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国际结算单据》PPT课件.ppt

    • 资源ID:5484208       资源大小:248.99KB        全文页数:81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国际结算单据》PPT课件.ppt

    国际贸易结算单据,第一节 单据概述第二节 发票第三节 运输单据第四节 保险单据第五节 其他单据,第一节 单据概述,一、单据的概念 国际结算中的单据(Documents)也称装运单据、商业单据,是出口方应进口方和其他有关方的要求必须备妥并提交的,完整地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各种货运单据。它们通常是由出口方制作或取得后通过银行转交给进口方,交单是出口方履约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在现代国际结算中,出口方的交货主要是通过交单来完成的。,二、单据的分类 单据一般分为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两大类。基本单据是根据货物成交的贸易条件(某种价格术语)确定的、必须由出口方提供的单据,主要是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三种基本单据根据不同标准还可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种类。附属单据则是根据贸易合同约定,或者信用证条款中的要求和规定,须向进口方或授权付款银行提供的、除基本单据以外的其他单据,比如产地证明、卫生检疫证明、质量检验证明、装箱单、重量单、进口许可证、海关发票等。附属单据有些是官方所要求的,以满足海关盘查的需要或政府有关贸易的法令政策的规定;有些则是买方要求的,以便核查货物的具体状况。,三、单据的意义 单据是出口商履约的证明,出口商收款的凭证,进口商付款的依据,进口商提货的依据,银行办理贸易结算的重要依据,进出口报关、纳税的重要凭证。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下提示一整套单据可以比作画一幅画。它们不都以同样方式精确地描述货物和当事人,但是它们放在一起作为真正关于它们所指的装运将是可接受的。每张单据必须包括装运的一个基本细节。包装单必须列出包装情况、它们的数量和标志,并且只需参阅它们的目录。相似地,一张重量单必须显示毛重和净重,否则它就不是重量单。,如某公司被诉每张250吨白糖的4张原产地证(欧洲产地证)不能被积极地证明相关于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下装运的1000吨白糖和发票上描述的1000吨白糖。可接受单据和不可接受单据之间有清晰的线条。1955年米德兰银行的专家就强调:“每张单据,虽然不包括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独事项,但是必须包括足够的单独事项使它成为有效单据。”,第二节 发票,发票(Invoice)是出口方在货物发出时开具的发货凭证,凭证上对所装货物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也是出口方向进口方收取出口货款的主要依据。就广义而言,发票包括商业发票、海关发票、形式发票、领事发票、样品发票、厂商发票、证实发票等。就狭义而言,通常是指商业发票。,一、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简称发票,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的,凭以向进口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一)商业发票的作用(1)进出口双方的记账凭证;(2)出口方履约的证明;(3)进出口双方报关、纳税的凭证;(4)在不要求使用汇票的情况下,代替汇票作为索汇付款的依据;(5)货物发生损失时,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6)作为填制其他相关单据的依据等。,在信用证下要求的所有单据中,发票是在某些方面必须完全准确的一张。受益人名称、货物描述和申请人名称必须像信用证通知上所列示的那样精确。如果受益人发现其名称在信用证原件中被误拼了,并且在完成他的单据前不可能实现修改了,那么若他希望避免议付行/付款行拒绝的可能性,就必须在发票上重复误拼。这可能看上去很可笑。在某案例中,信用证通知的原件将受益人名称遗漏了单词“PIc”。即使一个专家证人担保,提示的单据中包含的“PIc”作为一种不规范是“无商业意义的”,法院仍支持银行拒绝单据的决定。这案例说明银行在区别普通感觉的请求与成为特殊知识的请求时面对的困难。,(二)商业发票的内容 作为一般规则,发票除了显示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和货物描述之外,还将被希望显示:(1)重量、数量、单价和总价(2)装运条款(贸易术语)(3)结算条款(4)运输方式、装运港或发货地和卸货港或卸货地(5)装运标记(6)当信用证要求时的证实或法律认可(7)不超信用证金额的金额(除非信用证条款特别允许),各国进出口商所使用的商业发票没有统一的标准化格式。但一般商业发票应具备首文、正文和结文三部分基本内容。1.首文(Heading)部分。该部分主要写明基本情况,通常标注发票名称及号码、合约或定单号码、发票制作日期和地点、运输工具、装货地点、卸货地点等。,这里有必要提及发票制作日期和其它单据日期的关系。发票开立日期不应迟于信用证最迟交单日和有效日期,可以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发票开立日期可以最早。例如:(1)发票日期7月9日;(2)1)检验证书日期7月16日;2)保险单日期7月17日;(3)提单(装船)日期7月18日;(4)信用证最迟装运日7月20日;(5)汇票日期7月25日;(6)1)信用证最迟交单日7月29日;2)信用证有效日期7月30日。,2.正文(Body)部分。正文是说明履约情况的部分,主要是通过对货物和货价的描述提供履约证明。3.结文部分。结文部分最重要的内容是出口商的签章(exporters signature),信用证项下,必须是受益人签发发票。除此之外,还可按需要标注进出口许可证号、外汇批准号、税则号等内容,或证实性文句。,二、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进口国海关制定的一种发票格式,要求卖方填制,供买方凭以报关。海关发票有以下三种形式: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C.C.V.O);根据某国海关法令签发的证实发票(Certificate Invoice in Accordance)(一)海关发票的作用 1.进口国海关作为统计的依据;2.作为货物估价定税的依据;3.核定货物原产地;4.确定有无倾销。,(二)海关发票的内容 海关发票格式与详细内容因国而异。其内容除商品品名、单价、总值等与商业发票相同外,还包括商品的成本价值(Cost/Value of Goods)和商品的生产国家(Country of Origin of Goods)等内容。海关发票常见细目有:1.外包装的价值;2.货物装入外部容器的工资费用;3.内陆运输费与保险费;4.码头与港口费用;5.海运费用;6.海运保险费;7.有关交货的其他费用;8.其他特殊开支;9.佣金;10.现金折扣率;11.出售给买主的价格;12.现行国内价值或出口国的工厂/仓库/装运港的公开市场价格。,(三)填写海关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1.各国(地区)使用的海关发票,都有专门的固定格式,不能混用。2.凡是商业发票上和海关发票上共有的项目和内容(如唛头、品名、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商业发票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3.如成交价格为CIF条件,应分别列明FOB价、运费、保险费,而这三者的总和应与CIF货值相等。4.签字人和证明人均须以个人身份出现,而且这两者不能为同一人,个人签字均须手签才有效。,三、其他发票 1.证实发票 进口商可能要求发票是“证明发票”,换句话说,它们必须被一些负责任的人证明货物符合发票是所描述的。发票和其他单据上的货物描述必须符合信用证上的描述,货物可以统一条款描述(第32条)。这是因为银行只要求其客户简要描述货物。,2.领事发票 货物出口到一些国家前,可能要先提供领事发票。那是特别的形式,由居于出口国的进口国国家代表证实;通常要收费。南美国家通常做。在一些情况下,出口商自己的发票被领事授权,它们被认为是合法的。它们通常不得不由进口商在出口地的分支签证。3.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是为潜在的买者签发的,希望促成他购买所述条款下的商品。这种发票清晰地表述它是形式发票,如它被接受,细节通常要凭支付完成后(或其他合同条款)调换成的商业发票。形式发票有时是买方要求的,为了能取得进口许可或外汇管制授权为货物付款。,第三节 运输单据,在世界各地通过海上、航空、公路和内河运输货物包括着极多类型的承运人,他们签发证明收货和详细说明发货地、目的地和运输方式的种种单据。跟单信用证下规范提示的主要运输单据有:提单,包括海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集装箱提单、租船合约提单、简式(背面空白)提单、收讫备运提单和不可转让海运单据;其他单据,包括船长收据、空运单据、铁路、公路和内河运输单据、邮包收据。对融资货物运输的银行而言,最重要的是他们在运输期间保持物权以及凭融资的清算移交该物权给买方的能力。只有一种运输单据提供这种安全保障,那就是提单。,一、海运提单 提单因为其保护的产权,是最可能因为其签发中的错误,如当包装出现损坏时承运人加注的有害条款,和不完全成套提示(3联原件中的2联)而被银行拒绝的单据。如果没有有害条款加注在表面,提单才是清洁提单。(一)海运提单的基本概念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或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指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其运抵目的港,再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样一种为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二)海运提单的当事人 1.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他是委托轮船公司运送货物的当事人,亦称货方。可能是发货人(卖方),也可能是收货人(买方)。2.承运人(Carrier)。指承运货物的那一方,亦称船方,他有义务按提单记载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交与收货人。3.收货人(Consignee)。即有权在目的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当事人,亦称抬头人。一般是进口商,但也可能是第三方。提单收货人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写明“货交某某”(Consigned to),这叫记名提单,它不能转让,只能由记名收货人提货。另一种是写明“货交某某的指定人”(Consigned to the Order of),或只写明“货交指定人”(Consigned to Order),这叫指示提单,这类提单签发时收货人不确定,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给特定当事人。,4.受让人(Transferee or Assignee)。他是经过背书或交付转让接受提单的人,有向承运人要求提货的权利。5.被通知人(Notify party)。他是货物到达目的港时船方发送到货通知的对象,一般就是进口商。当提单没被记名,收货人是指定人时,承运人并不清楚提单已经转让至谁手中,因此提单中应该载明被通知人供承运人联系。提单通常被交给“指定人”和空白背书,作为一张通知某人或公司货已到达的单据。,(三)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它是承运人确认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后签发的一纸证明。2.运输契约,或称运输契约的凭证。海运提单上规定了承运方与货物关系方(即船方与货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项正式契约。3.货物所有权凭证,即物权凭证。海运提单实际上代表了货物,凭其可以占有、转让、流通和抵押,而海运提单的转让构成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海运提单成了流通证券或半流通证券。此外,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货主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提单还是索赔依据之一。,提单作为声称货物已按预订的类型和质量发运的证据。它被要求保证货物被适当地运输,以及当货物到达时买方能凭以主张货物的权利。这张主要的单据是物权单据,在某种程度上,它是议付单据的象征。货物只凭提单交付,且持有人是无争议的收货权利人。提单通常一式三联成套签发,而第四联由船主保留。当期中一联被主张物权时,其余各联均失效。提单由船长或者承运人的代理签发,证明货物像提单所说明的那样已装船运发。简言之,海运提单执行一些功能,它是正面详述的货物的收据、运输合同、可转让单据,确定货物从一记名港到一记名目的港的运输的证明。,(四)约束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Hague Rules)2.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3.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五)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通常分正反两面记载着相关的信息。1.提单正面内容(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装、件数、重量和体积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2)承运人的名称和营业地点;,(3)载运船舶名称;(4)托运人的名称;(5)收货人、被通知人名称的名称;(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7)卸货港;(8)多式联运提单还要增加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的地点;(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10)关于运费已经支付或目的地到付的说明;(11)成套提单原件的联数(12)船长或航运公司代理的签字。,2.提单背面条款 提单背面是印定的提单条款和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责任的条款。(1)首要条款。说明该提单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规则。(2)定义条款。对与提单有关术语的含义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的条款。(3)司法管辖权条款。规定当事人之间的争执或纠纷受哪一国法律管辖。,(4)承运人责任和免责条款。责任条款明确承运人承运货物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免责条款则说明了在约定的特定情况下,承运人对货物所遭受的损失不予负责,无须赔偿。(5)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6)赔偿条款。(7)特定货物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运输一些特定货物时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如危险货物、散装货物、高价值货物、舱面货物等。此外,还有其他多样条款,如有关碰撞、共同海损、货主所付分摊损失的条款。,(六)提单的种类 全面了解功能齐全、银行可接受的普通海运提单,还得从提单的分类这个大前提入手。1.按提单签发时货物是否确实已经装上货船,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ard B/L)及“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2.按运输过程中是否转换运输工具或转换船只,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和联运提单(through B/L)等。,UCP500条款23c,d规定:除非信用证禁止,转运提单如果包括整个航程,银行将接受。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对注明将发生转运者,只要提单证实有关货物已经由集装箱、拖车或驳船运输,并且同一提单包括海运全程运输,银行也予以接受。提单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可被接受,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即使它们涉及几种运输模式,但是由后续的代理/班轮/航船签发的将不被接受,除非信用证授权。也即联运单据声明了转运的将被接受。,3.按海运提单上对于所运货物和包装状况是否有瑕疵批注,分为洁净提单(Clean B/L)和不洁净提单(Unclean or Dirty B/L)。作为船长的交货责任,它们被小心检查货物在甲板上的状况,如它们不在适宜状态,这种后果会被记录在提单上。提单载有表达货物或其包装状态有缺点的,如“几个漏箱”、“容器弯翘不平并生锈”等,叫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不载有表达货物或其包装状态有缺点的。UCP500条款32规定银行拒绝不清洁提单,除非信用证另外说明可以接受。表明货物存放于船舶汽锅隔壁的条款,只是暗示货物可能变成有缺陷,不用强调它们有缺陷,所以这种条款不使提单不清洁。信用证申请人有权证明“不清洁”条款,责难提单上的“洁净”条款。但是如果他希望这样做,必须在授权开证时强调。,4.按提单可否转让及如何转让,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示性提单(Order B/L)和不记名提单(Open B/L)三种。5.按提单上运输条款的详细差异情况,分为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或全式提单(Long Form B/L)。6.按船舶营运方式不同,分为班轮提单(Liner B/L)、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和运输代理行提单(Horse B/L)。信用证下经常取而代之使用的是班轮提单,银行将接受。可是从银行的观点出发,班轮提单不能让它控制提单下的货物,银行只是勉强付款。这种提货单是装运合同的证明和收据。,7.根据提单正面所载明的运费支付方式,分为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和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Collect B/L)。8.正常提单、过期提单(Stale B/L)与倒签提单(Anti-dated B/L)。9.集装箱运输提单(Container B/L)。,二、其他提单 1.多式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包括从发货地通过公路、铁路、驳船或海船运达目的地的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这种单据要在UCP500下可接受,被要求的基本特征是运输全程中至少有一阶段是海运。2.集装箱提单 现在许多海路运送的货物被组合在集装箱。集装箱在一收货港口或陆地被包装,可能包括一个以上的出口商、目的地交付几个买方的货物。这是非常安全的方法,因集装箱被特别密封和编码以防偷窃和海上抢劫。提单是收货地的收据,在港到港基础上运作,此外,它还可能包括货物从目的港到一内陆集装箱仓库。它是十足的物权单据。,3.租船合约提单 租船合约提单证明一个船主与一位希望雇佣船只一段时间而不必是一段特别航程的租船者之间的一份合约。这么做的理由是,租船者经常在决定将货物发往哪里之前就购买货物,比如需载运的石油。这单据被视为租船合约,并服从船主与租船者之间达成一致的任何条款。容易理解,租船者已经完全控制货物和他们的最终目的地,那意味着该单据没有为一融资这次购买的银行带来安全。即使租船合约提单必须注明装运港和卸货港,它也不需要显示承运人名称。因为租船合约条款较多依据装运货物的性质和承诺的航程而变化。当信用证允许提示它们时,银行在UCP条款25下被免于检查它们的条款。虽然有这些不足,这种单据还是广泛用于散装货物运输,假若银行正在与名声无疑的买方和卖方打交道,银行就接受这种单据。,4.简式(背面空白)提单 简式提单的反面不包括运输合同的全部条款,但是在其他所有方面它们执行海运提单的角色。5.收讫备运提单 这种单据由航运公司签发,作为货物等待装运的一种收据。一旦货物装船,它将被标以“已装船”字样。它不是物权单据。,7.不可转让海运单据 这种单据有与海运提单同样的方式,作为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它的重要性已经因为海运航程时间的减少而增强,那经常意味着在提单可能朝银行系统继续向前之前载运船只到达了卸货港。它不是物权单据,所以不能用于当事人之间转让货物。这种海运单据下的货物被指定记名收货人。如果载运船只比海运单据先到目的港,货物将凭合适的证件放行给记名收货人。随着电子银行的发展,当物权能通过中央记录器转让时,这种海运单据的使用将会增长。,三、其他运输单据(一)船长收据(Mates Receipt)船长收据作为等待装运货物的收据而签发。它不是物权单据,最后要换成“已装船”提单。(二)航空运单(Air waybills)它作为被航空发运的货物的收据,但是不可转让,所以不是物权单据。航空公司通知并交货给收货人。航空运单没有提供安全保障给为交易融资的银行,除非银行作为收货人。可被了解,银行很少同意将货物交航空公司。,(三)铁路、公路或内河水路运输单据(Rail,Road or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Documents)它们由拖运人或铁路和隧道经营者签发。它们不是物权单据,因为货物直接发送给收货人。(四)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邮包收据像它们的名称建议的一样,仅仅是直接发给记名收货人的包裹的收据。货物运输单据是表明货物的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已将货物发运或已接管货物待运的单据。单据表面的记载具体反映了货物被接管或装运时的状况,已装运货物所要经历的运程,货物的有关当事人及其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四节 保险单据,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许多大工业国设立专门机构向出口商提供关于与海外买方交易时面临的种种风险的保险。欧洲、美国和日本的大机构主要是政府控制的,或者是银行、保险公司和政府之间的联合经营。显然,这些机构共享一个主要的目标,即在促进自己国家出口的同时,保护出口商规避商业风险、国家风险和外汇风险。,(一)英国保险的主要特征和险种 1.英国保险的主要特征(1)通常最长6个月信用期限。(2)金额范围限制是买方风险的90%和国家风险的95%。(3)出口商必须为其所有出口保险,除了他作为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受益人的出口。,2.英国保险保的险种(1)买方的破产。(2)买方关于已经收到的货物到期日后6个月内的违约拒付。(3)买方拒绝接纳货物。(4)买方国家阻止进口出口商已经约定出口的货物而实施的任何禁运。(5)买方政府宣布外债延期偿付。(6)出口许可/进口许可的取消。(7)当地货币结算导致的不足及后来转变到外币(延迟风险)。(8)战争、罢工、暴动、民变。(9)航行偏离。,出口信用保险单独与财务风险有关,与诸如运送风险这样的物理风险无关。可是,在特别情况(3)中,卖方被保了援救货物或重新寻找买方的任何风险。但是他首先支付损失的20%,保险人只支付剩余部分的90%。,(二)作为安全保证的出口信用保险单 银行在决定对出口客户提供便利时,显然较多受影响于他们已有的出口信用保险的事实。出口融资的任何形式必须考虑国家风险的质量和银行可用的安全保障及买方的资信。所以,如果一家出口商有对其所有海外买方出口信用保险,其银行可能立即评估他们被准备承担的关于任何一个买方或者关于所有买方加总的最大风险。这是因为保险人已经为该出口商对他们准备保险的所有那些买方设限。即使银行可能认为保险人关于买方的财务信息足够精确,他们仍被强硬地通知取得他们自己的资信报告,并规则地使它们切合现况。,(三)安全保证 任何出口信用保险单可能被转让给出口商的银行,并将允许银行在自己权力范围内凭保险单就某个买方索赔。可是不能假定保险单的转让给银行完全的保护。为什么?1.出口商可能在保险费支付上违约了。2.出口商可能违反了与买方的合同(劣质货、迟发运等)。3.就该买方的单个限制可能已经被超额。,这教训是显然的,银行必须将出口信用保险当作开放范围的海运险对待,并且应该:1.让保险单转让给银行。2.让保险费通过持续订单或直接借记等支付。3.规则地检查出口商贸易性质的任一改变。4.确保对保险单的所有修改被直接通知给银行。5.规则地得到最新的买方资信报告。,银行应该理解存在被严密关注在关于出口信用保险下索赔支付的条件。支付阻止改变,根据索赔的性质和从不被买方接受的货物再售后1个月至支付拖欠的6个月和任何其他损失类型的4个月的范围。对买方破产的索赔一般无延误地支付,但是被保险人必须提供给保险人必要的证明。在等待索赔期间,银行必须运用小心于任何随后的给包括在保险被永久或暂时撤回的索赔中的海外买方的转让。出口信用代理提供一定范围被设计成符合多数出口商需要的保险单,同时在保险人的条件不可接受时允许他们做一些选择。,最常使用的是给正在规则地出售给基础巩固的客户的出口商的全面保险单。可是,除了出口商是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受益人不需要保险之外,他不得不同意由那保险人为其全部出口总额保险长达3年。通过合约,他因为更有利的保险费,而变得合格。当出口商正销售给关联公司和海外分支时,背书能被用于全面保险单,这时不包括商业风险但包括政治风险。此外,当海外买方要求延展信用时,全面保险单能被背书,允许包括长达5年的运作。在海外建筑和服务合同中,一般有装运货物以支持建筑工程的需求,即使主合同可能运作5年或者5年以上,那些货物的保险也得通过建筑工程保险单提供。,二、海运保险 没有包括货物运输的国际贸易交易可以在没有让就专属风险保险的情况下被实现的。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决定了哪个当事人有责任按照装运条款安排保险。多数进口商为了节约外汇以FOB(离岸价)或CFR(成本加运费)条款购买,即使出口商想要确保其买方已经有包括在买方结算其发票之前货物被损毁或丢失的全面保险。海运、空运、公路和铁路运送易遭种种风险,有时根据载运货物的性质,还包括诸如海上抢劫的犯罪行为。当银行为他们的国际交易融资时,可以理解,他们关心他们不遭遇出口商或进口商当事人违约的额外风险而实施适当的海上保险。因而进口商银行在同意提供融资之前,将证实其客户拥有的保险类型、保险人的质量、超额或限制及可支付的最大金额。,(一)进出口商与海运保险 1.进口商 当货物以FOB或CFR基础购买时,投保是买方的责任。多数进口商投保允许他们为在所给的月份、只要在月底申报的任何数量的装运投保的开口海运险。这被叫作“失去的或非失去的险”,允许买方为可能在装运申报之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索赔。,买方银行将要求其客户的保险人在他们的记录里记录银行在保险单中有财务利益,并可以其自己的名义索赔。为保护其利益,银行必须检查保险范围的性质、被保风险的全部范围和任何限制条款。随后,它必须规则地检查保险范围没被以任何不利于银行的方式修改,保险费已经付至目前。当出口商按FOB或CFR条款发货给其买方时,他通常被要求在发运的2天内电讯通知买方,给予装运的基本细节。因为海运发货,那些细节将包括装运的价格和日期、载运船只名称、包装或吨位数量等等。进口商然后可以向其保险人作必要的申报。,即使一份销售合同的每个当事人知道谁有责任投保,出口商在其开口保险下、即使FOB或CFR条款的供货中申报装运不是罕有的。他这么做是因为他可能不确知买方的保险范围条款,宁愿确定地申报直至货物被真正装上载运船只被适当地保险了。一旦上船,FOB或CFR条款装运的货物变成买方的责任。在某些情况中,出口商可能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因为他能与保险人更好地谈判条款。他仍以FOB或CFR装运,单独结算保险费。,2.出口商 以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或CIP(运费加保险费)条款出售货物的出口商有责任将货物投保。他必须就风险或就在与买方的合同中详细规定的条款安排保险范围,并提出保险证书或保险单,能使买方索赔将遭遇的任何损失。保险单据详细规定提供的保险种类、证明运送,并且必须以能被背书转让的形式签发,这样允许买方或在融资这交易的买方银行为任何损失索赔。,(二)海运保险的保障范围 1.可保障的风险 存在所有运输中的货物都应该被保险的基本海上风险。许多进口商和出口商,当详细规定他们希望保的风险时,简单规定“一切险”“战争、暴动、民变险”。,基本上,就这些风险的保险多数货物完全足够了。UCP500条款36表述:“当信用证规定投保一切险时,银行将接受那含有任何一切险批注或条款的保险单据,即使表明不包括某些险别。”我们将理解对多数制造品和包装货物被表述和战争等是足够的。可是,并非所有海运、空运、管道运输、铁路运输或卡车运输的货物都在一般范围下保险。他们可能有需要特别储存、控制的温度和与其它载货接触的避免的特点,因而它们需要特别类型的保险。,海上风险(Marine Risks)也称为海难,它包括在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前者是指由非常的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如恶劣气候、海啸、雷电、海上风暴等;后者指搁浅、触礁、碰撞、沉没等意外事故。外来风险是指由一般或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比如偷窃、雨淋、钩损、串味等,以及战争、罢工、暴动等造成的风险。,2.可保障的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损失又叫海损(Average)。许多经营者发现理解保险人评估海上保险单下的损失是困难的,它们有四类:(1)全损(Total Loss)全损是指海洋运输途中整批货物(即保险标的物)遭到全部毁损,货物已失去原有性质、形态、功能和使用价值。也即由于发生了所保的一种风险而导致全部所载之货的损失,如着火、碰撞和深海倾覆。全损又可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托运人期望100%赔付这样的损失。,(2)部分全损(Total Loss of Part of Shipment)部分损失是指货物未达到全损的程度,只受到一部分损失。它关涉一些包装或箱子组成的所载之货。当它们中的一件或多件被损毁或丢失时,整个所载之货被认为丢失。货物招致部分损失,按其性质而言,又分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3)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Loss)这种海损发生在当载货的部分由于意外着火、沾水而受损或仅仅按照船长指示作为安全措施的投弃,以避免对其余载货和船只的进一步损失。那些因为船方行为而货物未受损的托运人被认为在航海法下有义务为那些不幸的托运人作贡献。,(4)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 Loss)这是一种其货物由于一种所保的风险而遭毁损或部分丢失的货主遭受的损失。当这种风险在有效期间时,没有损失降临于其他其货物未受损的托运人。另外,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海上费用主要包括:(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Expenses)是指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被保险的货物在承保范围内出险时,主动采取抢救和防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是指在标的物在承保范围内出险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动并获成功而支付的费用。,(三)海运保险的险别 被最广泛使用的海上保险是由伦敦保险协会提供的,它介绍了被设计成符合国际经营者需要的一定范围的分别的条款,无论制造品、原材料的贸易,还是日用品的贸易,它们被叫作协会货物条款。一般货运的一切险由协会货物A条款提供。另外,B条款、C条款被设计成保护货物避免遭受一定范围的中等风险(B条款)和较大的意外(C条款)。特别险为多种商品提供,如协会橡胶条款、协会咖啡条款。多数海上风险应该是在从卖方的仓库到买方的仓库的期间有效,即使一些仓至仓条款限制保险范围,在目的港卸货后,到当地仓库的15天和到内陆仓库的60天应该是有效的。,1.基本险 基本险是保险人对承保货物所负担的最基本的保险责任,是投保人必须投保,并且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别,又分为以下三个险别:(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目前平安险的一般责任范围包括:海上风险造成的全损;海上风险造成的共同海损;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平安险是保险人承保责任最小的一种基本险。,(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水渍险是在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之外,增加单独海损的赔偿责任的险别,即“包括单独海损”。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大于平安险,除平安险包括的责任范围外,它还包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单独海损。(3)一切险(All Risks,AR)其责任范围除了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风险,它不包括特殊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2.附加险(1)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承保由一般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失。它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先投保平安险或是水渍险,然后才可投保一般附加险以扩展保险的责任范围。若已投保一切险,则不必再投保一般附加险。,常见的一般附加险有下列11种,投保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一种或多种投保: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and non-delivery,简称TPND);淡水雨淋险(rain,fresh water damage,简称RFWD);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breakage);渗漏险(risk of leakage);串味险(risk of odor);受潮、受热险(sweating heating risk);钩损险(hook damage);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risk);锈损险(rust risk)。,(2)特别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指由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损失的特殊险别。它也必须依附于基本险项下投保。任何一种基本险,都可附加投保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主要包括:战争险(war risk);罢工险(strikes risk);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y risk);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舱面险(on deck risk);拒收险(rejection 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等。,(四)保险单据 UCP500条款34规定保险单据必须在信用证中特别描述,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由经纪人签发的暂保单不能接受,除非信用证中特别授权。开立跟单信用证时就应注意对其形式的要求,申请人需特别地表述其要求,即是否一保险单或保险证明,还有应保的险种。银行非常当心保险,其理由是某些类型的保险证明可能已不适用于一些国家的法庭。在普通运输方式下,将被签发保险证明,但保险证明不包括全部保险合同条款。信用证必须强调表述应包括的任何附加险,不能使用不精确的术语,诸如“普通险”或“常规险”。,在英国跟单信用证规定,海运险和战争险必须超发票金额的10%,这是通常的实践。保险金额必须实现货物的CIF价的最小值,但当CIF价不能由单据表面决定时,银行接受信用证下的最小支取金额或商业发票下的相关金额,选其中较大者。除非另有规定,保险单必须以与信用证一样的币种表达。,在进出口双方的合同价为CIF的情况下,作为与FOB合同的差异,出口商有责任保险货物。保险单通常以代理行为受益人,否则以出口商为受益人,它将被背书给银行,像提单一样,保险单可被自由地背书或交付转让。海上保险行为1906规定,海上保险单必须表明被保险人名称(即保险单生效时的受益人)、被保货物的性质、被保索赔依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UCP500条款34规定银行将拒绝接受保险日期晚于装运日期的保险单据,除非信用证特别授权它们可被接受。,1.保险单据的内容 保险证书或者保险单很少被跟单信用证要求,一般迫于进口国不愿用宝贵的外汇进行保险,那外汇能被他们自己相当好地发挥作用。装运条款是CIF时,信用证规定要求的保险单据的类型,并且详细规定保险能有效防范的风险。被提示的单据必须是信用证中规定的,如果要求保险单,那保险证书不被接受。它应该以一种与其他单据不矛盾的方式描述货物,应该显示:,(1)运输标记(2)船名(3)装运港和目的港(4)至少从运输单据证明的发运日开始的产生效果的保险范围(5)保险金额是交付货物的CIF价加10%(6)以与信用证同样的货币签发(7)有责任处理索赔的代理的名称 最后,它必须具有能被背书转让的形式。,2.保险单据的种类(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保险单在实务中俗称“大保单”,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保险契约关系的正式凭证。其内容主要有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货物名称、数量及标志、载货船名、保险金额等。保险单的背面印有保险合同条款,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作了详尽规定。,(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它是简式保单,其正面内容与保险单相同,背面不载有保险条款,但具有与保险单相同的效力。(3)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联合凭证是一种比保险凭证更简化的单据。它只在出口商的商业发票上以加盖印戳方式注明承保金额、险别、保险期限、保险编号、保险和理赔代理人名称及地点等事项,而不另出具单独的保险单,又称为“联合发票”。,保险单按照承保方式分类,除了普通的定名保单,还有特殊的:(1)流动保单(Floating Policy)用流动保单投保时只确定保险条件,而不确定哪一批货物的保险单。货物出运后,被保险人逐笔向保险人申报船名、货物等内容,直到保险单金额全部用完。由于签发保险单时货物等未确定,因此也称为不定名保单。,(2)预约保单(Open Policy)预约保单是一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预约签定的总括性的保险合同。合同中只规定保险范围、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不像流动保单那样规定总金额,但一般有每次出运货物的最大金额限制。(3)暂保单(Cover Note)暂保单是保险人证明承诺保险责任的一种临时性文件。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装船通知后才出具正式保险单。投保人获知货物装载情况后,即通知保险人,再换取正式保险单,暂保单在规定效期内具有正式保险单的效力。,第五节 其他单据,一、商品检验证明(Inspection Certificate)商品检验证明,简称商检证,是证明出口商品的规格、品质、数量、重量和特性的检验文件,是出口方应进口方要求在货物装运前所做的相应检验的书面证明。,商品检验证明有如下作用:1.议付货款的单据。如果检

    注意事项

    本文(《国际结算单据》PPT课件.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