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概述》PPT课件.ppt
国际经济法,交流:,EMAIL:hssfks,授课教师:,黄梅,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国际经济,19世纪前的国际经济是地域国际经济20世纪后期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开始形成国际经济法最重要的研究对象是当前现实的国际经济判明当前现实的国际经济大势是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前提,我们老大在想啥,当今的国际经济谁主沉浮?2008年GDP十强排名(100万美元),1 United States 14,330,000 2 Japan 4,844,0003 China(PRC)4,222,0004 Germany 3,818,0005 France 2,978,0006 United Kingdom 2,787,0007 Italy 2,399,0008 Russia 1,757,0009 Spain 1,683,00010 Brazil 1,665,000,2009年10强(10亿美元),1.United States 14,800 2.Japan 5,0803.China 4,900 4.Germany 3,7005.France 2,900 6.Italy 2,200 7.United K Russia 2,000 8.Canada 1,500 9.Spain 1,400 10.Brazil 1,300,当今的国际经济谁主沉浮?2010年GDP十强排名,美国人观念中的世界地图,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中国国家定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经济贸易大国中国的主要经济利益在与发达国家经济交往中实现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关系有助于加强中国国家地位,引言:从一则古代故事说起,初刻拍案惊奇,文若虚,明朝成化年间苏州府长州县人氏,初刻拍案惊奇,近邻,文若虚,初刻拍案惊奇,吉零国,文若虚,初刻拍案惊奇,文若虚,水草,树木,龙凤,之后会发生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首先,大明国的外贸经营者会向吉零国出口很多的洞庭红橘子或其他品种的橘子或类似水果;其次,易货贸易可能要变成银货交易;再次,如果是银货交易,大明国的商人们在回国之前一定会将各种其他图案的银钱统统换成水草图案的银钱。,再后来呢?,再后来就是吉零国的白银大量外流,官府就会考虑对货物进口和银钱外输进行干预。,官府还会采用其他一些方法来限制橘子的进口,例如,对橘子的质量设定技术标准。当时也许检验不出橘子是否会有氯霉素或其他什么素的残留,但可能会说过甜的橘子会引起体重增加,从而不利于人的健康。,禁止橘子的进口,如果橘子的进口影响了吉零国本地的某种水果的销售,果农们也许会请求官府禁止或限制橘子的进口。于是官府可能会说本国的果树种植业属于“幼稚产业”,无法同外国的成熟产业相竞争,必须通过限制进口而对其加以保护。,然后,吉零国为阻止银钱外流还可以采取一个更为简单的方法,就是改变本国的货币制度,吉零国的货币是由银子铸造,但却不是一种“银本位”(商品本位)的币制,吉零国的币制是一种“信用本位”的币制,既然是一种信用本位的币制,就没有必要以银币来铸造它自可发行纸币。,发行纸币的直接后果是白银外流受到遏制,大明国的商人大概又要回到易货贸易中去,直接进行货物交换,或者将收入的吉零国货币再换成货物带回大明国。,大明国的商人们肯将吉零国的纸币带回到大明国吗?,肯的,但有条件,吉零国与大明国也许会考虑签署一项条约,保证两国货币之间的可兑换行,并确定兑换的比率。稳定的汇率对商人们的国际商业交往显然会提供安全的保障。当然,问题仍不会完全解决。也许某一天吉零国政府会指责大明国有意压低本国货币的比价,以牟取国际贸易利益。于是双方的官员需要坐下来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谈判,以求得一个“双赢的结果”。,此类故事的人物关系大体上分为三个层面,商人之间的跨国交往是最基本的国际经济交往,交往中形成了商人的习惯规则,即商人法,这种商人法后来又大都被并入各国的民商成文法当中。,对商人的跨国经济交往,政府迟早会加以干预。政府管理国际经济交往所遵循的规则,今天被称作经济法或行政法。,政府之间就此所进行的协调,商人之间的交往和政府对商人行为的管理,迟早会将不同国家的政府拉倒一起,可使政府之间彼此约束的法律被称为国际法。,导入从案例看国际经济法,美国钢铁进口保障措施案,2002年初,美国布什政府宣布动用美国贸易法第201条款,启动紧急进口保障措施,对于外国进口钢材提征80%多的进口关税。从私人交易角度来看,正当美国政府公布采取紧急进口保障措施之前,有一家中间商与中国某钢材出口公司签订了一笔钢材进口买卖合同,决定买进一批钢材产品并卖给美国某进口方。就在合同生效并到了履行之际,美国政府对钢材进口实施了保障措施。,导入从案例看国际经济法,本案三个层次,1、私人之间跨国商事交易关系跨国钢材进出口合同违约 2、政府与私人之间跨国经济管制关系美国政府保障措施关税 3、国家之间跨国经济交往关系GATT/WTO多边世界贸易协定体系保障措施条约,1、进出口当事人是否有效?是否是不是违约?出口方如何得到救济?进口方如何抗辩?涉及哪些法律?2、美国政府的保障措施决定是否符合其国内法?受到影响的国内国外当事人是否可以提出申诉?涉及哪些法律?3、中国是否可以向美国提出质疑?是否能够从国家间争议角度解决?涉及哪些法律?,导入从案例看国际经济法,三个层次的法律问题,首先,看合同是否成立,涉及到中美合同法规则和国际合同公约,可以认定合同已经有效成立,那么,进口方的行为就属于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进口方可以抗辩,主张美国政府行为构成情势变更,这样,就可能免责。,导入从案例看国际经济法,三个层次的法律解决,导入从案例看国际经济法,三个层次的法律解决,其次,美国政府采取进口保障措施是基于其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款,其中规定外国进口导致美国相关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其威胁则有权进行调查,如果进口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可以由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建议,由美国总统决定是否采取进口保障措施。因而,美国政府的做法是有国内法依据的。至于外国受到影响的私人当事人,根据美国法律,却没有申诉权,所以,无法从美国国内法寻求救济。,导入从案例看国际经济法,三个层次的法律解决,第三,中国于2001年底正是加入WTO,中国和美国都是WTO成员,都受WTO协定约束,WTO保障措施协定要求必须证明进口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采取保障措施。这样,就可以根据WTO协定来从国际法角度判断美国政府的做法是否符合WTO国际法。同时,WTO提供了一套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国政府可以先与美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WTO专家组断案,专家组判定美国败诉,美国上诉,上诉庭维持专家组裁决,裁决报告经DSB通过。美国于2003年12月4日宣布终止保障措施。,总结,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到,国际经济法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次,这样,就有三层法律关系、三层法律规则和三层法律解决。那么,要想解决一个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就必须掌握国际经济法的知识、理论、思维、方法和技术,就得知道这个问题属于三个层次中的哪个层次,涉及哪些法律,如何着手解决。这就是学习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目的。,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国际经济关系及其历史发展(一)国际经济关系的概念 1、定义 广义:超越一国范围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国家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和他们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总和。狭义:国家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2、内容和范围,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内容:(1)基于国际分工而产生的在商品生产、分配、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2)在国际资金融通过程中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3)在国际劳务合作中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4)在国际资源的所有、开发、利用过程发生的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5)在国际技术转让过程中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6)其他和商品、资本、劳务的跨国境的流动有关的过程中形成的国际经济关系;,范围:(1)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2)国家与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3)不同国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4)国际经济组织与各国及各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横向的国际经济关系,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相互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纵向的国际经济关系,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二)国际经济关系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回顾(p4-5)(三)国际经济关系的现状(P5-8)二、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及其主要发展阶段(P10-13),上述部分主要以学生阅读、思考为主。,三、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含义和范围问题,国内外学者所持的观点基本上可划分为两大类,即狭义说与广义说。前一种观点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后一种观点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跨国)经济关系的国际法、国内法的边缘性综合体。,狭义说,(1)出发点: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狭义理解(2)基本观点 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逐渐形成的传统的国际公法的新的法律分支。(3)主要代表人物 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日本学者金泽良雄 我国的汪暄教授、王铁崖教授也都支持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新的分支的观点。,狭义说,“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是关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以及与之相互交往有关联的实体的地位的法律规则。”施瓦曾伯格“根据构成国际社会第一层次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合意所订立的各种经济条约的总和,所以应当理解为国际公法”。金泽良雄,广义说,(1)出发点: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广义理解(2)基本观点 国际经济法是用来调整从事跨越国境经济交往的各种公、私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并不专属于单一的国际公法范畴。它的内涵和外延,早已大大地突破了国际公法单一门类或单一学科的局限,而扩及于或涉及到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的经济法、民商法等,形成了一种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广义说,(3)主要代表人物 美国的杰塞普于上个世纪50年代提出了“跨国法”的概念。美国的斯泰纳和瓦格茨两位教授在其所著的跨国法律问题一书中,对杰塞普的跨国理论加以具体化。该书打破了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以及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界限,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跨国问题为目标,从各个角度研究有关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对这些跨国问题的约束和影响力。另外一位美国学者杰克逊则通过将跨国法的研究限定于经济领域而使国际经济法从跨国法中成长出来。,广义说,美国的杰克逊在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问题一书中,认为,国际经济交往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政府行为,往往要牵涉国际法、冲突法、行政法、合同法、公司法、税法、反垄断法及民事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部门。根据他的分析,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有关国家用以调整国际商务关系得私法,包括有关国家的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保险法、公司法和冲突法等;第二个层次是有关国家的政府用以管理上述商务往来的法律,包括有关国家的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商品质量法、和包装标准法、国内税法等;第三个层次是对上述商务往来发生影响作用的国际公法或国际经济组织机构法。因此,杰克逊认为国际经济法是涉及经济领域的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与私法的综合交融,不应该将其归入任何一个传统的法律部门。,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国际贸易关系: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2、国际投资关系:直接投资、间接投资3、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货币关系、国际票据关系、国际银行关系4、国际税收关系:征收、避税、逃税5、国际经济组织关系:全球性、区域性国际环境保护、国际援助、国际经济发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四、国际经济法的范围,(一)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1、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具有特殊性2、国际经济关系的内容具有复杂性3、国际经济关系的性质具有纵横交织性,国际经济关系的上述特殊性,使得调整这种关系的国际经济法规范不同于其他部门法,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法律规范体系,构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一下:,四、国际经济法的范围,案例一:,1990年8月2日,伊拉克出动十万军队,入侵并占领了科威特,随之宣布正式兼并科威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第二天,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660号决议要求伊拉克撤军。此后,安理会又通过第661号决议,对伊拉克实行经济制裁和禁运。同年11月29日安理会通过了授权对伊拉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678号决议。但伊拉克却拒绝接受,并称其为非法的。于是1991年由美、英、法、意等28个国家组成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采取了军事行动,迫使伊拉克撤军,结束对科威特的侵略。,案例二,鲍富莱蒙王子的妃子,原为比利时人,因与鲍富莱蒙结婚而取得法国国籍,后欲离婚与一罗马尼亚人结婚,但当时法国的法律不准离婚(1884年以前)。她便只身移居德国并归化为德国人,随即在德国获得离婚判决,然后再柏林与罗马尼亚的比贝斯哥王子结婚。鲍富莱蒙遂申请法院宣告其妻加入德国国籍及离婚、再婚均属无效。,案例三,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欧共体与非加太(ACP)国家中的几个前欧洲殖民地国家建立了优惠性的贸易安排,其中包括免税进口这些国家的香蕉,目的在于使这些香蕉比来自拉美的香蕉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但欧共体与ACP国家连续的这类贸易安排影响到拉美国家的香蕉在欧共体市场上的地位。而美国几家大的跨国公司在拉美香蕉生产中有重要的投资和利益,欧共体与ACP国家之间的贸易安排使美国跨国公司的经济利益受到了影响。1992年,拉美国家(包括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尼加拉瓜、危地马拉和委内瑞拉等)首先利用关贸总协定(GATT)的争端解决程序对欧共体的香蕉进口体制提出异议,宣称欧共体的香蕉进口配额和许可制度违反了GATT规则。之后,美国也加入香蕉案,由于各方分歧较大,该案经历了GATT争端解决机制和WTO争端解决机制,至今仍未得到圆满解决。,以上三个案例在性质上有何不同?,(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和联系,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都以某种国际性的社会关系作为调整对象,而且,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重合的部分,即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经济法含一部分国际公法或者说国际公法含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第一,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方面看,第二,从法律关系的客体方面看,第三,从法律关系的内容方面看,第四,从法律渊源方面看,,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和联系,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具有国际性和经济性这一点上看,两者具有一致的地方;但这两个部门法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国际经济法属于实体法,它直接确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国际私法则是以冲突规范为主体的。当然认为国际私法也包括实体规范,或者认为国际经济法也包括解决国际经贸纠纷所必需的冲突规范,那么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也就会在一定范围内重叠。,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特征,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具有特殊性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主要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以及跨国公司。1、国家;2、国际经济组织;3、个人(自然人)4、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5、跨国公司,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 国际经济关系是超越一国范围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之间、国家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和它们相互之间经济关系的总和。包括国际贸易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税收关系、国际经济组织关系等。(纵向|横向),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特征,三、国际经济法调整手段具有特殊性外交手段调整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和国际经济组织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行政手段调整国家在管理和管制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中产生的关系刑事制裁手段 民事手段国际经济法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四、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具有特殊性在调整某一国际经济关系时,既要运用国内法规范,也得适用有关的国际法规范;既涉及实体规范,也往往涉及程序法规范;既包括公法规范,也包括私法规范。,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特征,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国际贸易法 国际投资法 国际货币金融法 国际税法 国际经济组织法 WTO专题,国际经济法体系,国际贸易法 第一章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 2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第二章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三章 国际技术交易制度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法律制度 国际运输服务合同法律制度 国际保险服务合同法律制度 国际银行支付服务合同法律制度 国际投资法 国际货币金融法 国际税法 国际经济组织法 WTO专题,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二、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三、公平互利原则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互利原则,是对国际公法中传统意义上的主权平等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的重大发展。其精髓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实现实质的平等,而不仅仅局限于形式上的平等。“普惠制”是公平互利原则的一种具体运用和初步体现。四、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轻松一下!国际经济法有点难!坚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