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PPT课件.ppt
国际贸易实务,第一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一、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作用,一、贸易术语的概念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1.贸易术语的产生能简化交易手续,加速交易进程,节约费用,促进成交。2.贸易术语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3.贸易术语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和费用,划分了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界限。,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概念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通过长期的反复实践而逐渐形成,经国际组织加以编撰与解释的,并为各国所承认和遵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文或不成文的原则、规则、先例和习惯做法。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的种类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3、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4、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1.术语结构上的变化INCOTERMS2000将贸易术语根据开头字母划分为E,F,C和D组,共13种,且卖方对买方的责任大小依次排列。此次修订后整合为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以及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FAS,FOB,CFR,CIF)。,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2.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DAT(DeliveredatTerminal)是指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atPlace)是指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两者的主要差异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此次增加是通过DAP取代了先前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而DAT取代了先前的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3.“船舷”的变化INCOTERMS2000针对传统的适用于水上运输的主要贸易术语如FOB,CFR和CIF均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至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此次修订删除了“船舷”的规定,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方式,1、实际交货指卖方把货物至于买方的控制之下,交货地点可以在卖方或买方所在地,交货后,所有权和风险一并由卖方转至买方。贸易术语有:EXW、DTP、DAP、DDP。,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方式,2、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地点完成规定的装运手续,比如把货物装至穿上或者交给指定的承运人。双方达成的合同为装运合同,即卖方只需按合同规定“发货”,而无需保证何时到货,且对运输风险不承担责任。贸易术语有:FCA、FAS、FOB、CFR、CIF、CPT、CIP。,EXW,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AS,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IF,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CFR,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PT,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AT,即运货终端交货DAP,即目的地交货DDP,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三、贸易术语,贸易术语 EXW,EXW的全文是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指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未经出口清关并且未装载于任何提货车辆的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时,即交付了货物。买方自己安排运输工具到交货地点接收货物,并且自己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将货物从交货地运到目的输方式。是卖方承担义务最少的贸易术语。较适合于国内贸易。,贸易术语 FCA,FCA的全文是Free Carrier(named place),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承运人”指与其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可以是“契约承运人”,(如货运代理),或是实际承运人(如船公司、航空公司)。卖方在指定地将已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为完成交付货物,并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负责货交承运人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贸易术语 FAS,FAS的全文是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置于买方指派的船边时完成交付。买方负责装船的手续和费用。,案例,我某公司按照 FAS 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运完成后,国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贸易术语 FOB,FOB的全称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置于船上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案例,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04年以FOB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案例,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案例,某年某月中国某地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一商业机构B签订出口大米若干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最高20%,杂质最高为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公吨美元,FOB中国某港口,麻袋装,每袋净重公斤,买方须于年月派船只接运货物。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其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当大米运到目的地后,买方B发现大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买方B据此向卖方A提出索赔20%货款的损失赔偿。当A接到对方的索赔后,不仅拒赔,而且要求对方B支付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它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坐后仍然完好,未生虫害。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A要求B支付延误时期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2.B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贸易术语 CIF,CIF的全文是指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将合同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及运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案例,2009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港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案例,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损坏的消息,拒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本案中的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案例,某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 CIF 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贸易术语 CFR,CFR的全文是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CFR方式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但属于代办性质,和FOB一样,风险转移以货物“置于船上”为界,运输途中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只管装运,无需保证到货。,案例,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贸易术语,CPT术语的全文是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并承担货交承运人照管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CPT与CFR的异同点,相同点: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在交货地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风险转移在先,责任费用转移在后。卖方负责安排运输,支付运费,并在价格构成中体现出来。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并不保证按时到货。不同点: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FR只适合海运或内河运输,而CPT适合任何一种方式的运输。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同,CFR是以货物置于船上为界,CPT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CFR提交的运输单据只有海运提单,而CPT则因运输方式不同而需提交不同的单据。,贸易术语,CIP的全文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契约并支付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货交第一承运人前的一切风险和损失。,贸易术语 DDP,DDP的全文是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并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但不负责任何方式下的卸货义务。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支付目的地进口的任何“税费”(包括负责办理清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支付清关手续费、海关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如果这些地方需要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支付这些款项。是卖方承担义务最多的贸易术语。,如何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1.适合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选择 如卖方仅想使其责任限于在其所在地或另一指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而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包括不承担出口清关手续时,可考虑使用EXW。如卖方愿意自己办理出口清关,且在承运人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于买方处置之下时,应考虑使用FCA。如卖方除承担FCA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签订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时,可考虑选择CPT。如卖方除承担CPT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承担到目的地的最低保险时,可考虑选择CIP。,如何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1.适合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选择 如卖方欲在目的地指定地点交货,且愿意承担货物运送到该地点的费用(卸货费除外)和风险时,可考虑选择DAP。如卖方除承担DAP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承担货物运送到该地点从运输工具上卸货产生的费用时,可考虑选择DAT。如卖方除承担DAP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承担货物的进口报关和有关关税时,可考虑选择DDP。,如何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2.适合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选择 如卖方愿意在装运港船边交货时,应考虑使用FAS。如卖方愿意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应考虑使用FOB。如卖方除承担FOB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承担费用提供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时,应考虑使用CFR。如卖方除承担CFR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承担到指定目的港的最低保险时,应考虑使用CIF。,第二章主要贸易条件,一、商品的品名、品质,1、商品的品名 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Name of Commodity)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此外,有的甚至把商品的品质规格也包括进去,在此情况下,它就不单是品名条款,而是品名条款与品质条款的合并。,2、商品的品质 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付货物,必须符合约定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3、品质的表示方法 国际贸易中惯常用来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包括以实物表示和凭文字说明两类。(1)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1凭规格买卖(Sales by Specification)。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和粗细等。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良好平均品质,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又称”大路货”。确定方法:(1)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2)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合乎销售条件,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品质。这种方法比较抽象笼统,在执行中容易引起争执,因此,应尽量少用。它主要适应于木材和冰冻产品类。,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Illustrations)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Sales by Trade Mark of Brand)。商标或品牌本身实际上就是一种品质象征。如:梅林牌辣酱油 红梅牌味精 90度或以上 6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s by Origin)如”四川榨菜”、“天津红小豆”等。,(2)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 1看货买卖(Sales by Looking at Goods)买卖双方根据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进行交易,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及特定工艺制品。2凭样品成交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卖方样品: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买方样品: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时也提供样品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对等样品: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参考样品:仅以介绍商品为目的的样品,最好标明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复样:在将样品即原样或称标准样品送交买方的同时,应保留与送交样品质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样品,即留样或称复样,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凭样品买卖注意事项:对外寄送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留有复样,以备交货或处理纠纷之用。应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对凭样品买卖的具体规定。应尽量争取把”凭买方样品买卖”变为按”对等样品”方式成交。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若对品质无把握时,可在合同中特别订明,4、品质条款的规定 在品质条款中,一般要写明商品的名称和具体品质。但应视商品特性而定。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品质公差是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这种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只要卖方交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也不能视作违约。但为了明确起见,还是应在合同品质条款中订明一定幅度的公差。3、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如农副产品)的质量不甚稳定,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即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二、商品的数量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在粮食、矿砂、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灵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只要卖方交货数量在约定的增减幅度范围内,就算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买方就不得以交货数量不符为由而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幅度。它一般包括机动幅度,机动幅度的选择权,以及计价方法。,(1)规定机动幅度的方法 1具体规定增减幅度。2在合同数量前冠以“大约、约、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roximate)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说明合同的数量只有一个约量。(2)机动幅度的选择权 一般是由卖方行使多交或少交的选择权。(3)溢装、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 一般是按合同价格计价结算。但要防止卖方利用溢短装条款从中渔利。,三、商品的包装,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继续,凡需要包装的商品,只有通过包装,才算完成生产过程,商品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有些商品甚至根本离不开包装,它同包装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经过适当包装的商品,不仅便于运输、装卸、搬运、储存、保管、清点、陈列和携带,而且不易丢失或被盗,为各方面提供了便利。一、运输包装二、销售包装三、中性包装,(一)运输包装 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1)按包装方式,可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包和集装袋。(2)按包装造型不同,可分为箱、袋、桶和捆等不同的包装。(3)按包装材料不同,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麻制品包装、玻璃制品包装、陶瓷制品包装以及竹、柳、草制品包装等。(4)按包装质地不同,可分为软性包装、半硬性包装和硬性包装。(5)按包装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包装和局部包装。,(二)销售包装 指直接盛装商品,并同商品一起出售给消费者的包装,又称小包装或零售包装,也称内包装。为了使销售包装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在设计制作销售包装时,应体现下列要求:1、便于陈列展售。2、便于识别商品。3、便于携带和使用。4、要有艺术吸引力。在销售包装上,一般都附有装潢画面。其装潢画面要求美观大方,富有艺术上的吸引力,并突出商品特点。还应适应有关国家的民族习惯和爱好。,中性包装和定牌 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也就是说,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原产地和出口厂商的标记。中性包装: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牌号;定牌中性包装: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但无生产地名和出口厂商的名称。定牌是卖方按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海洋运输优点:运量大。运费低。对货物的适应性强。海洋运输缺点:易受自然条件和气候等因素影响,风险较大。普通商船的航运速度相对较慢,对不能经受长途长时间运输的货物和易受气候条件影响以及急需的货物,一般不宜采用海运。,(一)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班轮:指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沿着固定的航线,按照既定的港口顺序,收取相对固定的运费(即四固定),经常从事航线上各港口之间运输的船舶。特点: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且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基本运费指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所应收取的基本运费,它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附加费指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者由于突然事件的发生或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而需另外加收的费用。常见附加运费有: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选卸附加费、直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港口附加费,(二)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在租船运输业务中,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航线和停靠的港口也不固定,须按船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有关船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由船舶所有人确认而定,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市在租船合同中加以约定。,租船运输的方式包括:1、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航次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间的租船运输。承租人也可将此期租船充作班轮或程租船使用。,3、光船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但船舶所有人所提供的船舶是一艘空船,即无船长,又未配备船员,承租人自己要任命船长,船员,负责船只的给养和船舶营运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实际上属于单纯的财产租赁。4、航次期租:以完成一个航次为目的,按照完成航次所花费的时间,根据约定的租金率计算租金的方式。其实质是定期租船和定程租船的一种结合。,二、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铁路运输优点:一般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运量较大,速度较快,有高度的连续性,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也较小。办理铁路货运手续比海洋运输简单,而且发货人和收货人可在就近的始发站和目的站办理托运和提货手续。铁路运输可分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和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两种。,三、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相比,具有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且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制等优点。,四、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一)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优点:有利于提高装卸效率和加速船舶的周转。有利于提高运输质量和减少货损货差。有利于节省各项费用和降低货运成本。有利于简化货运手续和便利货物运输。把传统单一运输连为连贯的成组运输,从而促进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1956年泛大西洋公司将一艘T-2型油轮进行改装,甲板上装载16个集装箱,运行效果良好。1973年,中日之间开始小型集装箱船的试运营(21个8ftx8ftx10ft)1、集装箱的定义 用于周转货物的货箱。2、集装箱的条件:-有足够的强度,能长期反复使用-途中转运时,不动容器内的货物,可直接换装-能快速装卸,并能方便地转换到不同的运输 工具上-便于货物的装满和卸空-每个容器具有1立方米以上的内容积,背景介绍,罐式集装箱,保温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3、种类,冷藏集装箱,散货集装箱,杂货集装箱,4、集装箱装卸区(container terminal,2.集装箱运输货物的托运方式 托运方式分为整箱货和拼箱货。货物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一个集装箱容积的75%或载重量的95%才可装一箱货。(1)整箱货。它是在海关监督下由货主在自己的仓库或工厂自行将货物装箱并加铅封,然后交给承运人。整箱货一般送到“堆场”,。(2)拼箱货。它适用于小票货物,即货主的货物不够一个集装箱。在这种情况下,货主可将货物交承运人,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货物的流向、性质和重量将分属于不同货主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而发运。拼箱货送到“集散站”。,3集装箱的交接方式(1)“整箱装,整箱接”,是指承运人从起运地到目的地都是整箱交接货物。在这种情况下整箱货物的发货人和收货人都应该是各属一人。(2)“整箱接,拆箱交”,指发货人是一个,但收货人则不止一个,故货到目的地后须拆箱分发。(3)“拼箱接,整箱交”,也就是发货人不止一人,而收货人是一个。(4)“拼箱交接”,在这种情况下,收发货均不止一个。,(二)国际多式联运: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构成多式联运应具备条件: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连贯运输。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三)大陆桥运输 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运输方式。西伯利亚大陆桥利用俄罗斯西伯利亚铁路为桥梁,把太平洋远东地区与波罗的海和黑海沿岸以及西欧大西洋口岸连接起来。欧亚大陆桥 东起我国连云港,经陇海线、兰新线,接北疆铁路,出阿拉山口,抵达荷兰鹿特丹、阿姆斯特丹等西欧主要港口。北美大陆桥包括两条路线,一条是从西部太平洋口岸至东部大西洋口岸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另一条是西部太平洋口岸至南部墨西哥湾口岸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五、其他运输方式,(一)公路运输(二)内河运输(三)邮政运输(四)管道运输,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 海上风险、海上损失和费用,一、风险(一)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 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 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二)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 指偷窃、破碎、渗漏、玷污、受潮受热、串味、生锈、钩损、短量、淡水雨淋等。特殊外来风险 主要指由于军事、政治及行政法令等原因和某些特殊情况造成的风险,从而引起货物损失。,二、海上损失1、分类(1)就货物损失程度来分:全部损失: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分为:实际全损: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推定全损: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实际全损不可避免部分损失: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2)就货物损失的性质可分为:共同海损:在海运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单独海损: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三)费用: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施救费用 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包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救助费用 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第二节 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承保责任范围(一)基本险别主要包括:1、平安险 承包范围是除了由自然原因造成的单独海损以外的海上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风险承保责任范围包括八点,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过程中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5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货物的博爱县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需在中途港口或避难港口停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而昌盛的特别费用。7由于共同海损所造成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附加险别1、一般附加险主要包括11种2、特殊附加险战争险和罢工险其他特殊附加险保险责任的起讫:主要采用“仓至仓”条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只付水面风险,1、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是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其险别共有11种:1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公司对偷窃行为所致的损失和整件提货不着等损失,负责按保险价值赔偿。2淡水雨淋险。对直接遭受雨淋或其他原因的淡水所致的损失负责赔偿。3短量险。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外包装破裂或散装货物发生数量散失和实际重量短缺的损失。4混杂、玷污险。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混杂、玷污所造成的损失。5渗漏险。被保险货物在运输中因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有用液体储藏的货物因液体的渗漏而引起的货物腐败等损失。6碰损、破碎险。被保险货物在运输中因震动、碰撞、受压所造成的破碎和碰撞损失。,7串味险。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其他货物的影响而引起的串味损失。8受热、受潮险。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中因气温突变或因船上通风设备失灵致使船舱内水气凝结、发潮或发热所造成的损失。9钩损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被钩损而引起的损失,并对包装进行修补或调换所支付的费用负责赔偿。10锈损险。对被保险的金属或金属制品一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锈损负责赔偿。11包装破裂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装运或装卸不慎,致使包装破裂所造成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在运输过程中,为继续运输安全需要而产生的修补包装或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也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二)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是承保由于特殊外来分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共有下列种:1战争险。是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捕获、拘留、禁止、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是以水上危险为限。2罢工险。对被保险货物由于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斗争的人员的行动或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上述行动或行为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负责赔偿。罢工险对保险责任起讫采取“仓至仓”条款。,3黄曲霉素险。对被保险货物因所含黄曲霉素超过进口国的限制标准,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4交货不到险。对不论由于任何原因,从被保险货物装上船舶时开始,不能在预定抵达目的地的日期起6个月内交货的,负责按全损赔偿。5舱面险。对被保险货物存放舱面时,除按保险单所载条款负责外,还包括被抛弃或被风浪冲击落水在内的损失。6进口关税险。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被保险人仍须按完好货物价值完税时,保险公司对损失部分货物的进口关税负责赔偿。7拒收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进口港被进口国的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按货物的保险价值负责赔偿。,2、水渍险 承保责任范围包括:平安险+自然灾害下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 承保责任范围包括:水渍险+一般附加险的内容,对海运货物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保险公司规定有下列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缺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属于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条款包括下列险别:|平安险|基本险|水渍险|一切险险别分类-|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案例,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CIF鹿特丹条件出口食品1000箱,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1个批号,即100箱内出现玷污现象;(2)收货人实收998项,短少2箱,(3)有15箱货物外表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千克。根据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当分别向谁索赔?,案例,2003年4月,我某外贸公司与加拿大进口商签订一份茶叶出口合同,并要求采用合适的包装运输,成交术语为CIF渥太华,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最后一道工序将茶叶的湿度降低到了合同规定值,并用硬纸筒盒作为容器装入双层纸箱,在装入集装箱后,货物于2003年5月到渥太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茶叶变质、湿霉,总共损失价值达10万美元。但是当时货物出口地温度与湿度适中,进口地温度与湿度也适中,运输途中并无异常发生,完全为正常运输。试问以上货物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为什么?,第七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处理,第一节 对外贸易争议与索赔,一、争议与索(理)赔的含义 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纠纷。索赔,是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指主张权利,在实际业务中,通常是指受害方因对违约而根据合同或法律提出予以补救的主张。理赔,是指违约方对受害方所提赔偿要求的受理与处理。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受害方是索赔,在违约方是理赔。,二、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一)大陆法的规定大陆法国家一般地将违约的形式概括为不履行合同和延迟履行合同两种情况。(二)英国法的规定英国法将违约的形式划分为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两种。(三)美国法的规定美国法从违约的性质和带来的结果将违约划分为两类:轻微的违约和重大的违约。(四)我国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公约将违约划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三、异议与索赔条款 异议与索赔条款的内容,除规定一方如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索赔外,还包括索赔的依据、索赔期限、赔偿损失的办法和赔付金额等项。1.索赔依据:主要规定索赔必须具备的证据和出证机构。索赔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方面。前者是指贸易合同和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后者则指违约的事实真相及其书面证明,以证实违约的真实性。2.索赔期限:这是索赔方向违约方提赔的有效时限,逾期提赔,违约方可不予受理。因此,关于索赔期限的规定必须根据不同种类的商品做出合理安排。对于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商品,合同中加订保证期。保证期可规定为1年或1年以上。,四、罚金条款 罚金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对方支付约定金额的罚金。罚金实质上就是违约金。罚金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者买方延迟开立信用证和延期接运货物等情况。罚金数额由交易双方商定,并规定最高限额。罚金的多少,以违约时间的长短而定。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