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等证书》PPT课件.ppt
原产地证明书的制作,三、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内容及缮制,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的内容与缮制,一、原产地证书概述,第一节 原产地证书及其缮制,(一)原产地证书的含义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C/O)简称产地证书,是出口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机构、商会或出口商及制造商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用于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一、原产地证书概述,我国出口商可以向以下三大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QSIQ)。(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CCPIT)。(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MOFCOM)。,(二)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原产地证书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总体来说,原产地证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2)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海关实行进口限制和不同进口配额的依据文件。(3)原产地证书有助于各国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4)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双方进行交接、结汇的必备单据。,(三)原产地证书的种类 根据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使用范围和格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一般原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产地证”,又称“普通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GSP产地证”,是依据给惠国的要求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自受惠国的证明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出口商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3.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4.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和国家根据政策和贸易措施的特殊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主要有输往欧盟的蘑菇罐头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一)普惠制与普惠制原产地规则 普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免征或减征。普惠制原产地规则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的内容与缮制,1.原产地标准 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主要有完全原产产品和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完全原产产品即商品完全由受惠国生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即商品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了进口(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或零部件制成的产品。,2.直接运输规则 直接运输规则是指受惠国的出口商品不但要原产于受惠国,还要直接运往给惠国,以确保受惠国产品的原有特性,防止在运输途中被伪造或再加工。3.书面证明 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必须出具原产地的书面证明,才能得到普惠制待遇,其书面证明就是联合国贸发会议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制定的原产地证书格式A。,(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的缮制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共包括13项内容,各项内容及其缮制方法如下:1.证书号码 在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右上角标题栏,填写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码(reference number),此号码由签证机构根据编定规则编制。同时,在标题栏横线上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英文字样,即“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国名必须填写英文全称,不得简化。通常情况下,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就,无须填写。,2.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exporters business name address country)一栏填写出口商的全称和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产地注册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一致。出口商一般为合同的卖方,在信用证项下,一般填写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全称、地址和国家。,3.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 收货人名称、地址、国家(consignees name,address,country)一栏填写给惠国最终收货人的名称(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地址、国家。在信用证项下,收货人一般为信用证开证申请人。若信用证有特殊规定,应按规定填写;若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写商业发票的抬头人或提单的被通知人,但不得填写中间商的名称;在特殊情况下,此栏也可填上“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4.运输方式及路线 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一栏按照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货物最终装运港、目的港或到货地点名称及运输方式。若中途需要转运,应注明转运地。,5.供官方使用 供官方使用(for official use)一栏由签证机构在加注说明时使用,由签证机构填写,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6.商品顺序号 商品顺序号(item number)一栏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同一批出口货物有不同种类的商品品种,应按每一项商品进行归类,然后分别使用“1”、“2”、“3”编写顺序编号。,7.唛头及包装号 唛头及包装号(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一栏应按实际货物和发票上的唛头,填写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8.包装件数、种类及商品说明 包装件数、种类及商品说明(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一栏填写的商品名称应为商业发票所描述的货物,但可以采用与其他单据无矛盾的统称。包装件数和种类应采用与货运单据一致的外包装数量及相应包装种类,若为散装货,用“In Bulk”表示。没有包装,应填写NUDE CARGO。必须写上具体包装的种类!商品的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如果包装数量在千以上,则千与百之间不能有AND连词。,9.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一栏用字最少,但却是国外海关审证的核心项目,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因情况复杂,国外要求严格,极易弄错而造成退证,应认真审核。一般应根据原产地标准选择正确代码填报此栏。,指的是出口货物具备原产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通常情况下,实质性加工标准、百分比标准或两者的结合是原产地标准采用的主要形式。比如,进口原材料的税目号与成品的税目号不同,就证明是经过了实质性加工,符合原产地标准中的实质性加工标准。目前,各国(或地区)将货物原产地标准分为完全原产产品标准和实质性改变标准两类。,10.毛重或其他数量 毛重或其他数量(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一栏应按发票和运输单据中显示的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写,如“件(PIECES/PCS)”、“打(DOZEN/DOZ)”等。对于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则应填毛重,如“120 KGS”,只有净重的,可填净重,但应注明N.W.。,11.发票号码及日期 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一 栏按商业发票的实际号码及日期填写,必须与正式商业发票一致,发票日期不能迟于提单日期和申报日期。月份一般用英文缩写如JAN.、FEB.、MAR.等表示,时间填写顺序为:月、日、年。发票号码与日期需分行填写,通常第一行为发票号码,第二行为日期,此栏不得留空。,12.签证机构证明 在签证机构证明(certification)一栏中,签证机构已事先印制“It is hereby certified,on the basis of control carried out,that the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is correct”(兹证明出口商的声明正确无误,本批货物已由承运人运出)。,13.出口商声明 出口商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已事先印制“兹由出口商声明以上所列内容正确无误”,此栏应在生产国的横线上填上“CHINA”(证书上已印制)。,一般原产地证书(general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货物原产国家集团(如欧盟)或原产国(如中国)或原产地区(如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一般原产地证书各项内容的缮制方法如下:1.出口商 出口商(exporter)一栏填写出口商的企业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家全称。,三、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内容及缮制,2.收货人 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填写货物的最终目的地收货人,即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家。3.运输方式及路线 运输方式及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一栏填写装运港、目的港、中转港的名称,并说明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4.目的地国家(地区)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是指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或地区,即最终进口国(地区)。此栏一般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和国家(地区)填写,填写时应与最终收货人所在国家(地区)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的名称。,5.供签证机构使用 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一栏由签证机构填写,正常情况下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在特殊情况下,签证机构在此栏填写后发证书、补发证书、签发副本或其他事项加注等声明。,6.唛头及包装号 唛头及包装号(marks and numbers)一栏按实际货物和发票上的唛头,填写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若没有唛头,应填写“N/M”或“NO MARKS”,其他填写方法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相同。7.包装件数及种类和商品说明 包装件数及种类和商品说明(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一栏应填写包装件数及种类,并在包装件数的英文数字描述后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8.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H.S.code)一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的目录对照表中规定的商品名称和编码,填写正确的商品编码。填报的商品编码必须与实际货名一致,并与报关单的商品编码保证一致,此栏不得留空。,9.数量 数量(quantity)一栏按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填写。以重量计算的商品填写重量,并注明毛重(G.W.)或净重(N.W.);以其他单位计量的如“只”、“件”、“匹”、“双”、“台”、“打”等,此栏填写货物的数量及计量单位。,10.发票号及日期 发票号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一栏填写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日期和号码,此栏不得留空。其填写方法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完全相同。11.出口商声明 出口商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已事先印制,此栏由出口商在空白处由法人或手签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中英文),并填报申报地点和日期。所填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一般也不应迟于提单日期。,12.签证机构证明 签证机构证明(certification)已事先印制,内容为:“It is hereby certified that the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is correct.”(兹证明出口商的声明是正确无误的。)此栏内容由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手签,并加盖签证机构印章。,第二节 商品检验证书及其缮制,二、商品检验证书的种类,一、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三、出口商品报检流程,四、出口货物报检单的内容与缮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简称商检证书,是由政府或公证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或鉴定后,根据不同的检验结果或鉴定项目出具并签署的,证明货物在品质、数量、重量或卫生等方面符合特定标准的书面凭证。,一、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商品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商品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付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是卖方的基本义务之一。因此合同或信用证中通常都规定,卖方交货时必须提交规定的商品检验证书,以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一致。如果商品检验证书中所列的结果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不符,银行就有权拒绝议付货款。,2.商品检验证书是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 凡属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在办理进出口清关手续时,必须向海关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商品检验证书;否则,海关不予放行。3.商品检验证书是卖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 当合同或信用证中规定在出口国检验,或规定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时,一般合同中都规定,卖方须提交规定的商品检验证书。,4.商品检验证书是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当合同或信用证中规定在进口国检验,或规定买方有复验权时,如果买方所收到的货物经指定的商检机构检验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就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凭指定的商检机构签发的商品检验证书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有关责任方也需根据商检机构出具的商品检验证书办理理赔。,商品检验证书的种类很多,在实际进出口的商品交易中,应在检验检疫条款中规定商品检验证书的类别及其商品检验检疫的要求。商检证书的种类主要有:1.品质检验证书 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法定检验商品的证书是进出口商品报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二、商品检验证书的种类,2.重量/数量检验证书 重量/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or quantity)是出口商品交货结汇、签发提单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出口商品的重量检验证书,也是国外报关征税和计算运费、装卸费用的凭证。,3.卫生/健康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sanitary/healthy certificate)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验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冻鱼、冻虾、食品、蛋品、乳制品、蜂蜜等,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4.熏蒸/消毒证书 熏蒸/消毒证书(fumigation/disinfection certificate)是证明出口动植物产品、木制品等经过消毒或熏蒸处理的,保证安全卫生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猪鬃、针叶木、马尾、皮张、山羊毛、羽毛、羽绒制品、人发等商品,是对外交货、银行结汇和国外通关验放的有效凭证。,5.残损检验证书 残损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的证书,适用于进口商品发生残、短、渍、毁等的情况,可作为受货人向发货人或承运人或保险人等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有效证件。,6.船舱检验证书 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n tank/hold)主要用于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舱的清洁、密固、冷藏效能及其他技术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完整与安全的要求,可作为承运人履行租船契约适载义务,对外贸易关系方进行货物交接和处理货损事故的依据。,此外,根据实际需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还有包装检验证书、温度检验证书、货载衡量检验证书、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等。,(一)报检时限和地点 出境货物最迟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日报检,个别检验检疫周期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二)报检员 出口商品报检必须由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并持有报检员资格证的报检员,代表所在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货物报检。,三、出口商品报检流程,(三)报检流程(1)出口商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随附商业发票、装箱单,最迟在出口报关前7日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货物出境报检手续。(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并收取检验检疫费后,对出口货物实施必要的检验、检疫、消毒等处理。(3)出口货物经检验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对产地和报关地一致的出境货物,向出口商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和/或商检证书;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则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出口商凭此单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商品检验证书。,出境货物报检单由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印制,除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指定外,其余各栏由报检单位填制并盖章确认。报检员应在报关或装运前7天,依照合同及有关单证如实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栏目内容确实无法填写的以“/”表示,不得留空。1.报检单位 报检单位是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审核,获得许可、登记,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此栏应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与名称一致的公章。,四、出口货物报检单的内容与缮制,2.编号 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人指定,通常前六位数字为检验检疫机构代码,第七位数字为报检类代码,第八位、第九位数字为年份代码,第十至第十五位数字为流水号。3.报检单位登记号、联系人、电话 报检单位登记号是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报检注册登记号,联系人和电话为报检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4.报检日期 报检日期是指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当天的日期,填写时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表示。5.发货人 发货人是指本批货物的贸易合同中卖方名称或信用证中受益人的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要填写中英文,中英文名称应分行填写。,6.收货人 收货人是指本批出境货物的贸易合同中或信用证中买方的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要填写中英文,中英文名称应分行填写。7.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名称对应国家检验检疫机构制定公布的检验检疫商品目录中所列的货物名称填写,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不能使用统称。,8.H.S.编码 H.S.编码是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的代码,填写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为准,填写8位数或10位数。9.产地 产地是指货物的生产/加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区(市)名称,此栏填写出境货物生产地的省、市、县的中文名称。10.数/重量数/重量一栏填写报检货物的实际数/重量。重量一般以净重填写,如填写毛重,或以毛重作净重则需注明。,11.货物总值 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发票上所列的总值填写,并注明计价货币的币种,不需要填写价格术语。如果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要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有资格保留核价权力。)12.包装种类及数量 包装种类及数量是指本批货物运输外包装的种类及件数。此栏应按实际运输情况填写。,13.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是指载运出境货物运输工具的名称和运输工具编号,此栏应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舶、飞机、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火车车次,若报检时不能确定运输工具编号,可填写运输方式的总称。14.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是指出境货物的贸易性质,即买卖双方将商品的所有权通过何种方式转让。此栏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海关规范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进料加工、其他贸易等。,15.货物存放地点 货物存放地点是指本批出境货物存放的地点,应填写具体地点或者仓库。16.合同号 合同号是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出境而签订的贸易合同的编号。17.信用证号 信用证号是指货物所对应的信用证编号。18.用途 用途是指货物出境的用途,如种用货或繁殖、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动物、实验、药用、饲用、其他等。,19.发货日期 发货日期是指按信用证或合同所列的出境日期,此栏应填写实际开船日期或起飞日期,以年、月、日的顺序填写。20.输往国家(地区)输往国家(地区)是指出境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是货物的最终销售或消费国家,一般情况下是贸易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此栏应填写输往国家(地区)的中文名称。,21.许可证/审批号 凡属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下的出口货物和其他已实行许可制度、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报检时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无许可证或没有审批文件的出境货物本栏免填。22.起运地 起运地是指装运货物离境的交通工具的起运口岸/地区城市的中文名称。23.到达口岸 到达口岸是指装运货物的交通工具最终抵达并停靠的口岸的中文名称。若不能预知最终到达口岸,应尽可能按预知的到达口岸填写。,24.生产单位注册号 生产单位注册号是指生产/加工本批货物的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编号。25.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一栏应填写装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规格(如40英尺、20英尺等)以及分别对应的数量和集装箱号码全称,“数量”“规格”/“箱号”。若集装箱太多,可用附单形式填报。26.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 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是指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贸易双方对货物特别约定而订立的质量、卫生等条款和报检单位对本批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的其他特别要求。若无此项内容,可填“/”。,27.标记及号码 标记及号码一栏应按合同、发票等单据的相应内容填写出境货物的实际唛头,如果没有标记,应填写“N/M”,标记填写不下时可用附页填报。28.随附单据 按照实际随附的单据种类,在对应的窗口打“”或补充填报随附单据。29.需要证单名称 根据需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单,在对应的窗口打“”,并应注明所需证单的正副本的数量。,30.检验检疫费 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如熏蒸费、消毒费等。31.报检人郑重声明 报检人郑重声明由持有报检员资格证的报检人签名。32.领取证单 报检人在领取证单时在领取证单一栏分别填写领证日期和领证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