C、银行L/G和备用L/C;此外,国际保理及包买票据业务也可视作此类。,30,结算方式的资金融通比较,汇付:银行不仅未提供资金融通,反而占用客户资金。托收:出口押汇(对出口商)与信托收据(T/R)、提货担保(对进口商)。信用证方式下的融资形式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用作借款、透支的保函或备用L/C;还可进行抵押融资。保理:在信用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80天的无追索权的短期融资;包买票据:提供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贸易融资,并承担风险及完成货款收付。,31,信用证方式下的融资形式,开证行申请人:开证授信额度、进口押汇、信托收据及提货担保;出口方银行申请人:假远期信用证;出口方银行受益人:打包放款、出口押汇;开证行受益人:预支信用证。,32,结算方式的费用比较,汇付与托收:手续较少,银行不承担收款风险及责任,故费用较低;银行L/G及备用L/C:银行虽作担保承诺,但多不发生实际支付,故费用也较低;跟单L/C:银行承担开证、验证、通知、改证、议付、审单、偿付等工作,且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故费用较高;保理:提高综合多功能服务,承担信用额度内的收款风险或付款责任,故费用也较高;包买票据:需要起草专业性强的文件、需要了解和评估各当事人的信用状况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授信额度,工作量大且要承担风险,故费用也较高。,33,选择结算方式应考虑的因素,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优良还是不佳交易商品的销售状况:畅销商品还是滞销商品交货及运输方式:实际交货还是象征性交货,34,国际结算方式的综合运用,信用证+汇付:如延期付款方式中,预付部分用汇付,余款用L/C分期支付。信用证+托收:出口商开立两张汇票,L/C部分货款凭光票付款,货运单据附在托收部分的汇票下采用付款交单。托收+汇付:预付款部分用汇付,余额用D/P结算。汇付+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如分期分批与延期付款交易中,预付款部分用汇付,出口商出具L/G保证履行交货义务;余款由买方出具L/G或开立不可撤销的即期付款L/C(分期付款)或远期L/C(延期付款)进行支付。托收+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银行保函+信用证:保留款的支付、预付款的归还用保函,货款用信用证结算。综合结算方式:如Factoring、Forfaiting等的灵活运用。,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