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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人员》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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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人员》PPT课件.ppt

    第六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一、导游人员的权利1.导游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2.履行职务权(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应当特别注意四个限制条例:(1)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2)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3)必须是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4)必须立即报告团旅行社,二、导游人员的义务1.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的义务2.佩带导游证的义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案例 2008年五一黄金周,某地旅游局质监所工作人员在一景点检查时,发现有一个团队的导游小张没有佩戴导游证,于是上前要求其出示导游证,小张从包中掏出导游证。检查人员指出进行导游活动时应佩戴导游证。小张不服,与检查人员发生争执。最后小张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300元罚款的处罚。,3.进行导游活动需经委派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4.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5.遵守职业道德6.严格遵守旅行社的接待计划 7.注意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案例 2009年7月,旅游者黄某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其在参加某国际旅游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在某景区餐厅用餐后,发现置放在旅游车上的摄像机被盗。经检查,担任该旅游团导游许某在游客下车用餐时,没有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而且当客人下车后,导游人员许某没有检查车窗是否关紧,司机也下了车,以致车上无人看管物品。,问题 1.对客人被盗的摄像机等物品,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什么?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此类情形,导游人员的正确做法是什么?,分析提示1.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导游人员许某没有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依照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应当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检查车窗、门窗是否关闭,并要求意司机留在车上,以防不测)。,8.不得从旅游者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9.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案例 2009年7月,北京某国内旅行社组织接待了从外地某市来北京旅游的一行34人的团队。在参观游览过程中,作为地陪的高某为了节省时间并增加计划以外的游览项目,私自减少了两个计划景点,并一再对客人说,大家到北京来一次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多看一些景点。在征得大多数客人同意并对每位客人加收了50元钱的基础上,增加了四个景点。在团队活动其间,高某还向客人兜售了纪念邮票册8套。由于夏天气候炎热,加上团队老人较多,故此,许多客人感到在计划景点的参观时间太少、太仓促,并对高某额外增加景点的行为表示不满。旅游结束后,该团客人集体签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对导游员高某进行处罚。,问题 1.导游员高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2.应给予该导游员及委派的旅行社怎样的处罚?,分析提示1.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以上两项均属于导游人员应尽的义务。,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思考与实践】导游人员未履行本项义务,为什么既处罚导游人员本人又处罚导游人员所在旅行社?,作业,1、对导游人员的分类是怎样划分的?2、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必须具备哪四 个条件?3、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享有哪些权利?4、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应尽到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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