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业务》PPT课件.ppt
第五章中央银行业务,第一节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特点及原则,一、中央银行业务活动范围法定业务权力、法定业务范围和法定业务限制(一)法定业务权力有权发行货币;有权管理货币流通;有权发布监管机构的业务命令与规章制度;有权经理国库;有权对金融业的活动进行统计调查;有权保持业务活动的相对独立,(二)法定业务范围发行货币办理必要的银行业务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发布行政命令和规章制度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对金融业的活动进行稽核、检查、审计和调查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三)法定业务限制不得经营一般性银行业务或非银行金融业务不得向个人、企业或单位提供担保,不得直接向他们发放贷款,有的国家还规定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不得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业务不得从事不动产买卖业务不得从事商业性证券投资业务不得向财政透支、直接认购报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二、中央银行业务特点1、业务开展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其宏观调控的职能2、业务重点是调控货币供应量3、业务对象是金融机构而非个人4、操作平台是金融市场,三、中央银行业务经营的原则(一)服从职责的需要(二)不以营利为目标(三)不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四)保持资产流动性(五)保持业务公开性(六)保持业务主动性和一定的独立性,四、中央银行法,中央银行活动的基本规范英国1844年比尔条例美国1913年联邦储备法中国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央银行主要业务的分类表:,存款准备金管理;货币流通管理;货币市场监管;黄金、外汇管理;征信管理;金融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反洗钱和金融安全管理;金融统计业务;国际金融活动与协调管理;对金融机构的稽核、检查、审计,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一、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构成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三、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关系四、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结构与资 产负债业务的关系,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是中央银行在履行职能时其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存量报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种类、规模和结构,都综合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一、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构成,各国中央银行一般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主要参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格式和口径,从而使各国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主要项目与结构基本相同,具有很强的可比性。下面将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金融统计中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的最主要项目简化成表3-2。,表3-2 简化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资 产国外资产对中央政府的债权对各级地方政府的债权对存款货币银行的债权对非货币金融机构的债权对非金融政府企业的债权对特定机构的债权对私人部门的债权,负 债储备货币定期储备和外币存款发行债券进口抵押和限制存款对外负债中央政府存款对等基金政府贷款基金资本项目其他项目,国内资产,二、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国人民银行从1994年起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规定的基本格式,编制中国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000年又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货币金融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表3-3是20022004年中国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三、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关系,对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关系的分析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资产和负债的基本关系,如果把自有资本从负债中分列出来,资产与负债的基本关系可以用以下三个公式表示:(1)资产=负债+自有资本(2)负债=资产-自有资本(3)自有资本=资产-负债,上述三个公式表明了中央银行未清偿的负债总额、资本总额、资产总额之间基本的等式关系。这三个公式的政策意义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对货币供应有决定性作用;二是由中央银行自有资本增加而相应扩大的资产业务,不会导致货币发行的增加。,(二)资产负债各主要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从对货币供应影响的角度分析,资产方的主要 项目和负债方的主要项目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 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1.对金融机构债权和对金融机构负债的关系。2.对政府债权和政府存款的关系。3.国外资产和其他存款及自有资本的关系。,这三种对应关系的分析也是相对而言的,在现实的资产负债业务活动中,中央银行可以在各有关项目之间通过冲销操作来减轻对货币供应的影响,也可以通过强化操作来加大对货币供应的作用。,四、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结构与资产负债业务的关系,各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和主要项目虽然基本一致,但各项目的比重结构却不相同,反映了各中央银行资产负债业务重点和特点的差异。,资产结构:第一位国外资产 第二位对存款货币银行的债权 第三位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 第四位对中央政府债权负债结构:第一位对金融机构负债 第二位发行货币,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相比之下,美国和日本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大同小异。,从资产项目看,第一位的资产项目都是有价证券业务。在负债业务中,第一位的都是货币发行,欧洲中央银行因其区域性中央银行的特征,面临的业务对象和业务运作都不同于一般的国家中央银行,其独特性也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中。,第三节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中央银行的负债是指金融机构、政府、个人和其他部门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是由存款业务、货币发行业务、其他负债业务和资本业务构成。,中国人民银行负债业务的种类 单位:亿元,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中央银行的存款一般可分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政府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外国存款、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等几种。,(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目的和意义 1.有利于调控信贷规模与货币供应量 2.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安全 3.有利于资金的支付清算 4.有利于政府资金融通并保持货币稳定,(二)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 1.存款原则具有特殊性 2.存款动机具有特殊性 3.存款对象具有特殊性 4.存款当事人关系具有特殊性,(三)准备金存款业务 所谓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根据宏观货币管理的需要,根据控制金融体系信贷额度的需要,以及维持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的需要,来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和结构,并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动对既定比率和结构进行调整,藉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存款准备金是存款货币银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金。,存款准备金,自存准备:通常以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两种方式存在,法定准备金: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按某一比例转存中央银行的部分。,准备金存款业务的基本内容 1.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亦即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目前我国的差别法定存款准备金表,2.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内容。,我国规定,只有上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才能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3.确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1)确定存款余额,一种是将商业银行存款的日平均余额扣除应付未付项,一种是以月末或旬末的存款余额,扣除当期应付未付款,(2)确定缴存存款 准备金的基期,一种做法是采取当期准备金账户制,即一个结算期的法定准备金以当期的存款额作为计提基础,一种做法是采取前期准备金账户制,即一个结算期的法定准备金以前一个或前两个结算期的存款余额作为计提基础,存款准备金率的确定与调整 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按银行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规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整幅度 规定准备金中现金和存款的比例,(四)中央银行的其他存款业务,二、货币发行业务 双重含义: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向社会;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一)、货币发行的两种性质经济发行: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发行货币财政发行:弥补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主要是财政向中央银行借款或发行政府债券。,财政发行,政府可以通过发行纸币直接弥补财政赤字,通过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公债,迫使银行额外增加纸币发行,(二)货币发行的原则垄断发行信用保证原则弹性原则,(三)货币发行的渠道,再贷款再贴现购买证券购买金银购买外汇,(四)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发行准备制度:一般中央银行都以某种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从而使得纸币的货币发行与某些其他的资产的数量之间建立起联系和制约的关系。,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构成,现金准备,包括黄金、外汇等具有极强流动性的资产。,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财政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券等等。,主要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弹性比例制度 保证准备制 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 现金准备发行制 比例准备制,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发行原则集中统一发行计划发行经济发行,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程序,提出人民币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发行基金的调拨普通银行业务库日常现金收付,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发行库,流通中现金,核定库存限额,商业银行业务库,商业银行业务库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发行基金拨到业务库,商业银行业务库库存现金高于限额时,缴回现金,人民币发行与回笼程序,发行库与业务库基金调拨。业务库与现金调拨 所以,一定时期内,出库的货币额大于入库的货币额,是增加货币发行;出库的货币额小于入库的货币额,是减少货币的发行。,发行库与业务库的区别:机构设置 保管货币性质 业务对象 收付款项的起点不同,中央银行发行基金与流通中现金的联系与区别,各国货币发行制度,1、美国 实行“发行抵押”制度,必须提交100%的质量合格的抵押品在理论上,美联储对基础货币的投放有三个渠道:购入美国政府债券、再贴现贷款和持有的黄金及特别提款权。但是,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形成以来,购买美国政府债券一直是投放基础货币的最主要渠道。截至2008年1月30日,美联储共向市场投放基础货币8143亿美元,其中以持有政府债券资产形式投放的约7184亿美元,占88.2%。,联储,抵押证券,流通中现金,现金,抵押证券,联储委员会任命的货币发行的代理人,申请发行数额并递交抵押证券,证券审核交付现金,发行,回笼,回笼,归还,联邦储备体系的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程序,2、英国可以根据自身持有的黄金数量超额发行英格兰银行虽然只有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享有货币发行权,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由一般商业银行发行货币,但是这两地都有以英格兰银行发行的货币作为保证。3、日本实行最高限额发行发行保证有金银、有价证券、国家债券等购买黄金、外汇,对民间、政府提供信用是日本银行货币发行的主要途径。4、香港 香港汇丰、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执行发行港币的职能 港币与美元“联系汇率”制度,维持在1美元兑换之间 香港货币当局要求承担发行职能的银行以100%的美元作为发行保证“负债证明书”,(二)主要存款业务1、存款准备金业务2、其他存款业务政府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外国存款 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 特种存款,三、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1、发行债券目的:针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超额储备过多情况发行债券以减少超额储备,以便有效控制货币。以此作为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之一,调节货币供应量。,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货币政策作用机制,商业银行购买中央银行债券,超额准备金减少,可贷资金减少,货币供应量减少,中央银行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方式,信用发行,外汇质押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采用信用发行方式。,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招标方式 价格招标:中央银行明确招标数量,一级交易商以中央银行债券的价格(利率)为标的竞标,最终的成交价格由竞标产生。数量招标:中央银行明确招标价格(利率),一级交易商在个体投标量上限内以数量为标的竞标,如果投标总量超过债券发行量,最终的成交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投标总量不足债券发行量,最终的成交数量按实际投标量确定。,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的实践 在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化国家,中央银行债券都是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工具。在我国,中央银行债券在2002年9月以前主要采取中央银行融资券的形式,之后主要采用中央银行票据(突出其短期性)的形式。,2006年中央银行债券发行情况,中央银行票据作用,1、调节货币供应量和短期利率的重要工具2、弥补短期交易品种短缺,增加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途径3、票据利率引导市场利率4、央行票据是一种选择性的、温和的工具,2002-2006年中央票据发行量 单位:亿元,2、国外负债 目的: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汇率稳定,干预外汇市场应付金融危机,从国外筹措外汇资金内容:从国外银行借款对外国中央银行的负债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在国外发行的中央银行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负债 单位:亿元,3、中央银行的资本金筹集、维持和补充自有资本的业务 来源:政府出资、地方政府或国有机构、私人银行或部门、成员国中央银行 构成:法定资本、留存收益、损失准备、重估储备,1990年代中央银行亏损情况,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包括:,再贴现业务贷款业务证券买卖业务黄金外汇储备业务其他资产业务,第四节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表,一、再贴现和贷款业务的重要性,中央银行再贴现和贷款业务的重要性集中体现在以下两点: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融通和支付保证,是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具体手段。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和贷款,是其提供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再贴现业务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中央银行据此以贴现方式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再贴现业务的一般规定 再贴现业务开展的对象 只有在中央银行开立了账户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够成为再贴现业务的对象。再贴现业务的申请和审查 商业银行必须以已办理贴现的未到期的合法票据,即根据购销合同开具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申请再贴现。中央银行接受商业银行所提出的再贴现申请时,应审查票据的合理性和申请者资金营运状况,确定是否符合再贴现的条件。,再贴现金额和利率的确定 再贴现金额 再贴现实付金额票据面额贴息额贴息额票据面额日贴现率未到期天数日贴现率(年贴现率360)(月贴现率30)再贴现利率 一般而言,再贴现利率不同于随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动的利率,它是一种官定利率,它是根据国家的信贷政策所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再贴现票据的规定 商业银行等存款机构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票据,必须是确有商品交易为基础的真实票据再贴现额度的规定 为强化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配合,中央银行一般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总金额加以限制再贴现的收回 再贴现的票据到期,中央银行通过票据交换和清算系统向承兑单位或承兑银行收回资金。,再贴现的作用调节货币供应量“变速箱”对市场利率的“告示效应”“指示灯”保卫金融体系的安全和货币的稳定“安全阀”调整国家产业结构“调节器”,2001年-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业务,二、再贷款业务 1、特点:满足宏观调控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 以短期为主,一般不提供长期贷款 为了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再贷款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作用:帮助暂时有流动性问题的银行,防止金融恐慌 趋势:再贷款业务量呈下降趋势 1995年以来我国人行再贷款政策转变:一是再贷款总行统一控制,主要是对商业银行法人发放;二是随着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投放基础货币的增加,再贷款不再是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2、对象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信用放款、担保放款、抵押放款 对政府贷款其他贷款,贷款对象 我国规定我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业务的对象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持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独立的往来帐户、向中国人民银行按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根据1994年发布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共有三类金融机构可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商业银行 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 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申请人民银行贷款的条件。我国规定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1)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对象;(2)信贷资金营运基本正常;(3)还款资金来源有保证。贷款期限。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共分四个档次:20天、3个月、6个月和1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用途 流动性贷款 专项政策性贷款 金融稳定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浮动计息,今年以来我国再贷款数量以及主要用途,三、有价证券买卖业务1、概念:中央银行为了稳定金融局势,调节货币流通,通常都要在公开市场(金融市场)上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在需要紧缩银根,减少市场货币供应量时,便在市场上卖出它所持有的有价证券(抛出证券,回笼货币);反之,在需要扩张信贷,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时,便在市场买进它所需要的有价证券(发行货币,收回证券)。,2、种类:政府公债、国库券和其他流动性很高的有加证券,其重以国库券为主。,3、证券买卖的规定:一般在二级市场进行证券交易,不直接在一级市场购买政府债券。交易对手的选择:央行确定固定的交易对手,并与之开展所有类型的交易。央行与交易对手是一种松散的关系,公开市场操作业务交易对手方,5、证券买卖的方式:直接购买,现券交易 附有回购协议的买卖累计回笼量=正回购量+现券卖断量+中央银行债券发行量累计投放量=逆回购量+现券买断量+中央银行债券到期量,现券买断:中央银行直接从交易对手处买入现券卖断;中央银行直接从交易对手处卖出,正回购:央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行为。逆回购: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特定日期卖出有价证券的行为。,6、证券买卖的过程,中央银行证劵买卖业务与中央银行贷款业务的异同:,6、人民银行证券买卖业务 人民银行1998年-2005年公开市场交易数量,我国规定证券买卖的对象共有三种,即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和政策金融债券。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债券回购市场被分割为三个部分,即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外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银行间市场的参与者必须是参加同业拆借市场的各类金融机构,除了我国商业银行以外还有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和农村信用联社。1996年以后,由于我国短期国债市场的不发达和同业拆借市场管理等因素,国债回购市场成为证券买卖的主要场所,并逐渐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非常重要的调节货币数量的手段。,公开市场业务1998-2005交易量走势图,我国公开市场一级交易组成结构,一级证券交易商制度,一级证券交易商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审定的、具有直接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债券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公司。一级交易商的资格要求。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城市合作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不低于2亿元;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的债券交易量应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具有较大规模的代理业务以及合格的业务人员,经营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强,内部机制健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级交易商的作用。中央银行与之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直接传递货币政策信息与调控意图,完善货币政策传到机制,借助这些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交易,使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扩散到整个金融体系,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传到效率,实现宏观目标。,交易时间的规定,200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不断增强的状况,将公开市场操作由每周二的一个操作日调整为每周二和周四两个操作日。,再贴现和公开市场业务2001-2005,我国中央银行证券业务与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的比较分析,1、交易规模比较分析,2001-2004年再贴现、再贷款和公开市场业务交易规模比较,2、作用比较2001年以来,再贷款和再贴现以回收流动性为主,但是,在再贴现率相对较高的情况下,其余额已经萎缩接近于零,在贴现率也失去了告示效应和成本效应。目前,再贷款业务职能转变,调控基础货币的作用降低。以中央票据为主要操作对象的公开市场业务,成为央行日常调控的工具,在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行结构调整中起着重要作用。,国际储备的种类构成,国际储备,特别提款权,外汇,黄金,国际储备必须具备安全性、收益性和灵活兑现性。,在IMF的储备头寸,四、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2、管理原则:安全性、流动性、保值性、营利性3、意义: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平衡国际收支 稳定币值 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本国汇率 维护对外借款信用,增强本国资信,国际储备必须具备安全性、收益性和灵活兑现性。,三种储备资产的比较。,中国人民银行储备资产业务,保管和经营黄金外汇储备应注意的两个问题,(一)确定合理的黄金外汇储备数量首先,要从国家支付债务和商品进口方面考虑,满足其周转需要,防止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其次,还要从货币政策方面考虑。(二)保持合理的黄金外汇储备的构成 一般情况下,国家都是从安全性、收益性、可兑现性这三个方面考虑外汇储备的构成比例。,开展外汇储备业务时应注重以下几点: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制度,在外汇储备经营中,主要注意规避三种风险:主权风险 商业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采用科学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外汇储备经营模式。,第五节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业务,一、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含义,结算(Settlement):指为实现因商品(服务)交易、金融活动、消费行为等引发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而发生的货币收付行为。,从地域的角度划分,结算分为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两类。从支付工具的角度划分,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类;,清算(Clearing):指通过一定的清算组织和支付系统,进行的支付指令的发送与接受、对账与确认、收付数额的统计轧差、全额或净额清偿等一系列程序。,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金转移顺利完成,以保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支付清算体系,清算机构,支付(清算)系统,支付结算制度,同业间清算安排,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作用1、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2、支付清算系统的运行效率对货币政策的实施有重要的作用3、与金融稳定有密切的联系4、跨国支付清算重发挥重要作用,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对货币政策实施的影响,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大额支付系统已经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重要工具。大额支付系统的高效运行以及快捷、低成本的行间清算有助于货币市场运作和货币市场流动性的增强,有利于中央银行更灵活、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率水平和准备金可否用于支付结算,对支付系统的风险倾向具有重要影响。,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对货币政策实施的影响,支付系统的运行过程包括支付指令的传送和支付资金的转移,当二者不同步时,即产生在途资金,影响货币政策制定的准确性。中央银行在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同时,向金融机构提供透支便利,导致商业银行负债增加,进而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支付系统因技术故障或遭遇突发事件而中断时,会对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和货币政策实施产生冲击和干扰。,四、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业务运行的基本原理(一)中央银行在支付清算重的地位1、清算参与银行的资金来源:在中央银行储备账户内的余额中央银行信贷通过货币市场借入临时性资金由于支付时隔所产生的在途资金,(二)支付清算原理,1、净额清算支付系统将一定时点上收到的各金融机构的转账金融总数减去发出的转账金融总数,得出净额余额,即净结算头寸。双边净额结算多边净额结算,2、全额清算每笔支付指令都从付款行传至中央银行,并分别通过付款银行和收款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帐户进行清算。,定时结算实时结算,净额清算优势在于其结算帐户保留的金额要比全额清算好少。但是增加了清算风险,在整个营业日内,参加清算的所有净债权银行向所有净债务银行实际提供了日间信贷,产生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若某个银行缺乏足够的资金头寸清算债务,采取措施:中央银行向净债务银行提供透支紧急安排债务清算取消所有与净债务银行有关支付指令。所以,实时全额结算具有明显的效率和安全性。RTGS,实时,指清算在营业日清算期间内不间断、非定期地持续进行;全额,指每笔业务单独进行、全额清算,而非在定时点进行借、贷总额扎差处理。,四、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按所有者/运行者划分,按支付系统的服务对象及单笔业务支付金额划分,按支付系统服务的地区范围划分,由中央银行所有并运行,由私营清算机构所有并运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有并运行的系统内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境内支付系统,国际性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零售支付系统),五、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组织票据交换提供异地跨行清算服务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净额清算服务提供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服务,六、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按所有者/运行者划分,按支付系统的服务对象及单笔业务支付金额划分,按支付系统服务的地区范围划分,由中央银行所有并运行,由私营清算机构所有并运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有并运行的系统内支付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境内支付系统,国际性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零售支付系统),七、中央银行支付系统业务的风险(一)、支付系统风险类型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系统风险法律风险其他风险,(二)支付系统风险防范与控制1、对大额支付系统的限制2、对银行支付活动的监管3、发展RTGS支付体统4、加强支付清算的法规建设5、加强支付体统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八、我国支付清算体系(一)、支付清算体系的历史沿革1、改革开放之前的支付结算体系 以计划为主的支付结算体系 高度集中的连行清算体系2、改革开放之后的支付结算体系 支付结算体制的改革 联行清算体系的改革3、现代化支付系统,(二)、支付清算框架结构1、同城清算2、全国电子联行系统3、电子资金汇兑系统4、银行卡支付系统5、邮政汇兑系统,(三)、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1、CNAPS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运行的大额支付系统(HVPS)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建、共有、公用的小额批量处理系统(BEPS)中央银行帐户管理系统(SAPS)支付银行卡授信系统(BCAS)同城清算所(LCH)金融监管信息传输服务(FITS),第六节中央银行的其他业务一、经理国库业务接受政府委托,代表国家管理财政的收入和支付。1、国库制度 独立国库制度 委托国库制度,2、经理国库的意义 有利于国家预算资金的灵活调度赫提高分配效率 有利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有利于增加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 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 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国库资金安全,3、我国现行国库制度的特点强化国库组织体系强化国库信息功能强化国库监管功能加强国债的发行与兑付管理加强国库管理的现代化建设,二、中央银行的会计业务中央银行会计业务的对象是中央银行行使职能、办理各项业务、进行金融宏观调控等活动引起的资金变化与运动的过程和结果。1、特点 是对中央银行行驶职能和自身业务活动的会计核算、会计分析和监督 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能所引起的货币发行与回笼、存贷款的增减变化以及其他资金变动 金融会计服务、协调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组织2、职能 管理、放映、监督、分析3、中央银行的年度决算,三、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业务1、统计对象 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2、基本原则: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保密性3、主要内容:货币供应量的统计 信贷收支统计 现金收支统计 对外金融统计 国际收支统计 金融市场统计资金流量统计,在明确金融机构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各层次金融机构的汇总数据编制资产负债表。,货币概览:将汇总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与汇总的存款货币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合并。银行概览:将货币概览与汇总的特定存款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合并。银行概览总括地反映了货币当局和银行机构对外的资产、负债情况。金融概览:将银行概览与汇总的其他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合并。金融概览提供了整个金融机构与其他经济部门之间经济联系的信息,即整个金融机构对非居民和其他经济部门的债权、债务情况。(目前我国尚未编制),货币供应量的统计,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和并表,存款货币银行资产负债和并表,非货币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并表,货币概览,金融概览,金融统计资料的三级汇总的框架结构,四、中央银行的征信业务1、征信体系建设的意义: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能够防范金融风险 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 企业和个人财富的积累 促进社会诚信和道德水平的提高,2、征信模式的选择 市场化模式 中央信贷登记模式 政府经营模式,3、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1932年“中国征信所”2003年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2004年2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金融系统在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的网络。二是抓紧修改征信管理条例和制定信息披露条例,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三是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有步骤、有重点开放征信服务市场。四是加强征信市场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抓紧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化的制定工作。”,我国征信机构分为三类: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民间中资征信体系外资征信机构企业征信系统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筹建,2002年建成地市、省市和总行三级数据体系,实现以地市为基础的省内数据共享。2006年实现全国共享个人征信系统2004年12月实现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7个城市的成功联网试运行。2006年正式运行,五、中央银行的反洗钱业务(一)概述“洗钱”(Money Laundering):巴塞尔协议: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帐户向另一个帐户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或收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洗钱的危害:洗钱为贩毒者、恐怖主义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和腐败的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罪犯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动力。洗钱活动对国际金融系统的安全、对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危害极大。,(二)洗钱的方式现金走私。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利用现金密集行业。直接购置各种动产或不动产利用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利用离岸金融中心、银行保密天堂等国家和地区对个人资产过度的保密措施。开展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甚至注册皮包公司,开展虚拟交易。,(三)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业务 国际公约;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洗钱罪”;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建立了金融机构的客户识别尽职调查程式、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在反洗钱机构建设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二00二年以来陆续建立了反洗钱工作机构;二00四年六月,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立。这个中国的金融情报中心(FIU),专事集中分析有关大额和异常资金活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Force 0n Money Laundering)简称FATF,是当今世界最具权威性的反洗钱国际组织,它成立于1989年7月秘书处设在法国巴黎。FATF是原西方七国集团为专门研究洗钱的危害、预防洗钱并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而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目前,其成员遍布各大洲,截至2007年9月底。该组织已拥有34个正式成员(32个国家和地区及2个国际组织)以及30个观察员(2个国家、9个FATF类型的地区性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组织、超过19个其他国际组织或机构)。2006年11月,FATF对我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制进行了全面评估。从评估结果看,我国在“40+9项建议”中有一半合乎规定或大致合乎规定。但我国在6项核心建议方面的评级不太理想,只有1项达到了大致合乎规定其余5项均没有达标。2007年6月28日,FATF在巴黎召开的第十八届三次全会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接纳中国为正式成员。中国正式加入FATF,这对中国自身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对FATF今后的发展以及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相关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标准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国尚未全部达到“40+9项建议”中的6项核心建议的要求,在我国成为正式成员的同时,FATF要求我国尽快制定完善现有不达标领域的行动计划,并及时向FATF通报工作进展。这也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努力的方向。,