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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技术贸易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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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技术贸易法》PPT课件.ppt

    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36学时),第一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制造货物的技术,技术贸易,许可方,被许可方,技 术,一、国际技术贸易相关的概念,国际技术转让与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许可贸易国际技术咨询与服务国际工程承包国际特许专营国际技术投资,二、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一)技术的含义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定义: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提供某种服务的机能的系统知识1.专利技术2.秘密技术3.计算机软件(2001年专利审查指南)4.商标与版权,(二)技术的特征,无形性系统性商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交换,可以进行市场,进行交换,交换的前提必须权属要明确,(三)技术与有形物的区别,不适用占有推定所有权的制度占有不排他可以选择法律保护的形式权属获得的授予性地域性与时间性,三、国际技术转让法律渊源,调整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规范的表现形式1、国内法渊源反托拉斯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国际法渊源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以知识产权为调整对象的公约3、国际惯例,四、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主体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和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的承担者。1、自然人2、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3、国家,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客体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 务所指向的对象。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内容1、含义: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或国家之间特点:约定 平等互利3、非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与国家政府之间特点:法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是特别约定的,而是遵循由国家机关事先制定的有关法律规范,对相关主体平等、普遍适用,五、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标的是某种技术知识一般转移标的的使用权技术贸易较复杂且过程较长较强的政府干预程度,相关知识:,“美国政府对技术出口的控制”,美国技术出口的控制制度:1949年出口控制法Export Control Act of 19491969年出口管理法-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出口许可制度General License&Validated License输入国分类制度O组(西半球国家)与R组A组Z、S、Y、W、Q、T、V商品分类制度(Commodity Control List)技术资料的特别控制 release=export,国际技术贸易法与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经济学(RICHARD A.POSNER)用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来分析法律领域中的各种问题。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社会理论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对个人意向和行为的研究开查基础之上。Maximization Principle 个人会对适合于他的各种优先选择作出判别,是自身行为的最佳判断者,参考书目:1.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车丕照:国际技术转让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虞国庆:国际技术转让法律与实务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年版4.安丽:国际技术转让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年版5.陈安:国际经济法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6.王春燕译知识产权许可法律出版社7、屈广清、徐红菊:国际技术贸易法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案例,专利权人拥有关于虾刀的专利技术,于年起委托日本某公司为其生产虾刀把。合同到期后,该专利权人未付款,经再三追要,支付了把虾刀的价款。日本公司将其余虾刀转卖给他人。专利权人诉其侵权。,留置权与专利权冲突,留置权是否是优先于专利权受保护的权利?1.行使留置权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为定作物基于定作物产生的债权为行使权利经过债权催告后仍然不履行债权2.留置含有专利权的定作物定作物是否合法产生,解释该问题的几种理论,1.视为许可的延伸2.视为定作人在专利产品是的权利用尽3.目的解释专利法禁止他人以营利为目的的非许可销售行为,而留置权人的销售目的是实现其到期债权,含有专利权的定作物已经转换为债权价值,第二章 国际许可贸易法概述,一、国际技术许可贸易的一般程序,1、技术引进项目研究机会研究(opportunity study)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评价与决策(evaluation and decision)2、引进项目的技术选择3、对让与人的了解与选择4、对外询价5、比价,让与人A报价:总付80万元,三年内分五次付清。,让与人B报价:入门费30万元,提成率为销售价的5%,提成年限与合同有效期同,为十年。产品预计销售1000台,每台1000元。,(30+(100万 5%10)=30+50=80万),6.权利人进行国际许可的利弊分析,利扩展地理市场,A+B,扩展海外市场,设立国外分支机构,建立合资企业,许可,6.利弊分析,利扩展地理市场扩展产品市场尽快进入市场增强市场渗透力控制现有知识产权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与微软MS-DOS操作系统软件合作,弊丧失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失去对技术利用的控制失去与顾客的联系,从而丧失对产品的新创意收益上的依赖,三、国际许可贸易法的经济分析,1.法的经济分析理论“Economics is a powerful tool for analyzing a vast range of legal questions.”财富最大化理论:人总是理性的最大化满足者,个人是其自身行为的最佳判断者。资源被投入最有价值的使用时,就实现了最有效率的使用,法律应当能努力地促进和便利竞争性市场,建立有效率使用资源的激励机制。,2.国际许可贸易法的经济分析,保护知识产权为私有财产权财产权保护:否则,人们或者不进行创造或采用保护成本较高的保护方法。专利权:节省了保密的成本,避免了对同一发明的重复劳动与投资在各种产权制度中,对科技、经济发展起着最直接促进和保护作用的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许可产生更大的效益,以较少的自然资源的消耗,换取更有价值的高效益投入、风险与收益多次重复许可使用的价值吸引,3.技术生命周期理论,弗龙“国际市场产品周期”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的三个阶段:新产品发明阶段产品的成长与成熟初期阶段成熟期与产品标准化阶段OBrien 的技术生命周期 技术的发展变化呈现曲线,并分为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及衰退期四个阶段;,四.国际许可贸易协议的种类,(一)依让与人对受让人使用权的限定:1、独占许可协议(exclusive licensing agreement)技术让与人在一定地域内对被许可的技术享有独占性的使用权,许可人即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利用此种技术制造或销售产品,让与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从事此种销售或使用的 技术转让协议,2、排他许可协议 sole licensing agreement 让与人在一定地域内对被许可的技术享有排他性的使用权,让与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技术制造或销售产品的技术转让协议3、普通许可协议 simple licensing agreement 让与人在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受让人使用协议中所使用的技术,但在该地域内让与人仍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还可以将其出让给任何第三方,示意图:,独占许可被许可方,普通许可被许可权利方,权利,权利,产品,(二)依受让方再许可的权利,1)可转让的许可受让方可把技术再向第三方转让的许可2)不可转让的许可交叉许可cross-licensing agreement 国际技术贸易的当事人约定互为技术的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彼此授予不同技术的使用权的许可协议,也被称为互换许可协议,通常被称为“技术的易货贸易”Patent Pool,(三)当然许可,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后,在专利权届满前的任何时候向专利局局长请求登记,同意签发的一种第三人不必经过个案协商就可以实施的专利许可形式特点1、是非独占许可2、之前在全国的专利注册簿上也没有进行过独占许可的登记3、被许可人可随时放弃许可协议,第三章 国际专利许可贸易法,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许可权,一、国际专利许可方的许可权,1.是否拥有专利权专利权所有人专利权使用人2.专利权人的许可权共有专利专利权人之许可权第二专利专利权人之许可权已在专利权之上设质权专利权人之许可权,共有专利专利权人的许可权,我国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任何共有人不得向第三方授予许可美国每一个共有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自由使用专利技术,不必取得其他所有人的同意,Race for the bottom,第二专利权人的许可权,第一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覆盖的发明比第一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覆盖的发明,应当具有相当经济效益的重大技术进步第一专利所有人应有权按合理条款取得第二专利所覆盖发明的交叉许可证对第一专利发出的授权使用,必须与第二专利一并转让,已设定质权专利权人的许可权,我国目前规定交付权利证书设定质权未经质权人同意,专利权不得许可与专利法价值取向的冲突实施要求与担保法价值取向的冲突担保债权的实现,二、许可权与权利用尽原则,.权利用尽原则在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或其被许可人首次合法销售后,对专利产品的使用及再次销售不再享有控制权.英国专利权人可以对首次销售后的使用与销售在提出限制性条件,违反为侵犯专利权如在第一次销售时未提出则视为默示许可,.德国,在年的判决中确立了权利用尽原则专利权人可以设定限制性条件,但:限制性条件必须合法,否则为滥用专利权违反限制性条件为违约价值分析专利权人通过对首次销售的独占足以收回其利益的经济回报专利权人对再销售的限制会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美国,首次销售穷竭原则(first sale exhaustion)默示许可案例一专利权人拥有关于窗户垫架的方法专利权,该专利权人生产可以使用该专利方法的角部件和其他专用设备。公司始终购买专利权人的角部件,但未使用专利方法。年起其开始使用该专利方法,但除角部件以外,购买公司的专用设备。专利权人起诉其侵权,公司间接侵权。,案例,专利权人拥有关于虾刀的专利技术,于年起委托日本某公司为其生产虾刀把。合同到期后,该专利权人未付款,经再三追要,支付了把虾刀的价款。日本公司将其余虾刀转卖给他人。专利权人诉其侵权。,专利权人或其被许可人销售的产品除了用于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之外,没有其他的用途.专利权人违约时,被控侵权人有权出售专利产品以补偿所遭受的损失,不需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三、许可权的权利内容,(一)基本权利实施权: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制造权、使用权,A公司拥有一项制造晶管的专利技术,于2006年8月13日有效期满。B公司是同行业的竞争者,在得知A公司该项专利技术2006年到期的信息后,与2006年初开始生产该专利晶管产品。A公司得知后,诉B公司侵权。,欧共体诉加拿大对药品专利保护违反TRIPS协议(WT/DS114),加拿大专利法:55.2(1)(2)任何人仅为开发和提交加拿大及各省法律要求的信息而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发明不构成侵权任何人为在专利到期日后的销售而制造、储藏根据(1)项制造专利发明,不构成侵权。,使专利的潜在竞争者在专利保护期内就可以获得政府许可,否则竞争者必须在专利期满后才能提交资料、生产。违反TRIPS 27.1,28.1及33条,Article 28 Rights Conferred 1.A patent shall confer on its owner the following exclusive rights:(a)where the subject matter of a patent is a product,to prevent third parties not having the owners consent from the acts of:making,using,offering for sale,selling,or importing for these purposes that product;(b)where the subject matter of a patent is a process,to prevent third parties not having the owners consent from the act of using the process,and from the acts of:using,offering for sale,selling,or importing for these purposes at least the product obtained directly by that process.,第二十八条 所授予的权利,1.专利应赋予其所有人下列专有权:如果该专利所保护的是产品,则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制造、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上述目的而进口该产品;如果该专利保护的是方法,则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许可使用该方法的行为以及下列行为:使用、提供销售、销售或为上述目的进口至少是依照该方法而直接获得的产品。,Article 30Exceptions to Rights Conferred Members may provide limited exceptions to the exclusive rights conferred by a patent,provided that such exceptions do not unreasonably conflict with a normal exploitation of the patent and do not unreasonably prejudice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the patent owner,taking account of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third parties.,第三十条 所授权利之例外,成员可对所授的专有权规定有限的例外,只要在顾及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该例外并未与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冲突,也并未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2.许诺销售(offer for sale),尽早制止对专利产品的违法商业交易为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之前会发生的销售行为。offer for sale含义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许诺销售只适用于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讨论分析,在专利期限届满前,他人虽然做出将要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但明确表示在专利权届满之后才能获得该产品?1996年(271),3.销售权、进口权,平行进口美国337条款根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专利权人有权依法禁止他人在美国生产其受保护的专利产品和在海外仿制其专利产品后销往美国。如果己对侵权情况有所了解,而且难于识别货物的来源,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不管进口方的身份对所有类似产品一律予以排除,被称为普遍排除令。,(二)可以许可的其他权利,分许可权诉权优先权,一、优先权(巴黎公约)1、含义:如果某享有国民待遇的人以一项发明首先在任何一个成员国提出了专利申请,或以一项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自该申请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如在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应承认该申请在第一个国家递交的日期为本国的申请日优先权日(申请案提交日、申请日)指公约成员国中申请案的第一次提交日,实例分析,甲国(成员)A公司与7月22日向本国提出专利申请,于10月22日向乙国(成员)与丙国(正在申请加入公约)提出专利申请,并提出优先权请求。乙国B公司同时也在致力于该申请专利技术的研究,并于9月22日向本国政府提出专利申请,乙国政府在进行审查期间,得知A公司在其本国的申请已经被驳回,即授予了本国B公司该技术的专利权。丙国于11月1日正式加入了巴黎公约,但拒绝给予甲国A公司的优先权要求,把专利授予了本国C公司。,2、适用范围: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用于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商号、商誉、地理名称、服务商标3、优先权期限发明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工业品外国设计与商标为6个月4、优先权作为一种权利,可以连同专利权商标权一同转让5、初期权利在任何实际权利没有产生时,即存在的权利,但要求申请文件齐备,第二节 国际专利许可的范围,一、许可的权利范围,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及销售权进口权许可权诉权,二、专利许可的技术范围,1、各国的解释方法(p47)周边限定原则中心限定原则折中原则(主题限定原则)2、美国等同理论需要解释的技术特征与是否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履行实质上相同的功能,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逐一技术要素原则(Nies),Hilton Davis Chemical Co.V.Warner-Jenkinson Co(Fed.Cir 1995),Hilton Davis Chemical Co.V.Warner-Jenkinson Co(Fed.Cir 1995),原告与被告都是生产颜料的企业,为达到政府有关食品纯度的严格要求,两家企业一直使用昂贵而浪费的“盐析”工艺去除内在杂质。1983年原告完成了一项使用薄膜过滤的发明,权利要求书:“在水溶条件下,使用孔径为5-15埃米的薄膜过滤分离杂质,静力压强为200-400英镑/平方英寸,pH值为6.0-9.0之间。”被告不知已获专利,于1986年独立开发该方法获得成功:在水溶条件下,孔径为5-15埃米的薄膜过滤,静力压强为200-400英镑/平方英寸,pH值为5.0。1991年原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审查员发现另一项专利技术披露了9.0以上的外在过滤方法,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理论的一种限制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为区别现有技术而放弃的内容,不能在侵权诉讼中以适用等同理论的方式重新纳入受保护的范围。禁止反悔原则与非显而易见性非显而易见性:某一技术要素与现有技术相同或不具有非显而易见性,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禁止反悔:因区别于“现有技术”而放弃的技术要素不能得到保护等同理论与非显而易见性参照“现有技术的时间”:发明时侵权发生时,被控侵权的技术要素与专利中的技术要素是否具有可互换性。,三、专利许可的使用领域范围,同一项专利技术可以应用在不同的产品生产领域,许可方可否对使用领域进行限定?专利权人A拥有一项专利技术,即可以生产化工产品,也可以用来生产化妆品。某化公司获得了这一专利技术生产化工产品的许可,后该公司转型生产化妆品,同样使用此专利技术,A诉其侵权。侵权成立吗?,General pictures Corp.v.Western Electric Co,真空管扩音器专利私人家庭使用与电影院与广播公司使用是否有限制竞争的效果?一项知识产权在不同领域的价值是不同的,允许技术的权利人从多个领域应用技术获取其独特价值,以合适的价格换取各自的许可在不同领域选择最佳许可方,保证被许可方可以投入成本,承担风险,四、专利许可的地域范围,被许可方只能在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强制许可应当主要是为了供应给予许可的成员的本国市场,第三节专利技术的检索,一、专利文献与信息,Patent(Litterae Patentes)“公共的文献”各国专利局及国际性专利组织在审批专利过程中产生的官方文件及其出版物的总称技术信息法律信息经济信息,二、专利文献分类,国际专利分类法IPC(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是一种国际通用的管理和利用专利文献的工具。1952年关于发明专利国际分类法欧洲协定1975年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WIPO为管理机构)国际专利分类表的设置(A01B 1/24)A部:生活需要B部:作业;运输C部:化学;冶金D部:纺织;造纸E部:固定建筑物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爆破G部:物理H部:电学,三、专利信息检索,1、侵权检索防止侵权检索避免发生专利纠纷:检索对象:有效专利时间范围:依各国专利保护期确定检索的国家范围:生产、销售产品的范围被动侵权检索被别人指控侵权检索对象:被侵权的专利文献专利权人名称被侵权专利的申请号被侵权专利的发明创造名称,2、国际专利许可检索,我国某建筑材料厂打算引进韩国一种生产建筑板舒乐舍板的技术,该技术已经在韩国申请专利,专利权人为安世弘,专利公告号为86-538,产品将销往国际市场。确定是否为韩国专利确定在那些国家申请了专利确定是否为有效专利确定各国有无类似技术或更先进技术(IPC分类,对专利说明书进行比较),3、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检索专利有效性的系统专利公报专利法律状态公告“授权栏”:登载专利授权的专利号“专利事务栏”:登载专利失效、专利权变更等互联网与光盘查找何时申请、公开、授权,授权是否有效,是否被驳回、放弃、撤消、期满、专利权人是否变更;专利地域性检索确定被检索对象的优先权:优先权国家、优先申请的日期在哪些国家申请;在哪些国家被授权,2、商标,1)、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2)、音响商标与气味商标3)、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4)、集体商标与联合商标5)、证明商标与质量标记6)、防御商标,3、商标权的取得,1)先使用原则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有权取得商标权,即使该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他们可以对以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要求予以撤销2)先注册原则3)无异议注册原则商标权原则上授予先注册人,但先使用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请求撤销,4、商标权的内容,1)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2)商标的“反向假冒”他人未经许可撤换商标所有人依法帖附在自己商品上商标或出售这种经撤换商标后的商品的行为,5、驰名商标的保护,1)公约保护禁止他人抢先注册、使用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2)商标的淡化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专有技术,1、定义、特征(know-how)为完成某种在工业上有贡献的技术,或为了能在实际中应用所必要的秘密技术1)是没有专利权保护的技术2)是在一定范围内秘密使用的技术3)一般具有实用性,2、专有技术与专利的区别,1)时间的限制2)地域的限制3)是否公开4)权利的取得一方面允许有多个所有人,只要不是非法获得,一方面不窃取扩散专有技术是一种法定义务,3、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1)法律性质:更近似一般的物权所有权产生不以法定的批准为前提不具有法定的独占性无时间地域限制2)法律保护形式A、通过合同法保护,合同类型:,雇佣合同技术转让合同B、通过侵权法保护即使双方没有合同关系,也不得以非法手段侵犯别人的技术秘密C、通过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竞争目的,非法取得别人的技术D、通过刑法保护,公开技术,1、“专门知识和专利以外的那部分技术资料和服务”(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2、特点:1)不受工业产权法保护,非专有技术2)可以自行掌握,但须一定的代价3)通常只有和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结合才更有意义,第三节,国际技术转让法的渊源,一、国内法渊源,1、是国际技术转让法的主要渊源2、主要表现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合同的生效)竞争法进出口管理法,二、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1、确认国际技术转让法标的法律地位的条约巴黎公约专利合作公约2、调整国际技术转让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条约安第斯共同体的卡塔赫纳协定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第四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 法律形式,一、国际许可贸易,1、定义:一国的技术许可方将其技术使用权通过许可协议授予另一国技术受让方的国际技术转让形式。2、特点1)往往是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的结合转让2)是标的使用权的转移3)是一种长期交易,二、国际工程承包,1、定义:由承包人承担风险和费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所有人(业主)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并由业主支付酬金的技术转让形式2、特点:1)适用于大型新建项目2)从贸易性质看,是一种综合性贸易活动3)项目内容复杂,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至一九九三年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公众熟知的服务商标除外)相同或近似的,可依国家工商管理局行政有关规定继续使用,一审判决:驳回维修部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立即停止使用炉灶曹服务商标3、驳回维修部其他诉讼请求,1、使该商标为公众熟知者注册,在先使用人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2、保护基于先使用而产生的利益,三、合资经营,1、外国公司或个人,经东道国政府批准,在东道国境内与其国民共同投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经营方式2、一般途径的技术转让3、以技术作价投资先进、适用性,一定比例,四、合作生产,1、两国企业对某种产品通过合作生产合同各自提供零部件,共同开发、生产的经营方式2、除技术问题外,还约定生产问题3、不涉及各方投资比例、财会等问题,即双方独自经营、分别核算4、供方可以利用技术带动出口,五、国际特许专营,一国企业将某些与其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相关的工业产权和其他技术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国相同类型企业,后者可以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商号,相同的商品和服务授予人与被授予人在经营方面高度一致,以维护其优秀的商誉授予人与被授予人在法律、经济上独立,六、国际咨询服务,1、一国技术供方应另一国受方的要求,就解决某一课题所提供的高知识性服务,并获取一定报酬的经营方式2、提供的是现有的成熟知识3、只提供建议,不负责建议的实施4、科学可靠的价值来源于咨询机构的独立性4、无权限制技术资料的使用,3、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准则,许可协议可以促使许可财产权与生产的互补因素结合,使知识产权更有效的利用(1)常见限制性商业做法的分析返授条款可能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降低了被许可人创新的积极性鼓励非排他性的返授条款使用限制A使用领域的限制,General pictures Corp.v.Western Electric Co,真空管扩音器专利私人家庭使用与电影院与广播公司使用是否有限制竞争的效果?一项知识产权在不同领域的价值是不同的,允许技术的权利人从多个领域应用技术获取其独特价值,以合适的价格换取各自的许可在不同领域选择最佳许可方,保证被许可方可以投入成本,承担风险,B、使用方式的限制,Mallinckrodt,Inc.v.Medipart,Inc 专利医疗设置在每个装置的插入说明上指示“仅供单个病人使用”阻止专利产品在脱离权利人后受到更多的限制,以保证交易的安全性。,(2)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准则内容,1995年反托拉斯署与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1)适用范围广泛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掩膜作品许可协议2)确认了反托拉斯法与知识产权法具有互补性3)反映了美国当前司法理论的发展趋势通常情况下,应当用合理规则进行管理4)确定安全地带,安全地带“数目五规则”,1)存在争议的限制性商业条款不能是明显违反竞争的2)本质上缺少相关的市场控制能力以相关产品或服务市场确定许可贸易金字塔所占份额不得超过整个市场份额的20%相关技术或创新市场上竞争者的数目有四项以上的独立控制技术或独立控制单位(许可协议中包括的除外),二、欧盟反垄断法,(一)罗马条约85条与86条确立了基本原则1、在一项独占性许可协议中,如果双方商订只允许受方将许可产品出口到尚未获得许可证的第三方国家,则存在一定的出口禁止2、如果一项许可证协议有效期超过了专利权存在的最长有效期而继续有效,则必定存在竞争限制,3、对于按照已失效的专利或与许可专利无关技术制造产品,支付报酬的义务,是对受方的一种竞争限制4、许可证双方承担约束相互间竞争的义务就是一种禁止的竞争限制5、单方面的经验交流义务和对于改进或应用发明单方面给予许可的义务同样是不被允许的,(二)240/96号条例,1.可以得到豁免的限制性条款独占性许可地域限制产品数量(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商标使用许可的限制(注明生产者)2.白色清单条款3.黑色清单条款4.灰色清单条款5.豁免的撤消,第六章 国际技术贸易的其他方式,第一节 国际工程承包,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定义与分类,1、定义指一国的政府部门、企业或其他项目所有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风险和费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业主所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按期接受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并支付酬金的一种综合性国际经济合作方式。,2、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分类,(1)分项工程承包合同(separate contract),业主将一项总的工程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分别与承包人签订合同,由他们分别承担一定的项目。,项 目,业主负责整个项目的协调工作,(3)“半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semi turn-key project contract),(2)“交钥匙”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将工程建成安装完毕,经试车直至正式生产,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后,移交发包人,Turn-key project contract,承包人负责工程建设,在工程安装竣工后经过试车,符合规定标准,将工程项目移交业主,二、国际工程承包的成交方式,招标(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方式)1、公开招标(open bidding)2、选择招标(selected bidding)3、谈判招标(negotiated bidding)4、两段招标(two-stage bidding)将公开招标与选择招标结合在一起,分两个阶段进行的招标5、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国际竞争性招标、非竞争性招标、综合招标,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招标文件招标书发包人为发包某项工程进行招标做的书面通知投标人须知发包人帮助投标人按其要求进行投标的指示。包括投标书的编制、招标文件的解释、现场调查、“不选择最低报价”声明、投标保密要求等合同条件:规定当事人的一般权利义务工程说明书:技术要求、材料、设备规格等投标书,(二)合同范围,1、合同指合同条件、技术图纸、工程量表、单价及价目表。协议书认可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条件具体规定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通常由业主提供文本,承包人可以提出修改或增删。,(三)关于FIDIC概述,1、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2、四个地区成员协会:亚洲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欧洲共同体成员协会非洲成员协会集团北欧成员协会集团3、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体系完整、严密、责任明确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适用于单价合同,四、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合同是单价合同1、B.Q.单(bill of quantities)2、单价合同B.Q.单里的工程数量与单价分开,每个单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而工程数量是变动的,FIDIC合同强调“量价分离”3、合同单价地位高于一切,五、业主的义务,1、原则不妨碍原则合作原则2、向承包商提供现场占有权“充分进入”允许承包商对现场占有的程度和范围:1)工作的性质2)缔结合同时对事实状况的了解,3、任命建筑师、工程师、测量师4、发布指示的义务(变更)5、披露信息的义务有义务警告承包商或披露影响承包商报价的信息,特别是现场条件6、获得及协助获得许可的义务1)与合同有关但不易得到的当地法律文本2)当业主是唯一能取得许可的当事人时,应取得的一些许可7、支付,(三)关于FIDIC概述,1、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2、四个地区成员协会:亚洲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欧洲共同体成员协会非洲成员协会集团北欧成员协会集团3、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体系完整、严密、责任明确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适用于单价合同,四、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FIDIC合同是单价合同1、B.Q.单(bill of quantities)2、单价合同B.Q.单里的工程数量与单价分开,每个单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而工程数量是变动的,FIDIC合同强调“量价分离”3、合同单价地位高于一切,(二)DAB争端解决方式,DAB(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争端裁决委员会1、委员的聘任:时间、人员2、类型:常设DAB与临时DAB 3、程序:争端文件及副本的提交84天内,DAB作出书面决定收到决定后28天内将不满通知对方未能友好解决,走向仲裁,第二节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一、巴黎公约的产生,1873年的维也纳国际发明展览会1880年在巴黎讨论了公约的草案1883年由法国、比利时、巴西、意大利等国发起在巴黎缔结公约1884年7月7日生效公约共修订6次,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我国于1985年参加该公约,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巴黎公约的关系,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70年)“过渡条款”国际局全部职能由WIPO兼管WIPO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1974),巴黎公约巴黎联盟,伯尔尼公约伯尔尼联盟,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工业产权领域国际公约,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2)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3)制裁商品来源的虚假或欺骗性标志协定18914)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备案协定19255)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1957(尼斯协定)6)保护原产地及其国际注册协定(里斯本协定),7)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协定8)专利合作条约19709)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97010)商标图形国际分类协定197311)为专利申请程序微生物备案取得国际承认条约197712)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199113)欧亚专利公约1994,三、巴黎公约所包含的三类规则,1.规定各成员国权利义务及行政性规定2.要求或允许成员国在工业产权方面制定法律的规定3.当事人在工业产权方面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四、巴黎公约的主要内容,(一)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二)巴黎公约的基本规则1.国民待遇原则 在工业产权的保护中,各成员国必须在法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国民本国公民能享有的同样待遇。即使对于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某一成员国国内有住所或营业所,也应当享有同成员国国民同样的待遇,2.国际优先权原则,1)含义:2)适用范围: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用于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商号、商誉、地理名称、服务商标3)优先权期限发明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工业品外国设计与商标为6个月,4、优先权作为一种权利,可以连同专利权商标权一同转让5、初期权利在任何实际权利没有产生时,即存在的权利,但要求申请文件齐备,3.临时性保护,1)含义成员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举办的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给予保护,此期间不允许第三人以展品申请工业产权2)临时保护期发明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工业品外国设计与商标为6个月,3)与优先权的关系,4)临时保护并非自动产生举办展览会成员国的书面证明展出日期属于展览会展品,4.宽限期,1)含义 各成员国至少应给工业产权的权利人6个月的宽限期,只要权利人补交了原定费和延误手续费,仍应维持其专利有效2)只适用于年费和续展费,5.工业产权保护的最低要求,对专利保护的最低要求(发明专利)1)专利的独立性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就同一项发明在不同国家享有的专利权,是彼此是独立、互不影响的成员国批准一项专利,不能决定其他成员国也批准此项专利成员国驳回一项专利,不影响其他成员国批准该项专利成员国撤销一项专利,不影响该专利在他国继续有效,发明人有权要求在专利证书上写明发明人的名字专利权人的署名权3)不侵犯专利权的情况,2)发明人的署名权,6.对商标保护的最低要求,1)商标的独立性商标如果没有在本国获得注册,或注册被撤销,不影响其注册申请在其他成员国批准2)商标独立性例外(肯定性影响)如果一项商标在其本国已经获得了合法注册,一般情况下,其在其他成员国的注册申请就不应被拒绝。同样商标标示同一来源的相同商品,3)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禁止使用与成员国中任何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并拒绝这种标记的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已经获得注册,应予以撤销即使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同样受到特别保护如果注册不是以欺骗手段获得的,也不是用于欺骗的目的,只有在注册的5年之内提起争议,才可以予以撤销,7、禁止当作商标使用的标记(1925),成员国国家的国旗、国徽或其他象征国家的标志成员国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及其缩略语各成员国将本国不允许使用的象征性标记列出清单,交国际局(国旗除外),第四章 技术价值评估,第一节 技术价值评估概述,玩具狗,五彩鱼藻罐,太空黄瓜与番茄,为适合电冰箱的摆放需要,一种研制方形西瓜的技术,其价值应如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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